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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第 114 章 ...

  •   遇见贺军

      1999年12月3日,在教育局门口,我和母亲被派出所的给抓了起来,说我们是寻恤滋事。在派出所里,一名警察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说我这个事不管到了哪里也解决不了,让我死了这条心。他伙同另一人对我进行了殴打,还将我和母亲拘留了5日,罚款2000元。

      罚款是我父亲过来交的。

      回到家后我才得知,我和母亲被拘留的第三天,上面检查部门来了几人,对我家捕捞船和船上设备进行了检查,说是船上发动机漏油对水环境有影响,渔具使用不合格,共罚款了5000元。全村就只检查了我家也只罚了我家,全村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些事发生后,我父母都怕了,死活不让我再去寻求退还这两万元的事了。

      为了让父母安心,我留在家里陪父亲一起出海捕鱼。干了大概两三个月后,父亲突然告诉我,他当年救过的一个渔民兄弟现在发了财,听说我中专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特意给安排了个在某企业上班的机会,这个上班地点就在大留市。后来我才知道,这其实是父亲花了八千多块钱,通过一个介绍人买来的,只是,这次他还是被骗了。

      四月初一,我按照父亲给的电话号码和那名我称呼为田叔的人取得了联系,电话里我特意询问他是否知道我父亲有犯罪史,他声称知道,且保证这个不会影响到我在大留市的工作。当月,按照和他的约定,我独自一人来到了大留市。

      下了火车后,我在火车站出口处用公用电话联系了田叔。他指引我找到附近巷子里停着的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上车时,发现车里已经坐着两名和我年龄相仿的男青年。等到车上陆续坐满七个人后,司机便发动车子,将我们带到了新鑫佳人力资源公司。

      到了这家公司,一位高个子男人要我们交出身份证并各缴600元培训费,我问了这个男人我具体从事什么工作,他没有明说,我当时兜里只有400元,觉得这个事情有蹊跷就选择了退出。

      至于父母那边,这事我没有给他们说,而父亲给田叔的那八千元钱,我相信我能够要的回来。

      从这家公司出来,已经是下午16时。我对大留市不熟悉,就在街上到处寻找招工信息,不久天就黑了起来。

      我找了一座天桥下干净点的地方准备过夜,迷迷糊糊中被人叫醒,这才发现是三名警察,其中一名40来岁的警察盘问我身份信息,我将身份证给了他们。另一名警察说我没有办理暂住证,罚款50元,我没办法只有交了罚款,他们拿了钱就走了,只还给了我身份证。现在想想......”沈成名轻哼了几声,语气里满是轻蔑和嘲弄。

      “当晚,我意识到第二天必须找到事情做,要不,这样下去我顶不了几天。

      第二天中午在民富建筑工地门口,一名包工头出门买烟的时候见我在找事做,就给我提出在他手下做苦力,主要是瓷砖、水泥、玻璃的卸货和搬运,提供食宿,工资月结,但他要抽走20%。我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就这样在工地上干了五个月,吃住都在工地。可工资却一直拖着没发,工友们都说这很正常,有的甚至要按年结算。我也只好认了,至少在这里还有个栖身之处,能吃上口热饭。虽说那时的食宿条件,跟我后来的日子比起来,简直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儿。

      可当月一名来自经文市的工友因为操作失误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在下落过程中撞倒了另一名工友造成两人死亡。事情发生后,负责我们的那位刘姓包工头当天就跑路了,死者善后的事情被开发商给接管了。

      两名死者最后是如何赔偿的,我不清楚,但我们二十几个在这个包工头手下做事的工资却没了着落,其中时间最长的被拖欠9个月,大伙一统计共有189000元。

      我们找开发商要,但开发商给出的收据显示所有账款每月都已结清,至于我们的那份工资全部被刘姓包工头给卷走了,那可是我们的血汗钱啊!是一分一角靠出卖苦力应得的啊!

      当时我们一起合计,首先向派出所报警,警察过来后告诉我们应当找劳动局,劳动局的执法大队的一名李姓队长在接待室会见了我们,他的意思很明确:包工头跑了,他们也无能为力,他们的事情很多,追逃的事情他们不负责,叫我们去人民法院告。我们一起又转去了法院,法院工作人员说要首先确定我们的劳务关系,这个事情应该找劳动局仲裁什么的。

      总之,我们来回跑了不下10趟,没一个政府部门愿意帮助我们。最后不得已,我们还在市政府门口静坐,结果几个工友有些冲动,与警察发生了口角被关押了起来,其余的工友也都各自放弃了,最后都散了。

      当时的我,身上仅有187元6角,我不想回家让父母看到我落魄的样子,我还年轻,我还有手和脚,身体健全,我还能干苦力,只要能赚钱,我什么苦都能吃。

      就这样,我在这座城市到处寻找工作的机会,一天两个馒头只需要花费我两块钱。

      之后的一年里,我捡过垃圾、爬过楼,做过洗碗工、饭馆服务员,但这都是临时性的,直到我遇见了贺总——贺军。

      2001年11月6日,大概晚上9点多的时候,4个小混混将我堵在马路边,他们的意思是观察我很久了,想从我这个外地人手上拿些钱花花。他们4人手上都有武器,其中领头的那个黄毛还亮出了三菱尖刀,这种尖刀我认识,是乡里专门用来杀猪的,一刀下去,血就会顺着刀上的三个血槽往外冒。

      我原本想着与他们拼了,4个小混混我还是有能力将他们打趴下的,但考虑到赔钱坐牢,又觉得不值得。

      我佯装掏钱,用头硬磕其中一人鼻子,并从此人身侧跑了出去。

      我听到那人惨叫了一声,之后是“废了他!”的咆哮,我没有回头,只顾跑路,结果在路过一处马路转弯的地方,被一辆轿车给撞了上来。

      这次撞的很重,我飞了起来倒在了地上,背上和手上无比的疼痛,但我意识很清醒,倒在地上假装晕死过去。

      轿车急刹停了下来,之后下来一个人用手推了推我,我还听到他对着追我的那4个混混大喝了一声:“干什么的?”,然后就听到杂乱的脚步声越走越远。

      等此人将手放到我脖颈处并用手指按压下来的时候,我才睁开了眼睛,借着车灯射过来的侧光,我才看清这个男人近40岁左右,身材匀称,留着短发,脸上轮廓分明,穿着黑色西装,就是大家常说的成功人士样子。

      我说了声“没事”,就想努力站起来,但感觉自己有点力不从心,他搭了把手扶起我。

      “小兄弟哪里受伤了?我带你去医院看看?”男人等我站稳这才松开了手,试探性地询问我伤势。

      “我没事,你车子......我暂时没钱......”我低着头说出了这么一句。

      男人显然是有点蒙圈,回过味来才呵呵笑了两声,表示车子是物品,破了废了怎么都比不上人重要。

      见我真没事,他就问我要去哪里,他可以搭我一程。

      我想当时他也发觉到有人追赶我,也是出于好心,这有如此一说。我想,如果我继续留在这里也确实不安全,也就同意坐他的车稍微走远点。

      我上了他的小车,车里原先就他一个人。

      开过几条街后,我就要求下车,他也没有拦我。

      下车后,他从钱包里拿出了5百元钱塞给我,说如果有病痛就打他电话,并将一张名片给了我,我这才知道这个男人叫贺军,而名片上只印有姓名和电话号码。

      我以为我与贺军也只是萍水相逢、一面之缘而已,却不知在一个月后的又一次遇见,让我决定从此跟随着他。

      那次与轿车碰撞,当时感觉自己没什么事,坐了公交车到了郊区一处偏僻的废弃楼住了一晚,这个地方我曾经多次住过,很是熟悉。

      夜深时分,我被一阵剧痛惊醒,发现右手上臂已经肿起,稍一触碰便疼痛难忍。就这样,我在疼痛中煎熬了一整夜。

      我意识到可能是骨折了,如果拖延不治,恐怕会落下残疾,于是上午在附近找了一家小诊所。医生检查后告诉我,这种情况需要去专业医院拍片才能确诊,而且不能耽搁。

      可我手头拮据,便问他有没有更便宜的治疗办法。医生无奈,只好先帮我固定手臂,又开了几副消炎药和中药,让我暂时缓解症状。

      至于上班,我是去不成了,一是身上的伤,二是那几个小混混混迹于附近。当时,我没想过要找贺总,毕竟是我自己乱跑才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能怪他。

      可事情就是这么巧,我还记得那天是12月14日的上午,天空阴沉沉的,我出门买米,在返回的路上,又一次遇见了贺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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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第一次写小说,有不足之处恳请读者们停留片刻,在评论里多多指正批评(评论和收藏能给作者加分的哦!恳请帮忙),我也将及时回复,万分感谢您哪怕是对本人写的东西过目一眼。感谢!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