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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版文案 ...
首先,这是一篇御兽文……应该。
经典的御兽对战竞赛?
“考虑到‘大灾变’刚过去不到十年,人类和精灵的共同生存还在磨合状态,非必要的、以人类意志为主的战斗对双方都没有什么益处。最起码作为一名精灵研究员,未来十年里我都不推荐这种行为。”云陈坐在电脑前,推了推眼镜,严肃表示,“但是精灵想要达成‘进化’,必须将体内能量凝练到一定程度,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在战斗中进行磨练。因此,精灵战斗竞赛是有的,但是以精灵意志为主导进行,人类仅为辅助者。部分赛事甚至禁止人类参与。”
培育自己的精灵,改良精灵品种?收集全图鉴?
“……‘大灾变’之后,活下来的生物都获得了宇宙能量适应性,而能在体内储存并利用宇宙能量的、具有人类智慧的非人类生物才会被认为是精灵。”文曦抱着摄像机,蹲在树丛里郑重说明,“从各个角度慎重考虑,精灵应当拥有自己的生态文明,即,当精灵融入人类社会时,我们应当给予精灵‘人权’,因此,在未经精灵自身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选育、品种改良一类的行为,皆属于破坏人与精灵和平共处的严重违法行为。”
“补充说明一下,在‘大灾变’之前地球上的已知生物就有数百万种,还不包括未发现、命名的生物。‘大灾变’之后,所有物种中都有可能诞生精灵,且类似基因突变,变异的精灵类型甚至可能完全不同。再考虑到不是所有的突变型精灵都能稳定遗传……虽然‘收集全图鉴’这种事情吧,只要精灵自己没意见就好,但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呢。”
那捕捉野生精灵呢?市场交易?
“真‘刑’啊,捕捉贩卖都出来了。”刘雅玲身着职业装,踩着8公分高跟鞋,抱着文件夹冷笑,“根据最新版《人与精灵和平共处法则》第十四条规定,未经精灵自身许可捕捉野生精灵,视为对智慧生命进行拘禁、绑架行为。第二十六条规定,非官方渠道交易幼年精灵,如未经‘监护者’许可且精灵自身同意,视为人口贩卖。注:交易额不得超过精灵培育中消耗资源价值的1.2倍。第二十七条规定,非官方渠道交易成年精灵,未经精灵自身许可,视为人口贩卖。注:交易额不得超过精灵培育中消耗资源价值的1.1倍。”
那游戏里的华丽大赛也没了,对吧?
“哈哈哈哈,这个倒是有的哦!”黎可欣顶着一头粉色二次元卷发大笑,“人爱美,精灵也有爱美的啊!精灵造型师现在可是大赚特赚的行业哦!一年一度的精灵形象大赛就像人类的世界小姐选美大赛一样,受众很广的哟!”
这玩意儿真的是御兽文吗?怎么哪都不对啊!
“说到底,游戏和小说里都是以人类为主导,精灵处在附属地位。”黎叙宁脸上带着浓浓的黑眼圈,猛地灌了一大杯提神剂,身上还挂着好几只不同的精灵幼崽,“但现实是精灵都是具有人类智慧的存在,愿意融入人类社会都是人类占了几千年文明历程的先机。敢把精灵当附属,人家就敢给你造反动乱,而你还多半打不过。”
所以,这是一个特别的、人与精灵平权的社会……它会更好吗?
非典型群像御兽文,基建风格。
据我观察没有跟我一个思路的文章,拒绝空口鉴抄。
初创意是20240320。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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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完整版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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