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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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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三叔引诱侄儿,是他的不对。他本质上有些骚,但那个时候应该还是专一的,只有沈子靖一个,对这个侄儿也是动了真感情的。
他和沈子靖上~床,是在对方十八岁那年。即使按今天的标准,沈小侄也算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能力辨别和判断自己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叔可以引诱他,他可以不上钩;他血气方刚,上钩了,那就是和~奸,不是强~奸。再把自己标榜得比窦娥还冤,就有当婊~子又立牌~坊之嫌。
另外,三叔是小受,总不能牛不吃水强按头。沉溺耽美的腐女们,睁大宅得发酸的眼睛,现实生活中,女人强~奸男人的成功案例应该也很少,更何况靠后~庭做功的攻受。
所以说,沈子靖对三叔的厌恶,很大程度上是心理层面的。他接受正统的教育,觉得旱道变~态,叔侄乱~伦,他觉得自己是直男,完全是被拖下水的。不能说他完全没有道理,但是他这种毫不律己,专门律人,外因决定内因的唯心主义思想也是要不得。俺在这里也不讨论他是双还是被掰弯,他把对自己意志不坚定,不能抵制身体诱惑的失望和自厌都转嫁到三叔头上。一次两次被引诱是引诱者的问题,三年五载都被引诱,那就是周瑜打黄盖了。“都是你的错,都是月亮惹的祸,就是没有我的事”,真要这么推论,那只能,今天的天气,哈哈哈了。
可能还有人要JW民国的十八岁是虚岁,俺只能说,“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点,三叔对淡云的虐待。三叔亏待了淡云,这一点毋庸置疑。他讨了个老婆,却从来不碰她,更不爱他。但问题的关键是,他不该讨这个老婆。他应该做个道德高杆,拒绝婚姻,打一辈子光棍,在年复一年的指指戳戳中把自己同性~恋的真相大白于天下,让自己成为无聊社交界的劲爆谈资;或者他应该超前于时代,找个拉拉当“挡箭牌”。这样他就孔子了,孟子了,圣母玛利亚,哈利路亚了!
可惜的是,三叔自私有余,资质不足,没有你我这些坐而论道的标兵们高尚。他讨了淡云,非但讨了,还没有把她当菩萨供起来。他不睡她,在发现老婆跟情人鸿雁传书,秋波暗送时,还猛吃醋,借题发挥,克扣老婆的零花钱,投拆信件,耳光推搡也没少来。简直就是当代社会一个偷看短信,胡搅蛮缠的低素质恋爱动物。
但是怎么说呢,三叔胆子又太小了点,他克扣零花钱,但也没让人不吃饭,少穿一件旗袍,貌似死不了人;他不喜欢那对狗~男女幽~会,但是又不禁老婆的足,所以人家电影照看;他在家里砸穿衣镜,小打小闹,也没人因此进医院。
他的家庭冷热暴力,规模不够宏大,气势不够夺人,那两口子倒是起了同仇敌忾的叛逆心理,约好双双私奔。
气急败坏,狗急跳墙,他使出最烂一招,你觉得他爱你,看吧,他跟我也有一腿。他是豁出去不要脸了,结果——当然很糟糕。那女人跑路了,而且自杀了。
于是乎,三叔炮灰了,小侄崇高了。三叔炮灰,难辞其咎,但小侄怎么就摇身一变,让人高山仰止了呢?
他跟淡云勾搭了这许多年,要真爱人家,早就该断了三叔那一头,一心一意搞地下~党。这样轧姘~头,大家也好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嘛。怎么他就断不了,搞起了三人行呢?莫非是盘丝大叔,死缠不放?那腿长在他身上,他离了沈公馆另谋高就不成么?天下之大,就再没地方讨一口饭吃吗?我看他后来跟着聂仁雄,不也混的人模狗样。之前是自己不想走吧。三叔待他,不是很厚,至少不薄。想着三叔提供的安稳生活,又恋着三婶的多情,能拖一天是一天吧。
“再过半年,我们就远走高飞”,这是个好主意。但是好主意也是有时效性的,早个一年半载和晚个一年半载,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他在沈宅七八年,犹豫了多少个年头?
淡云最后自杀,三叔的刺激出了大力,沈子靖的一拖再拖,当断不断难道没有过错?至于淡云自己,两个男人都靠不住,她的心理俺就不多做揣摩了。死者最大。
闹了这么一出,来个模拟法庭,好像仍旧不能处置三叔。法律讲究主客观统一,主观上他没有杀害淡云的犯意,客观上他没有直接参与对淡云的谋杀。我们应该在道德法庭上对他进行谴责唾弃,但在真实的法庭上,无论哪朝哪代,他都是无罪释放。
到后来,沈子靖杀了个回马枪,毙了替三叔看房子的下人,烧了他一整条街。三叔蒙受了巨额损失;还受到威胁。于是乎,为了自保,沈三也投靠日本人,比谁爬得快,比谁靠山硬。真要论恩怨,要从这里算起。
谁比谁更无辜?三叔并没打算报复,房子烧了,道了歉下了气,也罢了,还替侄儿难过。一句道歉,换一条街,可谓一字千金。而对三叔来说,汉奸这条路,却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了。
再往后,沈子靖在警局里性~侵三叔,就是自作孽了。他在报复什么。男子汉大丈夫,不敢面对自己的失败和错误,一味归咎给别人,算什么鸟~样?
当然,沈三对他的总清算也是极其过分的,那是你死我活彻底划清界限的宣战。
到目前为止,这两人基本扯平。再纠缠下去,就变味了。
沈子靖是我见过,最莫名其妙的一个人。他真正不甘心的,莫非是三叔口口声声爱着他,却把他从宅子里扫地出门这件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