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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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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久寒知道荒族拖不下去,万俟荣祥也知道荒族拖不下去。
“但是他们同样拖不下去。”谢书阳老神在在的瞧着万俟荣祥:“傅久寒来这边倒是咱们没想到的。”
“比起他,我更想知道卫翎身边那个连盔甲都没穿半件的小子是谁。”万俟荣祥每次看见谢书阳那模样都来气。
也不知道为啥他这么淡定。
“我哪里知道。”谢书阳摊手:“我问了问探子,说是新来的军医,和卫翎应该是比较熟识,但具体可能只有这两个人知道吧。”
“卫家人?并未听闻卫家有这般子弟。”万俟荣祥皱着眉:“让儋州的探子注意卫家,查查这个人。”
谢书阳蹲在炭火前用烧火棍拨弄那几块银丝炭:“以殷朝庙堂上那位的情况,这孩子成不了什么气候,不必忧心。”
火被升起来,他伸手去烤:“蜀黎从也该从中原回来了,这孩子长大了,真是不服管。”
“孩子就该被丢在草原上让他们自己去和狼群争食。”万俟荣祥也想起了这个被谢书阳带大的孩子:“我们的长生天会护佑他,等他回来,就让他和呼衍氏的孩子们一起去进攻其他的城池。作为我的外甥,他怎么都该见见血了,我看他天天都是一副活不起的样子,一点没有阿姐的气度,都是你带出来的。”指指点点。
“你去给他说,昨日我们刚在书信里吵了架,他让我有本事弄死他。”谢书阳露出被不孝子折磨的痛苦老父的表情:“三年前我就打不过这小子了,真是翅膀硬了。”
万俟荣祥大笑,可谓是一物降一物,他这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谋士也有拿人没办法的时候:“等这次战事过去,我回去和他比划比划,看看咱们的雏鹰羽翼到底是丰盈到哪一步了。”
两军短暂休战的时候叶雨生又滚回去做自己本职工作——扶伤。
在这种医疗水平下,就算是神仙也只能扶伤,难说自己能够救死。
更何况他这手医术也不算是很正统,终南山历代都有把自己所学记录成册保管的习惯,留给后人翻阅。他们师父也不算精于此道,还是叶雨生自己看的书。
感谢郦城人民为他实操做出的贡献。
现在他跟着其他军医学的,截肢和烙铁消炎炉火纯青。
傅久寒过来的时候叶雨生正面无表情的给自己的刀消毒,整个屋里都是酒气。
“你上去做什么。”傅久寒的情绪素来是内敛的,喜怒不形于色是一个政客应有的基本水准:“你还知不知道你自己叫什么!”
可现在他的怒火几乎可以点燃这小小药房的酒气。
“哟,师兄。”叶雨生漫不经心的应声:“以后进门记得用这个洗洗手。”指指门口封好的一坛贴着‘酒精’的东西。
在这种没有抗生素的年代,伤口感染神仙难救,消毒概念出现本身就是医学界的大进步。
别的搞不出来,酒精提纯学过点化学的还是可以搞出来的。
叶雨生烦躁的拍拍脑袋,没出息的东西,才几年,前世的东西就忘了个七七八八。
傅久寒老老实实的盛了点蹲在门口认认真真的洗干净手,还往身上撒了点,走进来。
“雨生。”气也被浇灭了:“你上去至少该穿几件盔甲,而且……谁都该上去,你不该上去的。”
端的是无可奈何。
“那是万俟荣祥。”叶雨生今日难得的把一头墨发老老实实的全束上,整张脸露出来,甚至算得上稚嫩:“我怎么不该上去。“
那双眼里燃着燎原的火,恨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扎在瞳孔里。
“雨生!”傅久寒喝住他:“你的性命最为重要,无论你做什么,都不能忘记。”
叶雨生垂首,捂住心口,似乎想压下几乎想冲破胸膛的心脏。
“那至少,不能让我活的像个死人。”
他的声音那么轻,傅久寒几乎都觉得他在啜泣。
“我以为我可以忍受的,但是我在听到号角声的时候我的灵魂都在叫嚣着冲上去。”
“荒族单于出征的号角声是不一样的,我本以为这些年我已经忘记了,可是只有听到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已经刻进了骨头里。”
傅久寒看着叶雨生抬头与他对视。
“师兄,你看见了吗?大火焚城后的余烬。”
我以为我已经逃出来了,可它们一直留存在我的肺腑里。
这世界上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被时间消磨殆尽的,譬如那些或腐烂或闪耀的记忆。
郦城。
那是一年春试,九娘倚在门前给过路的书生一杯水酒,见书生道谢,她盈盈的笑:“小妇人夫家也是赶考的书生,小妇人这般,也是为自己夫家积德,公子何须道谢。”
她生了一双猫儿似的美人眼,朱唇琼鼻,着实是能看的这些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年轻书生直了眼睛。
“不知夫人夫家名姓?若小生有幸得见,还可为夫人带声好。”那书生一揖,笑言。
九娘微愣,却是笑了“那小妇人在此谢过公子了。”盈盈的行了一个万福:“小妇人夫家姓夏,名唤谨言。若公子见了小妇人夫家,劳烦公子对三郎说一句,只要三郎一日不归,九娘就在这终南山下等他一日,如那蒲苇,情意韧如丝。”说的情到深处,拿了帕子轻拭了眼角珠泪,娇艳如茶馆说书人讲的话本里的女妖。
“小生知晓了。”书生告了辞,背了行囊,接着踏上赶考的道路,口中念叨着夏谨言这个名字,心下暗忖该是个怎样的男子,能娶了这般明艳持家的女子做夫人。
九娘看着那人的背影,眸中无悲无喜,只是一片空茫。
酒馆的伙计看着那个艳若桃李的女子,似乎是叹了口气,却到底是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她的夫家,已经是进京十年了。
说是赶考,却不知是否是考上了功名,便做了哪位大人的乘龙快婿,一路飞黄腾达,哪里还会记得留在这小城的发妻?
“今年的醉春风头坛可启了封?”九娘拭干了眼泪,回头问伙计。
“启了,就等老板娘你去尝尝了。”伙计答得爽快。
九娘应了声,便去了库房。
酒坛不是很小,九娘虽然是做惯了苦活,一下搬起来也颇有些吃力,可她还是搬了起来,抱着酒坛,从后门出了门去。
那是终南山的方向。
“老板娘这又是给终南山上的那两个老主顾送酒去了啊。”这十年间,第一坛醉春风,一直是老板娘亲自送去给那两个老主顾尝鲜,那南山先生朗朗君子,他自是不会去嚼什么舌根。
九娘抱着一坛酒,行走于这羊肠小道,心下害怕,念叨了那人的名字。
然后……定在了那孤坟之前。
她开了酒,尽数倾于孤坟之上。
喃喃念了声三郎。
夏家三郎,秦家九娘,听闻最是郎才女貌。
只是……
那书生且行且念,忽的想起那夏谨言。
夏家谨言,名允字谨言,是十年前一日看尽长安花的金榜状元,只是、只是冒死进谏,惹怒了宫里哪位贵妃,被丢去了边境苦寒之地带兵。
一个书生哪里带得了兵……
再后来的事,他一小小书生自是不曾知晓。
只是知晓,那人早已是死在了那苦寒之地。再没有接那老板娘进京的机会。
又是一年新年,叶雨生问九娘:“你说,为什么每个人都要做一个聪明人?”
然后走向自己的命运。
又是一年春试,伙计启了新一年的醉春风。
她抱了酒坛出门去。
“老板娘痴了……终南山上的两位,都已经不在这里了。”
伙计笑着自己的主子。
九娘回眸一笑,明明已经是三十的年岁,却还是有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姿态。
她笑的那般美,美的接近于凄艳。
“不啊,他一直在那里,从未离开过。”
不会有人知道啊,那年年关,她一人跟着自己的夫家去了边关,眼睁睁的看见他死在那些人的手里,眼睁睁的看着……她最爱的人被抛尸荒野。
那边关的烧刀子真烈啊,呛红了人的眼。
她看见了那个白衣墨发的公子,对他开了口:“嫂夫人可是回郦城?小弟来带夫人一程可好。”
那是她最悲凉的时候,幸而不幸。
她到底是带回了自己的夫君。
只是那人再也喝不了醉春风,也再不会唤她一声九娘。
“你见过我夫家吗?他姓夏,名为夏谨言,是个……很好很好的人。是我的,三郎。”
后来,那个书生再次路过那个酒楼,却不见那倾城绝艳的九娘。
“这酒楼的老板娘呢?”
“死了,吊死在了终南山荒坟旁的的一棵树上。听说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都干了,脚底下拿银子压了留信说让人把她和脚下坟堆里的人葬在一起,切,说的是为自己夫家守身,合着背地里不知道勾搭了什么男人,竟然还要和人家殉情……真是……要是我早知道她这么骚,我就……嘿嘿嘿……也是一桩美事不是……”
书生闭了目,不忍再听。此隔经年,他到底是在京城补全了那当年傲骨铮铮的状元郎的传言。
那人死在了比边疆的朔风更苦寒的计谋里,那韧如蒲苇的女子,将自己的夫家带回了允诺开始的地方,葬了自己的夫家,然后守着夫家留下的醉春风,给过路的书生一杯水酒。
算是给自己一场大梦。
梦中她的三郎进京赶考,等考完了,就能骑了高头大马,前来接她。
那场梦从她二十岁梦到三十岁,然后她的梦醒了。
世上便再无醉春风,只有不能提起的凡世沉珂,疯长于俗人喉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