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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1) ...


  •   我醒来的时候日当正午,明媚的阳光照在窗外的芭蕉树上,那叶子滴翠也似。大约是睡得太久,只觉得浑身酸痛,脑子也迷迷糊糊,连自己是谁都记不清楚。
      正打算再咪一会子醒醒神,身畔就有个小丫头大呼小叫:“表小姐醒了”,一路嚷嚷出去。拜她所赐,我的瞌睡立马醒了,可是自己是谁,还是没想起来。一般来说,想不通的事情我向来不多想。可这个事情实在是事关重大,由不得我先放一旁。
      还没等我理出个子丑寅卯,屋内进来了个老太太,抱着我痛哭:“余儿你总算醒了,吓死外祖母。”
      起初我以为我是迷糊了记不得事,后来大夫说我脑后遭重创,所以失了记忆。失魂症虽有书记载,但实在没有良方,只有喝药慢慢调养。
      这一调养,就养了三个月。外祖母见药没有效果,抱着我落了一回泪,吩咐停用。其实我倒是颇为窃喜,毕竟再怎样好喝的东西,一日三顿喝上三个月也该腻了,更何况那个药一点都不好喝。
      只是记不得事,外祖母同我说,我自幼父母双亡,寄养在外祖母身畔。舅舅是陈国大将军顾昭,膝下无子。因舅母病重,舅舅嘱人接祖母和我来渭城团聚。岂料路上遇到剪径恶贼,外祖母没事,我却胸上中了一刀,又碰到头,以致不记得事。
      说罢又搂着我痛哭,大骂贼子心狠手辣,对一个小姑娘也下那么狠的手。
      大约一个人没了记忆,对过往的事就不那么执着,我并不觉得贼子有多心狠手辣。毕竟,人家做贼子的也要吃饭不是,民以食为天,这天大的事,你再柔弱也换不来同情。只是每次洗澡时看见胸口那一条长疤,颇有些胆战心惊。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坏处,比如认不得亲戚,难免礼数不全。不过我很快又释然了,舅舅虽是陈国大将军,却也不怎么守那些繁文缛节,我伤好以后,只是日日同外祖母并舅母做伴。
      舅舅经常不在家,我起初以为是军务繁忙,后来才知道是替我寻药。快过年的时候,舅舅替我带回一味药,据说是疗伤圣品,对脑部受损尤其有效。不过我喝完了,还是不记得事。
      其实对于失忆这件事,我很看得开。不过周围的人都看不开,我也只好陪着看不开。
      舅舅终于接受事实以后,命我从明日起同他学武艺。大约将军府的规矩同别处不同,别家姑娘学的是女红,换到我这里,就是武艺了。
      外祖母同我说:“你舅舅因你路上受伤之事一直自责,所以要你学点武艺防身,你先顺他一顺,过阵子外祖母再替你说情。”
      我倒是不以为意,毕竟,虽是舅舅家,那也是寄人篱下,能彩衣娱亲,也算是有个用处。
      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这学武,真真是天下第一桩苦差事。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舅舅教我学的,也大有武将风格,乃是顾家家传枪法。
      顾氏以武传家,这顾家枪法据说是中州最精妙的枪法。春去冬来,我能一手挽出三个枪花的时候,舅舅才勉勉强强点了下头,恩准我从此不必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不必苦练枪法,日子一下子就悠闲了许多。过完年,就是元宵节。舅母见我整日闲得无所事事,特意携我出去看灯。
      渭城素有灯城之名,一路行来,鲤鱼灯,莲花灯,水晶琉璃灯,锦幛绣球灯,都是纱绫扎成,精致非常。更有“鲤鱼跳龙门”、“嫦娥奔月”种种名目,不一而足。这样的繁华热闹,彷佛是因为明知年节到头,攒足力气,最后一把狂欢。
      既然是看花灯,少不了猜灯谜。舅母兴致甚好,一路猜下来,我同环儿翠儿手上都提满了灯。若不是没地方放,只怕她还要再猜。
      正寻摸着找个由头劝舅母回去,忽然听得远处一声巨响,人声鼎沸:“放烟火了。”
      抬头一看,一朵硕大无比的金菊绽放在漆黑的夜空,花瓣丝线一般滑入夜幕,渐渐暗淡。紧接着是无数色彩纷纭的烟火,灼然怒放,端端是叫人目眩神迷。
      一般来说,美好的东西后面总有龌龊,又一般来说,福兮祸之所伏。其实我想说的是,看烟火的时候,人潮汹涌,我先把舅母丢了,后又把钱袋丢了。
      本来以我苦练出来的三脚猫身手,抓个把毛贼实在不成问题。不过考虑了我的闺阁身份,我生生把迈出去的步子又折了回来。由此可见,女儿家学武实在是没什么用处。
      然而还有句话是,祸兮福之所倚,我刚感慨完,就有人替我把毛贼捉了回来。
      捉毛贼的是个年轻男子,背我而立,一身青色衣衫,广袖上是暗色的流云蝠纹,腰间挂了一枚翡翠蟠结玉长绦,颇有几分长身玉立的意思。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这公子哥一样的人物,倒有几分厉害。我钦佩不已,旋即又想到自己也会武,这才把钦佩之情缓解了几分。
      公子哥拎着我的钱袋问毛贼:“这是何人失物?”
      毛贼显然是吃了不少苦头,眼睛向周围转了一圈,看见我跟看见亲娘似的,指着我大喊道:“是她的。”
      公子哥闻声转过头来,英挺的眉,目若晨星,鼻梁挺拔,唇线淡薄,生得倒是十分好看。这位好看的公子哥把钱袋递给我:“灯市人多,姑娘小心财物。”
      我接过钱袋问他:“你不问一问,又怎知他不是撒谎?”
      公子哥淡淡地看了毛贼一眼,说:“他不敢。”
      我看了看毛贼在他视线下明显瑟缩起来的身躯,把认错人之类的种种可能误会咽了下去。
      收好钱袋道了谢,我正要走,公子哥道:“姑娘且慢。”
      我十分疑惑,却还是住了步子。公子哥又道:“姑娘可是同家人走散了?”
      我本不想搭理他,可是想到这个人刚刚帮了自己一个不大不小的忙,还是点了点头。
      公子哥道:“姑娘孤身不便,在下送姑娘一程。”
      我看了看璀璨的灯火,川流的人群,喧闹的街市,实在不懂不便在哪里。公子哥已经跟了上来,我一时懒得拒绝,便由他跟着。
      灯市离将军府不算太远,我一路走一路琢磨这人的用意,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公子哥是个送佛送到西的好人,二是公子哥和毛贼是一伙的。不过看他对毛贼的辣手,这第一个结论显然不那么靠谱。第二个结论嘛,毛贼既已得手了又何必大费周章,显然也不靠谱。
      将两个结论推翻完毕,已经到了将军府门口,我站住道:“多谢公子相送。”
      公子哥淡淡道:“不必。”说完便转身离去,我顿时觉得自己十分小人。
      怀着小人的心情进了府,舅母已经回来了,正要派下人出去寻我,见我回来,很是松了口气。
      看灯之行发展到这里,也算是圆满结束。然而刚过了元宵节,齐国就开始进犯陈国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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