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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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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瘸瘸拐拐的进了城,之后的日子没什么好说的。
我年纪小,又是受过一段时间的高等贵族教育,洗干净的脸看着应该也算比较讨喜。
很轻松的在城里找到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将就糊口,还能勉勉强强的存一点钱。
但是,就像之前所说的,这个世界根本不会让我这么轻轻松松的过下去。
命运这个小婊砸只会挥着皮鞭,在我后面一边唱着“套马滴汉子”,一边驱赶抽打我 。
呆了还没有半年,我就被一个有恋童癖的小贵族给看上了,我之前在餐馆里工作的时候倒也听过相关传闻。
说的是小贵族戴尔 莱登这个恋童癖已经买卖了好几十个十岁左右的孩童了,这些孩子到了莱登的庄园里就像凭空蒸发了一样,有去无回。
而我,就像是任何一个听到了一起骇人听闻案件的人一样,瞠目表达惊讶。
为这那些孩子表达叹息,痛斥了一番莱登的所作所为。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根本不会想到,没过多久,我就会成为这起事件的亲历者。
而我的人生也从这里,以一种我无法预料的方式,像一匹脱了疆的野马,偏离了正常的轨道。
因为身边的人都是马赛克的脸的原因,我一直对他人的相貌相当不敏感。
你也不能从一堆糊糊的马赛克脸里挑出糊的比较好看的那一张,不是吗?
我也压根儿意识不到,我的脸在他人看起来尚且算得上是精致且可爱。
当我被五花大绑的丢到了去往莱登庄园的马车上时。
最让我感到愤怒的并不是莱登这个恶心的恋童癖本身。
而是将我骗上去的居然是我一直认为对我还算不错的热情友好的饭店老板娘。
她挣扎都没有过多挣扎一下,没有丝毫犹豫的就把我卖了出去。
价值八个银币。
明明是我的卖身钱,我却连钱的影子都没有摸着!
而且完全的抵消了我之前给她做工的工钱!
相当于她白得了一个免费劳动力,不管吃,不管喝的那种。
简直丧尽天良,丧心病狂。
我被粗暴的丢进了一个大笼子里,幕布一遮,空间霎时就有一种被割裂一般,闷沉沉的。
除了我,还有许多被抓过来的孩子都被关在一起,大的大概12,3岁,小的不过7,8岁。
一部分低低的发出啜泣声,压抑的哭声在耳边萦绕着,更平添了几分压抑。
在这里,我居然遇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就是那个我刚刚逃到夏尔特分国时就让人打了我一顿的蒙德家的小少爷。
冤家路窄,真真应了那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我也暂时管不得什么被抓了,什么恐惧了,什么事情现在都没有我揍这个家伙一顿重要。
我就是这么一个小心眼的人。
还没等我靠近,靠在笼边的小少爷就被最近的一个蓝色的马赛克小孩给推倒在地。
“都是因为你,我们才会被抓回来。”
蓝色马赛克小孩眼里一滴滴的淌着泪。
“我们,我们明明已经快要逃出去了,明明就差一点了。”
“所以,这就是你们最后丢下我的理由?”
浅黄色头发的小少爷笑的嘲讽。
“我活不下去,你们一个个谁都别想逃。想踩着我的命逃跑?”
他提高声音,童音在空旷的地方竟有些尖锐的刺耳。
“做梦!”
“一起下地狱吧!”怨毒的口吻划破了沉默的气氛。
蓝色的马赛克小孩被吓得倒推了两步,他梗着脖子,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胆子硬碰硬,退了回去。
小少爷也不再动弹,他重新缩回之前的位置,浑身弥漫着死寂的氛围。
有传闻说莱利家族被抄家了,但是恰逢国家大庆之日,直系子弟倒也没有全部问斩,大多改成流放了。
不过流放到莱登的府上,还不如死了算了。我有些冷漠的想着。
初见这个小少爷的锐气仿佛在一瞬间就消失的干干净净。
我不合时宜的想着,他就像是一个饱受蹂躏的破布娃娃。
自身难保了还有功夫想七想八,我也真是……
被抓过来的孩子都被关在笼子里,笼子被一个巨大的幕布遮住,黑沉沉的,不见天日,压抑的可怕。
每天会有一个健壮的仆人,像提小鸡一样提走两个孩子,不管怎么尖叫,求饶,都无济于事。
被抓走的孩子也再没有回来过。
我和这个小少爷是笼子里最后剩下的两个,我估计我两算是压轴品,毕竟,好东西总要留到最后再品尝。
还有一天就轮到我们了,我手中死死的抓着一个在被抓来的路上捡到的一个石头。
笼子下的地板很坚硬,我花了六天的时间将这块石头从椭圆磨出了一个稍稍有轮廓的尖锐的造型。
我不知道莱登这个恶心的恋童癖在办事的时候会不会让仆人看着。
现在目前的的走向只有两个,第一个,莱登在办事的时候身边也会谨慎的陪伴着仆人。
那我就完全没有希望了,我会用这块石头结束自己的性命,大不了下一个轮回还是一条好汉。
第二个,莱登只有一个人,这时候只能赌我手中的这块石头能不能直接要了他的命了。
他死或者我死。
只能看这一次命运会不会偏帮我一下了。
我握着手上的石头,紧张的心尖尖都在颤抖。
第七天终于到了,我和小少爷被那个健壮的仆人提到了一个地下室里,得顺着楼梯往下。
楼梯的边沿摆放着几颗夜明珠,在黑暗中幽幽的放着光。
莱利是一个高高胖胖的家伙,奢侈的生活让他整个人都充斥着一种油腻感。
他笑眯眯的让仆人把我们丢到了地下室唯一的房间里,便让仆人退下了。
估计一般的,符合年纪心智的孩子早就被好几天的完全陷入黑暗的囚牢生活给磨没了精神气。
莱登也几乎没遇见过能够反抗的孩子,他近乎自信的打算把我们绑在房间中间的石床上。
在蜡烛的光的照射下,蓝黝黝的石床凝着清晰的,发着黑的血液。
——是之前的孩子的。
首先遭殃的是小少爷,他仿佛现在才意识到之后将会发生什么,剧烈的挣扎起来,却被莱登这个又高又胖的男人给狠狠的掼在地上,鲜血瞬间从他的头上流了出来。
小少爷恶狠狠的盯着莱登,嘴里发出了接近嘶吼的胡噜声。
莱登开始倒是被吓了一跳,后面倒像是恼羞成怒了一般,他掐着小少爷的脖子,一下又一下的扇着他的耳光。
莱登的头在施暴的时候微微高昂,显示出了自己作为掌控者的高高在上的自得。
他陶醉一般的看着自己的施暴对象,一个快要糊成血人的小可怜。
我捏着石头的手发着颤,但心却是前所未有的冷硬。
我只有这一次的机会。
莱登在施暴的中途精神会有些微的放松,我死死的盯着他的神情。
就是现在 !
我扑了上去,将已经有些尖锐的岩石死命的往他的太阳穴处扎了过去。
腥臭的血液瞬间喷溅了出来,溅在了我的脸上,莱登有些惊恐的瞪大了眼睛,他放开了掐着小少爷的手,想把我从他身上甩开。
我丝毫不敢放松,石头上的棱角把我自己的手都割破了,我却更加攥的死紧。
我一下又一下的向着他的太阳穴处扎去,求生的渴望让他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挣扎。
他一下把我掀翻在地,用着全身的力气掐住了我的脖子。
一个成年男子的力气有多大?
我不清楚,我只知道,脖子上的手指像是铁箍,无法撼动,我的脸涨红的厉害,肺部拼命的起伏着,仿佛在汲取着一线生机。
我的挣扎渐渐弱了下去,眼睛也失去了焦距。
就这样结束了吗?
突然,我感觉脖子上的手突然间卸了力道。
肥胖油腻的大脸还在眼前,但是他的眼睛却瞪大着,充斥着不敢置信的情绪,眼底的光却散了。
他的脖子上,插着我的那块岩石。
最终,他肥胖的身体一个剧烈的痉挛,倒了下去,不动了。
我的脑子发黑,用力的将他的手掰开,捂着脖子拼命的咳嗽。
我居然活下来了。
莱登的身边倒着血糊成一团的小少爷。他的气息微弱,奄奄一息的样子,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盯着我。
我想他应该和我一样,脑中只充斥了一种念头,活下去。
缓了好一会儿,我终于感觉喉咙没有那么火辣辣的疼了,身体也恢复了一点点力气。
穿过那片森林还是有好处的,在各种魔兽的锤炼下,至少我不像一般的贵族姑娘一样身娇体弱,还有能力能挣扎着活下去。
小少爷依旧躺在地上,如果不是那双依旧睁开的蓝色的马赛克眼睛,我几乎以为他已经死了。
他依旧死死的盯着我,仿佛一眨眼我就会消失不见。
我爬着挪到了他的身边,嘶哑着嗓音,告诉他,外面的仆人如果见到莱登久久不出来,肯定会下来查看情况。
地下室的隔音很好,我们杀掉莱登时这么大的动静都没有引来别人。
目前我们只有一个选择。
在仆人过来查看情况的时候,我们得合作,杀了他。
我相信小少爷会同意的,我们只有这个办法能够活下去。
只有这个办法。
我倚靠着墙恢复体力,身体里水分流失的厉害,我和小少爷就靠着莱登的血补充水分,恢复体力。
他比我还凶狠,大口大口的喝着,带着喝血啖肉的恨意。配着脸上的淤青,血迹,看着有种惊悚的凝滞感。
事情进行的十分顺利,我们成功的杀掉了那个仆人,逃出庄园的时候,我还顺便放了一把火。
熊熊的大火将整个房屋笼罩成了红色的,火烧云一般的壮丽。
剩下的仆人推推搡搡的忙着灭火。
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两个染血的身影互相搀扶着,踉踉跄跄的逃了出去。
我们自由了。
我们逃出了那个地狱。
我也知道了这个小少爷的名字,蒙德莱。
当然不会是逃出来了就万事大吉了,相反,这才算是我们逃命征途的开始。
莱登虽然只是一个小贵族,但是夏尔特分国的贵族势力盘根错节,谁知道他会不会有什么有权有势的亲戚呀。
而他死在自家的庄园里的闹剧就像一个巨大的耳光打在了这些爱面子的贵族脸上。
我们像两条丧家犬,在通缉下逃蹿。
除了防备来抓人的官兵们,我们还得防的,是人心。
莱登背后的贵族发放了五百金币来悬赏我们的人头,哪怕是告知消息,都能得到十个银币的奖励。
我都想苦笑了,我的卖身钱都还没有自己现在的一个消息值价。
我怀疑我后来的侦查与反侦查的能力估计就是在这时候练出来的。
我们压根儿就不敢往城镇的方向跑,只能偶尔寄宿在消息不那么灵通的乡村里。
但也不敢久待,稍微歇息一下就得离开。我们根本不敢赌财帛下的人的真心。
漫长的流浪生活偶尔会让我产生不知天日的疏离感。
只有蒙德莱才能让我感觉身边有着伙伴的实感。
是的,伙伴。
在无止境的流浪里,我们慢慢的长大了,通缉我们家伙估计也没有想象到我们会像野狗一样生命力旺盛的活到现在。
在我们流浪的第四年,我们就很少看见追击我们的追兵了。
也许他们遇见了更大的麻烦,最近夏尔特分国顶上的势力变动可不小。
我选择的这个同伴确实没有错,抛开了最初的贵族身份,蒙德莱比我还要适应流浪的生活。
也不知道哪里学来的,他后来说话的腔调总是七拐八弯的,有种腻腻的黏糊感,怪让人想打他的。
这危难之际捡来的同伴确实靠谱。
虽然被生活毒打了无数次,我却一直适应不了事事谋算的生活方式。
就蒙德莱的话来说,我在为人处事的方面几乎只依赖自己仿佛与生俱来的直觉,不动脑子。
又近乎刻薄的指出,在危难的时候,我也当真顶得上大用,但是周围的环境一旦安稳下来,没了太大的风险,我的脑子就好像在一瞬间就离开了我的身体。
也就是俗称的没有了脑子。
我没法反驳。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眼睛瞟天瞟地,就是不瞟眼前这怒火中烧的马赛克人,并且在心里默念。
咸鱼人,咸鱼魂,咸鱼都是人上人。咱这叫大智若愚,好吧。
当然,我没胆子理直气壮的说出来。
他则会恨铁不成钢的用力在我的头上一弹,或者戳着我脑袋上他给我扎起来的丸子疙瘩。
半晌,又亲亲昵昵的揽着我的脖子,自顾自的笑的开心,笑的那浅蓝色的马赛克格子都快眯成了一道缝,也不知道在乐呵什么劲。
处事方面一向是他负责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少时家族就遭逢大难的原因,他对于阴谋诡计,人心谋算方面好像开始就比别人多通了一窍。
他打听消息的能力也是一绝的,莱认为女孩子在探听方面会有一种天然的优势。
就丝毫不介意的穿起了女装,还能嘚色的在我面前转上一圈。
孔雀开屏般的,而这个时候,我只会面无表情的挡住自己的脸,不然我真的怕自己会给他一拳。
太辣眼睛了。
我真的不知道那些称他为“小茉莉”的,为他痴为他狂为他哐哐撞大墙的金主大人在知道这个被他们捧上神坛的“小茉莉”是个男人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
我只知道,一团糊糊的马赛克在我面前搔首弄姿,我根本!完全!不会有一点心动!
我只想让他人道毁灭。
更让我感到绝望的是,自从莱知道了“小茉莉”被捧上了夏尔特分国前十榜美人的名单后。
就老是喜欢超近距离的腻在我身边,生怕我看不清脸似的在我眼前晃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