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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生辰 心里默默想 ...

  •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总之转眼间就到了那时候的两天后。九月二十四号,时钧的生日。

      时钧的生日宴最终定在一家名为“友来会”的餐厅里,餐厅一楼是家常菜,三楼是办席宴会等专用的,四楼是个小型娱乐场所,据说去打台球的人很多。

      所以生日宴预定在——二楼。

      用时钧的话来说,二楼风景好,没有太低层那种嘈杂的声音,也不会因为太高层而影响恐高的朋友。

      当然,元璟表示这都是屁话。

      某人分明只是想在生日吃顿火锅。

      二楼正是友来会的火锅层。

      作为合格的东道主,元璟和时钧自然是第一批到的。今天是时钧十七岁生日,也就是说这人虚岁都是刚要满十八。
      湖栀市这边都是说周岁的,所以元璟本人的十七也是周岁。这样看来他确实比时钧要年纪大些,他的生日是五月份的已经过了。

      元璟第一次有了“原来我已经老了”的感觉,关键自家爱人还显嫩,只有几个月的差距弄得像小了他一两岁似的,他有种自己长得太着急了的错觉。

      时钧穿着并没有很隆重,就普通的日常装扮,不过衣服都是新的——昨天元璟拉着去现买的。

      考虑到天气转凉,上身买了薄款白色毛衣,搭配着修身长裤,长款米色风衣的衣摆直到膝盖处,鞋子就普通运动鞋。
      要不怎么说越普通的穿搭越能衬托出好看的人儿呢,反正元璟觉得现在越看越顺眼,可以直接拉去民政局了。

      朋友们也都通知了,大概都还在来的路上。

      接下来的时刻,元璟深刻体会到了来自上次内心觉得时钧“人缘不怎么好”的啪啪打脸,简直不要太酸爽。

      人倒是确实没多少来的,但刚来的那个人却提着好多份儿礼物,每个礼袋上都贴了小贴纸,异形便签小贴纸是各种动物,上面写了名字。能看出来都是“亲笔签名”了,写字都有各自的特点。

      “小时,生日快乐!”
      来人关上包间门就祝福了一句,好多礼品袋往身前一推,桃花眼微微眯起,诚挚道:“他们都想来的,据说心已经随着我来了,你一会儿可以看看礼物里有没有——总而言之,咱这一批应该只有我人来了,你可得多夸夸我。”

      要不怎么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呢,元璟幽幽地想,时钧那样的人,就连朋友也都是人中龙凤级别的,就比如眼前这位。放了学校只要没碰到时钧元璟这样的,就是妥妥的校草排行第一名。

      大多数人都抵挡不了这类,阳光开朗,看似多情的桃花眼会在笑起来时变得朦胧且遥远,两颗小虎牙露出来又十分可爱,从捎带那么多人的礼物来看是个热心肠,通俗来讲就比较“亲民”,能给姑娘们带来“只要我努力追就可以追到”的错觉。

      当然,这种类型的一般早已注定有个青梅,再不济也该有个堪称另外竹马的好哥们儿,总而言之,撬墙角的想法要不得。

      元璟觉得这人有点不讨喜,因为他刚刚的语言等行为像极了单膝下跪甜言蜜语求婚的王八蛋,想撬自己墙角,是可忍孰不可忍。

      元璟看向“别的姑娘追‘小虎牙’成功路上的绊脚石”——时钧,意味不明“呵”了声,觉得晚上就可以把某人生日变成祭日了。

      与此同时,时钧似有所觉,回过头看元璟却并没有发现端倪。

      时钧可能第一次介绍人,不怎么熟练,但被表情管理与涵养形成的动作支配拯救了。

      他随意指了指门口站着的人,对元璟笑着道:“这是‘黎浔’,我那个不值钱的死党,跟你死党差不多性格,感觉他们俩应该十分聊得来。”

      元璟点头。

      时钧伸爪揉了揉元璟柔软的短发,向黎浔言简意赅介绍道:“这位,你嫂子。”
      黎浔边点头边走上前预备和元璟握手认识一下,“诶,好,嫂……?”

      下一秒黎浔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他对时钧怒目而视,咬牙切齿道:“小时,你他娘的胡说什么?人家玉树临风好少年哪里像你马路边上捡来的媳妇儿了?!”

      元璟观察了片刻,黎浔的表情不似作假,是真的怒不可遏。这有问题吗?问题大了好嘛!

      玉树临风什么的无所谓,马路边上捡来的就很耐人寻味。
      元璟挑眉,朝时钧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现在开始狡辩还来得及。

      时钧无语,时钧解释不清。

      ……

      谁都不知道期间黎浔和元璟是怎么发展成哥俩好的,当事人之一的时钧也是一头雾水。

      总之最初是黎浔坐到元璟另一侧,解释了那句话的原因。故事很普通,就时钧他们上幼儿园时候,老师教了儿歌中的一句“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老师大概是考虑到孩子们刚记事一首歌不好记,选择了一次教一句,出发点是好的。

      当初的其他小朋友也都很正常,唯独老师们眼中的好学生性格稍微内向的乖宝宝时钧,被鼓励站在那直径不到一米的讲台上唱整首歌。同理,出发点是好的,但小时钧许是紧张导致这样唱的: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媳妇,把他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见了他,对我把头点,我们和叔叔说了声‘叔叔,再见’!”

      换来了整个教室的哄堂大笑和后来的千古流芳。

      那时候不到一天所以老师和同学们之间都知道了小朋友中出了个风云人物。

      事到如今,那儿歌究竟是小时钧咬字不清还是以讹传讹造就的版本早就说不清了,但不妨碍那依旧是个朋友间津津乐道的话题,特别黎浔这种跟时钧多年同学兼死党的。

      元璟听完后笑到不能自已,又听黎浔讲了好多时钧上学时的趣事,两人友情持续升温,差点就超过了正牌死党。
      “这人有点不讨喜”完全成了错觉。

      “所以——你真的是时钧在马路边捡来的媳妇儿?”黎浔终于通过反射弧极长的大脑找到了问题关键,一脸不可置信。

      元璟摇头,在黎浔一口气还没松到底时,他憋笑道:“不是马路边捡的。”

      “不过你从理论上来讲的确要叫我嫂子。但目前我希望能和时钧辈分同等,你既然叫他小时,那么叫我‘小元’就好。”

      黎浔当场石化且灵魂出窍,心里默默想着:我哪敢啊。这种带“小”字的甜甜腻腻的称呼还是适合你们小情侣,我就不那么叫了。

      来自时钧的眼刀都要杀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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