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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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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故事编得很好,但似乎法律知识欠缺,决定故事人物感情分水岭的两场官司都是败笔,在生活中不可能发生。
对男女恋爱中因馈赠发生的经济纠纷,一方要求另一方归还的要求,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法院不可能受理,生活中顶多是调解。
而第二场官司属于刑事案,不是冯继坤想不告就不告的,可笑的是冯继坤居然拿这个理由来威胁顾飞雪;另外最起码要在顾飞雪供认犯罪行为的前提下,此案才有可能移交,作者明显想留顾飞雪活路,所以跳过顾飞雪认罪这个程序就进入审判,可是这明显违反法律程序;说白了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是最后一道环节,必须在犯罪事实清楚,犯罪动机明确,罪犯供认不讳的前提下才会走这个程序,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在法庭上才开始摸案情,作者这样写好看是好看,但经不起推敲。
另外冯继坤的走私和对顾飞雪和梁俊醒的拘禁等行为明显已经违法,顾飞雪完全可以拿这些事来搞倒他,没必要非要配上自己。
最后一句,作者在构思情节方面有些闭门造车,法律知识有些欠缺。
我怎么觉得搞文学的人有个共同特点就是想象力都很丰富,但逻辑能力差,突出表现就是情节构思顾头顾不了腚。不过作者已经很不错了,前几天看晋江某作者的文,居然安排男女主在拘留所眉来眼去的串供,还洋洋得意的认为是自己的神来之笔,还真把警察和读者当成了弱智。
抱歉,话直了些,不太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