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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迷失森林三结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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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汉子陆南秀驾车一路向南狂奔,追风载着秦皓月紧紧相随,穿过多条喧嚣的大街,惊呆了无数见识甚浅的百姓。
人们被那闪瞎眼球的画面惊的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活计,往来正在热恋中的美女帅哥们瞬间就觉得身边人不香了。
那一身仆人打扮的俊朗少年骑着一匹甚是狂野的枣红马目不斜视紧随那豪横驾车的十几岁女娃子。男的俊的令人发指,女的美的无法无天。
呆傻的人群久久处于时间定格的状态,直到那随车马远去卷起的灰尘都已逐渐消散。
皓月也不辨认方向,完全不管路在何方,看那女汉子胸有成竹的样子,跟住她就对了。况且这一带都属陆家管辖区域,这奇女子必是有她的打算。
陆南秀也不管,有两个大男人在我还需要动脑子?冲就完了!
直到经过的街道不再喧嚣,直到街上行人渐渐稀少,直到宽街变成窄道,直到穿进一大片林区…
“………”
忽然就发现小路也没了,不知何时已深入林中。拉车的马也终于跑不动了,俊男猛女才终于勒住僵绳,一脸懵逼相互对望。
行风在车里被颠个半死,拔着气儿把头探出车外。
皓月和陆南秀看到了行风顿时捂着肚子两处干呕,狂笑不已。
行风尴尬极了,羞红了一张俊脸,麻溜缩回车内把一身女装都扒了,把丫鬟发型快速扯了,脸上的粉和口红也抹净。
一个严肃正经的行风面无表情的从车上跳下来,干净利落,一尘不染。
那身皓月为他置办的黑色常服穿在笔挺帅气的行风身上简直是超凡脱俗,加上他身上特有的那股忧郁气质,比之任何一个世家子弟还要更胜一等。
还在狂笑的皓月和陆南秀瞬间就恢复了正常,映着行风身后浓绿的背景,着实让人不禁对这出尘的美男移不开眼。
皓月手动合上惊呆的下巴,属实看直了眼。
陆南秀擦了一把嘴角的口水,南秀心道之前怎么没发现这默默无闻的马奴这么养眼呢?
行风尴尬的干咳了两声: “两位,所以我们现在在哪?”
皓月和陆南秀默契互指: “问他(她)!”
“………”
完蛋了,甚少出门的皓月,足不出户的陆南秀,向来没有机会出门的马奴行风,三个人加在一起没有五十岁,三个人走过的路加在一起没有超过几条大街小巷。
此时,三个人面面相觑,相互指责,终于不情不愿的承认自己太菜了。
怎么办……
皓月忽然把希望寄托追风,希望它至少可以记得来时的路先出了这林子再说。
追风在忙着哄逗那赶路累得前驱跪在地上喘息的母马,对主人的要求爱莫能助…
环顾周围全是粗壮大树,地上厚厚的经年落叶,就连来时痕迹也很难辨出。
这样的环境你们这两匹马也能跑出这么老远,就问你们这两头蠢马是怎么做到的?
陆南秀因为仰杖有两位牛逼炫酷的帅哥在,一点不担心迷路的已定事实,兴致大发提意此情此景正适合对着天地拜个把子。
这位雄性激素过胜的千金一直被养在深闺大院,怀着一颗江湖儿女的心,一腔豪情深锁世家阁宇,后花园的风景和小说里的野史传奇便是她的全部异域风情。
她羡慕浪漫的粱祝传奇,向往肝胆相照的侠骨柔情,甚至对人神鬼怪的爱恨情仇故事也极为热衷。
此时,她完全不管那两个早已陷入沉默的闷葫芦心里如何烦躁不安,只顾自己闹腾个痛快。
掺杂了一些幻想:我三人摒弃世俗,为情为义私奔远走,亡命天涯,路过贵林,鬼怪精灵在幽暗处对美若上仙的陆家千金意图不轨,却有两位英姿飒爽勇敢无敌的守护神对本仙女寸步不离。
最后,邪不胜正,鬼怪精灵被无情的灭掉,仙女被两位牛逼炫酷的守护神解救。从此,仙女陆南秀和王子秦皓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想到这儿,南秀精力充沛的去掰了三个树杈,走过来递给那两个闷葫芦一人一个。
陆南秀擅自替人家作主将他们两个依次按在地上跪好,自己也和他俩看齐跪下,将树杈举到面前,叫那两人赶紧把手中树杈举起,跟她一起念叨起来。
“黄天后土为证,山神野鬼见之,今日我三人落难至此,决定义结金兰。”
“我陆南秀”
“我秦皓月”
“我…闵行风”
“闵?不是没姓?”
“……”
“从此结为异姓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生亦同生,死亦同死!”
“我十四”
“我十五”
“我十九”
“大哥”
“二弟”
“二哥”
三弟!……啊不对”
“三妹!”
礼毕
行风单手拂额,一脸无奈: “那么,二弟,三妹,我们是不是趁现在太阳还没落山,先设法出去再作打算。倘若天黑了下来,山精鬼怪不来,野狼都把我们吞了。”
“大哥能看见太阳?”
“不能,但至少还能分辨出大概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