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9、假日瘫 ...

  •   清风拂过了挂在门前玻璃制的风铃,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周围高大树木投下一片清凉凉阴影。我龟缩在凉亭之中,像条咸鱼一样半瘫着,只有吸食果汁的力气。

      “不愧是上司呢,居然能找到这种地方。”我幸福的在木板上打着滚,小花花飘在背景里。

      为了复活计划不被打搅,上司为我和织田先生寻得乡下一处寂静又清爽的庭院,而且是上司本人出的钱。(太宰治:是我出的钱的钱不是我的:)). 颇有一副公司出资度假的味道。

      啊,不对,上司他已经叛逃了,而且我也已经退休了,那么为了感谢他,以后就称为太宰先生吧。

      “太宰先生——”我向木门上方挂着摄像头和监听器的地方喊道:“最近可否顺利?听说你加入武装侦探社了。”

      摄像头传来太宰先生愉快的声音:“是的,目前我在处理一点小问题哦。”因为对方在水中的缘故,导致声音有点失真,还隐约传来几声“太宰治!!!”的怒吼。

      “那就好,织田先生知晓一定会很高兴的。”边说着我望向了在木门上闭着双眼的红发大叔。

      过了这么久,织田作之助基本的生理机能都恢复了,就是意识有点断断续续的,在我游荡了大半个横滨之后,已经能清醒半天,记忆也恢复在刚进港口Mafia的那段时间。

      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我试着体验对方20余年的生活。无法明白对方杀人的感受,我特地雇了几个专业的杀手来追杀我自己。(好像有什么不对吧中岛绘!). 在对方见了鬼的表情中,我鲜血淋漓的站起来“还不错,快准狠,5星好评哦~”

      也有不死心的敬业杀手多杀了我几次,在发现“无论杀多少次金额还是不变”后就败兴而去了。

      为了追求真实体验,我还蹲了几次局子,认真记录下感受后做出了“我再也不打报警电话来点外卖了 ”要保证后就很顺利的被放走了。

      我相当好奇使织田作之助放弃杀人走上老父亲的不归路的小说,和改变了他人生走向的老先生,但这种东西看起来是要看缘分的,那几本小说我都翻烂了也没见到那位先生。

      我又溜去刚黑,利用一能力把自己伪装成了某位低层黑手党,体验了一把基层人员的生活,什么拆炸弹调解家庭纠纷的脏活累活我都抢着干,在对方“你怕不是个傻的吧”的表情中面瘫着脸去干活了。

      期间我被炸弹当场炸死了5次,拖着的尸体突然反杀我一次,夫妻双方大打出手误伤我两次。我真正体会到了作为基层人员的织田作之助先生的辛苦与不易,之后为了不引起首领的注意,我就死遁了。

      我又去了太宰先生所说的Lupin酒吧,处于一个偏僻的角落,十分不引人注意的地方。

      望向对面那个是我痛失rua猫机会并带给我极大的心理阴影的地方,因为大概是早上的缘故,还没有开门。我如一个幽灵般透过玻璃门走了进去。

      是个小地方,也许是不到营业时间,所以寂静的酒吧空无一人。我自顾自的漫步其中,闭上眼睛,描绘出太宰治治田作之助和另一位不知名的先生坐下喝酒交谈的日常情景,太宰先生曾交给我一张照片,正是这样的情景。

      我又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西餐店已经废弃了,不知为何的缘故那个带着小阁楼的店铺至今没有被买下,我直接穿进门走了过去,平生第n次感叹到这个异能的方便,但又把这种沾沾自喜的无所不能的妄想念头收了回去“下次不到特殊时刻,还是不要用了吧。”

      店铺内没有光,因为放置太久铺了层厚重的灰尘,室内弥漫着一股发湿的气味儿。屋内的食材早已坏掉不能吃了,但处处存在着生活痕迹的地方,我很轻易的就收集到了信息。

      在楼上孩子们曾经生活的地方转了一圈后就回去了,并打算学着做辣味咖喱。

      本来我从棺材里头出来第1步去的就是已经成为废墟的旧址,摆着心如死灰的表情扒出了西餐店老板的尸体。存在过的证明被毁掉了啊——我如此想到。

      面包车爆炸的地方和还没来得及处理一地死尸的mimic基地,我也是一开始就去溜了一圈,完美的模拟了一下当时的情景,为了刺激织田作之助醒来,我给他在梦中放了几遍,果然没几天他就醒了。

      不过事后他的脸色不太好就是了。

      知道了这件事的太宰先生把我的零食全没收了,还要我在一天之内做出完美的咖喱料理,如果不合格就把我哥寄给我的信当着我的面烧掉。

      我:什么?敦给我写信了!

      太宰治:你重点不太对吧?(核善微笑)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