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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情何似無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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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七年,康有为办万木草堂,以陈千秋、梁启超二人为学长。
又是一夜无眠。梁启超躺在学舍裡的硬塌上,睁着眼睛,呆滞的目光痴痴的瞪视着屋樑。已经整整一年了。
他没那个胆子明说自己是董圣卿转世,更不敢向康有为诉说满腔爱慕。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不断找机会干些二人从前整天腻在一块儿干的事,说些从前爱说的体己话儿,希望可以唤起那人对前世的记忆。可那人,却好像完全忘却了他们的甜蜜往事。就像昨天。
昨天他跟康有为、陈千秋三师徒一块儿商讨草堂的教案,三人各有主张,争议至半夜才有定论。康有为惟恐把讨论结果忘掉,忙找纸笔将之记下,却发现墨砚俱在,水盘中却没水了。时值夜深,下人俱已退下休息。三人不愿深宵将童僕唤醒,又不欲亲往打水,正自发愁之际,梁启超脑中电光火石的闪过一件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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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深夜。他跟那人一起在内朝批阅奏章,二人边嘻笑边在本子上批红。那人右手执着毛笔,左手轻轻抚上他的脸,故作轻佻的说:「先帝时有个张敞与妻画眉,夫妻恩爱为世人所羡。朕看圣卿眉尖若蹙,不若待朕为卿以黛画眉,想必更为俊美。」说着便要以手中硃笔为他画眉,他瞥见狼毫上的猩红,忙道:「圣上,这是硃笔耶。这一画,圣卿岂不成了戏台上的大花脸吗?」
那人看了看手中批红用的硃笔,也不禁失笑。于是便把笔搁在紫金九龙乌木笔架上,在架子上取下另一枝毛笔,正要醮墨,却斗然发现徒有墨、砚而没有水。于是调皮的他吐吐舌头,竟然捧起墨砚,就这样吐了点口水权充清水作磨墨之用。那人呆了呆,唇角勾起一抹晒笑,伸手拍了拍他的头,轻斥一句:「调皮鬼。」饱含宠溺的语气,让他笑得甜甜的任由那人在他脸上涂画。
好怀念,好怀念。此情此景,何日得以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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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起往事,梁启超有意要唤起康有为前世的记忆,眼看砚中没有一丁点水,便像从前般捧起砚台,冲砚中吐了点唾液。
「呸!荒谬!你这是干啥?髒死了。」康有为目睹他的行径,非但未有一丝愰神,更没有任何忆起往事的模样,反而蹙起眉心,两道浓眉竖得高高的。他便知道,康有为生气了。
梁启超只得歉然道声「对不起」,然后捧起砚台,走到草堂前的古井打水清洗,顺便添了点清水好用来磨墨。
打完水,他脚步蹒跚的踱回书房,谁都没发现,砚台的水面不断的泛起一圈圈漪沦,水也越来越多了。
躺在床上的梁启超想起昨晚的事,不禁喟然轻叹。他不明白,何以康有为会失去了前世的记忆。是那人不愿意想起,还是真的忘了?
若是不愿意想起,即是那人早知道他是谁,也清楚知道他这阵子一次又一次干些莫名奇妙的事的动机。既然不愿与他相认,何以还要留他在草堂中读书?若是真的忘了,难道是血痣失效?不可能。若真失效,何以豆大的一颗血痣清清楚楚的出现在那人臂上?那样的位置,那样的大小,他一定不会记错。
那麽,究竟是啥原因?
他从没想过,要再续前缘有这麽难。他一直都以为,只要找到那点血痣,找到那个人,那人自然会像他一般,兴高采烈的向他张开两臂,把他迎进怀裡。谁料,那人会失去了前世的记忆。
据说,如果你心中藏了一个人,一个你珍视他更甚于自己的人,那麽不论喝了多少碗孟婆汤,进了多少道轮迴,关于那人的一切回忆,都会仍然深深的铬在心头。因为,孟婆的汤,仅能冲去脑中的记忆。
想着想着,梁启超更觉难以入梦。无奈之下,他干脆披上外袍,略一束起头髮后,便出卧室。他漫无目的的在刚修建完成的草堂中摸黑踱步閒逛,忽地发现远处的书房有一点灯光。于是他便沿着抄手游廊,一路走到书房,眼见房门虚掩,轻轻敲了敲,并无人应,他略一迟疑,便推门而进。
只见康有为伏在案上,案前堆满了图籍,一盏昏黄的油灯给朔风吹得忽明忽暗。他弯腰仔细端详康有为的脸容,只见那人双目紧闭,唇儿挽得紧紧的,想是这几天忙着办理草堂的招生事宜,累透了。他眼见夜风把窗儿吹得半开,自己便披上了外袍,仍感微凉,何况那人单穿一件中衣,只怕会着凉。于是他便解下外袍,轻轻披在那人身上,眼看那两片暗红唇瓣因为主人的酣睡而微张着,不禁意马心猿。
他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得怦怦作响,大概快要从口裡跳出来了。再三确定那人真的熟睡后,他便缓缓的把身子一寸一寸挪近那人,轻轻的将自己的唇印上那人的。他也不敢妄动,不过轻轻的让四唇碰了碰,感受一下那人唇上冰凉的触感,便马上往后缩。
眼看康有为并没有给他弄醒,他长长的吁了口气,两眼凝着一层因感动而泛起的薄雾。这时康有为大概是因为睡姿压得手臂发酸的缘故,终于醒过来了。他缓缓睁开双眼,却看见梁启超正凝视着自己,便问道:「干啥?」
「先生,我很喜欢你耶。」大概是受够了康有为从不自认为哀帝,梁启超的嘴巴不受控制的直白感情。
摸摸他的头,康有为微一晒笑,说:「为师也喜欢你。」
「轰隆」的一声,炸得梁启超耳边嗡嗡作响。那人说,他也喜欢自己。梁启超抚着自己的唇瓣,感觉就像小时候不小心把以为有毒的果子放进口裡,咬了一口后,却发现不但无毒,更甘甜无比。
「先生,我…」梁启超张嘴欲向那人进一步表明自己就是董圣卿,康有为却再度开腔。
「为师一向把你当亲儿子般疼锡。」
又是「轰隆」的一声,他再次给炸得眼冒金星。
原来果子虽然没有毒,却是又苦又涩的,吃得他胃部隐隐作痛。
他紧紧咬着下唇,并不自觉丝丝血水已从唇瓣上的牙印中渗出。他不能哭,也不能怨。因为,在世人眼中,这个果子应该是酸的。他想吃甜的果子,就该找个女人。
但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个果子,曾经是甜的像是醮了花蜜一样。
想到前几天恩师内阁大学士李端棻派人送来催婚的信函,也许,他是时候回去完婚了。
反正,那人都早有家室。自己成亲后,那人也许又会跟他的新婚妻子说:「为师一向把你当亲儿媳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