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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初遇 ...

  •   我叫路辰,是个长相不算甜美的、连妹子也算不上的女的,以及,我不属于这里。  
      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的脑袋还有些发晕,像是被龙卷风侵袭了一般,空白的连只言片语都没留下,如此的荒芜,令我感到恐慌。
      这是我的第一个情绪,虽然感觉不是太好,但总聊胜于无。
      我醒来的地方是个山洞,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山不清水不秀,鸟不语花不香,简而言之,就是片荒山里的一个荒洞——对了,还有个不知死活的男人。
      好吧,去掉前言,胸口还有起伏,应该还有口气,可惜我少的可怜的记忆里并没有什么有用的急救措施,只能对这个病号空发呆。
      忽然觉得老天对我有点不公平,稀里糊涂的到了这么个陌生的地方,偏偏还把安排给每个穿越者的金手指给灰了,穿越也不带这么玩的。
      我拖着疲乏的身体上前,撩了撩盖在他额前的碎发,长得还挺清秀,就是脸上有点苍白——应当是发烧烧得晕了过去,身上的伤口有的已经裂开了,看起来是伤的不轻,说不定是惹了什么人命官司,救了的话麻烦不少。
      不知为何,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这小哥长得不赖,就这么死了那是天理不容。
      我叹了口气,就冲这张脸,我愣是坚强的把人扛出了这荒山野岭。
      事后,我想呼我自己一巴掌,果真是美色误人。
      离荒山最近的小村子,时值饥荒年代,村里的人走的走散的散,剩下的几户也是老弱病残,无力再离开这生养的土地,便只好守着这一木三分地勉强度日,村里人见我扛着个重伤病号都唯恐避之不及,几户妇人甚至吓得连门都不敢应,毕竟都不容易,我也就没再勉强人家,拖着这么个累赘走了大半个村子,才堪堪有个老人肯收留我们——就这还是我把那人兜里的银子都掏出来的结果。
      老人家略懂点医术,给那人简单的处理了下伤口,嘱咐我照顾下病号,就拄着杖去熬药了。
      我拿着沾湿的帕子,有点无从下手,男人一身都是尘土,裸露在外的伤口已经发炎化脓了,盖在衣服底下的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我略一忖度,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大不了等他醒来再跟他说声就是了。
      想好后,我二话不说就把他的衣服剥了个精光,只留下重点部位拿衣料遮了一遮。
      碰巧老人家刚熬好药,一进门就看着这么劲爆的一幕,吓得差点没把药碗摔了出去。
      我眼疾手快的接过碗,顺道扶了老人一把,陪着他把那口气顺了下去,这才听他小声点说了句:
      “真是……世风日下啊。”
      老人有专门的办法给昏迷的人喂药,倒也不需要像小说里似的以口渡药,闲下来的我无事可做,便老实的呆在一旁观摩。
      男人虽多伤疤,但身体劲瘦,也无肌肉偾张之势,应当不是行伍出身,但这副身子,受了这么重的伤尚且能吊着口气,也不像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靠近锁骨的位置有一个青黑色的徽记,纹路繁复古朴,一时半会也看不出什么门道。
      老人家喂完药就回屋歇着了,男人一时也醒不来,夜还未深,我便独自溜达出去,也就恰好错过了男人身上惊人的变化。
      这几日的功夫,脑海里的乱麻也逐渐解开了些,对于这个世界也了解了些皮毛,但就这点东西,却足以引起我内心的滔天巨浪。
      我原以为是穿越到了其他空间,但记忆告诉我,这个世界,准确的来说,并不能称为一个真正的世界,这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物,皆是由一本小说衍生出来的,这小说不知怎的通了灵,竟把不相关的我引了进来,而我作为书中唯一一个未知存在,引起了书中巨大的变动,连带着情节崩坏,结局莫测。
      那男人就是个例子,按书中情节发展,他早该灰飞烟灭,轮回转世的,由于我的乱入,导致他逃过了死神的镰刀,也不知是好是坏。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老天还没算是彻底的抛弃我,给了我项勉强能混口饭吃的本事——通灵。简单的来说,就是抓鬼做法,专跟灵异事件过不去的神棍。
      我无奈的抬头望去,一轮圆月高悬在天边,星子闪耀,却不知这一片天空,究竟是不是我从前生活的那片,愈是这么想,就愈是思念从前的地方,虽然忘记了那是一个怎样的地方,但心底的思念是骗不了人的,在那里,至少不是我一个人。尤其是当我知道没有一丝一毫的信息是关于怎么回去的,我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寂静的夜里,一丝丝的响动都会被放大的格外清晰,这些天来,第一次如此清晰的听见自己沉重的喘息,更是令我不知所措。
      好在不久屋里的响动打破了这份难捱的寂静——应当是那个男人翻动的声音,我收了收思绪,怕男人动作太大压到伤口,便快步走进屋子。
      男人已经醒了,正半倚着床头坐着,屋里没点灯,男人那双比星子还亮的眸子便格外引人注目,借着透过窗棂的月光,折射出慑人的光芒。
      “为什么?”却没想到,他开口第一句话竟然是这么句莫名其妙的话。
      我以为他是问我为什么救他,毕竟在这个战乱年代,就或被救都要对对方存着一丝警惕,这是人之常情。
      “呃,我看你倒在山洞里,那荒山野岭的,十天半月也不定过个路人,等发现那个山洞,说不准你就曝尸荒野了。你又发着烧……就是发热,见死不救……怎么也说不大过去吧。”我斟酌着字句,打死也不能说出是看脸才救人的。
      男人不再说话,却一直用那双眼睛盯着我,那双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漂亮的不像话,此时却透着与之不相称的怀疑。
      “好吧好吧,”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对漂亮的眼睛毫无抵抗力,只好草草败下阵来,“我就是看你长得挺帅的……”
      他忽然笑了,这么多天来,我第一次见他笑,平心而论,他长得算是清秀,比不得那些风华绝代的大美人儿,当初把他带回来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害怕,毕竟他是我在这世界遇到的第一个人。
      然而这双钟灵毓秀的眸子,却着实为他增色不少,但看着双眼睛,我便晓得没救错人。
      “在下林羡,木秀于林的林,羡……”
      “羡慕的羡?”
      “……对,羡慕的羡。”他似乎迟疑了一下。
      “林羡啊……你一定很受宠吧,才起的这么个名,令人羡慕的羡。”我想了想,自认为很懂的开口。
      “……嗯,可能吧,”他语焉不详的应了声。
      “我叫路辰,迷路的路,星辰的辰,既然互通了姓名,也算是认识了,我刚来这个地方,初来乍到,请多指教。”我大方的伸出手。
      他似乎被我的自来熟吓到了,竟愣了一瞬,盯着我伸出的手,半天没反应。
      我这才想起来,也不知这个世界有没有握手这个礼节,刚想尴尬的收回来,不料被他轻轻握住。
      他的伤还未好,手上用的力几乎感受不到,倒像是片羽毛,一下一下的挠着我的掌心,他的手上有一层薄茧,不似女子的柔荑一般细软,透着一股男子的清冽气息。
      我抬头看他,发现他也在看我,无血色的唇一开一合,一不小心扯到的伤口顿时冒出汩汩鲜血。
      “是这样吗?我没见过这种礼节,还请见谅。”林羡的笑容还未褪去,因而显得有几分温和,“以后,请多指教。”
      在那个万物生灵都进入梦乡的时辰,有一个人微笑的看着我,用我所熟悉的礼节,那种温暖,我至今都还记得,在那个孤助无援时候,那个人的一句话,击溃了我不着调的伪装,让我流下了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滴泪水。
      我轻轻合上老旧的泛黄的本子,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倚着,时间还早,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阿罹窝在沙发里睡觉。
      一个本子,其实详细记的只有这么一件事。这百十年来,零零总总的大事,反倒一共只花了寥寥一页纸,在旁人看来,那些事,随便拿出来一件,也比我们的相遇更为重要精彩。
      一百四十八年前,我们离开村庄,斩杀十方水域食人魂魄的百年苍蟒,从此一战成名,北辰路和林子慕的名字开始崛起。
      忘了说了,北辰路是他给我取得名字,为了显得比路辰这名字好唬人,子慕是他的字,多少年后他才告诉我,林子慕这个名字,伴了他千年,却从未有人提起。
      一百二十年前,东陵百鬼夜行突然妖化,幸亏各方势力及时赶到,方才阻止了一场人间惨祸。
      这一战,让不少人知道了我们不老的秘密,年少轻狂,未发现有多少的眼睛盯上我们。
      一百一十三年前,林羡拼着重伤,终于将最后一个觊觎者封印在了万剑阵中,结束了七年之久的追杀。
      一百一十年前,当初收留我和林羡的老人家离世,在林羡超度完老人的灵魂后,我第一次提出了避世退隐的想法。
      当时的他没有一点惊讶,只是沉默的点了点头。
      “也好。”
      一百年前,北辰路和林子慕在鬼潮中“意外”卷入冥界大门,从此不知所踪。
      而路辰和林羡,却找了个滨海的小城,开起了家咖啡馆,名字就叫做“路”。
      而现在,我坐在“路”里,等着下一个故事缓缓拉开帷幕……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引子: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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