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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学生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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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请问您喝点什么?”
“白开水。”
“哥,您想吃点什么东西吗?”
“不想,谢谢!”
每次去蓝雨霁这样的地方都是一样的流程,不管你去那座城,那个国家,总会有蓝雨霁这样的地方。在蓝雨霁之前,明树总会去一个叫“暗香阁”的地方,那是他第一次去这样的场合。
“36,服务好啊!”
经理对着明树微笑,36搀着明树的胳膊走进一个房间。房间内灯光昏暗,装饰艳俗,你可以在任何一部廉价的香港情色片中看到这样的装饰。一张大床摆在靠近门的位置,里间是一个小隔断,小隔断里放着一张只可以容纳一个人的小床。
36把手提包放在床头柜上,盯着明树,明树也盯着36.
明树看了一圈房间内景的装饰,走到床边坐下,36靠过来,搂住明树的脖子。
“怎么了,你不满意吗?”
36说着,凑近明树的脸亲了一口。明树用手擦了一下。
“你嫌弃我?”
“没有,脸上有汗。”
“那我们开始服务吧。”
36说着开始扒明树的裤子。
“怎么了?”
36不解地看着明树。
“你,好像我一个同学。”
明树之所以选择36并不是她像明树的一个同学,而是36像极了自己的初恋,他不明白这样漂亮的女孩为什么会去做这个职业。
“你眼神好奇怪,看得我都不舒服了。我哪里像你的同学啊?”
36凑近明树的脸,让明树把自己看个清楚。
明树还是只管盯着36,不说话。
“你是不是第一次来?”
明树还是不说话,36站起来,先把自己的衣服脱干净。她提着一个包走进隔断,娴熟地铺开塑料纸,打开水龙头,在塑料纸上冲洗着。
“你快进来啊,时间很快就到了,你别浪费时间啊。”
浪费时间?明树笑了。
明树走进隔断,趴在床上,没有任何感觉,就好像到了吃饭时间吃饭一样,虽然感受不到饭菜的味道,也没有非吃今天的菜肴不可,但吃这个动作还是得有。
人都得吃饭,男人和女人之间必须要有身体的交流,很多时候,人生的这些标准流程也是少不了的,你没办法去改变,不管你想不想吃,想不想做,就好像36觉得你来到这个地方,就必须要跟你做服务一样,吃饭与亲近也是由某种东西在控制着,很多时候,你的意志压根就不能决定你是否要吃饭,是否要亲近。
明树躺在大床上,从天花板上的镜子里看着自己,明树忍不住感叹,从这个角度看去,人体真是神奇的造物。那是一种生命的美,人类进化到这个程度,可能在人类整个漫长的进化史上,不管再如何推演,现在的人体都是最美的。
36的头发滑过左耳下垂到明树的腿上,脸上闪过一丝贪婪的渴望。
这种贪婪的渴望是明树最后一次从电话里看到自己初恋的神情,没错,肯定是这种神情。
6岁的明树亲了5岁的蝴蝶结昏厥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当他醒来,他已经住在了Z城宾馆。明树跟随父亲来到Z城做生意,再也没有回去过那座关于雾与阳光的小镇,也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明树什么也没有问,父亲也什么也没有说。那个时候,明树什么也已经不再关心,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既然人都得一死,那么活着有什么意义。
明树的童年生活自从那次亲吻之后就消失了,明树觉得自己的人生也消失了,他再也找不到生活的意义。来到Z城,他像平常小孩一样上幼儿园、小学、初中,在别人眼里,明树中规中矩,没有一点点异于别人之处,谁会想到,这样一个乖巧听话礼貌懂事的孩子,心里居然一直想着死亡这件事。
直到初中三年级,明树不管和任何人接触,自己都好像脱离了肉身,凡事都会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去审视自己的所作所为与身边的人事情态,他看着傻瓜般的懵懵懂懂的同龄人,看着他们天真一幅涉世未深的模样,明树都觉得可笑至极,什么弹玻璃球论输赢啊,偷家长的零钱买泡泡糖啊,叠纸飞机扔到空中假装自由翱翔啦,他统统一点兴趣也没有,虽然没有兴趣,但他都玩的很好,他不想让别人把自己当成怪孩子一样看待,特别是自己和父亲两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小城,他总觉得,自己有必要不给任何人添麻烦,所有的一切都应该由自己承受。明树很少跟父亲交流,也不去过问父亲的生活,两个人好像常年生活在一起的默默无闻的狗,相互陪伴,共同抵御严寒酷暑。
初中三年级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明树的神经振动了一下。一天下午,跟自己要好的一个小伙伴把自己叫到家里,然后从床底下拿出一个光碟,那个光碟封面上的女人,穿着比基尼,以魅惑的眼神吮吸着自己的手指头,明树感到空气漂浮着一些令人窒息的什么东西,在这个拉上了窗帘锁上了门的小屋子里,明树的一条腿开始打颤。
随后的一段时间,明树又以各种方式看了很多这样的碟片,在每次观看前,明树都不可避免的出现呕吐。终于有一天,明树把自己所藏的所有碟片销毁,他绝不允许自己被什么东西控制住,从这之后直到大学前的一段时光,明树都对女生产生了一种敬而远之抑或是厌恶的想法,现在明树想来,那很可能是自己在确定得不到某种东西之前,对自己的过分保护。
“明树是咱班最帅的,什么都会,作文写得好,篮球打得好,也蛮有气质的。”
“那有什么用,他不跟女生说话的,我敢肯定,高中两年来,跟她说过话的女生不超过三个。”
“他蛮高傲的。”
“觉得自己有多么了不起似的。”
“他很让人捉摸不透,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在寄宿学校高二的晚自习上,两个女人用探索的口吻概括了明树的大学生活,他们的对话经由身后某个八卦男生的口传到了明树耳朵里,明树只是笑笑不说话。
明树有某种渴望,但他心里明白,在这个戒备森林戒律严明的寄宿学校,他是不可能有什么行动的,明树的渴望被冷藏在灵魂的阴暗角落里,一见到异性,他就会采取戒备心里,跟别人拉开距离。对于得不到的东西,他不会行动,他不做没把握的事情。
课外读物占据了明树大部分的时间。他什么书都看,只要是书,不管采取什么手段,明树都会想办法弄到书,然后以极快的速度看完,他只是看着,也不做笔记,也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可以写什么文章,他只是享受这种阅读的时空感,那就好像是另外一个世界,他把自己依附在某个角色上,随着剧情的开展,或悲伤被高兴或癫狂或浪漫,那种专注让明树获得了某种平静,让他可以暂时忘记死亡这件事。
课外读物成了明树最好的朋友,为此他拉下了所有功课,除了语文。他从来不上语文课,每次老师在课上讲解如何作文,如何遣词造句,他一概不听,只是把课外书压在语文书下面,偷偷露出一小段内容,迅速看完,匆匆瞥下老师,如果没有被发现,再往下拉出一小段内容,又迅速看完,如此重复。他也被逮到过几次,被罚站,罚没收书籍,几次考试下来,明树的语文成绩都是班里第一名,从此语文老师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学校组织过几次作文大赛,明树都没有参加,语文老师让其报名,明树都觉得太过小儿科,以各种理由推掉。当省里举办作文大赛时,语文老师强烈推荐明树参加,为此还跟其他班级的老师发生了争吵,明树得知此事决心一定要写篇好文章。
三个月后,明树成了学校的红人,不是因为作文得了什么大奖,而是明树的作文主题里出现了敏感词汇。听说阅卷老师看到这样的文章,惊得立马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大拍桌子,直呼道德沦丧。后来文章被邮寄回学校,明树的班主任看到,也劈头盖脸的一阵痛骂。明树什么话也没有说,直到老师们都语重心长地劝诫完毕之后,明树拿着自己的作文回了家。明树清楚地记得,在回家的路上,他人生第二次有活着的感觉,他突然觉得自己可能是个很好的作家。没几个人能够勇敢地面对自己的内心,班主任监考的时候看的书比自己的作文敏感多了,可骂自己的时候班主任骂得最起劲。
第二天,明树的父亲也被叫到了学校,班主任把教训明树的话又重复了一句,明树父亲一直沉默着,最后感谢了老师。回到家,明树等待着暴风雨的来临,他早早地回家,做完了作业,打扫了房间里的卫生,父亲做好饭,明树像往常一样端到了桌子上。两人坐下来,屋子里亮着昏暗的灯泡,明树父亲默默地端起碗往嘴里扒饭,时而就几口菜,明树把头埋下去,不时地抬头看看父亲,等待发落。两人饭吃完之后,明树像往常一样洗好了锅碗,父亲依然坐在板凳上,胳膊肘靠着桌子,拿着一支烟抽着,桌上的老旧的风扇“呜呜”地响着,似乎也在捉摸着老父亲的心思。
就跟平常一模一样,什么都没有发生,这让明树不安起来,他很想跪在父亲身边,让父亲抽自己几个嘴巴,或者用皮带狠狠地抽打自己,明树不是因为自己写了具有敏感主题的文章,而是自己的行为让父亲来到了学校,他一直不想让任何人因为自己受到牵连,可这次自己做的事超过了自己的处事原则。
半夜里,沉沉昏睡的明树听到了父亲的啜泣声,明树一动也不敢动,他靠在父亲身边,身子僵在自己刚刚醒来的姿势上,山一般的父亲像个孩子般哭起来,他极力用被子捂住自己的嘴,不让发出声音,全身颤抖。明树突然想紧紧地给父亲一个拥抱,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他理解父亲哭的原因,那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文章。第一次,明树对自己的母亲产生了深深的憎恶感。
*
明树就读的中学是个省级示范中学,学校外商铺的所有商品都是针对学校的师生定制的。走出校门右拐,就是个旧书店,旧课本,各种武侠小说,书店还兼买学生的文具用品,反正关于学生的小玩意应有尽有。旧书店不仅卖书还买书,老板乐意收购人们的旧书,然后再通过转手,多加个两三毛钱,因为价钱公道,当有人手头不宽裕时都会把自己的书卖掉,过几天再买回来。明树经常偷偷从学校北面的墙上翻出来,绕一大圈,溜到学校的南门小书店里,买几本书。说是买,其实更准确点的是偷,因为明树的零用钱有限,书虽然是旧的,可对明树来说,依然是不小的开支,所以明树每次来都会先装模作样地买橡皮擦,买只铅笔,然后捎带一本书藏在自己的敞开的外套里,用胳膊肘夹住,带回学校。
像往常一样,明树看中了一本古典名著,这本书明树在很多杂志上都看到过,可一直没有机会读到,昨天他发现了这本书,但没有下手,他买了一个作业本。今天觉得时机成熟,可以行动了。店里生意依然很忙,明树在进店门前先把自己的运动服拉链拉开,让衣襟自然地敞开,他轻松地走进店里,看到那本书还在,明树心里暗喜,他不动声色地在店里其他地方翻翻看看,又装模作样地在店里转了一圈,最后停在名著前,明树冲着老板微笑了一下,老板似乎没有功夫搭理明树,他正在被三个女生围住,为买印有港台明星照片的信纸而争论不休。明树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任何人注意到自己,右手慢慢伸过去,装作在查看书籍的封面厚度,明树又慢慢把书拿起来,用手掂了掂,又转过头去对老板报以微笑,似乎要询问老板的价格,此时三个女生已经达成共识,老板弯下腰来在柜台里找信纸,明树的笑容来不及收回,他手心里已经渗出汗珠,在老板抬头的一瞬间明树把书夹在了自己的衣服里,明树心里想着,此时就好像站在两山中间的钢索桥上一样,一定不要转头,硬着头皮走人,抓住只能算自己运气差了。
明树转身,停住,一道冷汗猛然从后背上浇下来,他眼前有个人。明树脑海里第一个念头就是,自己肯定被看见了,他愣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那个人也看了一眼明树,她也楞了一下,视线迅速地跟明树碰擦过之后,她从明树的身边走过,站在了柜台上。
明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走出旧书店的,当他一口气绕圈爬进学校后墙在自己的桌子上坐下之后,猛然一个念头闪过,那个人是班主任的女儿!这个文文弱弱戴着白框眼镜的女孩,自己曾经跟她同时被派到省里参加作文竞赛,她还得了奖。她会怎么样看待这件事,如果被告发,自己肯定会被开除,父亲又要伤心,一种恐惧感袭上心头。
几天过后,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对啊,有什么好怕的,人终究都要死的,几年之后,你回过头来看待现在的大事,就觉得也没什么什么严重的,只不过是庸人自扰,想到这里,明树竟然悠悠然地把书从腋下抽出来,正大光明地看起来。
晚自习的时候,明树在自己的书里看到一张小纸条。
“那本书我也想看,你看完之后,能不能借给我?”
文字是用楷书写成的,笔迹细细弱弱,跟她文静的形象特别贴切。这是个善良的姑娘。
第二次课间休息的时候,明树给眼镜女孩写了张纸条,内容只有三个字,“谢谢你”。
和所有的少男少女一样,明树和眼镜女孩以一种纯洁的关系交往起来。
“我看过你写得文章。”
明树买个一个苹果,削了皮分了一半给女孩。
“在哪儿看到的?”
“我爸的桌上。”
明树没有说话,痛痛快快地咬了一口苹果。
“我能理解你写的是什么?”
明树看着这个一本正经的女孩,端端地看着她。
“我写的是什么?”
苹果很快被明树吞掉了一大半。
“我能理解那种孤独。”
明树重新抬起头,女孩的这句话,让自己对她文文弱弱的气质产生了重新评估的想法。明树突然鼻子酸涩,他被女孩的话感动了。
晚自习刚下,离熄灯还有十分钟时间,操场横亘在宿舍楼和教学楼中间,借着楼宇间发散过来的微弱的光,两个人肩并肩坐在篮球架的石头基座上
突然,明树站起来,女孩也站了起来,明树紧紧地抱住女孩,女孩也好像发现了这是他们最不同寻常的一刻,也紧张地回应着明树的拥抱。
他抱了一会儿,教学楼的灯已经熄了,明树轻轻地放开女孩,在女孩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明树把女孩送到宿舍楼下,他站在阴影里,女孩走到门口,又一次跑回阴影,亲了下明树的脸,女孩向教学楼上跑去,在进门的一瞬间,女孩的微笑永久地定格在了明树的记忆里。
36的脸上有没有出现过这样的笑容,九五有没有如此天真浪漫的亲吻,每次明树去蓝雨霁这样的地方都会有这样的疑问?然而,这个文文弱弱的戴眼镜的女孩究竟能不能算是自己的初恋,明树也给不出具体答案。三十年的光阴告诉明树,如果世间有真理,那么事物的暧昧性可能是唯一的真理。
高中时代勇敢接纳自己的女孩给了明树巨大的感动,带着这份感动,明树走进大学时光。想起大学时光的女孩,明树出现一种幻觉。36脸上这种贪婪的渴望怎么会跟大学时光的女友一模一样?难道时空的真相是不断地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