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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阴阳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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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来临,空气也热的不可思议,走在古朴的小镇上,穿过一条绿荫小道,两旁的树木高高大大,直插云霄。据林知乐所知,这条小路从六十年代就有了,一直保存至今。两旁的树木也年过半百,与人不同,反倒愈发挺拔。
林知乐抬抬头,阳光透过层层的树叶,投射在他的脸上,留下斑驳的光影。在旁人看来,古老的小镇,宁静的小路,葱郁的树木,帅气的少年,显然是一幅宁静而美好的画卷,殊不知,在林知乐眼里,眼前分明就是一出闹剧。
旁边的一棵大树上有两个八九岁的少年,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互相推搡着。
“狗蛋你给我走开!这是我的地盘!你又和我抢!”一个梳着小辫的少年一边推,一边气势汹汹的大喊着。
“明明是我的地盘,你咋好意思说来着?该走开的是你才对!”另一个稍稍胖一些的少年也毫不犹豫的反推了一把,声音更大的喊了回去。
而小辫少年一个不查,被推了下来。少说近十米的树,掉下来有可能性命不保!可林知乐丝毫不慌,甚至连一点下意识的反应都没有,因为他知道……
下一秒,那少年便轻轻地飘了起来。没错,林知乐勾起唇角。这就是他从小的能力,阴阳眼。
从小,他就能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比如,鬼怪。但在他的世界里,鬼怪并不是害人的凶物,而是他的朋友。在他尚在襁褓中时,他的父母就将他遗弃在孤儿院门口。据院长说,当时的他是在一个小棉被里,那个棉被的材质十分贵重,脖子上还带着一块玉佩,但是那块玉佩看着并不是特别好的货色,反而像一块塑料一般,这才没引起别人的贪念。对林知乐来说,这可能是他的亲身父母给他留下唯一的东西了。
林知乐把手放在修长的脖颈处,纤长的手指一勾,把一根红线挑了出来,随之滑出一块带着浅浅体温的玉石。这玉石本来色杂极了,也不通透,可带了十八年,不知怎的,越来越纯净,越来越通透,细细看过去,整块玉石仿佛敛着无限光华。
林知乐轻笑一声,接着走向前去,走到小路的尽头,人也慢慢得多了起来,几乎都是三五成群。有的是父母来送孩子,有的是朋友一起勾肩搭背,说说笑笑,还有的是一对对小情侣,散发出恋爱狗独有的酸臭味。林知乐在心里暗搓搓的鄙视道。#整个世界都散发着恋爱狗的酸臭味,只有我一人独有单身狗的清香#。可脸上完全不显。没错,林知乐就是传说中的表面面瘫,实际内心每天弹幕刷屏的吐槽星人。
又走了一会儿,依稀可以看见一幢建筑物。旁边围着一圈高高的铁栅栏,可即使是这样,还不是经常有人跳墙出外面吗,完全没什么用。更何况学校的后门从不上锁,所以,完全只是像内裤一样,穿不穿都没人知道,只是为了有一点安全感吗。林知乐内心又开始吐槽。
又要开学了啊,唉。即使自己成绩不错,但一说到开学,本身就是一件让人心里不爽的事情,不是吗。
林知乐一边为开学心烦,一边不得不走进学校,这就是学生的身不由己喽。虽然一个假期没来,可班级的位置还是那么熟悉。走进高二三班,林知乐按照惯例,坐到了班里唯一一张单人课桌上。坐下将暑假作业拿出来,便一心一意的盯着窗外。
周边陆陆续续的来了不少同学,都和自己的好朋友坐在一起,开始聊天。而其中的两个女生看了林知乐几眼,其中一个双颊通红的低下头去了,开始窃窃私语。
“诶诶,你看,林知乐还是好帅啊!”
“是啊是啊,而且你看!一夏天了,老娘都黑成碳了,他一点都没变黑!长得比女生都好看!那种人怎么可能找得到女朋友!”另一个女生一边回答,一边内心暗暗的想:这么好的脸长在男生的身上,真是张错了性别啊摔!
说到林知乐的长相,真的是长得极好。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身材,眼睛不算特别大,却是一双桃花眼,睫毛长到逆天,像两把密密的扇子。嘴唇薄厚适中,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唇珠。虽然天生不爱笑,但是笑起来的时候有一个酒窝,就在左脸颊。
“不一定啊,我感觉他和任何一个女生表白都能够成功的啊,毕竟那么帅。”说道,脸更红了。
“哦!难不成你……”
女生之间总是有着谈不完的八卦。
她们以为的声音小,实际林知乐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毕竟身边总是有两个碎嘴的八卦帝。
“嘿嘿,没想到你小子还蛮受欢迎的,刚刚那个女生喜欢你哦。”一只阿飘在林知乐耳边嘀嘀咕咕。林知乐笑了笑,不可置否。即使那些女生喜欢他,他也不关心啊,毕竟,他从十六就知道自己是个gay,可惜到现在都没找到喜欢的而已。
而在那些个女生眼里,就是一个安安静静的美少年看着窗外,阳光在他的脸上投下暖暖的金光。不知想到了什么,勾唇浅浅一笑,霎那间,公子如玉,温文尔雅。捂着胸口,在座的女生感觉好像听到了花开的声音,不娶何撩!
接下来,按照往常的惯例,收作业,发新书,打扫完卫生,明天便正式开学了。
依旧是一个人独自回到出租屋,林知乐破例的买了一份炸鸡,准备进行开学前最后的狂欢。这炸鸡也是蛮贵的,想想林知乐都有点肉疼。他在十八岁时就到处兼职,搬出了孤儿院,现在住在一个廉价的出租屋里,每天都在外面吃饭价格太过昂贵,所以林知乐只能学着做饭了。像这种吃炸鸡的“奢侈”享受,可是极其少有的。
林知乐拿起一个鸡腿,大大的咬了一口。炸鸡的面衣脆脆的,一咬就发出清脆的声音。咬开后,里面鲜嫩的鸡肉便露了出来,用手轻轻挤压,甚至还能冒出汁水来,真是外酥里嫩,肉汁四溢!林知乐吃的眉眼弯弯,十分满足。
良久,面前的只剩下一堆鸡骨头,林知乐心满意足的笑了笑。躺倒在床上,开始看小说。这本小说他已经追了三个月了,作者的文笔不错,剧情也十分紧凑,情节引人入胜,唯一的缺点就是男主有点太种马了。这才刚刚二百一十章,和男主发生关系的就已经不下三十人,其中五个人的镜头还比较多,看来是正牌后宫之一了。看完今天更新的两章,林知乐把手机放在枕头下,安然睡去。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胸前的玉佩发出莹莹的光芒,光芒越来越大,最终充满整个房间,又慢慢消失殆尽。随之消失的,是那个躺在床上的少年。
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