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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

  •   这是A市2015年的夏天。

      由于持续几天37℃高温的席卷,整座城市像烤肉架上滋滋作响的一块牛排。

      在拉严实窗帘开足了冷气的室内,几本折了页的漫画书半扣在地板上,耳机线和数据线在茶几下面纠缠成团,洒了水的被子歪歪斜斜和空调遥控器扔在一起,拆了封的半袋薯片撒了一地,扔在床上的沙发垫子下压着几颗白色药片,不远处还躺着一副坏掉的游戏操纵杆...

      苏恒修长的腿搭在沙发上,气泡不断的从手里的可乐里冒出,发出嘶啦嘶啦的声响。

      苏恒仰起头,喝光了红色可乐罐里的最后一滴褐色液体,眯着眸子懒洋洋地看着坐在电脑前打字的傅云起,抬起手把可乐罐砸了过去。

      傅云起鼻梁上的眼镜片反射着电脑屏幕幽蓝的光,整张脸被电脑映的煞白,修长的手指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在黑色键盘上来回敲打,word文档的滚动条以恐怖的速度疯狂的向下翻滚着,与此同时传来噼里啪啦的打字声。

      傅云起侧过头,视线没从屏幕上偏移丝毫,耳边一丝风拂过,红色可乐罐擦着他的头发落到木地板上。

      正当苏恒讶异一个宅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会有如此发达的运动神经的时候,持续了几天几夜的键盘声突然停止。

      “写完了。”

      傅云起敲下最后一个回车,扶了扶眼镜,眼眶下是一团黑得发亮的乌青色。

      “恭喜恭喜。”

      苏恒踩着一地垃圾走到傅云起面前。

      笔名是待到云起时的网络小说家傅云起被网友亲切地称为‘人肉打字机’,他的小说以独特新颖的脑洞深受网友们喜爱,他的新书《不语云笑》刚发布月点击量便超过一亿。

      傅云起虽然在网络上屌的不行,但在现实生活中却低调正经很多,就是一冷酷闷骚的性子,就连和他同居的苏恒都不知道他在网上写些什么,只当他是敲些三流言情作品划划水。

      “真不明白为什么一直专注于玩这个模拟人生的游戏。”苏恒的手指轻轻敲击着电脑桌,若有所思地看着电脑桌面,“明明一挥手就能变出大把的钱来。”

      苏恒接着补充道,“就算是我一场演出赚的钱,算下来能翻你稿费的好几百翻。”

      虽然苏恒的生活很邋遢,但他长了一张在闪光灯下各个角度全无死角的帅脸,还是SUTK乐队的主张兼吉他手,随便一露脸都能被尾随记者的闪光灯和粉丝的尖叫声淹没。

      “我知道。所以我写稿子从来不是为了钱。”傅云起一边说着一边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正好你在这儿,帮我点上。”

      苏恒叹了口气,把手放到傅云起的嘴边,食指中指拇指靠在一起打了个响指,指尖燃起一缕蓝色的火苗。

      点了烟,傅云起把烟咬在嘴里,懒洋洋地闭了眼。

      看到他的样子,苏恒一双眉毛来回抖动着,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现在那微不可闻的修为跟没有有什么两样?”

      别的妖怪来到人间的都是拼命吸收灵气修炼,修为蹭蹭蹭涨了一大截,傅云起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每天除了宅在家里上网什么也不干,修为就像自由落体一样哗哗哗往下掉,如今已经弱的连苏恒都感知不到了。

      苏恒说:“我的灵力再弱也能一个月施一次法,倒是你现在竟然堕落到连一丝火苗都打不出来了。”

      半晌,傅云起抬起眼,在手边的烟灰缸里抖了抖烟灰,慢吞吞地说道,“不,我只是发现世界上原来还有打火机这种东西。”

      “……”

      “其实我觉得当人类也挺有意思的。”

      “傅云起,你终究还是堕落了,我为与你同为妖族感到丢脸。”苏恒痛苦地捂住自己的脸。

      说实在的,苏恒很难把眼前这个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死宅,与当年睥睨六界白衣飘飘的傅云起联系到一起。

      苏恒感到很心痛,就好像亲眼见证了时间如何把傅云起这只仙鹤折磨成灰不溜秋的小麻雀一样心痛。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傅云起干脆在家里当起了千年宅神,竟宅到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地步。内裤等贴身衣物几乎都是苏恒帮他买来,蔬菜和水果全都是送货上门,能网上订购的东西坚决不出门买,贯彻落实宅在家里不出门的方针。面对他如此‘华丽’的蜕变,苏恒感动的老泪纵横,扼腕叹息。

      苏恒的肚子叫了一声,苏恒哀怨道,“傅云起,老子饿了。”

      傅云起这次写了几天几夜的稿子,除了必要的外出应酬之外,苏恒已经在家里用泡面凑合一个礼拜了。

      听到苏恒的抱怨,不吃不喝赶稿好多天的傅云起终于也觉得饥肠辘辘,两人视线一交汇,苏恒起身左转去厕所洗澡,傅云起掐了烟慢悠悠地右转进了厨房。

      等到苏恒洗完澡,傅云起已经煮好了香喷喷的玉米粥等着他。

      可以说,在这几千年的时间里,为了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苏恒,傅云起的厨艺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

      苏恒拉开椅子坐下,简单朝餐桌上扫了一眼,还是一贯的玉米粥和一盘鱼。不过今天看起来傅大作家刚赶完稿心情不错,今天的餐桌还多了一盘菜。

      苏恒在傅云起面前一向很是放松,他懒洋洋地伸了伸手,嘴中念念有词,只见身上白光乍现,便现了原形。

      苏恒的原形是只孔雀妖,食性杂,喜欢粗粮。傅云起练了一千年才好不容易才做出这碗的玉米杂粮粥,果然很对苏恒的胃口。

      苏恒用嘴叼起一片青菜叶,“这是什么?”

      傅云起脸都没抬,低头喝了一口粥,“炒青菜。”

      “我知道这是炒青菜,我是说上面白色的圆滚滚的是什么。”

      傅云起看了一眼菜叶子上那只疑似蛆的白色肉虫,眼睛里夹杂着鄙夷的神色瞥向苏恒,仿佛在说你他妈不是只鸟吗还问我。

      傅云起一本正经的回答,“肉。”

      “哦……”苏恒静静地放下筷子,“我觉得吧,作为一只鸟,能吃到米就已经很知足了,以后早上咱们还是只喝粥吧。”

      “……”傅云起仔细地剔着鱼肉,“你什么时候去染的头发。”

      “前天演出染的,怎么样是不是又帅了?”苏恒扭了扭鸟身,挥舞着翅膀对着傅云起比了一个他对着镜头惯用的动作,想象着傅云起就是被他迷倒的万千少女。

      “你现了原形后最好也照照镜子。”傅云起咽下最后一口粥,收起碗筷,朝厨房走去。

      “卧槽!”远处传来苏某人的哀嚎。

      吃过早饭,苏恒趴在水池边饶有兴趣地看着傅云起洗碗。

      “哎,今晚我不回家,有聚会。”

      苏恒一手撑着墙,侧着脸盯着傅云起的脸,一边晃晃悠悠地把手里的手机送到傅云起眼前,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条短讯。

      傅云起淡淡扫了一眼,“别喝多了酒现原形直接被送到动物园去。”

      傅云起忽然想起他们刚住在一起那会儿,有一天苏恒喝高了,整整一晚上他的床都被一只不停说醉话得绿毛鸡霸占着。

      苏恒尴尬一笑,“凡琛那家伙非让我把你也带去。”

      “哦,凡琛是谁?”

      傅云起那漫不经心的态度把苏恒气的够呛,“我的搭档!你都不看电视吗?”

      “总之,”苏恒拍拍傅云起的肩膀,“今晚你是我们聚会的leading role”

      苏恒用手撑着脑袋,开始盘算起怎样改造傅云起才不会给他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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