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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W2:Chapter27 番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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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轩源,是一个人造人,所以我是没有感情的。
我叫轩源,因为我是轩辕计划的第一个成功的人造人,往后的人造人皆是以我为模板,因此我被称为源。
我脑中有一条命令,即是对新·彭格列十代的首领献出绝对的忠心。所以我照做了,不过那个首领是个天真到让人想哭的小姑娘,在与她相处了一个星期后,我就明确的知道,她永远也学不会顾全大局。
那又如何?反正对我的要求仅仅是对那位首领忠心罢了,即使割破全身的每一处都不会觉得痛的我,自然是不可能害怕名为死亡的东西。
于是我成了她的左手。
首领不是左撇子,所以她定然还有一个比我还好用的右手。
他叫云映,我与他的初次见面实在算不上是平和,我听从了她的家庭教师,同时也是她表哥的命令,选择强攻入他的领地,给他制造混乱。
但是他的强大超出了我的预料,他那种情况简直就是这个学校的王,所有人都崇拜他,所有人都羡慕他,所有人都将他当作神……
于我而言,我对他最深最深的印象就是——他很强!
那种仿佛要沸腾了一样的感觉是我头一次体会到的!因此我毫不犹豫的把他拉进了朋友和对手的范围内。
然后我遇到了一个女人,她是首领的好友。他们怎么称呼这种关系来着……闺蜜?还是青梅?好像是两者都有。
她叫温月,一个总是在笑,看不出她真实想法的人。当时我认为我伪装的很好,因为没有一个人看出我不是真正的人。
她看出来了。
现在仍旧记得,当时她所说的那些话。
“我不知道你是谁,你和那金发男人想做什么。”
“我也不知道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我更不知道你们到底有什么目的。”
“但是,你们记住,若是伤了那个蠢家伙一分一毫,我就会不惜一切代价,视你们为仇敌。”
我想她应当是讨厌我的。
但是每次她都会冲我笑,教我我不懂的事情。
我有些不知道该把她分为是敌人还是朋友了。
于是我问了她。
她好像有些发愣,然后突然笑开,不是我熟悉的那种笑,而是一种我头一次见到,不知道是什么感觉的那种笑。
她说:“你怎么这么直白啊,哪有直接问人家是敌人还是朋友的哦!”
我莫名其妙的眨了眨眼。
她似乎有些挫败,牵了我的手到沙发上坐下:“怎么说比较好?一开始是不知道你们到底有什么目的啦,但是现在感觉你们好像没什么关系的样子。还有哦,对于你来说,人生难道除了朋友之外就是敌人了吗?”
“还有对手和陌生人。”我摇了摇头道。
她颇有些哭笑不得的捏了捏我的手:“那么我也许就可以确认了呢,虽然这么说有些奇怪,但你并不是人类吧。”
我点头,将茶几上的水果刀拿起来往手腕上一割,转头就被温月难看的脸色吓到了。
“吓死我了啊!还以为你被我刺激的想不开了呢!”她叫到。
我不是很懂这些东西,所以我把被割破的手臂给她看了,然后将她可以知道的部分全部都告诉了她。
……然后发生了什么呢?
然后,唐家族莫名其妙的开始进攻三大黑手党;除了我之外都在唐家族里找到自己熟悉的人;两个人只要亲一亲就能修复伤口;司雾和云映定下了一个称得上完美的计划;首领与她的右手云映分手了;唐家族灭了,代价是云映的重伤,原因是首领将他的行踪告诉了唐家族的人;司雾向云映告白,云映答应了,首领冲进来,云映不记得她了……
唐家族消失了,我所效忠的人换了。
颜雪歌将首领之位给了她的二表哥,她的家庭教师,乔林·加百罗涅。
然后就走了。
不知道去了哪里,即使乔林动用了彭格列和加百罗涅两家的人脉去找,也没有什么结果。前任首领颜雪歌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
对我来说还是没什么不同,我仍旧是首领的左手,右手变成了那个笑的我觉得后背有些发寒的温月。
其实没什么不同,一切的一切都没什么不同。
前段时间彭格列的首领和守护者们受邀去参加加百罗涅家族的那对双胞胎,墨菲斯和斯宾塞的婚礼。当墨菲斯把他哥哥压到墙上吻的时候,温月似乎看了我一眼。
紧接着就是西蒙家族的欢喜冤家庚金草沙和鬼怒川冰河公布了恋情。
没多久首领干脆的把彭格列和加百罗涅两家的公务,全部都扔到了我还有温月的身上,然后带着加百罗涅的首领一起去度不知道是第几次的蜜月了。
再后来的一次舞会上,柏溪揪着杨贺的领带,当着杨贺姐姐的面,恶狠狠但是满脸通红的亲了上去,最后因为腿软被杨贺抱走了之后,这一对也就出现在了各大家族的眼前。
至此,八位风格各异的美男都内部解决了,让多少姑娘们的心碎成了渣渣。
……
虽然我只是个人造人,但有些东西我还是懂的,即使这是在意大利,但是性别上什么的,真的没有问题吗?
“没关系的呦~”直到温月回答我,我才发现自己把最后那句话说出口了。
看着之前得知我的梦想是拥有感情后,费尽了千辛万苦帮我成功恢复了感情,甚至还有触觉的她,我又感觉到了一股说不上来的感觉,温月说那是动心的感觉。
这种时候就要亲上去!……杨贺是这么说的。
试试?
于是我尝试着用自己的嘴接触了一下她的脸。
只见她的笑容不再是之前总是挂着的笑容了,而是一种…我还是不会描述…的笑容。
然后她说:“小源,这种时候,应该这么做。”
她的脸在我眼前突然放大,嘴上有种软软的感觉,还有什么在动来动去。
按柏溪说的,这种情况是在接吻,要是你喜欢亲你的人,你就张开嘴,闭上眼;要是讨厌,那就紧紧地咬着牙好了。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喜欢,反正不是讨厌,于是我张开了嘴。
在和温月的舌头接触到的那一瞬间,我像是看见了那天的那两个人。一个笑得清淡,一个笑得张扬;一个坐着捧着书在读,一个躺在看书人的膝上。
一棵梧桐下,洒下细碎的阳光,那一瞬间,美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