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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破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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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每座城市,每个小小的自己都曾有那么一个流连忘返的地方,某个铺子,某个广场,或只是某个年迈的老树脚下。不论是否经年,在与不在都随步伐牵引而去。惯性使然,不过如是。一瞬,校服生,好似当年。
我总喜欢这般放任自己的意识游离,所以总能时不时的想起那些旁枝末节的细碎片段。也总能在无意间,注意到那些旁人似乎“视而不见”的细小事物,因而在社会约定俗成的旧规里,我这样的人被定性为羸弱阴柔的男子。正因这天生的纤敏特质,我有着那么一个不甚美好的童年。而首当其冲,为我童年多蒙了几层灰,使其黯淡腐朽的“罪魁祸首”便是一个明朗如夏日烈阳的家伙。众星捧月,说来夸张,却是不争的事实。
那时的我,在外人看来是个十足的窝囊虫。这里虽然带着极端的个人意向,但是将其简而化之,也便是这层意思了。我生来身子骨就相对瘦弱些,再来一副白净相,生性又敏感怯懦,自然而然就被长辈视为掌上明珠,生怕一个不小心就碎裂掉,而这份过度的怜爱,令我更加不易与他人亲近了。小时候的我,在“相性”测试的游戏中直愣愣的抓住了爷爷的画笔,而便被长辈给予了“直礼”这个名字。那时他们或许期待着我成长为一个耿直并且儒雅知礼的人吧,这份祈愿也最终是落了空。如今的我,怎么说来也是极度乖戾、扭曲的。说到名字,它便使我更加陷入“女子气”的泥沼中。那时,我总是会被同龄的孩子讥笑戏弄。起初我对这些并不在意,想来这些不过是孩子们逗趣的把戏,自己成为这样的“丑角”也无妨。那时的我只是一味沉浸于纸页中,写写画画不停。直到那个人的出现,将我的世界打破,蛮横的闯了进来。
而这个入侵者便是魏轩。气宇轩昂、神清朗俊,那是无数女孩子心中男孩子应有的气度和形象。如果说,那时男孩女孩之间那种懵懂模糊不清,只是一种出于本能的好感,那么,如今他的存在本身便是一种类似于“明码标价”的衡量标准了。虽然,我一直觉得这些与我无关,可是这个人的存在,对我来说却有一种不曾预见的影响,或说是一种牵引力,真的很是奇妙。
正如前些时日,我在焦灼的忙着个人展地时候,他突然间显现于人群当中,像儿时那样,兀然大笑,这种中断式的介入,并没有让人感到恶意挑衅,像以前一样充满了一种无法言明的魔力,一瞬间总能将目光集聚到他的所在之地。那时内心五味杂陈,有种凭空而生的妒意,而这种妒意却是令我极为怀恋的。随即化为迎合的笑声,一瞬便化解了几乎冻结的时间。个展落幕之后,我主动叫住了他,去了老城区的图书馆。
这座图书馆几经时间的磋磨,净是弥漫着腐旧的味道。原本这里是众多学生青年的聚集地。起初建设初衷是为了优化城区的服务功能,煞是费尽功夫磨尽心血。而随着新兴城区的构建,这座老城几近荒颓,这座图书大厦也理所当然的变成了“空楼”。而作为时代象征意义的遗存物,这里却格外开恩的有两层楼正常运作着。于此,这里便渐渐成为了“无业游民”,或说是“社会蛀虫”的闲逛之所。这里好似总是不定期的举行着一些边缘化的活动,无伤大雅。但一切也正因新城的热忱建设工作而有所耽置,疏于管理。这些却苦了这里仍然坚持工作的图书管理人员。我们这一代人童年记忆里的工作人员,几乎也都到了退休的年龄,大多是跟着孩子迁到了新城,或是洒脱的去探索城外的世界。仍在这里坚持岗位的,据我所知也就剩下了那么一位。而且好像还是特别上交申请的,立誓要守护这里。而也正因这里如此不济却还一息尚存的拖着,这时有人自愿申请留守,当然是应允的了。这也是圆了老爷子的心愿。而我与这位老爷子,在这流动的时间里成为了“相守”的旧识。我向来是一人独自前来的,而这里的人明显不及曾经那般多,来这里看书的也就是附近几所未迁址的中学的学生。三三两两往来其间,花枝招展招摇过市,以孩子的审美来说或许是美,但作为成年人来说,那些浓妆艳抹扮酷耍帅的孩子仍是满脸稚气。或许是逼于无奈,为了和小伙伴出来玩耍,才骗家里人说来学习,实则在这里联欢。但是孩子们毕竟是小打小闹,无非是聚在一起磕牙。不过,老爷子对这群孩子却很是苦恼,总是感叹现在的孩子不及从前,“啧啧”声中却又怀着几丝期待。那些孩子,真要不来了,估计老爷子是要更加寂寞了罢。
我这刚一进门,便和老爷子打了照面。我们先是相视一笑,而片刻间老爷子便把目光转向了我身边的魏轩,他打量了片刻,便莞尔一笑道:“阿礼,这还真逗,不声不响就突然带一人儿过来,这还是头一回,怎么?这难道是旧友重逢?才选择来这个‘鬼地方’?”
我也不禁失笑,搔着头皮:“呵,还是老爷子您眼光犀利。这是魏轩,是我的老朋友了。”
一旁的魏轩也急忙迎笑:“哈哈哈,李爷还是这般风趣。有趣,有趣!几年不见,可是认不出我来了?”
老爷子推了推花镜,若有所思的凝视着眼前这个眉宇郎俊的青年,眼前猛地一亮,豁然开朗:“噢!原来是你小子,你这不说,我倒是忘了!当年,你还那么高,身边总是跟着一群‘莺莺燕燕’,气势咄咄的就冲进这里来。好好地氛围,就被你这个捣乱分子弄得乌烟瘴气,着实可气!可后来有一次,不知怎么着了,你突然匆忙闯进来,畏手畏脚的躲在书架后,生怕被他人看见,那也真是让人忍俊不禁啊!这是有些年头没有看到你了啊!”
“哈哈哈,李爷你怎么总记得我那些光辉历史呢!我其实也是挺安静一人儿,那时我不也经常来这里看书嘛。”
老爷子笑道:“是是是,这我当然记得。这也半天了,阿礼你看我这一说话就多,你们这次也好好叙叙旧,我就不掺合了。”
我和魏轩就那样简单问候过老爷子,便落座于图书馆二层的腹地。开始了事隔几年的第一次对话。其实,这样的场景着实奇怪。当时我一个人总是静坐于窗边的一角,默默地读书。我总能时不时感受到,来自不远处那种灼热的视线。以及听到一些细碎的话语。这样也是可以理解的,我的存在对于这里来说一定是个异数。或许很多人说过我的面相远远不符于实际年龄,清俊文弱的特质更使我不具有这个年龄男人应有的气魄,所以常被人误认为学生。而我自认为,自己显然已不在学生样貌的范围之内。但是,那些初中生总是投来一些殷切的目光,着实让我头痛。我显然不会在这般年纪穿着校服四处乱逛,那只是一些特殊人士的独有癖好。而正因如此,“西装革履”的我形单影只的出现在图书馆中总是有那么一些异样。而我偶得一些听闻中,关于我的种种猜想。比如什么,我是天才的业界成功人士,或是装模作样的校园少女杀手,云云。诸如此类,也让人不禁唏嘘,如今孩子的脑洞之大,中二程度着实不浅。我当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我没有那么风云,只不过是一个恋旧的成年人罢了。而暗地里,这些小女生把我亲切的称作‘哥哥’,倒也是受用。而如今,我身旁突然多出来一个人来,又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骚动。
旁边的小女生扯着伙伴的胳膊,不住地挤眉弄眼:“诶诶,你看你看!那个奇怪的哥哥竟然带着一个人过来!那人是谁啊?和他什么关系?感觉,感觉很不错啊!和哥哥他不一样,像是阳光一样耀眼啊。不过,明显比哥哥要大吧!难道是哥哥的兄长?看他们也不像啊,莫非,莫非!”
“莫非什么?”一旁的女生急切地问道。
“我是说,莫非他,他们是那种关系?!”
“这,这也不一定啊!哥哥他怎么会是那种人!”
“我也是猜想啦,因为你看,像哥哥这样神秘的人,好像也没见过什么女性友人。而且他自己经常来这里闷闷的看书,也从来不讲话。这里一定对他来说很重要,但是今天突然就带来一个人,这人一定很重要!所以,我想……”
听到她们的对话,我的嘴角不禁抽搐了几下,脸上也一阵青一阵红。旁边的魏轩却不禁调侃:“哈哈,现在小妹妹的心都这样火热呀。阿礼,你说我们要不要真的称了她们的意,来一出‘假戏真做’?”
我满是惊异的望着他。就像当初一般,当他自告奋勇说要参演话剧,硬生生的拖我下水。那年炎夏,我的世界被侵入了,破裂开来。
当时每个班级都要准备文化节的演出,而我们班级决定参演话剧。而脱离不了儿时那种普遍的认知,王子公主的剧目绝对是主流。而魏轩那时便已英气渐显,再加上他那种天生表演家孩子王的天分,便自然成为了话剧的主力人员。而正当班里踌躇女主的选角时,冷不防的,他突然对着我大笑,然后转向讲台:“老师,女主角请务必交给直礼来演!”
片刻间,教室里鸦雀无声。而又在下一瞬转为雷鸣般的掌声,夹杂着细碎的议论。不知为何,老师却破天荒的答应了下来。我的耳根子一下子就红了。愣是说不出话来。
那时,我不知为什么,魏轩好像拥有着与生俱来的某种魄力,莫名牵引着我,不能作为。说是威慑力,也并不是,只是一种毫无恶意的邀请,却让人在事后不禁觉得这不过是一种调笑、戏谑,自己莫名的被牵着鼻子走。而我也是从那场演出后“名声大噪”。我们这里就像是一个封闭的岛屿,当时对于“反串”这样的形式,也算是比较罕见的,或说是在儿童心理尚未健全的年龄里,总会格外的印象深刻吧。
当时那出戏,一下子让我和魏轩成了“风口浪尖”上的人物。对于魏轩而言,这使得他更为贴近“王子”那英俊潇洒的形象。而我却不那般好运了。那场演出,对于一直默默无闻的我来说,本来并没那么重要,我只安心于写写画画。而家中长辈,却将其视为及其重要的活动。在那天的装扮上下足了功夫,第一次为我修了眉,涂了脂粉。那本应是属于女人的东西,却在那一次的演出中,尽数用在了我的脸上。还特地订购了假发,为我戴上。演出前,他们把我推到梳妆台前,满是欣喜的打量着我,像是看着自己精心设计的“艺术品”一样。还喃喃的说了那么一句:“哎,可惜是个男孩子。若是女孩……”我那时也并未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撇见镜中的自己。
我不禁倒抽了一口气。十一岁的我,并无成长中少年应有的郎俊,而在这厚重的脂粉下,俨然成为了一个未曾谋面的女孩。或许比一般女孩更甚纤细,羸弱。这是我,却已然不是我了。
而在演出过后,我在校园中便有了“公主”的绰号。莫名的成为了众矢之的。背后总充斥着嘈杂的议论声、调笑声,更甚者竟来公然挑事,说要为男生伸张正义,像我这种不男不女的人就不应该存在于世,丢人现眼。而亦有女生总是投来羡妒的眼光,说我不害臊总是缠着魏轩。当然这只是她们的片面之词,我也并不是想为自己开脱。只不过是当时那次演出之后,魏轩和我的关系更加亲近了些罢,再加上他所谓的“负罪感”,让我遭遇那些不快,他便自作主张说要维护我。当然,我觉得这并不必要。也正因这种莫名的对峙,从而引来了众多不快。魏轩他一向与众人交好,而这突然地偏颇令他人很是不解。固然,男生觉得他不应该和我这样一个娘娘腔混在一起,女生觉得我不应该对他穷追不舍死缠烂打。这让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两难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