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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守墓人棺礼 所以说逃跑 ...
“醒醒,醒醒!喂!”
一只小手来回推着她。
被这双手抖醒了。
她眨巴眨巴眼,揉,睁开,离自己的鼻子不到三厘米的位置,赫然一张大黑脸。
吓得一颤。
眼前是一个脏兮兮的带着贝雷帽的小男孩,小男孩瞪着一双可爱的大眼,后背上背着一把生锈的铁剑。
再看看四周,破败的巷子像蜘蛛网一样四通八达。
端着大盆的盥洗妇,醉醺醺的酒汉,穿着素旧连衣裙的小女孩撒丫子乱跑,还有蹲在角落里拿什么东西剔牙的老头。。。。一派活泼,煞是热闹。
显然,这里不是弗罗泽的城堡,而是帝城的平民区。
难道自己被救了?
头痛欲裂,像霹雳火箭筒嗖的一声爆炸,吧唧,火花四射。
朦朦胧胧的记得自己在弗罗泽的城堡,然后,魔女心脏的血液。。。。接着,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无论怎么回想,关于早上之后的记忆变成了一个真空区,
大概是新埃索神听到了她的心声,把她顺手小小的解救了一下。
“()嗨,我是克鲁。刚刚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死掉了。你是走丢了吗?”
男孩目光焦灼,非常关切。
她揉了揉昏花的眼,“说迷路可能更恰当一点。”
“你得当心,小妹妹,最近有坏家伙在吃小孩,如果你躺在这里,深夜就会被抓走的。”
男孩的肢体语言很丰富,他很努力的在用鬼脸和手势表明那个坏家伙的可怕。
噗嗤一笑,太叔被逗乐了,“我已经过了小孩子的年纪。不用为我担心。”
“可是你看起来顶多只有十三岁。”
谁让这具身体是永远长不大的萝莉!
她企图让眼前的小男孩明白,“嘿,少年,我可能只是个头比较矮。”
哼哼,宫廷舞会里,穿上鱼骨束胸和高跟鞋,化上妆,她足足看起来有十五岁。
“得啦,”男孩愉快的微笑,眼里充满艳羡,“你和贝拉肯定一样大,你头发的颜色真好看,就像是天上的星辰。”
说着,男孩小心翼翼伸出手指头,戳了戳她泄在肩膀上的发丝。长这么大,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她就像是天上坠落的一只小鸟,白金色的头发美如珍贵的钻石。
他想和她做朋友,想认识她,想带她回家里给他的姆妈看,姆妈看到她也一定会开心的,没准病很快就会好起来。姆妈已经病了太久了。
“我倒是认为,你红色的头发很好看呢,像是热情的火焰。”
男孩眼神发出光亮,嘴角高高翘了起来,“真的吗?这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
在男孩的盛情邀请下,嗯,其实是被男孩拽着胳膊瞎尼玛乱跑的情况下,他们来到了一座窄窄的小房子面前。这里的楼房都很拥挤,像是被强行塞在一个格子里的豆腐块,门低,窗户也狭小。
“这就是我家,姆妈应该在做饭了~”
男孩开心的跑上楼梯,踩得木质楼梯板蹬蹬直响。
门被打开了,一个面容略显憔悴的妇人,正一胳膊架着大瓷碗,另一只手搭在门把手上。
“克鲁,你现在应该乖乖的和吉老爷子学习剑术,不是吗?!”
克鲁摇摇头,闪开,把太叔推到前面,“姆妈,这是我新交的朋友!”
“哦~”妇人轻呼一声,连忙将瓷碗放在旁边的桌子上,惊讶道,“请进,请进,这位小姐。”
屋子里很简陋,但干净规整。所有的东西码放的整整齐齐,一尘不染。妇人一边搅拌着瓷碗里的黄油,一边向她们说话,时不时虚弱地咳嗽几声。
“我还有一个妹妹贝拉,她和你一样大,她在月亮裁缝店当学徒。”
妇人脸上闪着骄傲的神色,“是啊,克鲁的妹妹贝拉从小就聪明,做的布花一个线头都找不到。”
“我敢打赌,就算是宫廷的女制衣官,都没有贝拉这么好的天赋。”克鲁咧嘴,露出白白的牙齿,“不过我的铁剑一点也不输给她的绣艺。”
“吉老爷子告诉我,你上个星期练习砍木桩的时候一直在打瞌睡。”妇女正色道。
“哦,姆妈,”克鲁直害臊“我、我才没有。”
一家人乐呵呵的坐在一起,这种聊家常的感觉真是好。
狂猎,杀戮,黑暗,血腥,都仿佛消失不见,眼前唯有普通人最平凡的生活。
不过多时,房间里飘着浓郁的汤香。
克鲁这才想起,“贝拉,贝拉要回来了!她每天都是傍晚回家。”他从窗户探出脑袋,目光里交错着曲折的巷子和远处的薄暮。
他喜滋滋地望着从巷子尽头踏着欢快步伐走来的身影,冲身边的太叔道,“瞧,那是我的妹妹,你马上就要认识她了,她是个温柔又可爱的人,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平民区里的道路互相纠缠在一起,如蜘蛛网。
巷子的另一头,一个细长的影子缓缓出现。
自那条影子出现开始,所有楼房的窗户一扇扇依次紧关,巷子里的人如鸟兽散,一片骚动,哀嚎不绝。
克鲁惊慌的大喊,“姆妈,姆妈,那个人来了!”
“哦,不,不,不!贝拉!我的贝拉!”姆妈放下勺子,冲出了门外。
“姆妈,别去!姆妈!”
回应他的只有反锁的门。
他举着那把生锈的铁剑,双手发抖,“太叔,你快,快躲进房间里藏好。我要去救她们。”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那是吃小孩的恶魔,他已经抓走了四五个孩子,可是他以前只在深夜以后才出现。”
“等等,你认为你这把铁剑能杀死他吗?”
克鲁呆愣两秒,眼眶里蓄满了眼泪。
狂猎的气息就像是淬毒的利刃,从那人身上四散开来。
“太叔,你要去做什么?”
推开窗,风吹进,狂烈的气息更加浓郁,她回过头,“相信我,你在这里躲好,我替你去带回她们!”
罗德里克身穿黑色的修道服,背后背着一个巨大的棺材,棺材中央刻着一道银色的十字架。
人们就是这样,愚蠢又无知,总是把所有的狂猎当做同一个人,从这些人奔逃的速度就看的出来,他们在害怕他,躲避他,莫名其妙的大哭大喊,这让他郁闷烦躁。
近期,有风讯鸟在这片区域闻到了捕猎者的气息。狂猎也分很多种,其中最危险的就是捕猎者(hunter),他们以捕猎人类为食。罗德里克一向鄙夷他们。
食用人类的身躯是一件肮脏的事,虽然狂猎具有力量,但好歹狂猎也曾是人类,人类怎么能吃人类呢?他承认,他自己也杀过人,不分好坏,但现在,他更想执法。
“呐,有同伴来了啊。”他喃喃自语,看到了直奔向自己的小家伙,“一个萝莉塔,有意思。”他一直认为自己和艾蒙不同,艾蒙也是守墓人,但她沦为了卡隆索的走狗,现在他以自由身来到帝城,同样也可以自由身离开帝城,除非他向教廷那个叫罗兰的家伙宣誓。蠢货!他才不会像艾蒙那样!艾蒙不过是个追逐利益的小人,要不然艾蒙怎么会抛弃高贵的自由,成为一名家族的私人狂猎!那简直无异于给狼套上狗链,给鹰关在铁笼子里!
但罗德里克目标不是帝城,他只是路过帝城,顺手去杀一个捕猎者,他的路途漫长。
罗德里克将视线从抱在一起哭泣的母女转移到浮在半空的萝莉塔身上,心中有一个声音在提醒他,这是个年幼的小狂猎。
昏黄的晚霞里,他胸前的十字架上,刻的不是新埃索神,而是一颗骷髅头。
“按照规矩,我们应该首先交换猎名,丫头!”他望着太叔,“而且,我劝你最好落到地上来,不然我会看到你裙子里的南瓜裤。”
“。。。。”太叔乖巧捂着裙子飘落在地。
这个建议还是值得听从的。
“小丫头,我是罗德里克,来自南方分水岭的守墓人。”他告诉她。
“作为礼仪我的确应该告诉你我的猎名,但是抱歉,先生,我还没给自己起好名字,而且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是什么物种,不过这并不重要,您可以先让您面前的两个人类离开吗?”她的语气很客气。
罗德里克做下保证,“我从来没想过打这些家伙的主意。”
太叔将这对母女护在身后。
“贝拉,快带着你的姆妈离开!”
贝拉早已瘫软在地,闻言立刻起身。
妇人不停的道谢,她感谢的不是眼前的小姑娘,而是新埃索神。
罗德里克嫌恶地哼了一声,“只有弱者才会杀女人和孩子。”
“看起来您是个仁慈的先生”太叔开口,“恐怕您抓无辜孩童的行为早已您成为您口中的弱者。”
罗德里克仔细打量了下眼前的小丫头,“这可不干我的事,我也在找那家伙。我没必要从遥远的南方分水岭专门跑到该死的帝城,只为了抓小孩子吃。”
他掀开兜帽,露出一张看起来很像是好人的青年脸庞。
“好吧,希望您说的话没有违背狂猎者的信誓。”
罗德里克发出大笑,“真是个尖牙利嘴分毫不让的小丫头,”不过他很是喜欢,“我很久都没从一个狂猎嘴中听到敬语了,你不用称我为您。你是自由者吗?”
“自由者?”她点了点头,“应该算吧。”
罗德里克发出惊呼,“新孤!哦,我得解释一下,新孤是指成为狂猎还不足三个月,且没有接引人和所属家族的家伙。”他不由得喟叹,“然而,新孤已经越来越少见了。”
太叔眨了眨眼,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新孤这个词语。
夜色转深,罗德里克仍然守在这条巷子里,他坚信那个抓小孩的狂猎会出现。
为了防止罗德里克说谎,太叔不得不时刻盯着他。毕竟,一个狂猎忽然出现在一个居民区,并不是个好现象。
罗德里克很无聊,他很想聊天。以前他漫游的时候,也总是聊天,和伙伴,和艾蒙。自从艾蒙走了以后,他感到了孤独。
身为狂猎竟然会孤独,这真是可笑。
天上的星星像是盛装打扮的贵妇礼服上的钻石,他仰起头,天上的星星,艾蒙曾告诉他,狂猎死后,就会变成星星。
那一定是骗人的。
狂猎死后连灵魂都没有,新埃索神并不会怜悯这群怪异的家伙。
而地狱,他无数次想到地狱,身为守墓人,他和死人打交道的时间比和活人要长。不过那时候有伙伴,有艾蒙。艾蒙总是穿着那条黑色的裙子,就像面前这个明明困得要死却偏偏要瞪大眼的小女孩。
他试着没话找话,“嘿,小丫头,难道你就打算这么沉默下去吗?”
“。。。。。。。。。。”
“你可以试着和我聊聊天,我不会介意的。”
她神奇的望着他。
“你瞧,作为狂猎,我们难道不该好好聊聊嘛?嘿,我懂,小丫头,人要有戒备心。不过,如果我要对你出手,恐怕你还没喊出声,我就扭断了你的脖子。。。哦,别,别瞪我,我不是那样的人,我是个守墓者,守墓者是最忠实最正直的狂猎,以莫古拉比神发誓。”
“。。。好吧,那。。我想问。。。”太叔终于把憋了半天的心里话问了出来,“你身后的棺材,是做什么用的?”
罗德里克扭头看了眼,很开心的抚摸着棺材,像是在抚摸自己的爱人,“啊,你问我的武器,等我战斗的时候,你就知道它做什么用了。”
“每一个守墓人的武器都是棺材吗?”
“是的,棺材,不过我们叫它十字棺,每个棺材都是不一样的。我的棺材叫做拉比,除了狂猎,里面装过摩济公国第112任主教的尸体,也装过斯特里家族逝去的小公主。我们以收集骨骸和有价值的死者为任。”
“。。。。看起来像是移动的墓地。”
“没错!就是这样!瞧,棺材上这个数字,487,说明里面有487具骨骸。”
太叔不寒而栗,往远处挪了挪。
所以说这家伙每天都背着无数尸体跑来跑去吗?
那画面太美,不敢想。
后半夜,那个家伙终于出现了。他的一半身体正常,另一半身体变异肿大,长满了奇怪的肢体。
“失败的狂猎进化者,真是可怜啊。”
“进化者是?”
巨大的棺材像是轻飘飘的纸张,在罗德里克手里转来转去,“有一些家族为了巩固自身的力量,会将无辜的普通人培养成狂猎。可是他们太愚蠢了,狂猎是天生的,人类无论如何都无法变成狂猎,顶多会获得一些力量罢了。这就是实验的牺牲品。这样的东西往往被抛弃。”
那家伙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嘴里流出脓液似得黄水。他敏捷的像一只猫,蹿跳在拥挤的房屋屋顶上。
罗德里克打开棺材,数不清有多少骨头飞出,密密麻麻变成了一张骨头网。而罗德里克就像个音乐演奏家,潇洒从容的指挥者这些数量庞大的骨头碎片。
失败的狂猎进化者根本无法敌对一个强大的守墓人。
那家伙哀嚎了几声,就被白骨同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皮肉割离,脱落,化成一具骨头,融进了骨头网中,然后被棺材吸收。
“啊,我还以为会是多厉害的家伙。。。。。488,又多了一具。”罗德里克失望的感叹。
太叔鼓掌,“这具棺材简直加我大开眼界。”
“我该走了,我要去狂猎之城,你呢,小家伙?”
狂猎之城这四个字就像是炸弹,在她脑袋里炸开,开辟了一个新宇宙。
其实她本来想说,你要走就赶紧走吧,现在却改口了,“哦,太棒了,我是说,好巧,我也要去狂猎之城。。。。你知道的,我得,嗯,去学习学习。”
罗德里克歪了一下头,“好吧,既然如此,你可以跟着我。”
太叔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先飞身来到鲁克一家房子外的窗户处。
本来以为这些人早就睡了,没想到还有暗暗的烛光。
鲁克强撑着双眼,守着一盏蜡烛。看到窗外的太叔,跳了起来,“太叔!太叔!”
太叔悬浮在半空中,从裙子上拽下来一颗由黑水晶做的纽扣,放在男孩手中。“我得走了,感谢你今天的招待,我很开心,真的。”
“没想到你是狂猎,谢谢你,太叔,谢谢你带回我的家人,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收下吧,这个貌似可以换一些钱给姆妈买药。好好练习剑术哦!”
他用力的挥手,火红的短发飘扬在夜空的风声里。
“我会的,太叔!我会成为一个伟大的骑士,我们还会相遇的!”
“人类的感情真是令人讨厌啊”伫立在一侧的罗德里克闷闷开口,“果然还是小孩子啊。”
太叔摊摊手,“很庆幸我还没有成为一个冷漠无情的狂猎。”
“这并改变不了什么,小丫头,他们是贫困又无能的底层,连守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对帝国更是无半分价值。即使你今天救了他,给了他财富,这仍然改变不了他注定贫困的人生。这个世界不会允许一个来路不明的家伙成为骑士。等他长大,就会知道等级和现实的意义。”
“那不一定,万一一百年后新阶层推翻了帝国的统治呢?他们生来无辜,梦想是珍贵的。”她拨弄着飞扬的发丝,嘴角弯起,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道,“会有这么一天的,普通人的孩子也可以上学,不用去当奴隶和家仆。这些,我都曾见证过。”
罗德里克深深看了她一眼,并没有继续言语下去。
帝城的出城手续很是麻烦。
一道高耸的巨大城墙将帝城牢牢保护着,城墙上遍布精兵。
出入城的城门很是拥挤,今天格外拥挤。
官兵太多了,几乎是一整个团的骑士都驻扎在城门口。隔得老远她就看见了自己的画像。
教廷的圣骑士在搜捕她!
简直要了老命!天知道她惹了谁,为何教廷的人也在找她!
罗德里克很好心的提醒,“我猜你遇到了麻烦。”
“该死。。。。。。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发誓。,。。。你说,和这些圣骑士硬拼,我获胜的概率有多大?”
罗德里克像看着神经病一样看着太叔,眼里写满了你疯了,“亲爱的小姑娘,如果你是整个大陆的七大猎捕者之一,我倒是很赞成你的想法。毕竟得罪一个庞大的教廷,并不是所有狂猎都有勇气做的事。”
经过数百年的战争,狂猎和骑士已经达到了微妙的平衡。虽然教廷会诛杀狂猎,但几乎不会大张旗鼓的搜捕某个特定的狂猎。
除非那个狂猎,穷凶恶极到了帝国必须耗费大量圣骑士的命来割除的程度,或者,非常非常重要,即使牺牲一整个骑士团也要拿下。
“。。哦,该死”
“嗯。。。。”罗德里克严峻地点点头,“你很厉害,小小年纪就能惊动整个圣骑士团,未来简直不可限量。”
“。。。。喂喂喂这真的是在夸我吗!”
“或许我可以帮你,”两人到了一个偏僻的巷子里,罗德里克打开棺材,脸上挂着笑眯眯的笑容,“你可以躲进我的棺材里。棺材里曾经吸食过很多狂猎的骨骸,所以可以暂时隐藏你的气味。”
“。。。。。。。。”其实她以为棺材里肯定都是密密麻麻的骨头,不过她想错了,里面空空如也,铺着一层厚软的天鹅绒,“好吧,谢谢你,罗德里克。”
罗德里克拍了拍棺材盖,“不要出声,不要乱动”
被关在棺材里的太叔看不清外面的状况。
罗德里克倒是很开心,这个棺材有记忆的神视的功能。只要躺进去,他就能获知太叔的一切。
圣骑士一个个排查出入城的家伙,终于,排到了罗德里克。
“您的证明,先生。”
气氛变得微妙了起来,对圣骑士来说,自由狂猎是最为危险的生物。他们阴晴难定,没有准确的道德原则,好坏难辨。
“哦,好吧,好吧,”他微笑着伸出手臂。
手臂上开始凸显出一道诡异的花纹。
负责排查的圣骑士将一枚银色的巨大圆形徽章放到花纹处,信息自动闪现了出来。
“很好,分水岭,罗德里克,守墓人,可以了,先生,您可以过去了。”
帝城的高墙之外,仿若另一个世界。
郊外的大道上,人烟渐渐稀少起来。
罗德里克放下棺材,正准备让这个小丫头出来,不远处,缓缓驶来一辆漆黑的马车。他顿时警戒起来,用手扣住棺材。
“现在先别出来,小丫头。”
本来脑袋都要探出来了,棺材盖猛地一关。
太叔捂着疼痛的额头又躺了回去,默默画圆圈诅咒某人。
这是一辆诡异的马车。
筒体漆黑,没有任何家族标志。更要命的是,没有人来驾驶这些马。
和罗德里克预料的一样,马车缓缓停在了他面前。这时,一个童仆从侧边跳了下来,恭敬拉开马车门。
罗德里克目光如炬,紧紧盯着门口。
却是一个五彩的魔方,率先从马车门了滚落而出。
接着,一道声音响起,“先生,您的棺材我格外喜欢,不如让给我如何。”
他看见,晨光中伫立的马车主人,像是一道有质可感的黑色。
漂亮的银发如星河璀璨,主人同样银色的眼眸里,漫着淡淡的雾气,似笑非笑,难以捉摸,又透着一股清冷的感觉。
罗德里克冷冷开口,“恐怕我难以答应您的请求,这位阁下。”
“分水岭,歌费墓园,罗德里克,我认为,我交易的砝码足够仁慈。”弗罗泽用一张红桃K轻轻掩住唇,微笑。
躲在棺材里的太叔,听见外面的男音,浑身一僵。
要出去吗?
现在就出去吗?
如果不出去,会害死罗德里克的,她知道!
刚要推开棺材盖,盖子似乎被什么东西抵住了。一瞬间,所有的声音和响动都被隔绝开来,她什么都听不见了,被关在这个棺材里。
良久,一抹光线落入,盖子被打开。有什么人把她拉了起来。
她听见弗罗泽的声音就响在她的耳侧。
“亲爱的小知更鸟,好巧啊。”
求收藏求评论,嘤嘤嘤。
亲们的评论才是宝宝最大的动力挖~~~
么么哒,爱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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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守墓人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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