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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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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1日,我穿着一条粉色的吊带连衣裙站在镜子前准备做三个大大的深呼吸,只是第三个还没做完,就有人不耐烦地敲了三下卫生间的门,是的,三下,就代表他已有不耐烦,一般他催我时顶多只敲两下的,但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所以很给面子的敲了三下。我没看到他却都已想到他眉头微微皱起,眼皮半合,目不转睛地盯着让他烦躁的人或物。问我怎么这样清楚?开玩笑,我与门外那个人已相处了两年。两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我将那个人的所有习性了解,并深深铭记。又问我为何要记住这人的所有?原因只有一个——因为,是他。
“许辛然。”
门外又是一声不明情绪的催促。
“好了,好了。”
我应声,一把拉开卫生间的门。门外的人今天一身合体得不能再合体的黑色西装,一双能照瞎狗眼,啊,呸!能照瞎我明眸善睐的双眼的黑色休闲皮鞋,再向上,是他夺魂的□□,呀,再唾弃一下自己,那里有什么好看的?即使我是没看过的,向上,呃,我是想说他外套里面那件白得跟白雪公主一样的衬衫是我买的,呵呵,人靠衣装,尤其是那最上面的两个没扣上的扣子恰好露出他精致的锁骨,极致的诱惑,看着他本来就俊美无比的容貌更加坚定了将他推倒的决心。再想到从今往后,他,韩郜松这名词前就将加上一个“许辛然的”的定语,于是,我万分猥琐地笑了。
“许辛然!”
一声冰凉的声音再次喊起我的名字。我立刻马上换上了狗腿般的笑容,却见他依旧半合着眼皮,浓密的长睫毛在他的眼下投下一片暗影。心里咯噔一下,不知他为何还没消气,不明他的原因,我按兵不动,巴巴地望着他,许是我的眼神太过清澈无辜他终是讲了下一句话:“你没有其他的裙子吗?这条似乎在我认识你的时候你便穿着了,今天的日子你竟然还穿这件?”
明明是伤人的话,但我却打心眼里高兴,因为韩郜松很少对我讲这样多的话,于是我更加狗腿的去拉他的手臂,小女人般娇羞道:“人家很喜欢这件啦~舍不得扔掉啦~”
那时我一身鸡皮,也分外迅捷地捕捉到了韩郜松身体的一个小颤,然后用他微凉的右手抹下我搭在他左臂上的双手,看也不看我就向玄关处走去,我低下头,盯着自己的双手发呆,心想我没摸什么恶心的东西吧?
“把你以前搭的那件牛仔小马甲套在上面,时间马上到了。”韩郜松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
那只手表是极漂亮的,我见了一次便喜欢的不得了。表盘上有四颗钻,指12点的那颗最大,闪闪惹人爱的。我问韩郜松上面的钻是不是真的,老贵了吧?他却说钻是假的所以不贵。我又问他多少钱。他皱了皱眉头,许久才说几百块。我是理解他思索良久时间的,想来是哪天随便买的,但看到做工的精细觉得几百块是值得的,所以向他要一样的。那时我们刚同居不久,第二日他便在午饭时给我了一只同一款的女士表,我兴奋地手舞足蹈、欢天喜地七仙女、喜气洋洋猪八戒……呃,总之是太兴奋了。在学校上厕所时我抽风似的将它捧在手心瞻仰,因太沉溺于璀璨之中,咚,一声,那表便坠入黑不见底的蹲坑中。我瞬间就傻了,回过神时提了裤子就往外冲,也不记得是否有擦屁股,是否有洗手,见着看楼的老头就拽住往厕所拉,那老头似乎被我梨花一枝春带雨的样子迷傻了,生生在进了厕所后才反应过来,喊着什么我没大听清楚,最后反正将我扯开推倒在地,脸通红地遁地而逃。我想,他定是喜极而颠,真的,男人活到那个岁数了,进一次女厕所也实属不易。最终,韩郜松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当晚,他便抱了我的被褥从他那间春暖花开的房间出来,黑着脸宣布:“许辛然,从今开始,我们分房睡。”转身,飒爽英姿,而我,寒风一阵落叶飘飘,我认为,他定是嫌弃我败家了,虽然那只是几百块,但对我与他这个还没组建完好甚是贫困的家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这样想想便释怀了,只是那日之后他是真的与我分房睡了,可怜我还没与他有任何实质性的进步……呃,我似乎扯远了。
介于韩郜松没有让我换下这条裙子,我感恩戴德地套上了那件蓝色的牛仔马甲屁颠地尾随于他。
我们是开私家车去的老许定下的酒店,而且我家是奥迪,虽没好意思问韩郜松是在几万块一个阶段,但坐着也算舒服便不再计较,毕竟,我懂得知足常乐。
鼎汐大酒店是在国内很有名的,自从与韩郜松交往我几乎就没有进过这样富丽堂皇、贵气逼人的地方了。下意识便去握韩郜松的手,他特仁慈的没有甩开我的手,但并没有主动回握,任我一厢情愿地拉住他。
老许是一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他订的包间无比大,包含了假山、水池和曲折的回廊,我不晓得自己是在吃一顿饭还是生态园度假。韩郜松却无我这样的顾虑,他带着我在适当的位置坐下,脸上是公鸡下蛋般难得一见的笑容,虽然很淡,我的小心肝却羞了三拍。
还有一件事,我不知道是什么渊源让白大姐对韩郜松有种特殊的情感,似乎是……爱不释手。
“小韩,你们可来了!”
这不,白大姐变换队形,坐在了韩郜松的右手侧,拉着他的手嘘寒问暖,“小韩,那条围巾怎么样?花样和颜色可喜欢?”
小韩同学脸上的肌肉明显抽了一下,说:“好看。”
白大姐一听乐了,单手捂嘴笑得很女王。
我是不愿撒谎诚实的孩子,怕在这样下去小韩同学会因此而憋成内伤,便好心地提醒白大姐:“妈,你看,我和郜松都来了,是不是……”
明显,白大姐不明白我的良苦用心,白了我一眼,似乎鄙夷,“可是嫉妒你娘我心灵手巧?有本事你也把你的女人味表现得酣畅淋漓尽致一下?”
酣畅淋漓……尽致?
我与韩郜松相握的手都抖了一下。
“小韩啊……”白大姐将韩郜松的右手反复蹂躏,修长笔直的玉手已有许多红痕和两道浅浅的划痕。我闭上眼,无比悲痛。想当年,我第一次见他时对他并不心动,毕竟在之前我已见过宋子枫那样的俊美正太,也常常看电视上vill那妖孽的脸,加之我并不花痴,所以他只给我留下淡淡的印象,可是,有一次,导师请假让研一的韩郜松带我们那次实习,虽然至今我也理解不了导师他是为何让理工的韩郜松带文史的我们。但是就那次,当他捏着粉笔在黑板上沙沙地写实习内容及注意事项时,我便愣住了,那天阳光正好非主流的45度斜射,粉尘落在他羊脂一样的手背上,我那二十年发挥正常的小心肝突然间不着调、不靠谱,甚至不记词。
睁开双眼,我的目光凶恶地投向老许同志,老许一愣,咳了一声,正了正嗓音,沉声:“小韩,今日我们便是与你决一死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