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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老妈,我快得手了 易枫认为 ...

  •   易枫认为,青春的颜色应该是色彩斑斓的,像是春天盛放的花,夏天飞舞的蝶,秋天凋零的枫,冬天飘扬的雪。它不属于某个季节,也不属于某种颜色,它属于在时光飞扬里擦肩而过的美丽幻想。

      十七岁本来就是个爱做梦的年纪,脆弱的就像孩童们吹出的肥皂泡一样易碎,但也美丽的像邂逅在春天里的那个烟火般的梦。

      当个作家是易枫的梦想,但不是他的梦,他曾幻想着他的梦应该像他的文字那样带着淡淡的忧伤,让人看着流泪,却不会像小四的忧伤那般逆流成河,让人看着心碎。

      易枫想,我的梦里应该有写在草稿纸上的小情话,也应该有空谷幽兰般的那个她。

      而他现在就坐在‘枫寒轩’的门口等待着那个她。

      经过几天的观察,易枫发现每到下午阳光西沉的时候,夕颜便会到水房这边洗衣服,而他就会坐在不远处的草坪上装模作样的看书。

      而今天,他决定不再装作看书,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如此被动了,难道他还能坐在屋里守株待兔,等着人家女孩子送上门来告诉他:“易枫,我喜欢你”吗?,像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儿他根本就没信过。

      有句话说得好,如果没有机会,那就自己制造机会,所以易枫早就准备好了一堆没洗的脏衣服,坐在门口等着夕颜的出现。

      当太阳在西边的天际用仅剩的半边脸映红了半天晚霞时,夕颜不出意外的出现了,易枫连忙端过准备好的脏衣服,风一般的冲了过去。

      夕颜刚刚把盆子里的衣服在水槽边放好,就发现自己身边多出来了一个人,风风火火的竟是差点撞到自己,不由骇了一跳,连忙退了一步。

      待得看清楚是易枫时,心里便平静了下来,连她自己都有点奇怪,自己不是一直都对别的男孩戒备森严的吗?

      易枫眼见自己冒失莽撞的吓到了夕颜,也是有些唐突佳人的愧疚,突然觉得原先预备好的说辞竟是一句也想不起来了,当下便呐呐的道:“那个,不好意思啊,我吓到你了吧?”

      夕颜白皙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犹若月辉霜华般清雅,对易枫淡淡的点了点头,便自顾的扭开水龙头,揉起衣服来。

      易枫见她不搭话,一时倒也找不到话题,就低头放水洗衣服,但他终究是心里有鬼,装模作样的搓了两下,估计衣服都没全浸湿呢,便停了下来看着夕颜。

      夕颜被他看的有些不自在,但她毕竟冷漠惯了,虽然有些恼羞,却也没有发作,她早留意到这个男孩看她的眼神并没有别人看她时那么复杂,她在他眼睛里只看到了澄澈。

      仅余的阳光混杂着晚霞的色彩照在夕颜柔和的侧脸线条上,离的那么近,易枫甚至可以看到她剔透的耳垂旁边纤细错落的绒毛都滟滟的泛出了浅金色的柔光,一时竟是痴了。

      “你看什么呢?”夕颜终究还是脸皮薄,被他炽热的目光看的招架不住,便嗔道。

      易枫脸上不由得一红,知道自己失态了,顿了顿想起自己过来目的,就厚着脸皮说道:“也没看什么,就是觉得你好看。”

      夕颜脸上染上了一抹潮红,就像漫天飞舞的雪花簇拥下那朵绽放的红梅,她却不想易枫看懂自己的心思,佯装薄怒的说道:“不准看。”

      易枫本就是处于叛逆期的花季少年,恣意妄为,根本不知退避为何物,心想你越不让看我越是要看,便道:“我就是想看,想一直这样看下去。”

      夕颜见他说话愈发轻佻,心中有些许恼怒,瞥着眉头不再理他,专心的洗起衣服来。

      易枫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头撞在了棉花堆里,软绵绵的无处着力,这种感觉让他很不适应,正当他有些懊恼的时候,在他而言犹如天籁般的声音传到了耳朵里:“辉给我的那封情书是你写的吧?”

      “是的啊,,,呃,,不是,,我是说,,”易枫有些心不在焉,大骂自己色令智昏,主动权不是应该在自己手里的吗?

      “不用否认,我看过你发表的文章,你的文笔风格我很熟悉,我不会猜错的。”

      “嗯,辉让我帮忙,我也没法推辞。”易枫觉得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那这么说刺激小影也是你出的主意咯?小影到现在还没有原谅辉呢。”

      “不用担心,我看小影还是在意辉的,不然她也不会生那么大的气,好事多磨嘛。”易枫有些心虚的道。

      夕颜伸手擦了下额头沁出的汗珠,用力的揉搓着微微发白的牛仔裤,嘴里说道:“ 解铃还须系铃人,他们自己的事情谁也帮不了忙,你以后也不要瞎掺和了。”

      “嗯!”易枫随口答应,心里却在嘀咕,我掺和的可是我自己的事啊。

      夏天的衣服本就单薄,无非就是裙子T恤衬衣牛仔裤,所以不消片刻夕颜就把衣服洗好了,她把衣服拧干在盆子里放好,偷眼看见易枫自始自终都在搓着同一件衬衣,心知肚明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由有些好笑。

      她心里也是有些奇怪,自己一向是对男孩子不假辞色,冷言冷语的,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和他说这么多话?而且跟这个男孩儿仅仅是第一次说话,连朋友都算不上呢。

      她虽想不明白,却也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连忙端起衣服就走,走到不远时又鬼使神差的回头对易枫说了一句:“你写的那封情书,我很喜欢呢,,”

      易枫手猛地一抖,差点就把手里的衬衣袖子撕下来,心情激荡,脑子里嗡嗡的反复回响着“我很喜欢,我很喜欢,我很喜欢,”竟连夕颜怎么走的都没注意到。

      自动忽略了前半句,只记得“我很喜欢”的易枫觉得自己就像置身于春天里百花齐放的美丽山谷,风也含情,水也含笑,小鸟在唱歌,蝴蝶在跳舞,他和夕颜牵着手在草地上尽情的跑着,笑着,呢喃着,,

      “她说她很喜欢呢。”半晌才回过神来的易枫仰天长啸,三下五除二的就把衣服洗了个干净,那兴奋忘形的样子就差学着唐伯虎比个胜利的手势,再大喊一声,“老妈,我得手了!”

      ——————

      易枫没有谈过恋爱,他只是懵懵懂懂的觉得他应该是喜欢夕颜的,虽然他不清楚到底是不是爱,但他固执的认为这是宿命。

      说到底他还是一个涉世不久,年少莽撞的少年而已,虽然从小人人都疼他爱他,以至于连他因为为同学出头打架而辍学都没有人怎么责怪他,但是那些爱都不能让他感到满足,他还是期待一份属于自己的完美爱情。

      他只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他渴望去爱,却不知道如何去爱,他会自以为是的以为没有什么是他得不到的,所以他执拗的以为只有自己争取到的,才是他想要的,年少时的他如何会相信会有得不到的宿命呢。

      所以当易枫听到寒带着浓稠的化不开的伤感用“谁先爱了,谁就输了” 这句至理警告自己的时候,他并不在意。

      他认为寒是因为自己的惨痛经历而留下了心理阴影,导致他不再相信爱情。而这仅仅是他的个人案例,并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了爱情。

      他当然也没有察觉到,寒当时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到了他正在堕入到一个悲剧中。

      所以当他拖着极不情愿的寒去桥头文化广场闲逛又无巧不巧的碰到了夕颜时,他就觉得自己又找到了一个反驳寒的理由,看吧,这就是宿命。

      易枫不清楚是否每一个城镇都会有个美其名曰文化广场的地方,但是他知道桥头镇就有一个,而且桥头镇的文化广场还是方圆几里的人们晚饭后消遣娱乐的圣地。

      一座不明所谓至少易枫看不出来有何寓意的抽象派不锈钢雕塑,一座永远不喷水的喷泉,几十块石头堆成的小假山,几条长短不一的绿化带,一角零零星星散布的简易健身器材,就构成了整个文化广场。

      虽说名字叫文化广场,但是易枫琢磨了半天也没看出来它和文化有多大的关系,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它地方足够大,人足够多。

      因为是周末的关系,广场里面熙熙攘攘,易枫拉着寒晃晃悠悠了一圈,就发现来这里消遣的人虽看似混乱,其实是各自分成了几个小团体,南边是广场舞大妈的聚集地,东边是街舞轮滑少年的聚集地,北边是个露天的电影临时放映场,而西边被假山和喷泉占据。

      当然,只要有人聚集的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头脑灵活的小商贩,而易枫和寒现在就站在一个摆满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的摊子前面看夕颜跳街舞。

      夕颜穿着宽松的黑色连帽T恤,一条水洗白的牛仔短裤,白色的帆布鞋,正随着活力四射的音乐节奏轻步曼舞。

      她戴着T恤上的斗篷帽,把脸遮在阴影里,却遮不住曼妙的曲线,路灯昏黄的光芒照在她修长白皙的双腿上,映射着炫目的光彩,她宛如午夜里婉转腾挪的精灵,说不出的冷艳出尘。

      “我还真没想到夕颜还会跳舞,而且还跳的这么好。”寒有些惊叹。

      “是啊,我以前在学校也学过鬼步,但是和夕颜比起来就像是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子一般笨拙。”易枫看着夕颜曼舞,眼睛在夜色里褶褶发亮。

      就在这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响起:“美女,舞跳的不错啊,跟哥们交个朋友怎么样?”

      易枫叹息一声,有些无语,怎么会这样?这么狗血的剧情都让我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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