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8、饮不尽的杯中酒,唱不完的别离歌 ...
-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子卿站在萧索的秋风中,不由回想起几个月前的情景。昔日仗剑而行,任气逞能的同伴都已没了踪影,只剩他独自一人在这唏嘘。不谙离愁的明月一如既往泻入朱门,映照着紧闭清冷的庭院。夜风吹过,锦袍已难抵秋寒。
子卿缓缓转身,看着悄然而至的林盛瑶。
“你伤势刚刚见好,小心着凉,早点回去吧。”
“姐夫,我……”子卿敛容道,“我放心不下他。”
“你们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应该比我更了解他。他既已决定,我们只好全力相助。而且我也好奇当年到底发生过什么。”l林盛瑶拉了拉衣襟,“咱们先进去吧。”
屋内暖意暖意融融,灯火通明,帘幕低垂。林盛瑶屏去左右,与子卿对酌窗下。
子卿四下望了望,“大姐呢?”
“我叫她先睡了,”林盛瑶道,“我们许久未像今晚这样坐在一起了。”
子卿苦笑道,“即使坐下,也没了当初的感觉。”
几杯黄酒下肚,暖热了回忆,过去种种重新浮上心头。子卿默然举杯,仿佛对这世间的一切都已无所谓。砭入肌骨的凛冽寒气,抑或寂寞萧条的惨淡光景,都不会再引起他的注意。
“‘草木无情,有时凋零;人为动物,惟物之灵。’”林盛瑶安慰道,“秋季万物零落,尽是摧败之色,难免惹人忧思。你要放宽心才好。”
“我们是不是不该答应他?” 子卿起身,倚窗远望,但见烟霏云敛,一派肃杀景象,不禁悲从中来,“姐夫,其实你也没有把握,是吗?”
林盛瑶一时语塞,只好转开话题,“明天可否帮我跑一趟烟雨楼,去把欧阳静带回来?”
“好的。”
梢头星月皎皎,四壁虫声唧唧,觥筹交错伴着幽幽叹息。
在烟雨楼中每一天都是相同的,丝竹绕、莺歌回、舞纷飞,从不曾为谁的悲愁而停歇片刻。
一个妆容艳丽声音甜腻的歌女,手捧琵琶,正唱着晏几道的《鹧鸪天》。子卿含笑垂首,击节相和,“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这词曾经听来只当消遣,如今倒是应景的很。子卿自嘲似的笑了,轻声重复道,“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他突然觉得眼前一阵晕眩,依稀已有些醉意。
“这位客官好像心情不怎么好,就让奴家陪您喝上几杯,如何?”刚刚唱歌的女人正笑盈盈地站在子卿面前,见他没有拒绝,便坐了下去。
“你就是欧阳静?”子卿若无其事地低声说道,“我是来带你回去的。”
欧阳静凑到子卿耳边做出亲昵耳语的姿态,“我随时都可以走。”
“去把老鸨叫来,我为你赎身。”
突然后面传来几声流里流气的调笑,只见几个年轻的混混正围在一个身材方方扁扁,动作慵懒,目光却炯炯有神的中年男子身边。“姑娘,我们大哥看上你了,还不快过来伺候!”
老鸨一见这些地头蛇,连忙打圆场,一边催欧阳静过去,一边向子卿赔礼,“这位客官,真是对不住了,您看……”
“我想为欧阳姑娘赎身,您觉得这个价钱如何?”子卿说着从怀里摸出了张一万两的银票和一张林盛瑶的名帖,“若还嫌不够,尽管开口,林大人不会吝惜这区区几两银钱的。”
这老鸨从十四岁被卖入青楼,在京城地界混了近三十年,当然明白什么人是万万开罪不得的,“请问公子和林大人是什么关系?”
“他是我的姐夫。”
老鸨一听,脸上的笑容又甜了几分,“原来是颜公子,久闻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气宇非凡,一表人才。您能看上我们烟雨楼的姑娘,那是我们的福分,再拿钱岂不是见外了吗?”
“您要不收才是让我为难呢。”子卿笑着拉起老鸨的手,把银票塞住了过去。“就当是给姑娘们的一点脂粉钱。”
“您看,这真是太不好意思了。”老鸨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林大人那边还希望您多美言几句。”
子卿瞄了后面一眼,笑道,“今天妈妈能卖颜某这个面子,来日自会报答。”
“哟,颜公子言重了,奴家可担待不起。”
那几个混混并不认得子卿,见遭老鸨冷落丢了面子,便围上去,“把这妞儿留下,你走!”
老鸨正要说些什么,却被子卿拦住,“几位兄台如若不满,请借一步出来说话,别碍了人家的生意。”
几个混混只以为子卿是怕了他们,颇为得意,不仅言语轻慢无礼,行为也更加放肆,不光对子卿推推搡搡,有些大胆的还趁乱占起了欧阳静的便宜。林盛瑶林大人的小舅子在娼馆里与人争风吃醋大打出手,这事虽不怎么光彩,但总比一个歌妓打死了一班调戏自己的流氓更容易被接受。
欧阳静强压下心里的大开杀戒的念头,做出一副可怜无助的样子躲在子卿身后。子卿见那些混混得寸进尺,隐忍地问道,“诸位今天看来是不想让我离开这了?”
一直坐在椅子上的中年男人终于起身,施施然走上前来,“那就要看你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他冷冷笑道,“小伙子,你可知道我是谁?”
能说出这种话的人通常都是有点来头的,至少也是自以为有些过人之处的。太看得起自己人,就难免会惹人讨厌,所以子卿现在已经非常讨厌他了。
说起讨厌,子卿这二十年来喜欢的人远远多于讨厌的,真正细算下来他讨厌过的只有两个,一位是他的姐夫,另一位就是眼前这仗势欺人的家伙。林盛瑶身上那股高高在上的劲头是很讨厌,但至少脸还算可爱,而眼前这位就连一点可爱之处都没有了。
子卿抿着嘴似乎是强忍笑意,“不知道。不过我知道,问这种话的人其实往往都没什么人知道。”
中年男人大概已被捧得太久太高,以至于都忘掉了年轻时在黑巷子里的生活,一句带刺的话就足以令他怒不可揭,而他的手下竟比他的火还大。在这些年轻气盛的混混们看来,他就是他们的偶像。
“小伙子,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吧?难道都没人告诉你在这京城里有谁是惹不得的?”
“不要告诉我你是当朝太子。”子卿的语气充满了愉快的气息,“你这个岁数当太子的叔叔还差不多,然而太子的叔叔们是万万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京城的。”
混□□的人最痛恨别人看不起自己,这一点子卿非常明白,他不过就是想看看对方生气的样子。而且他也许久没与人比划过了,再加上心情不好,正想宣泄一下。
那中年男人果然立刻涨红了脸,把藏在衣袖中的双拳捏得作响,“看来你小子是真活腻了。”
子卿道,“你想要动手我可以奉陪,但坏了人家的生意总不合适,而且你我二人打得像两只抢食的野狗也不好看。不如文打好了。”
“可以,你说怎么打就怎么打。”
“我们一人一拳看谁先把对方打得爬不起来,别人不许插手。”子卿说着,往门口瞟了一眼,他看到外面便衣的官差,就知道是老鸨报的信。
中年男人以为子卿是怕自己人多,“一言为定。你们听好了,呆会都不准动手,谁要坏了规矩就是不给我面子!你是晚辈,就让你先来吧。”
子卿笑了笑,他觉得这个人似乎也并不像刚才那么讨厌了,“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话音未落,他无影无踪的拳头已打到对方腰眼上。对方也不甘示弱地还到他的小腹上。这两人打着打着就忘记了刚刚所说的一人一拳,满屋的桌椅杯盏全遭了秧。各种声音不绝于耳,桌子腿、椅子腿、碎裂的碗碟在空中飞来飞去。
欧阳静漂亮的眉毛拧在一起,脸色也越发难看。这种打架的方式真是难看,的确像极了两只黑巷里抢食的野狗。
子卿从小最不喜欢动脑子,和人硬碰硬才是他的长项。他的拳法威猛雄浑,又快又狠,没有一点花拳绣腿的招式,而对方亦是同样路数。
一声大喝,两道人影骤离又分,一个直接栽到地上,另一个在空中灵巧的翻身稳稳站住了。
躺在地上的是子卿,一边喘气一边大笑,吓得欧阳静赶紧去扶,“你怎么样?”
“我没事,倒是他,被我打断了三条肋骨居然还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