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二节 ...

  •   第二节
      半个小时之后,穆浅风驰电掣地来到了乔麦的沙发旁。一屁股在她身边坐下。气喘吁吁。等气喘匀了,捞起桌上的一个杯子,一杯红枣桂圆茶就灌了下去。然后招呼服务员给她拿个杯子过来。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啊?”乔麦把书从自己的脸上拿开,然后将身子往沙发一侧又缩了缩。让穆浅窝在大沙发的另一侧。
      穆浅毫不客气地拖了鞋子,大喇喇地坐下。“一、你从来不请假。二、今天工作日。三、你不在公司。四、你上次跟我说过你这个月不需要出差。五、你一有空就喜欢跑到这家茶餐厅来喝茶。”
      “好吧。”
      “不过为什么没点香橙柚子茶?这是什么茶?味道怪怪的。”
      “红枣桂圆茶。”
      穆浅向服务员招手:“来壶白茶。”
      乔麦拿脚踢了踢她,“那个很贵的好么!”
      穆浅继续招手:“服务员,再来杯美式摩卡。”
      乔麦索性不去管她,把书盖着脑袋,闭目养神。恍惚间,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少,一直在旁边坐着喝咖啡的穆浅突然说话:“小麦,我以后就留在济南了。”
      “为什么?”
      “……”
      穆浅不说,乔麦心里也很清楚。那个男人是恒星,她永远是他的一颗行星。在他的光辉照耀下,一颗隐匿在黑暗角落的小行星。
      “他要结婚了是么?”
      穆浅没吭声,乔麦脸上盖着书,觉得面前的她一定是默默地点了点头。“唉,头真疼。到处都是事儿啊。”
      沙发上又开始安静了下来。
      乔麦闭着眼睛,努力想回想一下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思绪晃晃悠悠,却回到了大学时期。那个时候的乔麦和穆浅,还是个不解世事的小女生。

      彼时,乔麦很喜欢同一系的一个男生。瘦瘦高高,不善言辞。每天早早就来到教室的第一排坐下,下了课收拾东西跟哥们几个去打篮球。
      穆浅则继续追逐她高中时期就很喜欢的一个比她大十二岁的大叔。那是个古字画商人,文质彬彬,气质不凡,脸上始终挂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微笑。
      那是一个无知无畏的年龄,对谁都可以勇敢说爱。受了伤,舔舔鲜血继续向前冲。跌倒了,爬起来拍拍灰继续走。生活是一个永远阳光灿烂的大晴天。
      一边笑,一边喊。大声哭,大声爱。那是一个充斥着百褶裙和白玉兰的年龄,抬头就能看到蓝蓝的天,白白的云。秦忆蒙就在这个时间闯入乔麦的生活,什么都是好的。
      瘦瘦高高,眉清目秀。喜欢打篮球,同系不同班,副班长,每年都拿奖学金,笑起来羞羞涩涩。这是到如今,想起他,乔麦所能想到的关于他的所有形容词。
      为了追上他的脚步,从前看到书本便困得慌的乔麦,头一次破天荒的抱着书本起了个大早,去图书馆上自习。立志把游手好闲的自己打造成新一代的学霸。
      那个时候,或许还是小,尚且分不清“看到他就会很欢喜”和“我真的很喜欢他”。只是感觉心里有一条小虫子,天刚亮,就拱着她快快起床,去图书馆占一个好的桌子。
      乔麦至今想象不到,自己一脸花痴,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一个人偷偷看着他的侧脸傻笑的样子。那个时候他长的很好看呐。睫毛很长,扑扇扑扇的帮眼睛滤掉了阳光,所以,他的眼睛好干净。
      想到这里,乔麦那藏在书本下面的嘴角,微微地扬了扬。回忆总是那么美好,所以人们都喜欢一遍一遍的去想起。
      沙发那头的穆浅挪了挪,似乎也在大沙发上躺了下来。“浅浅,你还记得秦忆蒙么?”
      穆浅久久没有吭声,然后乔麦听到她叹了一口气“怎么能忘记。那么帅的一个男生,让你这猪头给拱了。”
      “对啊。”第一个在乔麦面前说秦忆蒙很帅的人是她的一个小学妹。那是正式交往的第一个周,乔麦去给同乡送火车票。正好碰到跟哥们出门要去打球的他。
      看到乔麦,他皱了皱眉头。把她的手放进自己的口袋,大手捧起她的脸,“这么冷,出来怎么不戴围巾?你来干嘛?”
      “给我一个同乡送火车票呢。”
      他又皱眉。“怎么他不自己去找你拿,让你来送。”
      “嘿嘿。”是她自己要求来送的,她喜欢这种相遇,能满足乔麦关于浪漫缘分的各种幻想。
      正腻歪着,隔壁女生寝室楼的一个小学妹路过。跟她打招呼。“这是你男朋友么麦姐。”
      乔麦笑着点头。
      “麦姐你男朋友好帅啊。”
      乔麦不好意思地“嘿嘿”傻笑,一抬头,却看到秦忆蒙已经是满脸通红。他竟然比自己还要腼腆。
      乔麦还在回忆着,穆浅狠狠一脚把她给踢醒。盖在她脸上的书抖落在地。“喂,突然提了一下他,为啥不继续说了啊。”
      “啊,也没啥可说的,突然想起了而已。”从此以后,也只能想起了。左胸口忽然一疼。
      穆浅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我都还没来得及跟他一起吃过饭,毕竟他也还是你的男朋友。”
      对啊,只交往了不到半年而已。那个时候的穆浅还在满世界的追逐爱情吧。就这半年的时间,得到了又失去,而没得到的,还是手里空空。
      “浅浅,不累么?”
      穆浅似乎并没有听懂她的话,沉默了几秒。说:“累,怎么不累。可是,看不到他,心里就会空的慌,没有着落般的浮在半空。”
      “难道……”难道你见到他了就会踏实了,就不会空的慌了么?这样的话乔麦不打算问出口。问过太多次,现在已经没有再问的必要了。
      乔麦弯腰捡起书。深深叹了口气。追人的过程确实很累,但是追不到,求而不得的感觉同样抓心挠肝很是难受啊。可是那个时候,她并不没有觉得自己喜欢他吧?单纯的认为守着他会很高兴。于是每天早早的起床,坐在第一排他的旁边。
      只是,随着大家“乔麦一定是喜欢陈艺蒙”的流言越传越多,他对自己的拒绝越来越强烈。他去图书馆上自习,只要看到她在,立刻转身就走。着实狠狠地伤了她。事情出现转机是在一个晚上。
      据说那天晚上,经济学院的一个女生在图书馆上自习,晚上十点多才回寝室。结果在路上被一个农民工给□□了。
      那天晚上,大家都在疯传这件事情。女生人人自危,也都在询问这个倒霉的女生是谁。偏偏乔麦当天一早就去了图书馆,到了晚上十一点还没回来,最后彻夜未归,手机还关机。
      这让同寝室的几个姐妹着急万分。加上有那么一个恐怖的传闻,几个人立刻把这件事情上报给了辅导员。
      当辅导员刚发动了全班同学出来寻找乔麦的时候,却见她无精打采,脸色苍白,步履蹒跚地出现在校门口。跟一群目瞪口呆,不知该说什么的同学老师打了个招呼之后,爬到三楼寝室,往床上一躺,睡到了下午三点。
      同学老师心情复杂,都没有再多说什么。任由她睡了个天昏地暗。直到她起床,发现了周围人的诡异神情,一打听,哭笑不得。
      原来那天一早,乔麦早早的来到图书馆等待秦忆蒙。谁承想,来到图书馆的秦忆蒙远远地看到她在,转身就走。几天下来,情形一直如此。让自始至终很积极的乔麦倍受打击,于是,找了几个朋友,一起去KTV通宵唱歌。
      听完了乔麦的话,几个室友都懒得唾弃她,睡意袭来,各自翻身上床补觉。
      本来是一件啼笑皆非的闹剧,而那个女生,经查实,其实是隔壁技术学院的,当天晚上出去做家教,被一辆英菲尼迪轿车给撞伤了而已。
      这件闹剧,着实让大家提醒吊胆到了一番,不过,却给乔麦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那就是,他已经开始不刻意地躲着乔麦了。甚至,每天晚上,都会在九点多离开图书馆,临走的时候还会叫上乔麦,跟她一起回去。
      走到第二教学楼的分岔路口,他向左,她向右。而她,总是偷偷地躲在小花坛的后面,看着他头也不回地渐渐走远,直到消失在夜色里。
      然后她自己怀着满腹的失落回到寝室,第二天又开心满满地出现在图书馆。乔麦不是一个有毅力的人,即使是在她看来圣洁无比的爱情中亦是如此。
      这样不远不近的暧昧关系维持了半个月之后。乔麦对男生的爱慕之心快要被越来越多的绝望淹没了。这时,却出现了一颗救命稻草,那是一件外套。
      这是一个在乔麦的耐心与爱心将要完全消耗完的一个早上,她一如既往地劝自己到了图书馆去念书。而那天,他却没有出现。乔麦看着那个空荡荡的座位,心,一点点的沉下去。
      乔麦搬了张椅子来到图书馆那大大的落地窗旁边,将MP3的音量调到最大。阳光暖暖的晒着她,乔麦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出来。
      那时候,女生之间流传着一部很感人的小说,是顾漫写的《何以笙箫默》,乔麦看了好几遍,最后逼着浅浅也看。浅浅看完之后,说了一句:其实,值得何以琛爱的,只有赵默笙一个。
      乔麦此刻才理解了浅浅的话。她无法想象,她一个人,在遥远的美国,是怎么孤独而绝望地默默守候一份无望的爱情的。
      她甚至灰心的想,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子,想要的,也只是一份平平淡淡的感情。此刻,无望的追逐让乔麦感觉天昏地暗,人生了无生趣。

      想到这里,乔麦忍不住笑出声来。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自己真的是很好笑。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桂圆红枣茶。茶已经凉透了,喝在嘴里,泛出了阵阵苦涩。
      转头看穆浅,她半倚着沙发,正用手里的圆珠笔在杂志的一张纸上临摹桌子上的马克杯。日正当中,客人依旧不多。整个茶餐厅的灯光却是昏暗的,打在穆浅的身上,格外柔和。乔麦看着她的侧脸,微微笑,这真是一个漂亮的姑娘。
      思绪顺着时光隧道往前跑,光线依旧淡薄。乔麦再次看到了五年前的自己。

      图书馆大大落地玻璃窗前的乔麦,呆呆地坐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就搬了椅子,回到图书馆的自习室里,玩起了手机。
      玩着玩着,脑袋被人敲了一下。“不好好学习,在这儿玩手机。”乔麦抬头,看到了秦忆蒙。满心欢喜,鼻子却一酸,险些掉下泪来。
      乔麦坐在那里,撒娇似的狠狠地用脚跺地,带着哭腔埋怨他:“你怎么来这么晚。”秦忆蒙将右手食指竖在唇边,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今天跟室友打篮球去了。”
      “打完了?”
      “没有。”
      “……”
      “外面降温了,我给你送件外套过来。”说完秦忆蒙将自己的外套给乔麦披上。“我晚上过来接你,你乖乖的。”就离开了。
      乔麦趴在图书馆的书桌上,将脸埋在臂弯里使劲儿地傻笑。她闻着他的外套,没有俗套的清爽薄荷味,也没有矫情的柠檬香,只是存留着一点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
      心里在一遍又一遍的默念,一遍又一遍的确认:他是喜欢我的,其实他是喜欢我的,原来他是喜欢我的。那一刻,乔麦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赵默笙。
      秦忆蒙说到做到,晚上九点半,准时来到了图书馆,接乔麦回寝室。两个人各怀心事,沉默着走到第二教学楼。秦忆蒙突然站住。
      “乔麦,以后不要再这样了。”
      乔麦懵了。虽然预感不详,却还是不死心地问他:“不要怎样?”
      秦忆蒙表情淡定,一如既往地冷静。“不要喜欢我了。”
      诶,不对啊,秦忆蒙你拿错剧本了吧?你今天下午不是才刚给我送了外套吗?你难道不是喜欢我的吗?可是,既然喜欢我,为什么要说出这样的话?
      乔麦想大喊出来,张开嘴,却只觉得好想吐。鼻子很酸,泪就滚下来。
      他急忙替她擦掉眼泪。他的手指袖修长,指甲很短,可能是因为经常打篮球的缘故,带着温度的指肚处有薄薄的一层茧。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