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5、NO.34 身份(二) ...


  •   “也对,在《后宫甄嬛传》里,根本没有点珠,余答应一早就死了,曹贵人如今还在为虎作伥。然而如今一切变数已生,不再是《后宫甄嬛传》了也不足为奇。”林泳儿暗暗想道:“只是,只是这里若非《后宫甄嬛传》,又会是什么地方呢?”

      远方,浑圆的月晕划过精致的角楼,给高墙内洒下一片朦胧昏黄的光,整个圆明园显得神秘而安静。九州清晏里,翻月湖水阁之上的丝竹管弦乐声已恍如隔世,渐行渐远。点珠笃定的看着林泳儿,幽然道:“这里,是《穿越后宫甄嬛之我是余答应》。”

      “纳尼?!!!!”林泳儿惊慌失措:“《穿越后宫甄嬛之我是余答应》是什么东东?!”

      “小主,《穿越后宫甄嬛之我是余答应》和《后宫甄嬛传》一样,也是一部电视剧。讲的是一名现代女性穿越到《后宫甄嬛传》里的故事。”

      点珠停顿了一会,像是在回忆什么,神情瞬间落寞而幽静,平和道:“那晚我在客厅织毛衣,电视里正播着《穿越后宫甄嬛之我是余答应》的预告片,我无意间一抬头,正好看到女主角在温宜公主的岁宴上作诗受辱。那个人,正是你!林泳儿!”点珠望着眼前的空气,思绪在夜空之上飘荡:“后来我心脏病突发,来不及吃药就晕死过去。等我醒来,发现自己竟成了清朝倚梅园的一名宫女。你还年轻,不懂得生老病死,不懂得一个留恋于世的人对病痛折磨和死亡的恐惧。我本已死,能够死而复生已是奇迹。既然上天安排我再生回到古代做一名宫女,我就一直安分守已的做着一位宫女应该要做的分内之事。直到那日你的出现,我彻底明白了,我的灵魂,已然被困在了《穿越后宫甄嬛之我是余答应》的剧情之中。而你,本来就属于这里!你,是这里的女主角!”

      点珠的一番话语,听得林泳儿忽喜忽悲,忽乐忽痛。喜的是自己竟然不是炮灰而是女主;悲的是点珠前世受尽病痛折磨;乐的是在异时空里有一位小伙伴陪着自己,痛的是点珠的心似乎很痛。“点珠,你叫什么?”林泳儿轻声问道。

      “孟亦菲。”点珠道。

      “小菲,你还好吗?”看着孟亦菲落寞苦楚的神情,林泳儿关切道。

      孟亦菲的嘴唇微微扯动,睫毛闪闪垂了下来:“泳儿,不要叫我小菲。我死的时候,已经五十八岁了……”

      “五十八岁?!”林泳儿震惊的望着孟亦菲,一时间竟吓到说不出话来。怪不得点珠二八年龄,身上却一直散发着一种底蕴,一种看透人世沧桑的厚重和宁静。

      “您和我的妈妈一样大。”说到这,林泳儿的心底泛出阵阵酸楚。

      “若是我女儿没死,如今也和你一样大了。”点珠黯然道。

      “你女儿……死了?!……”林泳儿大吃一惊。

      孟亦菲微微颔首,凉薄道:“我年轻的时候是一名作家,可惜命苦,刚生下女儿老公就因车祸去世了。为了扛起这个家,为了给我女儿带来更好的生活,我每天没日没夜的写稿赚钱。那天,我的女儿发高烧,我却赶着交稿,我竟然!我竟然想着发烧不是什么大事,等我写完最后那一点点交了稿再送她去医院也不迟,谁知……谁知她就这样离我而去了!”孟亦菲痛心疾首道:“在这二十多年里,我一直深深忏悔!我的良心从未原谅过自己!每晚午夜梦回,我都会梦见我的女儿发着烧喊妈妈,一边喊一边哭。我的心,就像被撕下来扯成一块一块,滴着血,痛!痛又算什么?我宁愿去死,只要可以换来我的女儿!可惜,我知道我就算被千刀万剐,死上一千次,一万次,我的女儿也回不来了。因此,我一直告诉自己,我要活下去,我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我活着的每一天,都要用来纪念我的女儿,缅怀我的女儿。我无法接受哪一天我也死去,这个世界就再没有人记得她了。”说完,孟亦菲痴痴的望着林泳儿,坚定道:“泳儿,记住我的话,今后不论发生什么,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林泳儿怔怔的望着孟亦菲,觉得她最后这句话渗得慌。

      “小主,清朝后宫不比别处,我们随时要提防隔墙有耳,以后我们还是以主仆相称比较稳妥。”点珠道。林泳儿一听,点了点头。

      “小主,我们回去吧,再不回去皇上要起疑心了。”点珠道。

      “好。”林泳儿起身,想着点珠最后一声交代自己好好活下去,还是觉得内有乾坤,很是蹊跷,突的问道:“点珠,你是不是知道剧情?”

      “小主,点珠只是无意看到了温宜公主岁宴这集的预告,并没有看过这部电视剧。点珠,点珠不知道剧情。”点珠悄然别过身去,露出一丝黯然神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5章 NO.34 身份(二)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