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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凤炖牡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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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苏斯何离开的第七个月。
学校的校花校草大赛才刚刚拉开序幕。保着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方针政策,学生会的女同志们都快扒光了南北校区各个小树林的花花草草,生怕有什么美人躲在草丛里没被发现。天知道,这刚到脚踝的小草能藏得下的,得是多袖珍的美人。
叶米坐在博弈社的宣传栏下,眼睛划过从博学路路口一直摆到体育学院大门外的庞大社团队伍,觉得阳光亮得晃眼,眼角就有了些湿意,低头用小拇指点点,又分明是一片干涩。再抬头,就看见社长卫思理顶着一头红毛,趿拉着人字拖甩着盒饭跩了过来,每走过一个宣传栏都要跟坐在桌前的同学打声招呼或者唠几句,顺带调戏一下路过的娘家妇女。叶米摸摸自己响了一上午的肚子,只好含恨扑了上去。
直接抢。
没抢到。
叶米抬头,卫思理把袋子举过头顶接着甩,左边眉毛一挑,呲咧着一口小白牙,得意洋洋道:“小爷早有防范,就你这三脚猫,趁早歇了吧。”
叶米咬咬牙:“你小心菜汤撒了。”
得得瑟瑟继续甩,“谁说是给你的,这是给小爷自己吃的。”
“那也行,反正下午轮到你值班,我走了。”
“唉唉唉,真走啊?这可是凤炖牡丹,真不吃?”
叶米转过身,恨恨瞪过去:“明明是个土匪还非要学人家文化人说什么凤炖牡丹,你直接说猪肚炖鸡更合适啊,卫大爷。”
“叱,你见过这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胸襟广阔、连名字都很风流的大爷?烦请称呼不才在下卫爷,卫思理的卫,纯爷们儿的爷。”
“你以为跟个名人同名了不起啊,不过是个搞风水的神棍!”
“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是冒险家!冒险家!冒险家……”
叶米懒得理他:抢过包装袋赶紧扯开,却发现里面放的是个大号的不锈钢保温瓶,愤恨的脸上立马笑逐颜开,咧开嘴角。
“卫大人,这又是令堂大人炖的?”嘴里这样问着,脸上分明是肯定的神情。
卫斯理看了叶米两眼,左边嘴角微勾,没有答话。
他从旁边拖了张凳子坐在叶米对面,开始整理桌上的社团申请表,数数才四张:“今年人比去年还少。”
叶米刚喝了一口汤,高兴地皱皱鼻子:“还不是美人闹的”,说完自己先愣了。
卫思理知道,她又想到了她的美人,想得连最喜欢的凤炖牡丹都吃不下。自从认识这个女人,他有了两个特别娘们儿的习惯,一个是习惯把猪肚炖鸡叫成凤炖牡丹。另一个比这个更让人无法接受——他会常常想到一个男人,一个叫苏斯何的男人。想他到底哪里好,想他凭什么谁也替代不了。
叶米到没有卫思理想得多,她只是想到苏斯何的也妈妈很会做猪肚炖鸡。苏妈妈告诉她,女孩子就算吃东西也要美,猪肚炖鸡叫凤炖牡丹才配得上女孩子的美。
那次是叶米第一次去苏斯何家。在他们成为同学的第二年,因为苏斯何过生日,苏妈妈请了全班同学去家里吃饭。叶米记得那几天总有同学往苏斯何的抽屉里塞礼物,当时她还不知道原因,只是想着“我喜欢的男孩子果然有很多人喜欢,我眼光实在好”。去苏斯何家的路上才知道,苏妈妈每年都会请同学到家里一起给苏斯何过生日。
站在苏家别墅的大门口,从敞开的大门望进去,可以看见许多叫不出名字的花草以及夕阳下成片的蔷薇。
叶米忽然觉得,阳光该是偏爱蔷薇的。
就像她,独独偏爱苏斯何。
等叶米反应过来的时候,大家已经边喊着“苏阿姨好”边冲进大门,叶米嘴里没来得及叫出口的那声“苏阿姨”只好吞进肚子里,一张脸因为想叫出最动听的声音而酝酿得通红。大家都冲进客厅里坐好了,她还傻站在门口喘气。
叶俏俏跑出门来喊她:“小米粒儿。快进来啊。”她才反应过来,立马蹬蹬蹬跑进去坐到叶俏俏旁边。
这才是叶米第一次完完全全看清楚苏斯何妈妈的样子。苏斯何的嘴巴长得特别像她,上下嘴唇都很薄,但下嘴唇比上嘴唇饱满。苏妈妈的鼻子比较秀气,眉毛像娇嫩的柳叶,眼睛笑弯起来的时候分明是月牙的形状。苏斯何八岁的时候鼻子还比较像苏妈妈。现在叶米觉得已经不像了。她的苏斯何已经从清秀的少年长成棱角分明的公子,有入鬓的剑眉,以及与冷冰冰的性格极不相称的微挑桃花眼,鼻梁挺拔,几乎不笑。
起先大家闹着要先吹蜡烛吃蛋糕,苏阿姨说先吃点菜垫垫肚子再吃,对身体好。叶米就拿眼睛看苏斯何,他坐在沙发上和左老师下围棋,右手撑着下巴,左手执棋子,比唉声叹气的左老师还要像个大人。叶米学着左老师的样子也叹了口气,果然在自己家都是这么不好亲近,果然坐在他前面整整一年没有说一句话也是理所应当的。
吃饭的时候苏阿姨给每人盛了一碗猪肚炖鸡,叶米风卷残云地吃完自己的那一份,又把叶俏推过来的吃掉,还觉得不够,正抬头想看一眼苏斯何。苏阿姨就正好看了过来,眉毛笑的弯弯地的说:“像叶米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喜欢阿姨做的凤炖牡丹,阿姨真高兴。”叶米兴奋得脸通红,抬头看苏斯何,却发现他在低头吃自己的,姿势好看的像古老壁画里的小王子。苏阿姨走过来帮叶米又盛了一碗汤,声音特别温柔:“叶米这么可爱,配阿姨的凤炖牡丹刚刚好,女孩子就算吃东西也要美,猪肚炖鸡叫凤炖牡丹才配得上女孩子的美。”说着弯腰摸了摸叶米的头:“你说是不是,小叶米?”
叶米满脑子想的都是“苏妈妈夸我可爱”,“她真的夸我可爱”,除了点头什么也不会了。
那天回家,叶米有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本日记本,封面是斜坐的夜礼服假面,没有月野兔,好像冥冥之中预示叶米会有一场无垠时光的孤军奋战,不伤不悔。
从那天起,叶米就把苏斯何的生日记了十几年,没有一次忘记。
卫思理收拾好东西,抬头看见叶米还在低头看着汤出神,不由有些生气,
“您老人家这是老僧入定呢?”
叶米回过神,速战速决,几口把剩下的汤喝完,收拾好保温杯又一丝不苟地装进袋子里,才回头问卫思理:“还是我洗好了再给你送过来?”
“难道还要小爷给你洗碗啊?美得你!”一脚踢开椅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叶米在后面扯着嗓子喊:“卫思理你给我滚回来!下午你值日!”
卫大爷挥挥手,明显溜得更快。
叶米只好坐回椅子上,想不明白,聊得好好地,卫大爷怎么就又突然作起来。这年头文艺青年确实都喜欢作一把,可明明是个土匪还能硬作成卫大爷这样的,实在少之又少。
坐了大半个下午,一个报名的人都没有。说起加入博弈社,叶米到现在都不能给自己一个清晰的前因后果。
只记得,也是在这条博学路上,她从体育学院左侧网球场的小门拐出来,正好看见苏斯何走过第三个社团的宣传栏,右手里拿着黑色的网球拍,抿嘴微微侧头听旁边的同学讲话。
明明足有十几米的距离,叶米却觉得自己可以清楚的看到一粒汗珠从他微侧的额角划过鬓发落到地上,她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听到汗珠落地溅起尘埃的声音。
叶米想,离苏斯何近了,自己就像感官发达的怪兽,即使张开所有毛孔都会呼吸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