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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梅竹马有时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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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躲在这儿啊?”我不想只是安静地呆在他身边,于是找着话题。
“我没有躲啊,放学了,我在这里等你。”
我的心突然间就猛烈地跳了起来。因为我和方城的亲近,学校里本就有了些羞人的谣言,虽说我不在乎,但小女生朦胧的心思,还是把方城偷偷放在了珍重的位置。
“你走得这么快,根本不是在等我吧。”
“真的是在等你,等了很久,以为你不会再走这里,所以才坐下来想事情。”
这不是甜言蜜语,不是海誓山盟,却真挚地让我呜咽,这是方城对我说的第一句情话,可没想到,也是最后一句。
我忘不了那一天我是多么丢脸,竟然哭得撕心裂肺、天昏地暗,还吸溜着鼻涕抓着方城的手不停地说对不起。方城一直笑着看我,既不安慰,也不阻拦。我哭了好一会,才狠狠心主动拥住他,强势地拉过他的脖子,把眼泪通通擦在他颈子上。鼻尖触碰到滑腻的皮肤,萦满了少年清新凛冽的气息,让我一时意乱情迷地开了口:“方城,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我喜欢你。”
很多年后,我还在揣摩当年那句冲动的“喜欢”,也许它不是真心出自爱情,但确实有了感动的喜欢;也许它只是出于同情、可怜,但确实我不介意一直陪着他。年少的感情捉摸不定,韶华易逝,青涩亦褪,不如且行且爱。
于是在我的主动告白下,我和方城成了大人口中最鄙夷的关系。而这改变似乎并不影响我们的生活,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方城依旧那般闷骚,我依旧这般奔放,他并没有更开朗,阴郁却在一点点消逝;我并没有更矫情,责任却在一点点加重。我告诉自己,不会再把方城一个人丢在悲剧里,我可以保护他——那时的自己勇敢的像个救世主。
上学回家的路上,我们躲过众人的眼线,方城会帮我提书包,而我只要牵过他的手,就能让我们都很开心。像以往一样,也有争执。每当我的胡闹影响到他的学习,他总是很不客气地甩开我,试图用刻薄的语气告诫我要好好学习,我知道他的好,所以连那种刻薄也能欣赏,可仍是我行我素。
五月十日这一天是我的生日,爸爸给我买了一个大大的巧克力蛋糕,要我带去学校和大家一起庆祝。我没有把这件事提前告诉方城,我不喜欢他再花时间为我庆祝,也不希望他破费。在我心里,方城只要做他自己就好,我的事我自己可以解决,当然,如果事关于他,我必定挺身而出。
所以今天中午,我避开方城,一个人走回家取蛋糕。拎着盒子返校的路上,竟不想看见了故人——吴樾。他从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上下来,穿着最时髦的衣服,耷拉着脑袋,听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说话。
村里人都说吴樾是个傻子,但也许只是他的行为混乱了大众的思维,因为他的智商竟然很正常。能跟我们一路冲到小学毕业,并且在几次模拟考时创造奇迹的人,智商真是不容质疑的。不过,大家依然称他为傻子,仿佛这样,就能拉低他全家的水平似的。
临近升学考,很多家长都从各地赶来为孩子鼓劲加油,看来,这又是最近出镜率极高的老子捧儿子的戏码。我不禁想到我的方城,他没了爸爸、爷爷,没了支柱的家庭尚且难熬,就更别期望鼓励什么的了。这样想着,我的心绞着似的疼。
我不知道吴樾是怎么注意到我的,自那次厕所打劫事件后,我也再没好意思看他,况且我也真不会和一个傻缺玩啊。
“罗煜!你拿着什么?”看着他兴冲冲跑过来的身影,我欲哭无泪——我跟你很熟吗?再看他身后,那个男人还在往这边瞧。
“蛋糕。”我回答他,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罗煜,今天是你生日?”他连忙追赶上来。
“嗯!”我重重地点了点头,不想多聊。
兴许是我面上的厌烦表现得太过明显,他终于停下了追赶的脚步。等我意识到身后没人的时候,一回头,他已离我十米远,孤单的样子叫我不忍。
我试着向他招招手,指望能挽回一个小孩脆弱的心。吴樾果然又一脸幸福地冲了过来,“罗煜,我帮你拿蛋糕吧。”
“不用,不用。”说实话,我怕他给搞坏了。看他失望的样子,只能另找话题问他:“你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我听别人都是这么叫你的啊。煜是光耀、明亮的意思,很好看。”吴樾把他那嫩嫩的小脸蛋凑过来,水汪汪的大眼扑闪扑闪,近得我都能细数他长长的睫毛了。
“什么好看啊!字也能好看吗?是好听。”马屁我爱听,但语法错误还是要纠正的。
“嗯,也很好听。但像太阳一样,很好看。”
这三言两语就跑题的人,如我这般发散性思维,也是跟不上他跨度的啊,听得我云里雾里的。
“罗煜,我能跟你一起过生日吗?”
他问地那么小心翼翼,我怎么拒绝,“你要来可以啊,要买礼物!”嘿,看你老爸那么有钱,小小地坑你一下。
“好啊!我去买礼物。”说完就飞快地向校外冲。
看着他欢快跑远的背影,我突然觉得自己上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