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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药? ...
解药,起的挺天真的,我一直在猜想那酒吧老板必然是个心理年龄幼齿的孩子。以为喝酒能解愁必然是行不通的道理是李太白一千多年前就说过了的。所谓解药,不如说是逃避吧,或者说,短暂的昏眠和遗忘。一旦清醒过来,还是各种悲剧依旧。
不过说半天我还是喜欢这名字,希望着始终是好的。
我在门口的衣帽间开始一件件的扒衣服,这解药里面的暖气开得太足,而其实重点是我穿的过于厚重。我在那里扒衣服的时候,不知道遭了多少白眼,搞得我这么厚的脸皮都有点烧了,甚至有点懂了尴尬这个词。只是后来我总算想明白,将那也归咎于暖气开得太足的缘故。
我最后脱到只剩了件咖色毛衣,上面有只蓝色的猫。我很喜欢这颜色的搭配,还因为这是我跟优的姐妹杉,所以意义真挺重要的。优被她哥接去了北京,相见被距离和时间挡着,是个蛮困难的家伙,所以就会更加的想念。
我们依旧系着那招风的围巾,像是对快乐的活宝。我很少来这种地方,倒并不是因为传统观念里的少儿不宜。只是我是个自己就够热闹了的人,所以就不太爱热闹了。又或许,用鱼的话来说 ,我就是个炸冰淇淋,要让内心和外表一样热,不太靠谱。
鱼才刚走进去,就有个白的不像话,长着对孩子样大大的水灵灵眼睛的男孩子走过来跟
他打招呼,我看他就十七八岁,跟我们差不多的光景。他倒是不叫鱼,他叫,桑。是那种北方人前后鼻分得很清楚的发音,我不知道怎么,听着就是想笑。
估计我这笑的很没来由,然后前面那人注意到了我。鱼礼节性的做着介绍,这是棋,这是胡小。我假兮兮的笑了笑,对面那小子却只给了我一白眼,然后转头闪掉了。
我习惯对这种无视,然后背后有人搭上了我肩膀。是个染了酒红色卷儿,五官精致的女孩子,在我看来,奔三十的路上那种。她离我那么近,我可以清晰的闻到她身上的味道,酒味儿里面混着茉莉花香,不难闻。
她说,别搭理他,他就那样,他喜欢你们家于桑,八成是把你当他女朋友然后自个儿吃醋去了。你看,他丫长那样,就是个小受。
后来我才知道,她叫红,是棋的姐姐。我从没听过哪个姐姐那么轻描淡写的说自己的弟弟是个小受。毕竟我们还是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鱼只说她几年前跟个谈了很久的男的分手了,他们差不多是青梅竹马,初中起那男的就开始追她,高中时候他们就开始在一起,差不多整整八年的时间。红都打算给男的生孩子了,那男的却某天跑过来跟人说他爱上了别人,一见钟情。八年的相处,中学时代开始的青梅竹马,还是抵不住所谓一见钟情。之后红就成天借酒消愁,后来突发奇想的和他弟一起开了这个酒吧,就叫做解药。害死人的爱情,害死人的失恋。
总是不明白,为什么爱情当中,受伤的好像总是女人。以前好像听人说,谁在爱情里面付出的多,谁就注定会被伤的更痛。好像按照这逻辑,女人总是在爱情当中投入的更多,至于为什么,我还是不清楚。
我就跟红说了几句话,转过头发现鱼已经不见了。我不知道今天的来意是什么,之前说了,我很少来这种地方。只听小楠说经常去,说是艳遇和一夜情的好地方。而她,居然抱着能找到个知己的心境。小楠舞蹈跳得很好,身体条件也不错,于是想去这种地方试试。当然,这是瞒着她爹妈的。
我还在适应当中,无论是这里喧嚣嘈杂的声音还是光斑闪闪的霓虹。我很生疏,对着单子看了半天也被不知道要喝什么。然后红替我做了个决定,给我调了一杯叫绿色蚱蜢的。我爱极了那名字,至于口感我只能说,对于我这很少喝酒的人来说,区别不大。或者换言之,我根本无法区分其差别。
我很少喝酒,但用同学的话来说,酒量惊人。那时候初中毕业散伙饭,大家都是抓个人就灌一杯,一个班五十多个人一轮下来就是个不小的数字。而我们班的家伙是在是太奇葩,喝了那么多啤酒之后只是纷纷上完厕所,毫无醉意,于是换北京二锅头继续喝。快到午夜的时候,宾馆里已经横七竖八倒下了很多人。
还记得我那天记忆无比的清楚,还穿过马路给他们买解酒的葡萄糖,回来的时候发现他们睡得跟猪一样,太可爱,我都不忍打扰。挂着泪靠着个人的后背就跟着睡过去了,我也不知道落泪是因为分别还是这场面过于惨不忍睹,让我想起了近代史里那么些场面,每次读到都义愤填膺,哈,姐当年也是一小愤青,成天跟着我们历史老师那老愤青混。
这下我可以验证酒量惊人那个词语了么?
我接着要了杯天使之恋,跟着矫情了一回,纯粹看着这名字喝的。问了问身边人,才觉得这酒跟名字一样,果然也是俗不可耐的,我顿时有想把它吐出来的冲动。可这事还真他么没那么容易,相信我。
红在柜台里面,专心致志的调着酒。那场景真迷人,好像她是在跳舞,带着她的灵魂和全部的激情。她大概感觉到我在看她,头也不抬的说了句,“鱼好像很喜欢你”。
我趴在前台的桌子上,抬起头无辜的看她,“我知道,他要不喜欢我我肯定来不了这里,还认识你。我的意思是,我也喜欢他,很单纯的像我也喜欢小叮当一样。”
红终于望向了我,顺手递给我那杯她刚好调好的酒,脸上开始绽放一个笑容,她的笑容很好看,带着成熟女孩子的魅力,和经历中让人怜惜的部分。我那时可好玩的在心里想,要是我是男的,我肯定会喜欢她,会牵她手,带她去很多地方。“我猜你肯定懂我在说什么,人就是这样,好像很明了别人,却永远都搞不清楚自己”。
我想她是在说自己。
就在我端起这第三杯酒,开始很虔诚的坐直了身体,打算不再向前两杯一样像喝水解渴的一口闷下去的时候,手机响了,是鱼。他说,“你往舞台上面看。”
我坐在可以旋转的高脚凳上,转了个方向。看到鱼站在酒吧的小舞台上,旁边的都是他们乐队的人。鱼像极了那些玩重金属的歌手,扯着嗓子对着台下面吼,然后下面顿时就沸腾了——多得是花痴的小女生觊觎着这伙小年轻的英俊脸蛋。我觉得我看到了那个藏在鱼身体里面的另一个人,那个疯狂的,热烈的追着梦的少年。果然每个人都是有双重人格的,只是很多人都太愚昧,总是舍不得将体内的另一个自己放出来。
鱼朝下面嫣然一笑,那画面真他妈惊艳,我明显感觉到下面的观众都躁动起来,还有的在打着电话,然后门口就开始陆陆续续的又有人进来。都是一副花痴样子的矜持,看的多了就让人有点恶心。本来花痴是没什么的,当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怕这个美是别人的呢,明明是花痴却装出一副不屑一顾无动于衷的样子就有点搞笑了。
我举起杯子朝舞台的方向挥了挥,也不知道鱼看到了没有,我只是自顾自的在期待着他们会奏出怎样的音乐。当yeterday那熟悉的前奏响起来的时候,我就开始有点感动。我一直很喜欢这首歌,那时候也看不大懂歌词,只是听听旋律就能把人唱哭,至今也不知道为什么。而我今天情绪来的有点快,我感觉我的眼泪都在眼睛里面开始转了,等鱼的声音出来他们大概就要不合场面的掉下来,我后来想,这也许是酒精的作用。
鱼的声音很干净,一般这种声音在大家的观念里面好像都要去唱流行或者乡村,可是我喜欢这种干净的声音去唱摇滚的东西。干干净净的声音,很清透的感觉,配上适当高分贝的贝司和架子鼓的声音就足够好。
以前遇到一个同学很喜欢日本的摇滚,我听过,大多是嘈杂的乐器声配上主唱粗犷的声线,听一首还好,第二首就不行了。只喜欢过一首,x.japan的tears ,声音虽然也粗犷,但是整个节奏很抒情。那时候听是因为同学说里面的键盘手长得很惊艳,而且还有才,这歌还是人十几岁时候的作品,顿时抱着膜拜的心情去听了,听得很满足。除了的日本摇滚,都不喜欢,不知道是名族偏见还是啥的,总之,不喜欢。
最喜欢英式摇滚,其中最喜欢的要数披头士。我有时候在庆幸我没生活在他们的时代,不然我迷他们该迷的多疯狂,那当列侬死的时候我不知道得有多伤心。他们的歌总是清清淡淡的,伴着舒服的节奏,配着主唱美好的声音,好听的一塌糊涂。爱情,青春,友情,期待或者惋惜。都表达的恰好。跟现在的重金属比起来,那被许多人看来也许根本就不算是摇滚,个人觉得这些人很可悲,居然就被误导了摇滚的真正意义。摇滚又不是有重金属加嘶吼就算的,摇滚应该比那个宽阔很多。唱出自己想唱的,用音乐来表达自己想说的东西,大概就算摇滚了。摇滚算什么呢,算是一种自由,属于音乐的,属于灵魂的。
我流着泪听完了鱼唱的yesterday,看的红很诧异,只是往我手里塞纸巾,眼里尽是想不到孩子你居然这么多愁善感的表情和不理解的疑惑。其实现在听这首歌,又是另外一种感觉了。不知道有没有人发现,其实光看着歌曲的名字,就足够值得伤感。
鱼唱完一曲撤了下来,走到我这边想把我往台上拉,我哭得稀里哗啦让人有点找不着北。于是他坐我旁边要了杯酒慢慢的喝,“难道红往你的酒里面放了辣椒?”
我摇头,把那杯酒一口气喝完,脸上的眼泪都没擦干就往台上冲去,我也不知道我是醉了还是怎么滴。我只能说,有氛围的酒吧,总是让人很容易做出很疯狂的事情,当然,要有氛围。
我一路拨开人群冲到台子上,抢到了麦,娴熟的试音。我完全忽视了我冲过来的这路上有多少人牺牲,我抱着那麦的心情就像当年黄继光去堵住那机枪口一样,有种舍我其谁的豪迈。我知道下面的眼光里面显示的是这孩子疯了。我后来把这加了个字,还是叫疯狂好些,人生总要做一些疯狂的事情才算没有白来过这世界不是么?到老了的时候回头想想,发现自己这一生什么都没有做过该是怎么悲剧的一件事情,我不想那样。
青春其实没那么伤感,人管他生那么短那么短呢,为毛不让自己活得开心些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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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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