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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mission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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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握着罐啤酒摇摇晃晃地走在街上,路十索性解下拉链,把短外套系在腰间。
夜晚的微风十分凉爽,吹得人有点飘飘然地微醺起来。
酒不醉人人自醉,嘿,这次肯定没用错成语。
对自己中文母语的迅猛进步表示十分满意,路十心情大好,哼起不着调的歌来。
其实说不着调绝对是抬举了他,因为这家伙的音准几乎就从没在调上过。
哎呀无所谓嘛,哼自己的歌,让别人的耳朵去受苦吧。
这就是路十的人生哲学。
想起和雷厉天的第一次见面,那可真是命悬一线。
潜入人体器官走私的地下屠场被发现,就是‘飞狐’也惊出一身冷汗。再怎么说,虽然路十对自己的枪法算是颇有自信,但就算是枪神西蒙海耶在世也不可能面对十人的包围圈面不改色吧,尤其里面还夹杂着两杆土质改造版的□□。
是雷厉天,在洞窟的视线死角两枪精准地爆掉了突击手的头。
也是那个时候起,让路十第一次知道原来一把老旧的马卡洛夫可以那么酷。
强悍,精准,并且冷静。
雷厉天这个人和他的枪一样硬。
路十在此前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在毫无麻醉的状态下咬住牙齿取出陷进手臂肌肉组织群里的弹头。嘴角还淌着血,强忍着非人的疼痛,男人把弹头的火药取出洒在伤口处点燃。直到现在路十还能想起那一股焦肉的味道。
这个男人究竟有着什么样的过去,活在正常世界里的路十完全无法想象。
“啊!!——”
身后传来女人凄厉的叫喊。
“小偷!!抓住他!!”
一道黑影掠过身体的右侧,停下来亮了亮刀子,又倏地向前继续狂奔。
路十掏掏耳朵。
虽然闲事他是不想管也管不着,但是受人挑衅这一点就不同了。
而且是一个没什么涵养的小毛贼。
这一片是B市有名的三不管地带,西头的红帮和东北的毒龙都想把这个金三角占为己有。可是两个帮派打了近十年也没分出个胜负。倒是后起之秀的青蛇帮捡了个便宜,插入这块要地培植了不少分支势力。
那小贼腿脚倒是不错。
恩,比球场上自称金刚不坏的一群豆腐腿强多了。值得向球协推荐一下。
想着些有的没的,前面的小偷一闪身不见了踪影。
靠,跟丢了。
这可不是一般的丢人哪。
传出去非得给笑死不可。
脑海里浮现出某个嚣张的脸孔,路十心里突然就愤愤儿的了。
“啊!!——”
又是一声尖叫。
却并不是女人的声音。
前方左转600米的范围内。
路十准确地判断声音所处的方位,朝着声源的方向跑过去。
一个男人站在路边电线杆的阴影里,看不清相貌,更远一点的地方,路中央静静地躺着一个方形的手提包,还能听到脚步渐远的声音。
“厄……发生了什么?”这种不着调的情况,让路十有点愕然。
男人走上前来,棱角分明的侧脸在晕黄的路灯下越发凹凸有致。
一张非常精致的脸孔。比自己还要高个三公分左右,让人不禁想起悬崖上的鹰隼的锐利五官。虽然同样凌厉,却意外地充满了天公造物的机械美,冷硬的气场即使站在50米开外也能感觉得到。从体型上来看,是典型的欧美人的骨架。
是个混血儿。
“他跑了过来,突然甩开手,留下了这个包,然后逃走了。”
男人好像新闻记者事后报道的口吻,用平铺直叙的语言作了最简短的描述。
虽然怎么听都莫名奇妙得很,但从这个男人的嘴里说出来,仿佛一切又都顺理成章了。
唉,反正不关自己的事。
耙了把头发,路十决定放弃在这件事上过度使用脑细胞。
拾起地上的女士手提袋,路十笑笑:“真没想到小偷偶尔也有良心发现的时候,大概是这包里跑的过程中早被翻了个遍吧。”
“你分不清偷窃和抢劫的区别吗?”男人突然开口。
“厄?”还来不及对这预想以外的回答作出反应,手提袋的失主已经追了上来。
在一连串的感谢里,路十嘴角咧到了耳朵根。这可不是因为他做了件行善积德的好事儿,而是他突然发现手提袋的失主——眼前这烫着波浪卷的年轻女性——那可是个美女。路十的虚荣心瞬间得到了满足。
“你是怎么抓到他的?”女孩儿向路十投去充满了欣喜和崇拜的眼神。
“这个嘛,其实是……”路十抓抓脑袋,一回头,方才还站在身后不远的男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留下一缕缕变得愈加寒凉的冷风,将路上的白色垃圾袋吹得漫天飞舞。
见鬼了?
也不知是不是给冻的,路十打了个寒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