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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自在 ...

  •   秋少华随着书生们回到常府,心绪久久未能平静。
      这一路,书生们有说有笑,就只有他沉静在自己的思绪中。他回想起那一个雨夜,常潇洒替马屁精挡下一刀时,对马屁精说的话:“我们常家就只有你这么儿子了,你一定要保重自己。”原来这句话是这个意思。也难怪陈县太爷在看到常潇洒递给他的官牌时,脸上会露出那样震惊的表情。昔日富贵镇家喻户晓的第一才子,居然沦落到在宫里当太监的命运……尽管从新景城李大人事件中可以看出,常潇洒在京城应该是混得不错的,可是再如何的风光都弥补不了他一生的缺憾……
      他已经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了,而是一个暗地里处处被人嘲笑的阉人……而他却依旧挂着淡笑,对一切都好似都可以淡然处之。这常潇洒的心脏是用什么做的啊?秋少华一方面觉得惋惜,另外一方面也很佩服常潇洒这个男人,有这样广博的胸襟。

      回到常府后,秋少华和另外三个书生一起在书房温书。头一次,他无论如何都集中不了精神看书。
      常自在向来就不大能静下心来,今日他有幸看到了皇帝的帽尖儿和半张脸,可把他给兴奋坏了,在书房里絮絮叨叨个不停。
      秋少华看着他窜上窜下,指手画脚,跟个猴子一样的举动,忽然觉得平日里谄媚地有些惹人厌的马屁精也变得可爱起来了。常自在固然爱拍马屁,相当狗腿,很少有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还喜欢炫耀,一点点值得夸耀的事情就会宣讲个半天,但是现在他细细想来,这又何尝不是因为他自幼丧父,亲哥哥又出外赚钱,家里孤儿寡母的,也过过一段靠邻里接济非常艰难的日子。和所有过过苦日子的人一样,马屁精现下的日子好过了,比之往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他自然会开心得意。他得意的样子真像是一只成功偷了鸡蛋,高翘着尾巴的小老鼠。
      常潇洒一直以来对自己的真实身份按下不表,想来也是为了顾及马屁精和他娘的感受。当日,他在富贵镇上希望陈县太爷不要揭露他的身份,于是富贵镇上的人一直都以为常家大公子在京里当了官了,艳羡不已,让马屁精和他娘从里到外风光了一回。秋少华想,常潇洒应当也是知道一旦到了京城,自己的身份也是隐瞒不了多久的,虽然他迟迟未表明,但也不时告诉他弟弟“你迟早会知晓的”。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脸上还能依旧挂着淡笑,没有丝毫要被揭穿的惊恐和害怕。
      今日,他抬头看向常潇洒的时候,他知道常潇洒也看见他了。那时,常潇洒的表情还是一同往日,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秋少华觉得他的眼神里还多了几分释然。
      秋少华看着书房里的马屁精,他依旧兴奋地在书房里谈论着今日看到的那顶至上高贵的帽子。秋少华不知道当他知道自己的哥哥这么多年来其实不在京里当官,而是在当太监的时,会是怎样的反应……
      想到这里,秋少华也有些心慌,害怕常潇洒的身份忽然有一刻被赤裸裸地揭示在马屁精的面前,而马屁精却步知道该去如何接受……

      可是,终究纸是保不住火的。这一点,常潇洒也是早就预料到的。
      第二日晌午用餐时分,常府的厅堂里,坐了一桌子的人。当宫里的差人出现在常府的厅堂,当着一屋子人的面,唤出了常潇洒真实称谓的时候,他的笑脸依旧没有多少改变。
      那差人看上去很是生嫩年轻,拿着一小卷明晃晃的绸布,道:“常贵人,圣上口谕,召您进宫面圣。”
      乍一听到“常贵人”三个字的时候,屋里人的脑袋瞬间空白了好些时候,反应不过来这个称谓是什么意思,除了早已知晓真相的秋少华。京里,确切地说是宫里,有两种“贵人”。一种自然是封了“贵人”头衔的女人,还有一种是被阉割后在宫中当太监的男人。
      一直从旁伺候的女主管二话不说,走上前去,照着那年轻差人的脸就是狠狠的一巴掌,直打得出了血丝,严厉地斥责道:“放肆!这个称谓是你叫的吗?来人!拖出去掌嘴!”
      那小差人被吓得不轻,两股抖索个不停,捂着肿了半边的脸,直哀声求饶。
      两旁的侍女听到命令,眼疾手快地将他拖了出去。不消片刻,厅堂上再也听不到这小差人的任何声音了。
      女主管处理完那小差人,双膝朝着常潇洒一曲,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一个头,道:“奴婢疏忽,请爷降罪!”
      “没事,起来吧。”这一切来得快,去得也快,常潇洒一直坐在主位上,笑着旁观,并未参与什么意见,好似一切都与他无关。
      女主管闻言,又叩了一个头,才起身,规规矩矩地站到一旁。

      马屁精久久才反映过来,睁大了眼睛,道:“哥……你……你是……”一句话颤着声音,怎么也说不利落,这一点都不像平日里舌灿莲花的常自在。
      常潇洒也不遮掩,大大方方地承认:“我是贵人。”
      “什么!你……你骗我!”常自在直直看着他那个谈笑自若的哥哥,满脸的不敢置信。怎么会?他哥哥不是一直都在京里当官吗?怎么会是贵人呢?他这一路想象过很多他哥的头衔,从一开始朝中的小官职,到后来碰到那李大人,他想他哥即使不是宰相,也差不离了,总也是当朝大员。哪里知道,事实竟是如此!
      “我没有骗你。”常潇洒平淡道,“来京城没多久,我就决定进宫。”
      得到这个肯定的回答以后,常自在听不下去了,摔了碗筷就跑出了厅堂。
      秋少华看了一眼常潇洒,他的表情依旧云淡风轻。少华在心底暗暗叹了一口气,便追了出去。
      常潇洒说得如斯平淡,但秋少华知道:那样的“决定”并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做出的。

      常自在胸口憋着一股莫名的委屈,一跑就跑出了常府,跑到了大街上。
      秋少华紧紧跟在他后头。现下的常自在精神恍惚,他生怕他出什么意外。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马屁精埋着头走在前头,他拼命跟在后头。
      这场面忽而显得有些滑稽。以往都是常自在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富贵少的屁股后头……
      秋少华逮着了一个机会,与常自在并排而行,对他唤道:“自在,自在!”
      常自在头也不回,气冲冲道:“怎么不叫我‘马屁精’了?你们不是一直都叫我‘马屁精’的吗?我知道:我们常家穷。无论我做什么,都会被你们看不起……”说着说着,声音便有些哽咽,“现下,你们知道我哥哥在京里做这种事情,肯定更看不起我了!”
      秋少华拉住常自在的袖子,道:“自在,你听我说……”
      对方不想听,打断道:“还有什么好说的?你是富贵镇第一大少,我是一个太监的弟弟!我和你之间还能有什么好说的?”
      “我们是朋友。”
      “朋友?哼!说得真好听!你们会想要一个像我这样丢脸的朋友吗?”说着,常自在便大力地甩开了秋少华的手。
      “自在,你哪里丢脸了?”秋少华皱着眉头,紧追不舍。他开始有些搞不懂常自在到底在生谁的气,生什么气。
      “我家穷,我还有一个当太监的哥哥!你们尽管看不起我好了!反正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我受得了!”

      原来是自尊心作祟。
      常自在从小和他们一起长大,无论发生什么,他都有本事腆着一张笑脸到处说笑逢迎。于是,一直以来,他们就只是一味的以为常自在本来这是这么活泼开朗,时而还非常谄媚,喜欢到处拍马奉承。他们从来没有意识到,常自在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强烈的自尊心使他产生了自卑感。他只有通过这种四处勾搭逢迎的方式,来展现他的存在感。但常潇洒入宫当贵人,肯定也是迫于无奈。

      话到这里,秋少华不得不为常潇洒说句话:“自在,你怎么可以这么说?他是你哥哥。”
      “是哥哥又怎么样?他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这让我……让我……”让他怎么抬得起头来?
      秋少华心里又叹了一口气,替常潇洒解释道:“你想想,你哥哥来京城经商的时候,他多大?比我们现在的年纪恐怕还要小上几岁。再加上在京里举目无亲,他的人生怎么可能顺利?我想,你哥哥当时应该也是没有其他办法了,才会做出那样的决定。他虽然丧失了一辈子都会遗憾的东西,但是至少让你和你娘过上安生日子了,不是?”
      “……”常自在不语,眼泪却无端滚了下来。他急急地走在人群里,想要隐去自己身上的狼狈。
      秋少华默默地跟在他的后头,也不说话。他想,道理常自在都懂,只是他需要时间去接受这一切。

      常自在发泄似的在街上奔走着,觉得还不过瘾,一头奔进一家店面富丽堂皇的金器店。
      金器店的老板一抬眼,见着进来的是两个穷酸书生,又低下眼去,翘着二郎腿,顾自磨着手指甲。他身边的几个小厮也都爱理不理的。
      常自在道:“你看,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只会招人白眼。没有人真正把我当一回事。”
      秋少华默。你小子穿那么简陋进这样高档的店,不招人白眼才怪!他自然没有把这话说出口,秋大少爷自有他独特的处事方式。
      富贵少从怀里摸出一叠子银票,“啪”拍在柜台上。
      金器店的老板眼前一道金光,闪亮闪亮的,双腿一夹紧,急忙扔了手中的指甲锉,一张老脸笑得跟一朵皱巴巴的菊花一样,刚刚磨好指甲的右手翘着兰花指,甜腻腻地唤道:“哎哟~这位客官~”
      这一声“客官”唤得,秋少华和常自在生生掉了一层皮。这京城里真是什么妖魔鬼怪都有啊!
      老板身边的几个小厮看着柜子上那一叠银票,也直了眼。那菊花一样娘腔的老板,软绵绵地一跺脚,训斥道:“还愣着干嘛?还不快去给贵客看座!奉茶!”
      小厮们闻言,拿椅子的拿椅子,倒茶的倒茶。
      老板觑着他们,拉长着脸啐道:“一批没出息的东西!”而后,拿他那张满面堆笑的菊花脸,转头对着金主秋少华柔声细语道:“这位客官,您要点什么呀?随便看,不要客气~”
      秋少华不愧是见过世面才智无双的富贵少,很快就适应了他的嗲声,未加理会,径自问身边的常自在:“自在,你要什么,尽管拿!”有他富贵少在,有谁敢看不起他富贵少的朋友?!
      常自在转头看着秋少华,这个平日里他拍马拍得勤快的对象,也是他平日里占便宜占得最多的对象。此时富贵少的眼里,没有任何的瞧不起和鄙视,只有单纯的护犊之情。富贵少在护他?他常自在,出生贫寒,四处遭人白眼,家里还有一个当太监的哥哥,可能这一辈子都无法堂堂正正抬起头来做人!而这富贵镇的第一大少却毫无理由地在护他!
      常自在转过头去,盯着柜子上闪闪发亮的各种金银首饰,眼里闪着泪光。喉头吞咽了好几口将要发出声响的哽咽,道:“这些东西,我以前都好想要……”
      秋少华闻言,大手一挥,阔气道:“那就买!老板……”
      还未说完,常自在很快按住富贵少递银票出去的手,低着头轻声道:“可是,现在我都不在乎了。”他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千金易得而知己难求”了。他常自在何德何能,这一辈子竟也能交到这样掏心掏肺真心真意的朋友。
      就在秋少华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常自在慢慢地摸着他手中的银票,问:“我想要什么,你真得都给我?”
      “废话!这是自然!”秋少华豪气万千地答道。
      “那好。”常自在低着头,悄悄从秋少华的手中将银票摸走,紧紧拽在自己的手心,道,“你还是把这些银票给我吧。这些银票瞅着比这一屋子的东西都可爱。”
      说完,一把拽过银票,拔腿就跑。
      “……”秋少华反应了半天,才发现那小子把自己的钱抢了去,赶紧追了出去,边追边喊:“自在!自在!还我几张!不要全部拿去!那里是我全副家当了呀!”
      这一切对于金器店的老板来说,发生得那样突然,让他有些应对不急。等看到金主跑掉了,他的菊花脸立刻就冒了青烟,捡起地上的指甲锉,使劲一矬子挫在自己手上,“哎哎”地叫唤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2章 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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