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8、第四章 狱中人 ...

  •   岸雪低眉神思,不觉牙关紧咬。
      十二宫。日月刑。
      她不是任何一方的人。她只是想为父正名,何其容易,又何其难。自从三年前加入十二宫,她无时无刻不想找机会为父洗白冤屈。父亲是一个对自身要求极高的朝廷重臣,慕容申三个字向来代表着才华,谦卑,忠诚。
      树倒猢狲散,莫须有的罪名一旦扣下,才发现平时的受人敬仰是多么的经不起考验。府上的门生,要么是碍于自身能力有限,只好弃甲归田;要么不甘心就此断送前途,纷纷倒戈东篱王爷麾下。
      父亲的恶劣罪行已成定局。她与孱弱的母亲除了一味的逃离,别无他法。一路的逃亡颠簸固然辛苦,也远没有那些闲言碎语来得伤人。
      最广为流传的说法则是:慕容申之所以可以在短短几年之内做到万人之上、一人之下,光靠他那些文史与建筑方面的才能岂能足够?果不其然,慕容申居然勾结西域外围势力,帮助自己扶摇直上!此等大罪实属叛国,活该打入地狱大牢,坐等处死!
      十多年过去,当人们渐渐遗忘那位曾经的宰相,不再满心好奇追问他的下场。没有人真正听说慕容申是否已经处死,就是凭借这一点,岸雪才匍匐走到这一步。
      叛国?绝对不可能!即使人会死,证据会被消灭,可是真相永远存在。真相存在于无法修改的历史之中,她相信,只要深入十二宫内部——王朝的心脏,一点又一滴,蛛丝马迹慢慢积累,总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但是……终究是被发现了。她的真实身份,她与日月刑冕鹤的真实关系,终究被那个传说无所不知的葵神点破。她逼她吞下时效为三个月的白色药丸,命她三月之内前往蜀山取回皇陵中的一份密诏,一份足以摧毁天亘王朝的密诏。
      其实,凭借她的武功与经验,只需找出蜀山中皇陵的具体位置,其后的一切并非难事。所以,当她得知辛老汉的蛇酒来自蜀山,她就并不急着离开。留在蛇酒店里,一方面可以机获取更多情报,另一方面又可以好好养伤。
      直至段扶朝的出现,她的如意算盘悉数打破。而且段扶朝并不是孤身一人,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他身边的容逊正是世上对蜀山了如指掌为数不多的人物之一。
      当容逊捧起蛇酒,轻轻吐出蜀山二字,她便暗自疑惑:既然葵神派她执行任务,完全没有必要再派人来监督她,这实在不是她的处事方式。莫非,其中又有什么蹊跷?
      行在前头的段扶朝偶一回头,见她不知神游到何处去了,使力一拉透明蚕丝。岸雪猝不及防,向前踉跄一大步,手腕立刻泌出血珠。
      岸雪大气不敢出一声,这百年蚕丝的锋利程度足以一瞬间割断她的双手!
      抬眉一凝,猛然发现,不知何时起,段扶朝身边的骏马上已经空无一人了。那个神经灵敏,号称天下第一暗卫的寡言男子,早已不见踪影了!
      “他走了。”段扶朝安坐于马上,手中把玩着蚕丝,不慌不忙道:“人家轻功一流,日行千里,你我步速加起来也追不上。”
      “你就任由他跑掉?”岸雪全然不顾手腕间捆绑的锋利蚕丝,站定身姿,第一次以逼迫的口气质问道:“你究竟想做什么?究竟是哪一方的?”
      段扶朝望她一眼,斜睨着一双星目,傲然开口道:“我不像你,生来就为人卖命。”
      从他出生到现在,被迫放弃争夺太子之位的机会,被迫与师傅段兼默隐居在昆仑,甚至被迫舍用皇族的姓氏,追随师傅姓段。所有的一切,看似辱没尊严的一切,他之所以会顺从,都是因为他完完全全出于自身的最大利益的考虑。如今他回来,势必要把一件件,原本属于他的和注定属于他的,通通拿回来。
      岸雪并没有反驳,或许,他说得对。父亲为朝廷卖命,最后被朝廷抛弃。她为父亲夙愿卖命,不知最后何日是终。
      四下沉寂,满月未满,夜未至夜。段扶朝细细体会着这段微妙的沉默。在昼夜交接之时,突然一个翻身跨下马鞍,他的上等马靴落地轻盈,尘土依然。在一片风过疏竹的蠢蠢欲动之中,段扶朝牵着另一匹马走向岸雪。横截在他俩中间的透明蚕丝宛如水波流转,映衬天边暮色,于霞光明灭之际,递交出手中的缰绳,淡淡说了一句:“忘了告诉你,葵神口令,你的任务有变。你要一路护送我至无鱼岛,保我毫发不损。”
      “——否则,伤的便是那牢狱中人了。”
      岸雪无言,亦不敢多问,他口中的“牢狱之人”究竟是一月前深陷重围落入葵神手中的冕鹤,还是十多年来杳无音讯的父亲?
      然而,无论是他们中的哪一个,都有足够的理由驱使岸雪去做任何险事。
      如此一想,月之镜像,有什么可怕?与段无赖同行,又有什么可怕?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