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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警察大叔问我:“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一瞬间简直像不真实。和他相关的每一个瞬间都是。
      “他……瘦瘦高高……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会有个若有若无的酒窝……”我艰难地向这个穿着板正制服的警察大叔描述着他,抬起头时,只见怜悯的眼光。我顿时语塞,怎么这么蠢,他问的,应该不是长相。可是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这个问题我曾经问过自己有几百次了吧,真的有答案吗?
      警察大叔严肃地问:“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这个问题很容易,那一天的每一个细节,我都在心中慢慢擦拭,现在它应该已经亮的发光了吧?
      那天我搭地铁。深夜的地铁本来就没什么人,我心情很差,带着耳机,从地铁的头走到地铁尾,想找一节没人的车厢。他坐在头节车厢,穿一件T恤,牛仔裤上还有破洞。可是脸真好看,带着点落拓邪气的英俊。忍不住就多看了两眼。
      我挑了一个空无一人的车厢坐下,闭着眼睛昏昏沉沉地听着歌。闻到那股奇怪香气的时候,我的脚已经软了。睁开眼睛,看见自己身边多出一个陌生男子,当时好后悔,为什么要任性地搭深夜的地铁。虽然很难受,但是我还是很努力地站起来,希望能找到人帮我。地铁里几乎已经没有人了,我只记得,曾经在第一节车厢看到过他,我向第一节车厢走,眼睛的余光看到那个男人一直在后面,不远不近地跟着我。
      我从没试过那么害怕过,害怕,还要强作镇定。那几节车厢,好像几辈子那么漫长,我的脚越来越软,如果我倒下的话,那个男人一定会把我带走,到时候是摘除器官,还是卖到山里给乡民当老婆,就看他的心情了。
      我终于走到他的车厢,站在他面前,却发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努力地睁大眼睛,定定地对着他的眼睛,紧紧地咬着嘴唇,努力地让自己不要晕倒。他的表情很奇怪,好像是很为难,又好象是很可怜我……
      警察大叔插话说:“以他当时的位置,本不应该管你。“
      可是人生是不能假设的。发生过的一切,在我们的人生中留下深深浅浅的痕迹,美或丑,痛或不痛,这就是我们的人生了。更何况,关于生命里,那个属于他的痕迹,我一分一秒都没有后悔过。想必他也不曾后悔吧。
      他没有带我报警,而是回了他的家。他的屋子干净空旷,有一张巨大的床和一个巨大的衣柜。他似乎很喜欢白色,衣柜是白色的,床是白色的,床单是白色的。房间有个大大的窗户,窗帘并没有拉紧。当我醒来的时候,他睡在地毯上,窗户中透进来城市的第一抹曙光,照在他洗的干干净净的脸上。他的身上是深蓝色的棉睡衣。整个人干净柔软得不可思议。
      我看着他,那只是一秒钟的事情。下一秒,害怕和慌乱铺天盖地。可是,以后的日子,当我回想起来,害怕和慌乱都不见了,记得最清楚的,竟然是在粉红色的晨曦下,他的睫毛在脸颊上投下的浅浅淡淡的阴影。
      我总是记住这些纷乱离奇的碎片,总是记住电影里某个桌角上放着我熟悉的零食,或者突然响起的短短三秒的配乐,却会忘记男女主角的样子,甚至是故事情节。别人偶尔会笑我,我觉得很无所谓,有个我喜欢的作家讲过,只有细节最真。
      他说他叫小白,他说他是个司机,专门开那种加长版的豪华轿车,给有钱人装点门面。他说,我便信。为什么不信?他是好心的陌生人。
      我向他深深道谢,要下他的电话号码。
      警察大叔听到这里忍不住插嘴:“他给了你真的号码?“语气里的惊诧很刺心。
      我笑笑:“应该是真的吧,要不然后来我怎么会打得通。“
      打他的电话,是在一个月以后了。那一个月我的人生真是高潮迭起,跌宕起伏,犹如一部三流编剧写的八点档狗血剧,大桶大桶的狗血劈头盖脸地撒。最大的一桶狗血,就撒在我给他打电话的那天晚上。那天是我们公司的慈善晚宴,我男朋友公然挽着新欢出现在会场,而我还带着订婚戒指。
      那天让我明白,最让人难过的眼神,不是厌恶,甚至不是憎恨,是怜悯。就是警察大叔这种怜悯有加的眼神,会让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不如早点去死。今天还是只有警察大叔一个这么看我,那一天,所有认得我男朋友的人都这么看着我,小心翼翼同我讲话,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躲在洗手间,翻遍手机通讯录,也找不到一个人来解我的白登之围。眼看通讯录都翻到了x,我在绝望之中看到了小白的名字。
      如果人生都按照理智和规则,在轨道上准确运行,就不会有故事。如果未婚夫没有无耻地劈腿,如果我没有鼓起勇气打小白的电话,如果小白对我的电话不屑一顾,那么就没有故事,没有伤心,但是也没有快乐。
      我回到酒会,跟所有人说我身体不太舒服,男朋友会马上来接我。同时在心中祈祷,小白不要穿他那带着破洞的牛仔裤。
      小白果然没有穿那条牛仔裤。楼下等我的那个男人英气逼人,穿着高级灰的西装,坐在黑色敞篷保时捷里头,看到我时,眼睛里的笑意金光闪闪。
      我想我和身后的众人一样吃惊,晕乎乎地走向这个彻彻底底的陌生人,一时间的怔忡看在别人眼里,正是微醺后的娇憨。他打开车门走出来,向众人微微一躬,表达歉意,一言一行,妥帖有礼,无懈可击。临走时,还不忘转到车子的另一边为我打开车门。
      真是一个妥帖优秀,有职业操守的司机。

      小白扭开车上的电台,音乐广播的DJ开心地说:“今天我们的主题是爱的甜蜜,第一首歌,《恋爱ing》!”我坐在副驾,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余光瞟到小白浑身一震,急忙换台。
      交通广播的DJ正在主持王心凌专辑,一上来就放《睫毛弯弯》。那首歌是这么唱的:“
      我心砰砰跳跳
      灵魂快要出窍这感觉真好 ”
      旋律也甜蜜跳跃,宛如恋爱中的心情。
      小白伸手,啪嗒一声关掉了收音机,心虚地看我一眼,嘟嘟囔囔道:“大晚上的,怎么全播些叽叽喳喳的歌。”
      我本来心中难过,此刻觉得有些好笑,就接话道:“没关系,听吧。”
      小白打开车上的cd架,让我挑:“咱们听这些。”
      这台车的原主,一定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广东大叔。他的cd全是什么邓丽君啊,凤飞飞啊。还有粤剧帝女花。看着看着,小白突然瞄到一张,他一边开车一边抽出来说:“这张好!听这张!”
      我看看唱片名:《悲伤女人心》。缠绵悱恻的前奏落下,第一句歌词就将我彻底石化:
      “我独自一人坐船舱
      船舱里有我杜十娘……”
      感情这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小白是觉得这首歌很应景吗……可是我没有百宝箱可以沉江,更加不会为了一个负心人去跳河。如果我是杜十娘,有那么多的金银财宝,我想我大概会应用在妓院的丰富经验,到李生家乡去开一家百花楼的分店。
      车里的立体声音响还是环绕着凄凄切切的歌声:
      “啊~~~
      郎君啊“
      这一句啊,啊的千回百转,歌手柔肠百结,不知道底下将要唱出什么山无棱天地合的感人歌词来。
      “你是不是~饿~~得慌
      你要是饿~~得慌
      听到这里,我拼命忍,拼命忍。
      “对我十娘讲
      十娘我给你做面~汤~“
      我实在是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专辑,真是不错……“
      小白也撑不住笑了。我拍拍他的肩膀:“真感谢你的好心,可是我真的哭不出。“
      小白转头看看我,伸手又打开了电台:“那我们干脆笑吧。“
      那段相声叫什么名字,我忘记了,说的是什么故事,我忘记了,是谁和谁说的,我也忘记了。我只记得笑的前仰后合,甚至笑倒在小白肩膀上,两颊酸痛不已。也许有几个地方,我笑的时机不是很对,因为小白回头看我时,眼睛里没有丝毫笑意。城市里的万家灯火被车子的速度化成了流光溢彩,投映在他的脸颊,仿佛是无边的烟花。
      我突然凑上去吻他。眼泪潸潸而下。

      后面的事情,我没有告诉警察大叔。要怎么说,说我一时头昏,加上酒精上脑,更别提小白那天英气逼人,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心灰意冷……无论怎么说,也不能解释我这个一直想着要把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的人,死乞白赖地和一个陌生司机发生关系。

      小白狭长漂亮的眼睛里,全是歉意。午夜的月亮给他的脸镀上一层银边,他轻轻亲吻我的嘴唇,哑声说:“我们恋爱吧,我会努力让你是最幸福的情人……”他顿顿:“可是,我大概不能娶你。”
      我浑身酸痛,疲惫不堪,下一秒便昏睡过去,甚至不能确定,是不是看到了他眼睛里最后的那一丝伤痛。也许,一切都是我的幻觉。

      小白是个完美的情人。
      无需我多言,他便查清了我的一切档案:我喜欢什么,厌恶什么,生日哪天,甚至生理期会不会痛。一开始我还心不在焉,有点负罪感:我并不爱他,却贪恋一时的温暖。后来想开:管他的,我猜他也并不爱我。不过是玩。
      小白的工作周期十分奇怪:基本上任何时间我找他,他都会在。他说他是金牌司机,可以自己挑服务的客户和时间。小白像是集邮般,拍下我们相处的不同瞬间,洗出来后,张贴在他房间内的角角落落。我在照片中大笑,微笑,做鬼脸,生气,扮可爱……我都不知道我可以有那么多种表情,看起来也是生气勃勃,算可爱。
      我逐渐开始心慌。我不认识小白,可是他却在我的世界中越来越占据重要的位置。那天他替我庆生,带着可笑的尖纸帽,从背后温柔拥住闭着眼睛许愿的我。他可能猜不到,我许的那个愿望竟然是,他不要离开我。他是神,救我离开绝望的苦海,我曾发誓不可以爱上他,可是我无耻的违背了誓言。
      小白于我,是一个谜。在他的世界中,我只认识他。他没有朋友,没有父母,有一份奇奇怪怪的工作,房间里连喜欢的唱片都没有一张。有时候我忍不住会想,他就像是为了诱惑我而来,一旦我交出一切,他就会哼哼冷笑,毫不留恋地离开,而我,连到哪里去找他都不知道。
      纵使如此不安,我还是沉迷于他给的世界中,不愿自拔。我就是这么没出息。我开始试着爱他,学着做饭,替他买衣服,他生病的时候,给他煮一锅皮蛋瘦肉粥。他并不推辞,收下,然后温柔地说谢谢。
      那天,小白带我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很远,很美丽,是个墓园。他们在墓园中种满一种美丽的小花,鲜艳的粉色,橘色,大片大片的 ,把死亡的伤感气息驱散。我拉着小白的手,走在花海中,蓦然想起千与千寻里,白龙和千寻在花海里偷偷相见。
      墓园中的墓碑是一块块嵌在茵茵绿草中的大理石。我们抚开草叶灰尘,一块块细看。石头上的墓志铭有的幽默,有的伤感,有的雕刻着一串音符,有的彩绘着一朵莲花。人之一生,漫长至此,短暂至此。小白对我说,如果有一天他死了,希望我可以告诉他们,千万别在墓碑上刻“小白之墓”,不然人家会觉得这里埋着的是一条狗。我听了哈哈大笑,对他说,我一定叫他们刻上“小白之墓”,然后在旁边写上我的名字,和“你的主人永远怀念你”。
      我问警察大叔:“他的墓碑上刻的是什么字?是不是‘小白之墓’”警察大叔看我一眼,严肃道:“烈士安乃光长眠。“末了还加一句:”就埋在他父母身边。“
      原来,小白曾经带我去过这么重要的地方,那里有他的身世,有他的过去,还有他害怕的将来。而那时候的我,傻乎乎的,只知道他牵着我的手,很温暖。我用双手捂住脸。为什么这么残忍,我当是一次特别的旅行,而于他,却是将最深重的伤疤亮给我看。
      警察大叔看我已经筋疲力尽,便起身告辞,说明天再来。临走时,放下他的钱夹,还是我买给他的那个,里面的我笑的没心没肺,他笑的阳光般温暖。只是两个人的笑脸染上了血,干涸了,暗红色。
      我和小白接下来的故事中,充满了悲伤。有一段时间,我故意训练自己去遗忘。他带我走出一片绝望,可是又走进另一片更大的绝望。

      小白的生日在炎热的七月。这个亚热带的城市里,七月的太阳叫人透不过气,我却穿过半个城市,去艾丽家买手打奶油的蛋糕。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再辛苦,都不觉得。
      我十分愚蠢地想给他一个惊喜。那个时候我不懂,其实这个世界很多时候经不起惊喜。我躲在他那个巨大的白色衣柜,看着他和那娇媚的女子嬉笑打闹,一如和我一样。没什么差别,本来就没什么差别。我低头看看自己,平平无奇,有什么差别,他凭什么特别待我。他并没有让我误会,是我自轻自贱,把自己弄到了这般地步。我紧紧攥住拳头,别误会,我并不想跑出去教训奸夫□□,我只是把拳头咬在口中,堵住喉咙里的抽泣声。
      我就是这么没出息,纵然是什么都想得通,还是心痛地止不住眼泪。给他准备的蛋糕上头,还袅袅地燃着一只小蜡烛。我在心中默默对他说:“生日快乐”,然后吹灭那蜡烛。他们开始宽衣解带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在这里看下去十分恶心与不道德。我推开衣柜的门,捧着蛋糕说:“对不起。”
      那娇媚的女子勃然大怒,她骂些什么,叫些什么,我都已经不记得。我只记得我轻轻放下蛋糕,等着小白来处理我。然而小白没有那个时间与精力来处理我。房门砰地巨响,他追着那女子出去。我冷静地切开蛋糕,一份份分开放在小碟子中。站起身来,一张张地把家里面所有我的照片都揭下来,丢在垃圾桶。
      回头关门的时候,我看了最后一眼那间屋子。洁白空旷,没有任何我的痕迹。
      警察大叔说:“他把那间公寓留给你……”然后把钥匙轻轻放在桌子上。

      我们从那天后,还有缘见过一面。深夜的天桥上,他扶着醉醺醺的女人,和我擦肩而过。我还是忍不住回头,却正撞上他也回头望我,那眼神里,好像很可怜我,又好像很为难……

      我去看那间屋子。推开门来便觉得窒息。所有那些照片,全部回来,就贴在他们原来的地方。两张年轻的脸,笑的满脸灿烂。那个巨大的衣柜不见了。背后的墙壁比其他地方雪白,用蓝色的油漆写着几行字:“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我支持不住,跌坐在身后的床上,捂着脸哭出来。警察大叔说,他们本不知道我的存在,可是他的手中一直攥着那个钱包。钱包里面夹着那张我们的合照。
      我在假面舞会上跟人家说,我的爱人,他是一个卧底的警察,任务是勾引老大的女儿,后来被识破牺牲,死的时候还攥着我们的合照。我的舞伴哈哈大笑,说最喜欢有幽默感的女孩子。我也陪着大笑,笑的眼泪都涌到了眼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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