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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逃 逃离养济院 ...

  •   叶小闲捧着一块热腾腾的白面馍,这馍是刚蒸出来的,还冒着小麦的香气。
      她慢吞吞地咬一口,嚼两下,含嘴里半天,唾液把馍浸透了、泡烂了才咽下去。不是因为这馍滋味不好,而是因为在她面前,有十几个孩子正眼巴巴盯着她手里的馍,那可怜的眼神看得她有些食难下咽。
      这些孩子们最小的四岁,最大的也不过十岁,他们大都营养不良,饿得脸色蜡黄、瘦胳膊瘦腿。他们面前摆着的只有冷掉的红薯和小米汤——每天雷打不动的两样,不吃就只有饿肚子。
      叶小闲是这养济院里唯一一个有资格吃白面馍、念私塾的孩子。因为她聪明勤快,年纪也最大,能帮嬷嬷干不少活,这是给她的特殊待遇。
      不大的厅堂内,几个孩子咽口水的声音格外清晰。
      叶小闲于心不忍,她掰下一块馍,递给了最小的孩子。一旁的嬷嬷见状,立马拿起藤条,不轻不重地抽了一下她的手,呵斥道:“犯什么贱?吃红薯也饿不死他们!”
      叶小闲的手被打得缩了一下,那块馍掉在地上滚了半圈,沾上了灰。她没有叫,只是俯身捡起来,把脏了的地方掰掉,再塞进嘴里。
      到了晚上,养济院变得格外安静。
      叶小闲一直没睡,趴在被窝里听着动静。直到隔壁的屋子响起熟悉的鼾声,叶小闲爬起来,点了油灯,轻手轻脚地把孩子们摇醒。
      她伸出食指按在嘴唇上,叫他们别出声,然后从口袋里掏出白天偷摸藏好的两只馍,把馍掰成数块,分给他们。
      馍已经冷掉了,变得有些硬,然而这也是养济院的孩子们能吃到的唯一的珍馐了。他们连谢谢都来不及说,抓过来就往嘴里塞。有几个孩子吃急了,被噎得直捶胸脯。
      馍分得差不多了,最后一块,叶小闲分给一个叫石头的孩子。石头迟迟不接,只是用怨毒的眼神看着她,那眼神看得叶小闲有些后背发凉。
      “怎么了,石头?拿着呀。”
      得抓紧时间。要是嬷嬷突然醒了,所有人就都要倒大霉了。
      石头却还是没有伸手。叶小闲的心里突然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她正要把手缩回去,石头却一把抢过那块馍,连鞋也来不及穿,光着脚就往嬷嬷的房间里跑!
      叶小闲赶忙想去追,但已经来不及了。
      “嬷嬷!嬷嬷!叶小闲偷馍分给其他人吃!”石头拍着嬷嬷的门,扯着嗓子大喊道。
      冷风灌进屋子里,孩子们挤在炕上看着叶小闲挨罚,吓得大气也不敢喘。
      “贱蹄子!吃里扒外的东西!”
      嬷嬷平日里是个很严厉的人,但对叶小闲还算不错,这么大发雷霆还是头一次。拇指粗的藤条从空气里甩下来,发出残酷的“咻咻声”,抽在叶小闲的腿上、胳膊上。
      “没爹没娘的东西!这么没规矩!”
      嬷嬷嘴里喘着粗气,一连抽了几十下,直到累得抽不动了才停手。
      叶小闲一开始只是咬着牙挨打,没有辩解,也没有求饶。听了这话,她才似乎是有了点反应。
      "我有娘!我娘没死!"叶小闲攥了攥手心,抬起头盯着嬷嬷看。嬷嬷冷冷地笑了一下,什么也没说,手上的鞭子再次用力一挥。
      “你为什么要告密?”
      第二天,四下无人的时候,叶小闲问石头。
      “凭什么你能吃白面馍?”石头反问,“他们让你吃好的、穿好的,是打算把你养好了,卖给大户人家当小妾!我亲眼看见婆婆和人说的!”
      石头不像在撒谎。
      叶小闲记得,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个人来养济院,已经持续了有几年了。嬷嬷只要看见那人来,脸上就跟笑开了花一样,然后马上把叶小闲支走,似乎是在故意避着她。那人有时候会和婆婆交谈,隔得远远的,叶小闲看不清他的长相,但也能感觉到他的眼睛紧紧盯着自己。
      难道他就是要买自己的人牙子?
      养济院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大家都心知肚明。就算叶小闲命好能吃上白面,这白面也不是每天都有的。
      叶小闲眼尖,一早就发现嬷嬷把手上的玉扳指都拿去当了。嬷嬷虽然管理着养济院,但说到底,她也是拿工钱做事的。花多少钱,只能看上头给多少。
      如果这时候能把自己卖掉,确实会给养济院和嬷嬷都减轻不少负担。
      看着叶小闲胳膊上青紫的鞭痕,石头的模样似乎有些心虚,但他还是强装镇定,大声道:“你以为你的命能有多好,野鸡插上毛也当不成凤凰!到时候被婆家欺负,你连哭的地方都没有,还不如在养济院吃红薯呢!”
      叶小闲直直地盯着石头,没作声。
      石头本来就理亏,现在更是被叶小闲盯得浑身发毛,往后缩了几步,小声道:“你……你瞪着我做什么?”
      叶小闲忽然咧嘴一笑,对石头说道:“小小年纪就爱干坏事,怪不得你爹娘不要你了。”说罢转身就走。
      叶小闲没走几步,就听到石头在后面扯着嗓子哇哇大哭。
      石头不是被抛弃的,他爹娘在几年前就死于战乱,石头是被亲戚送来养济院的。石头刚被送来的时候一直闹,不愿留下,吵着要找娘亲,当时那位亲戚为了安抚石头,就骗他说,在养济院要乖乖的、长大后父母就会回来把他接回家。
      说到底还是个孩子,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住在这样一个饭都吃不饱的地方,谁的命都是一样的贱。叶小闲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被卖掉。也许哪天一睁眼,她就已经到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家里了。但她不能放任自己去当一个小妾,在深闺大院里苟且一生,她还有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叶小闲十二岁就来到了养济院,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六年多,但她并不认为自己和这里的其他孩子一样,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叶小闲从出生就没见过父亲,和母亲叶小雁一起生活。
      然而,叶小雁却在六年前无故失踪了。
      叶小雁在失踪之前,将叶小闲送到了养济院门口,并叮嘱她,如果自己到时间没有回来接她,自己就进这个大院里,在这里要继续好好生活。叶小闲就一直在养济院里等着母亲回来接她,她不相信母亲会狠心把她一个人留在这个世界上,但转瞬已经过了六年多,半点关于母亲的消息都没有。
      叶小闲心想,既然母亲不回来,自己就去找她,自己已经长大了,武功也精进了,不是当初那个只会哭着求母亲不要离开的小娃娃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即使母亲是因事身故,自己也要将她的尸首带回来好好安葬,好让她入土为安。
      于是,趁着一个月亮高高的晚上,所有人都睡了,叶小闲拿着事先收拾好的一个小包袱,离开了生活了多年的养济院。
      叶小闲全部的积蓄只有几件旧衣裳,还有这几年在养济院做工偶尔得来的一点赏钱。叶小闲在一家灯火通明的茶房坐了一晚上,第二天,她先去衙门报了官,对衙役描述了一下母亲的长相和性格。叶小闲本以为自己至少会得到一张类似凭证的东西,但接待的人只是草草的应付了她两句,就将她打发走了。
      母亲并非名门闺秀,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样一桩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口走失案,自然是不值得官府耗费人力物力去查的。
      叶小闲没时间伤春悲秋,官府靠不住,她就自己想办法找。叶小闲从衙门出来,歇都没歇一下就赶去城西,去找一位姓周的女子。
      这位女子是叶小闲家从前的邻居,为人和善,经常接济她们母女,叶小闲一直叫她周大娘。周大娘一见是叶小闲来了,立马走上前来,搂着她的胳膊往自己怀里拢了两下,像很多年前一样,亲昵唤道:“闲丫头!”
      这陌生又熟悉的称呼,让叶小闲仿佛回到了童年的时候。
      虽然饥荒已经闹了很多年,但京州作为玉国的国都,受到的影响比其他地方稍小些,这座城市称得上繁华依旧。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卖艺的、卖吃食的、说书的,整个市区吆喝声络绎不绝,叶小闲就是在这样的繁华中长大的。
      从有记忆开始,便只有母亲一个亲人陪伴在叶小闲身边。母亲教她读书写字、修补衣裳,教她习武。童年是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叶小闲刚去养济院的时候,经常因为思念母亲而睡不着觉,现在一晃过去六年多,那些幸福的日子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
      周大娘见叶小闲瘦骨伶仃的,便从伙房端出一碗红薯面饺子来。周大娘家不富裕,这饺子里也只有零星油腥,叶小闲吃得脸都快埋进碗里了。
      “我记得当时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娘会把我送来您家小住,然后自己去忙别的事。您可知道她那几天都是在做什么?”叶小闲边吃边问。
      周大娘摇摇头,说:“你娘这个人平时很神秘。看着好说话,对街坊们都很友善,但她很少和别人说自己的事。因为你娘是从外地来的,带着你这么个孩子,还会武功,当初那些人就瞎传,说你娘不知是从哪里来的逃犯,要么就是在婆家犯了事,出来躲什么人的。她们都这么说,我可不觉得。”
      “那我娘平时有跟您说过我爹的事吗?”
      “没有。”
      这就难办了。
      叶小闲心里只有对母亲的深厚感情,但现在才知道,除了长相和名字,自己对于母亲这个人简直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只怪自己那时候年纪太小了,母亲如果真的有心想瞒住自己,自己也是毫无办法的。
      叶小闲又想到,母亲会武功,那么她是否来自什么门派?可周大娘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村妇,并不知道江湖上的事。
      除了周大娘,叶小闲就不知道她娘还认识些其他什么人了。
      周大娘见叶小闲穿得破旧,给了她一套新衣裳,那本来是她给她儿子做的。虽然是普通的料子,颜色也不鲜亮,但做工齐整料子又厚实,除了衣裳,周大娘又另给了她一些钱。叶小闲看着周大娘塞过来的衣裳和钱,眼睛马上就有点红,说永远不会忘记她的恩情。
      “傻丫头,别说什么恩,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好。”周大娘的眼眶也有点湿润,“你娘如今不知道在哪儿,但肯定也是希望你能好好活着。”
      叶小闲听得眼里泛起泪花,抱了抱周大娘,再三谢过之后才离开。
      离开周大娘家,叶小闲找了一家离闹市挺远的小客栈住下。她觉得自己孤身一人,年纪又小,整天在外面奔走有点过于引人注目,说不定什么时候,养济院就会找人把自己捉回去。于是她换上周大娘送的衣裳,把木簪拔下来,把头发用一根布条高高束起来,将自己乔装打扮一番。
      叶小闲模样清秀,白皙的脸儿点缀着一双漆黑如墨的杏眼,嘴角总是向上勾着,看起来温和可亲,因为个儿高挑,加之从小跟着母亲习武,从小身上就一股洒脱利落的少年气。她换下了在养济院时穿的粗笨布裙,穿上短衫长裤,戴上顶宽檐黑纱斗笠,腰上别一把石头磨的短刀,看起来竟有了几分少年侠客的模样。
      叶小闲数着手里的铜板,心里计划好了每天的花销。
      这些钱不多,能顶一阵子。在半个月之内,自己得找到差事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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