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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浮尸[1]   “阿砚 ...

  •   “阿砚,阿砚,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特别伤心吗?”数屿嘴中叼着烟不正经地问
      沈砚瞥了眼数屿“祸害会遗万年的,你?阎王爷都不想收。”
      听了这话的数屿开始不开心地嚷嚷“我问得是你想不想我,伤不伤心,你都不正面回答我。”
      沈拉了一把正在蹦跶的数屿认真地看着他“那我可能也活不下去”
      他嗤笑了一下“数屿,我不是一个伟大的人,我会恨你,恨你抛下我,恨你一辈子。我不喜欢听这种玩笑话。”

      …………………………………………
      江城郊外,第三码头。废弃多年,连野狗都不愿在此逗留。

      暴雨像是憋了整季的闷气,在此刻毫无保留地倾泻下来。雨水砸在生锈的集装箱上、腐朽的木桩上、坑洼的水泥地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喧嚣。

      老陈的破旧清扫车,像一头喘着粗气的老牛,在泥水里艰难挪动。突然,车身猛地一沉,伴随着令人牙酸的金属摩擦声,彻底熄了火。

      “操!”老陈低声咒骂,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跳下车。积水瞬间没过了他的胶鞋。他拧亮手电,昏黄的光柱在雨幕中吃力地穿透,最终落在了卡住车轮的东西上——一个鼓鼓囊囊的黑色塑料袋,被水泡得发胀,边缘处,一丝暗红正顽强地渗出,在浑浊的水面上晕开,像一幅拙劣的抽象画。

      老陈心里咯噔一下。他壮着胆子凑近,手电光颤抖着聚焦在塑料袋一个被利物划破的豁口。那里面,隐约可见一小片毫无血色的皮肤,和几根蜷曲的、属于人类的手指。

      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老陈“嗷”一嗓子,连滚带爬地向后跌去,一屁股坐在泥水里,手机脱手飞出。他手脚并用地爬过去捡起,手指哆嗦得几乎握不住,按了好几次才拨通那个三位数。

      “喂!110吗?码,码头,第三码头!死,死人了!真的!你们快来人啊!”他的声音带着哭腔,被风雨撕扯得变了调。

      四十分钟后,警灯撕裂了雨夜的黑暗。岑矜第一个推开车门,高大的身影像一座铁塔。雨水立刻打湿了他的肩章。他眯着眼扫视现场,眉头拧成了疙瘩。

      “动作快!防水布!先把尸体周围给我围起来!这鬼天气,什么证据都得泡汤!”他的吼声在风雨中依然清晰,“陈林!”

      “到!岑队!”一个精干的警官猫着腰跑过来,雨水顺着帽檐往下淌。

      “带你的人,以这儿为圆心,给我往外扩!两百米!眼睛都放亮点!脚印、车辙、任何不该出现在这儿的玩意儿,哪怕是个糖纸,都给我捡回来!”

      “明白!”

      队员们像撒开的网,强光手电的光柱在泥泞中交错扫射。

      这时,一辆黑色轿车无声停下。沈砚下了车,深蓝色的防护服让他看起来像来自另一个冷静的世界。他提着勘查箱,步伐稳定,甚至带着点巡视自己领地般的从容。他先是对岑矜点了点头,然后弯腰钻进警戒线。

      他没有立刻触碰尸体,而是站在几步外,目光像探针一样,缓缓扫过尸体的姿态、水流的方向、包裹物的每一个褶皱。然后,他才蹲下,打开箱子。他的动作很轻,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专注,仿佛怕惊扰了什么。

      “包裹物是加厚黑色聚乙烯袋,三层,普通死结。”他的声音透过口罩,低沉而平稳,像在陈述一个既定事实,“女性,28到32岁,身高约164。初步看,体重应该在100斤上下。”

      他示意助手拍照,然后才小心翼翼地掀开更多的塑料袋,露出颈部。

      “颈部索沟,暗紫红色,皮革样化。宽度大概1.2厘米,边缘有皮下出血和表皮剥脱。颈后有交叉提空。”
      他用戴着手套的指尖虚划着,“凶器是表面粗糙的圆形绳索,比如麻绳。受力点偏左,要么凶手是左撇子,要么他比死者高很多,从后面勒的时候,姿势有点特别。”

      拿起放大镜,仔细看着索沟边缘:“有点纤维残留,取了。”接着,他轻轻抬起死者的手,“指甲缝里有东西,暗红色疑似血迹,还有一些褐色粉末。分别取样了。”

      最后,他检查背部,在左肩胛骨下缘停住。“这儿,有一道旧疤,大概两指宽,边缘很齐,是利刃留下的,有些年头了。”

      岑矜一直蹲在旁边,默默地抽烟,烟头在雨水中迅速熄灭。“死了多久?”

      沈砚按压尸体的腹部,又看了看已经开始浑浊的眼睛。“尸体被冷藏过,僵硬程度和尸斑不对。角膜浑浊度也低,初步判断,24到36小时。更准的要回去看胃里东西和化验。”

      “身份?”
      “体表没明显标记,口袋是空的。得回去取指纹和DNA。”

      陈林小跑回来,摇了摇头:“岑队,沈法医,搜了一圈,除了几个被雨冲得快没形的鞋印,屁都没有。鞋印还是最常见那种。不过,西边那个破仓库里,找到一卷麻绳,上面有点红褐色点子,封起来了。”

      沈砚点头:“和现场的比对一下。仓库里外再仔细过一遍,抛尸前他可能在那儿待过。”

      凌晨六点,天蒙蒙亮时,尸体被抬走。沈砚脱下防护服,露出里面的深蓝色衬衫,袖口已经被雨水浸湿。他走到警戒线外,正要上车,忽然看到不远处的路边站着一个男人。

      “周维?”沈砚心里嘀咕着,但他也没打算去打个招呼,却看到岑矜径直朝周维走去。
      “阿维哥,你怎么在这里?”岑矜拍了拍走神的周维
      “我嘛,路过。”周维嘴上回答着岑矜,眼神却依旧看向警车旁的沈砚。
      “放屁,你是不是调令下来了,你到底什么时候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啊,张队之前给我说你要来的时候吓我一跳,结果一个月了,还不见你的影儿。”
      周维听见岑矜的念叨,忍不住摇头“你可是队长了,正经一点,吊儿郎当的。”
      “噢对!我要给你介绍我队友”岑矜兴冲冲地对沈砚招手“沈砚~沈砚~过来!”
      沈砚看见岑矜激动地招手,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走过去
      “岑队,发生什么事了吗”
      岑矜摆摆手 “没事,正式给你介绍一下,周维,省支队的特殊心理描写家,上个月申请调来我们市队了,只不过这小子调令一直没下来。”
      沈砚心里还在琢磨着,就见周维朝他伸出手,手里还拿着纸巾 “沈法医,擦一擦,看你打着伞都能淋着雨。”
      沈砚接过纸,朝周维笑了笑“谢谢,那我不打扰二位叙旧了。”
      说完沈砚打着伞就走了,路过垃圾桶还顺便将刚接过的纸扔了进去。
      “你别介意啊,沈法医就是这个性格,他…”岑矜停顿了一下,换了个话题“那今天我也没办法陪你聚,等着阿维哥你来报到。”
      周维冲岑矜点头“好,你先忙吧。”
      他搓磨着手指感受着刚手指尖擦过的温度。
      ……………………………………………
      第二天,天色依旧阴沉,像哭丧着脸。刑侦支队会议室,烟雾缭绕,压得人喘不过气。

      “压力山大啊。”岑矜掐灭烟头,“上头盯着,舆论等着。都说说吧。”

      技术队先开口:“塑料袋是最普通的那种,满大街都是,源头没法查。结绳方式也没特点。”

      痕检科接着:“现场的麻绳和仓库那卷,材质粗细都一样。仓库那卷上的污渍,快检是人血,AB型。等DNA确认是不是死者的。绳子上没提出指纹。”

      “监控呢?”
      “那片儿都快拆了,探头本来就没几个,昨晚暴雨还坏了好几个。仅有的两个能用的,离得太远,晚上加下雨,糊得跟马赛克似的,啥也看不清。”

      这时,陈林拿着文件夹进来,脸上带了点活气:“岑队,身份确认了!”

      所有人的目光唰地集中过去。

      “指纹比对,李悦,31岁,本地人,在‘魅影’酒吧唱歌。租住在河西‘雅乐居’小区,室友说她失联超过两天了。”

      “兵分两路!”岑矜立刻起身,“陈林,你带人去酒吧,摸清她的底细、人际关系,最近有没有得罪人。我去她家!”

      雅乐居小区,李悦的出租屋。

      房子不大,干净得有点过分。客厅几乎没装饰,卧室床单平整,衣柜里衣服按颜色码放,一丝不乱。

      “岑队,有发现。”一个勘查员从床头柜抽屉底层摸出个带锁的硬壳笔记本。

      技术队很快撬开了锁。岑矜戴上手套,翻开了本子。

      字迹起初清秀,后面越来越乱,带着股焦躁。

      “十月十二日:
      他又来了,缩在阴影里,那眼神,冰碴子一样,扎得我浑身发毛。我知道他在看什么。”
      “十月二十五日:
      噩梦没完没了。他们是不是找上门了?四年了,我以为能翻篇了。”
      “十一月一日:
      不能再这么下去了。也许该去找‘老猫’?把东西拿回来?或者,交给该交的人?总得有个断。”
      “十一月二日:
      该死该死,肯定被发现了,我该怎么办,杀了他们,不行的,不行的,我要逃!”
      最后一页,十一月六日,只有一行字,笔迹几乎要戳破纸背:
      “明天,必须做个了结。”

      岑矜合上日记,指关节捏得发白。“‘他’?‘他们’?‘老猫’是人是鬼?‘东西’又是什么?这李悦,水挺深啊。”

      魅影酒吧

      白天不营业,只有经理和清洁工在。陈林出示了李悦的照片。

      经理认了出来:“是李悦,在这儿唱了快一年了。唱得还行,人不爱吱声,没啥不良嗜好。没听说跟谁红过脸。”

      一个擦杯子的酒保犹豫着插话:“警察同志,我,我好像有点印象。就前几天,有个男的,戴鸭舌帽,帽檐压得低低的,在后门跟李悦姐说话。感觉不太对劲,那男的好像挺激动,李悦姐光摇头了。”

      “长什么样?”
      “没看清脸,个子挺高,比李悦姐高一头多,块头不小。他走的时候,我正好在后门倒垃圾,瞅见他,左手好像有点不得劲,甩起来别扭,像使不上力或者有伤。”

      “左手?”陈林心里一动,想起沈砚说的勒痕受力点。“还有别的特征吗?”
      酒保努力回想,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法医中心,解剖室。无影灯冰冷,空气里飘着消毒水和一丝若有若无的甜腥。

      沈砚划开最后一刀,脏器暴露出来。观察室里,岑矜透过玻璃墙,紧盯着。

      “岑队,”沈砚的声音从通话器里传来,依旧平稳,“确认了,机械性窒息。颈部皮下、肌肉、软骨都有损伤,符合勒颈。力量很大,持续时间不短。”

      他切开胃:“胃内容物大概100毫升,能看到没消化完的菜叶和米饭。化验结果,里面有□□。”

      “□□?”
      “一种肌肉松弛剂,手术时用的。她被勒之前,已经全身麻痹,不能动也不能喊了。”

      “先下药?”岑矜眼神一凛,“是怕她反抗吗?可她不就是个小女生吗?”

      “都有可能。”沈砚继续操作,“肝肾血都取样了,做全面毒筛。现在看这处旧伤。”

      他小心地分离李悦左肩胛骨下的疤痕组织。
      “疤痕下面的肌肉,斜方肌和背阔肌这一块,有明显的纤维化和粘连。这不像是挨一刀留下的。”他用刀柄指点着,“更像是因为某个动作,长期、反复地拉扯、震动这一小片肌肉导致的。”

      他直起身:“我问过运动医学专家了。这种伤,常见于长期干重活的,比如搬运工,或者某些需要高强度、重复性肩背发力的特殊行当。”

      “酒吧歌手需要这个?”
      “通常不需要。”沈砚顿了顿,“所以,这道疤,或者一段我们不知道的过去。”

      与此同时,对李悦社会关系的排查也在进行。室友说她生活规律,除了唱歌,偶尔去健身房,最近没咋去。没什么朋友,家人在外地。

      根据“戴鸭舌帽、左手不便”的特征,警方摸排查找。很快,一个叫张彪的前科人员浮出水面。他体格魁梧,有抢劫底子,最近左臂确实带伤。有线人反映,张彪最近缺钱,扬言要“搞点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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