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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死缠烂打 ...

  •   “薄与和,”沈今最从他身后出现,把可乐冰在他脸上,“过几天湖林那边有个livehouse有演出,视觉系的乐队,搞的轻摇滚的,你陪我去看好不好?”
      薄与和接过他递过来的可乐,用手抹去脸上的水。
      沈今最换了个蓝黑的指甲,手绘着星星的图案,手上大大小小的戒指套了四五个,很是吸睛。
      “什么乐队?”薄与和不太看乐队,也不太了解什么是视觉系,但不妨碍他觉得好玩,“湖林吗?还挺近的,但是你创赛弄了吗?”
      “弄了弄了,还差一点点数据就收尾了,这两天就整理好发给你。”沈今最哥俩好的揽上薄与和的肩膀,去勾他的长发,“求求你了薄与和——陪我去看吧!我抢票好吗好吗?”
      “我考虑一下。”薄与和拍他的手,“不许勾我头发。”
      “我觉得你玩视觉系肯定也好看的。”沈今最故意装作被打痛了收回手,惹得薄与和抱歉,又故意挑逗他,再被薄与和骂一句。
      “试试呗?我有好多这类的衣服。”沈今最跟上薄与和的脚步,轻轻扯他头发,“试试呗试试呗,我家就在这附近嘞,你下午有课不?跟我回家玩。”
      “有课。”薄与和目不转睛的走自己的路,“我得三点半才下课。”
      “那我陪你上课,你上完课跟我回家。”沈今最挨上去跟薄与和肩并肩,“你的手也漂亮啊,要不要试试看做指甲?”
      薄与和觉得自己的审美其实已经够花哨了,但对比起沈今最来说那可真是大巫见小巫,短短一个月他就已经见识过了沈今最的饰品的丰富度,多到可以去开一家商场。
      沈今最头上别着好几个金属夹子,把一边的鬓发全都别到耳后,露出耳朵上一圈五颜六色的锆石耳钉,他身上穿着件偏短的无袖帽衫,一抬手就能看见漂亮的马甲线和脐钉,臂上挎着件白色卫衣,蓝黑色的牛仔裤束进高筒靴里,打扮的像个搞朋克的死二次元。
      他的身材像是刻意维持在这个状态的,没有明显的腹肌却又不显得瘦弱,跟薄与和这个浑身软肉的没法比。
      “来嘛,沈米米也在家呢,来我家看看沈米米。”沈今最死性不改的去勾薄与和外套上的小猫挂件,“来呗,薄与和——学长——小和学长——小和——薄与和——薄荷学长——来吧——”
      “停。”薄与和被他嚎的耳朵疼,“来来来,等我下课好吧。”
      “那我陪你上课。”沈今最揣着自己的书,跟着薄与和走进食堂。
      这哪里是陪他,这分明是怕他跑了。
      薄与和拿他没办法,只能带着他一起行动。
      他带着沈今最跟吃了饭,然后回寝室午休,沈今最的宿舍是单人间,所以薄与和被沈今最强行拐回他的宿舍了。
      “你不午休吗?”薄与和靠在他桌子边,叹气,“我等会还是要回寝室,你想干嘛?”
      “想跟你多待一会。”沈今最拍拍自己的床,“或者你跟我午休也行啊,我宿舍还没人打扰。”
      单人宿舍是在校教职工员工宿舍,也不知道沈今最哪来的办法住进这一边的,他们这边的宿舍环境跟四人寝差不多,也是独立卫浴带阳台,不过不是那种一米二宽的小床了。
      薄与和好笑,“我们寝室又不吵,我干嘛非得在你寝室午休?”
      沈今最趴在边上的桌柜兼床头柜上,看着可怜巴巴的,“薄与和——”
      “别跟我耍无赖。”他拿书轻敲沈今最的脑袋,被沈今最空手接白刃了,“不是都答应你了,我又跑不掉。”
      “那livehouse的演出呢,也一起去呗,我全包行不行?”
      “可以去,你安排吧,我把钱转你。”薄与和败下阵来,拿着书转身,“我回去午休去了。”
      “外面太阳那么大。”
      薄与和压了门把手,发现没压开,又听沈今最道:“你走回去还要好一段路呢,反正下午还要一起上课。”
      “你下午不是没课。”薄与和无语,“你也知道太阳大,太阳大你还凑什么热闹,不在寝室好好待着。过来给我把门打开。”
      “我又不怕热。”
      沈今最走上前,把锁芯回转了一圈把手往上提,把门往外一推,“这个锁芯反的,你往下压会上锁,要往上开。”
      “哦。”薄与和走出门,挥手,“走了,下午休息吧你,别来陪我了,去你家的话你到校门口或者把你地址给我,我自己去。”
      沈今最嘴上答应的好,结果还是来陪他上课了,他把冰饮递到薄与和面前,乖乖背这个小挎包,眼巴巴的看着薄与和。
      薄与和跟于奂对视一眼,“我陪他坐?”
      “行。”
      下了课,薄与和连招呼都没来得及跟于奂打,就被沈今最牵着手拉走了。
      沈今最住的比薄与和还近,他就住学校对面,密码锁打开,他把挎包扔在一边鞋柜上,给薄与和找了双拖鞋。
      “沈米米,你个土匪你又在干嘛?”沈今最一把把躲在窗帘角落的小兔子捞起来,拍了拍它身上蹭到的灰,看窗帘底下被它咬的面目全非。
      “你散养啊?”薄与和看他怀里的小兔子,心痒想摸。
      沈今最看出来他的心思了,把沈米米放进他手里,“我在家就散养,估计我今天出门它门没关紧被它钻出来了,这个土匪会乱咬东西,我出门就把它关起来。”
      手里小兔子重量轻飘飘的,白白软软的一小团,很安分的待在他掌心,热热的。
      “好可爱。”
      沈今最让薄与和在客厅坐着,拿了平板出来,“先给你看点视觉系的例子。”
      华丽冲击的风格让薄与和应接不暇,“所以你平常也是这个风格吗?”
      “偶尔。”沈今最把十指张开,对着薄与和,“不过没那么夸张。”
      薄与和不太能接受这样张狂的风格,下意识的想退缩。
      “视觉系主要来说其实不算是穿衣风格,是一种乐队类型,因为乐队极其重视视觉效果和音乐的结合,所以会有很华丽的很有视线冲击性的服装,”他开玩笑,“如果你要叫我是个搞亚比的死二次元也行?”
      薄与和:“?”
      “非主流文化都算亚文化,里面分的太细了,我其实只是单纯想看你换个穿衣风格。”沈今最图穷匕见。
      “所以你玩乐队?”薄与和重心偏移。
      “玩一点点,”沈今最比了个一点点的手势,“兴趣突发的时候去演两场。”
      “你还上台啊,好厉害。”薄与和夸奖道:“你玩什么乐器啊?”
      沈今最:“键盘和贝斯。”
      一瞬间想到了很多关于贝斯的烂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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