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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番外:似是故人来 ...

  •   今年的正月里,开年后私塾开学的第一天,林宗谊正坐在私塾里给学子们讲书。他看见了一个浅绿的身影,在门边往里探着头。他原以为是路过的丫鬟,并没有在意,可过了许久,那身影还在。他才抬起来了头,往外忘了一眼。

      这一眼,让他恍惚间觉得自己是回到了三十年前。眼前人的样子,分明是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一直无数次午夜梦回魂牵梦绕的那个人的样子。

      他恍了神,只是定定的看着那个女子。都没有发觉那女子已经小心翼翼的踏进了学堂,在他面前行了礼。她的一举一动,都与记忆里三十年前的那人一一重合,让他明知不是她,却仍贪婪的望着,只想放任自己的失礼。

      后来,那女子说要来上学,他拒说不收女弟子,可是那女子不依不饶了几日。他去打探了一番才知道是太子去年娶的太子妃,叫合欢。于是他去找了太子,太子却并不在意,只让他自己看着办。他最终还是答应了,他自己也不清楚是为了太子的脸面,还是自己的私心。

      他以为,自己这一生会在无尽的苦楚和悔恨中慢慢老去,却从未想过,命运给了他这样的安排。

      合欢并不是个安分的人,上学了没几日就闹得上下不安生。他暗地里叹了口气,终究不是她啊,她不会是这个性子的,她也没有这样的命数,出生富贵自小受尽宠爱才能养成这样的性子。

      后来,合欢说要学写字,他觉得她不过一时兴起,并不想理她。可是合欢说,“先生的字像我母亲的字。”他便又心软了。

      他开始在散学后教合欢写字,她的字确实写的不好,却和自己的字有些相似,也偶尔有几个字写的好,如陵,游,寿,远,莫,挽。他问了为何,合欢说那是家人的名字。他颤抖着手问她母亲叫什么,她说,母亲叫莫挽。

      他早该想到的,只有母亲叫莫挽,她才能长成这张脸的模样,才能写出和自己相似的字,才能让他这样一次次心软。

      他早该想到的,三十年前,以挽挽那样的性子怎么会跳河自尽。他早该想到的,可是那么多年,自己却从未想到。

      当天倾盆的大雨里,他走到了医馆,找到了莫大夫,质问他为何三十年从没告诉过自己挽挽还活着。

      莫大夫当年捡回还是婴孩的莫挽,但无力养活她才把她送到了旁边的艺馆,莫大夫一直把她当女儿看待。

      莫大夫只是叹着气告诉他,你三十年前知道和而今知道有何不同呢,她想要伪装自尽离去只是为了放下过去,也让你放下。三十年了,林公子,放下吧。

      他在风中丢了伞,一个人淋着雨回到了府里。他在雨里回想了无数次他们的从前,大笑了许久,大哭了许久。

      他们的从前,就像是《绾青丝》那出戏一样,他看过那出戏,几度落泪。他就像是戏中的公子,年轻气盛不顾世俗,挽挽就像是那女子,囚于市井却志存高洁。在元宵那日鱼龙游曳的夜里,他看见了在桥上的她,一见倾心。后来路过艺馆听见了她的曲子,便互为知己。

      他也像戏中的男子那样,为了世家爵位,为了身家性命,终究是负了她。在约定见面私奔的那个夜里,他终究是没有赴约。那天夜里的雪很大,冻住了他整整三十年。

      后来,他决心认真教合欢练字,当初挽挽未学好的字而今能让她女儿好好学,也是上天怜悯他吧。

      可是,没多久合欢不知怎的摔了腿,他去她院里书房时才得知她和太子成亲许久,竟然生疏到脸都不认得。他开始为合欢的将来担忧,她这样一个外人,若没有太子的庇护要如何在这府里这朝堂里过下去。因此,他以训斥太子为由,要太子督管她写字。

      事情却并不如愿,半月过去,她的字非但没有长进,还日日只顾着玩闹。合欢跟他说来得及时,他想起他和挽挽最后一次见面那日。他笑着告别,要挽挽好好练字,他外出回来查看。挽挽笑着说,来日方长,不急一时。挽挽说来日方长,他们却再也没有来日。

      时隔三十年,悲痛依然,让他几乎难以自持。

      那晚,他想了许久,他觉得兴许是自己错了吧,合欢是合欢,就算是挽挽的女儿,也终究不是挽挽,只是他放不下执念而已。

      他决定不再逼迫合欢练字了,可是合欢第二日却认认真真地来道了歉。拿着连夜写好的还带着泪渍的宣纸,带着和挽挽做的一样味道的红豆糕。他想,那就再心软一次吧。

      后来,事情接踵而至。她以离国公主的身份被带去了离国的村子,他以为她知道自己被利用定会闹一场颓废一场,可是她没有。她病了一场,府里来了个大夫,他看出了他们两人眉眼的相似,也对上了她不经意间说过的兄长的名字。他提心吊胆,生怕有一日她会捅娄子,可是她也没有。城里的孩童接连着病了的时候,他曾在医馆见过合欢,他也没有拆穿,只是减了她的功课。

      这几个月来,看着她和挽挽截然不同的行事做风,他却总能看出她们许多的相似之处。她果然是挽挽养大的女儿,对身边每个人都奉上全部的真心,为人看事洒脱不羁,自己衣食无忧也能怜惜世人的苦楚,带着最诚挚的善意和最嫣然的笑去过好每一日。

      那天夜里李嬷嬷着急忙慌地来找他时,他心里担心了许久,脚步匆忙地到了前厅,却发现一屋子的人面面相觑。看到她还好好地站在那里,他就觉得,再大的事也没有多大了。

      他们一一说了事,他听到合欢去艺馆还登台跳舞,他唏嘘不已。挽挽拼尽全力想要离开的地方,挽挽不惜用命一博想要的自由,她都有,但她却毫不在意还把这些都踩在了脚下。他说了合欢许久,直到皇后说“过去终究是过去了”,他才幡然醒悟,终究只是他放不下。

      第二日合欢的悔过书却让他另看了好几眼,他觉得自己还是小看了合欢,她闯祸是真闯,悔过是真悔过,挨了训她也是真的能听进去。

      他很吃惊,合欢一个黄毛丫头是如何写出“受百姓供奉,就该为百姓担忧,在其位谋其职”这样的话。合欢还说,“她要做一个花瓶,就像是百姓家里大价钱买来的花瓶,虽然并无实用,但要担得起自己的价钱和身份,安分守己被人观赏就行。”他起初还不解这花瓶和前头的那些为百姓的话有何联系,后来细想,竟然很是贴切。

      一群人在夜里出府玩闹竟然还能互相撞破,这么大的事情兴许是个个都有错吧,所以他们明面上也无人追究。他也不想倚老卖老追究些什么,就让他们去闹腾吧。自己恪守礼法半生,又守住了什么呢,还不如就这样大肆闹一场,谁知道会有怎样的以后呢。

      这些时日,他眼见着宴归对合欢越发上心。从那日风尘仆仆地从军中赶回,把醉酒的合欢抱回去,到后来日日去皇后处找她,日日共进晚膳,他都看在眼里。旁观者清,他觉得很是欣慰。

      他们两人都是性情纯真,坚定执着的人,若认定了彼此,定不会相负。

      “他们的故事定会不一样的。”他摩挲着一个断了又补回的簪子,自言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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