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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22章 提桶也跑不了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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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如李承桢所料——
三个时辰前,南城门暗巷深处。
两个人。
两双盯着城门洞的眼睛。
余党甲饶有兴致地眯起眼,嘴角噙着看猴戏似的笑意。
他随手剥了颗花生丢进嘴里,目光却始终黏在那黑痩道士身上。
三清铃响起的刹那,他眼神陡然剧变——
“呸呸……哪个缺德玩意儿卖的陈年货!”
“甲哥,眼珠子都快掉那俩人身上了。咋的,你老相好?”
这“老相好”指的竟是“清朝僵尸”大牛。
余党乙的揶揄里,藏不住一丝不耐烦的尖刺。
他懒洋洋地歪在城墙根下,后脑勺硌着粗糙的砖面。
连日的风吹日晒,把他这张脸折腾得够呛。
油光锃亮不说,颧骨处晒脱的皮屑还混着新冒头的红痘。
城门口天天人嚎马叫,为个破筐都能吵出十八条街去。
吸进肚子的气混着马粪驴尿味儿,自己牙缝里隔夜的韭菜味都成了救命的芬芳。
这差事比坐牢还遭罪!
好歹大牢里阴凉,还能躺着数数跳蚤解闷。
余党甲倒是沉得住气,他不慌不忙地从怀里掏出半块硬得硌牙的馍馍,一点点掰碎了往嘴里送。
“慌啥?”
他嘴里嚼着干馍,碎渣子直往胡茬里掉,“咱这活儿,讲究的就是个‘守'字。”
说着又眯起眼望向那三人——
这不正盯着呢么,谁说咱偷懒了?
上班不摸鱼,就是做坏了规矩!
他指了指李承桢,兴致勃勃:“看,那道士领着俩玩意儿,说是叫做僵尸啥的。”
说着在衣襟上抹了抹沾满馍渣的手指,“这稀罕景儿,八百年也碰不上一回!”
余党乙闻言,也伸长了脖子——
恰逢李承桢三清铃一响,那“清朝僵尸”便骤然抬起双臂,吓得守卫们魂飞魄散。
瞧着守卫们那副狼狈相,他终于笑了——
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鄙夷的嗤笑。
好歹心里舒坦了些。
可转眼瞧见余党甲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儿,还是忍不住“啧”了一声:
“甲哥,你倒是心大。
咱在这儿干耗这么些天,鬼知道还得守到猴年马月。”
他狠狠踢飞脚边的石子,啐了一口:
“跟着头儿走的弟兄,这会儿怕是在羌渠吃香喝辣呢!
娘们儿随便挑,就剩咱哥俩在这儿清汤寡水的!”
他鼻头一抽,像是闻见了烤全羊滴油的焦香……
他奶奶的!
还是那该死的牛粪味儿!
每个初出茅庐的后生,心里都住着一条猛龙。
自比叶国欢,梦想着猛龙过江。
奈何江湖风急浪高,多数人最终成了搁浅的鱼。
96年还想着食大茶饭,堪比49年入国军,眼光如此毒辣——
能蹲在街头卖四仔,已算是祖坟冒青烟了。
余党甲的舌尖抵着牙缝,轻轻一啜。
随即,眼珠里暗光倏忽一闪。
他猛地一巴掌拍在同伴肩上,拍得尘土直扬。
“兄弟……”他压低了声,“你以为老子不想去羌渠逍遥快活?”
他突然凑近,带着隔夜馍的酸馊味直往余党乙耳朵里钻:
“可头儿让咱守着这儿,准有他的盘算。”
他嘴角一扯,又露出个讥诮的笑:
“那些吃香喝辣的算个屁?一辈子也就这点出息。咱要是逮着条大鱼……”
拇指在颈间比划了个抹脖子的动作,“那才叫真本事。”
余党甲一副“我看好你”的神情,老气横秋地指点道:
“沉住气!毛躁什么?
眼下正是积攒水磨工夫的时候。
你小子,得学会沉淀!”
上头的命令不敢违抗。
他也怕余党乙受不住,提桶跑路。
到时候,活儿全甩给自己,黑锅也得他一个人顶。
眼下,得先画张大饼稳住他。
裁员的终极考验不是被裁,而是被留下。
最后走的那个人,才是真正的“接盘侠”。
余党乙撇了撇嘴,虽然满肚子不痛快,却也不得不承认老甲说得在理。
他泄气地往墙根一靠:“得,听你的。”
提桶跑路的心思暂时算是歇了。
余党甲斜眼瞅着他那蔫头耷脑的样儿,心里这才踏实几分——
要跑也得自己先跑,哪能让你小子抢了先?
唉,前儿个求七叔公他干儿子的哥哥的大舅子打听的差事,也不知啥时候有信儿?
这破差事虽说就是个下县看大门的,可咱攀了多少关系才搭上这根线!
菩萨开眼,好歹让他上了这岸,躲过这阵风头再说吧!
不愧是老油条,早预料到这趟差事迟早要散伙。
李承桢三人方才踏入同柏城门,身上绷得死紧的弦儿骤然一松!
同柏地界,匡胥的狗腿子虽未死绝,却再不敢明目张胆作妖。
那些阴魂不散的羌渠追兵,更是被彻底拦在了城门之外!
这就好比半夜听见蟑螂在墙角窸窸窣窣,又逮不了,膈应得睡不着——
可现在,总算是天亮了!
但新的危机又接踵而至——
没钱了。
周钰身上的盘缠本就带的不多,大牛以粮食入股,李承桢则以一身技艺作本。
即便他们已经退而求其次——
买不起马,也买不了牛,买不到骡子,沦落到用一头猪来拉车。
一路上也是耗费了不少。
幸而大夫仔细诊察过后,确认周钰的伤势已无大碍。
这多亏了他随身携带的那枚“灵丹”。
药效之神奇,连见多识广的老郎中都啧啧称奇。
药力早已在体内化开,不仅止住了内出血,更将断裂的经脉温养得七七八八。
如今伤口处新肉萌生,竟比寻常伤患痊愈得快上数倍。
明明不对症,效果竟这般好?
行吧,西地那非最初也不是研发来重振雄风的。
世上本没有神药,用得够野了,便成了神药。
老大夫捻着胡须琢磨半晌,只提笔写下几味温补的药。
“皮肉伤好治,内里的亏空难补。至于这骨伤……”
老头儿摇摇头,“急不来,非得踏踏实实养够三个月。”
周钰会意地点点头。
伤筋动骨一百天,慢慢将养便是。
这段时日里,周钰只需做好三件事:按时服药、安心静卧、将养精神。
李承桢盘算一番,提议在城外租个僻静院子。
毕竟同柏城再安全,也是人生地不熟。
一来躲开城里的是非,二来熬药也便宜,三来更不容易被人盯上。
李承桢端着药碗撩开布帘,碗里腾起的热气打着转儿。
她把药递到周钰手里时,顺口问道:“寻常衔师想进镇衔司,得走什么路子?”
银子花光了就得想法子挣。
节流终是权宜之计,开源方为长远之道。
药汁的苦涩在屋内弥漫,正如他们眼下捉襟见肘的处境。
镇衔司虽不算正经“皇粮”机构,但李承桢本就不图那铁饭碗。
端铁饭碗,非人人所愿,亦非人人所能。
一个人究竟喜欢什么、擅长什么、适合什么,早在出生之时,便已注定。
李承桢不求安稳长策,只需一个能暂时歇脚的码头。
她理得无比清晰:若要她窃据“顺妞”的身份——
嫁作人妇、生儿育女、操持家务。
或许也能幸福温馨。
但,那不是她的路,她注定坚持不下去。
一个人对一件事或一份工作难以坚持,可别用“毅力不足”PUA自己。
根本上,是路选错了!
顺妞的故事,终究被掩埋在了西北的漫天风沙里。
而此刻,站在新世界门槛上的李承桢,心中却被一股蓬勃的好奇与期待所填满。
新地图开了,谁能忍住不去解锁?
若无一技傍身,她或许也就认了这柴米油盐的命。
可既然点亮了衔师技能,岂有不用之理?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这身本事,合该用来换一个自在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