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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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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入一户人家很简单,只需要打晕送蛋糕的外卖员并替代他就可以了。
今天是四月三日。
房门打开,一个长得几乎同他一模一样的少年探出头来,惊喜地冲屋内喊:“爸爸妈妈!蛋糕到啦!”
少年并不知道外卖员长什么模样——他戴着口罩。
屋内很快传来男人和女人同样轻快的回应:“好的宝贝!爸爸妈妈马上就来陪你吃蛋糕!”
宝贝。
这个称呼甜腻到令任斯于感到恶心。
他很耐心地为他的哥哥打开蛋糕包装,并将制作成兔子形状的蜡烛点燃,尽职尽责地扮演着诚挚送上生日祝福的陌生人。
少年看上去很高兴,男人和女人正坐在他对面,满脸慈爱。
“宝贝,闭上眼许个愿吧!”
在女人的指使下,任斯于关了灯。少年静静地许愿,兔子蜡烛就快被燃尽了,烛光照映着少年单纯而温软的面容。
所以,当少年睁开眼看见对面原本面色祥和的父母被外卖员用麻绳死死勒住而露出眼珠爆凸的丑态时,几乎抑制不住地失声大叫起来。
男人很快便不再挣扎了,女人却面如酱色,眼球几乎要翻出整个眼白,在大脑极度缺氧的状态下,她尿液失禁了。
一个母亲肯定不愿意如此丑态暴露在自己最爱的儿子面前,这比杀了她痛苦得多。
任斯于将力道掌控得很好,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能清晰地感受着生命的流逝。
女人挣扎的力道逐渐减弱,在她只剩一口气的时候,任斯于贴在女人耳畔,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平静道:“妈妈,好久不见。”
任斯于觉得自己并不算残忍,至少他没让白皓然看见自己的脸。
解决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很容易,但他没这样做,他只是把他打晕扔进了衣柜里。
他没打算取自己亲哥哥的命,五岁时也是如此。
当年,五岁的白皓然由于贪玩失足落入井里,同样五岁的他愣在一边,手足无措,他尚且不知生与死的含义。
哥哥掉进井里了,该怎么办?找爸爸妈妈吗?可是爸爸妈妈从来不会帮他的忙。
“妈妈从不肯相信我。”
任斯于轻轻叹了口气,看着女人。
女人死相凄惨丑陋,布满惊恐的眼球瞪着前方。
任斯于手指轻划着开过刃的刀——何义给他防身用的,他的何义啊,总怕他在回家路上被人欺负。
接着,他神色漠然地将刀捅进了女人的腹部,生生将她的肚子划开来。
今天是四月三日。
他无法自行改变出生的时间。
那么妈妈,辛苦您重新生一次吧。这次,换他来做介子推公庇佑的圣灵。
但他毕竟已经十六岁了,继承高挑美丽的母亲的基因,任斯于个子比同龄人都高出许多,他早已无法钻进妈妈的肚子里。
浑身是血的他只好端起桌上一口未动的蛋糕,他此时才发现,那是一个精致得从不被允许属于他的草莓蛋糕。
他坐在女人身前,一口、一口慢慢品味着,越尝越觉得这草莓的味道像极了何义摆在他床头的那种。
在四月三日吃了生日蛋糕,也算出生在这个被庇佑的日子了吧?
他其实想再陪爸爸妈妈一会儿,到了二十四时,才是最吉利的时间呢。
但他想何义了,何义今早给他摆的果盘终于换了种水果,他还没来得及吃。
他回到别墅,没有开灯,也没有清理身上的血污,只是在床上躺着,静静地听耳麦里传来的何义的声音。
何义已经赶到案发现场了。
他的何义,从来不会怀疑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每天早上都会在他身上放置窃听器。只要他洗好澡乖乖躺在床上,何义依旧会如往常一般过来温柔地整理他的碎发。
何义一直想走进他的内心世界,他知道。可他的内心世界阴冷而可怖,何义走进来后,怎么会不想迅速逃出去呢?
好想变成什么刻在何义的骨头里,变成什么融在何义的血肉里。
什么东西最刻骨铭心?是爱吗?不,是恨。不然他怎么会把爸爸妈妈的脸记得如此清楚,片刻不敢忘呢?
如果不能只爱我,那就只恨我吧,何义。
耳麦里何义的声音听上去有些虚弱,他申请提前回家了。
任斯于无声地笑了笑,将匕首和麻绳随意地扔在地板上,打开了花洒......
三年的牢狱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于他而言很短,福利院的地下室早已让他习惯了昏暗的囚笼。可于何义而言却很长,但他并不担心何义会淡忘他。
何义会一遍一遍把他的名字咬碎、咀嚼,会恨不得亲自用枪崩开他的脑袋,会恨不得饮他血啖他肉——每每想到这里,任斯于都异常兴奋。
可他没料到,何义失忆了,彻彻底底将他忘了个干净。甚至同那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哥哥成为了亲密无间的爱人。
任斯于觉得好笑,笑着笑着,他就感到眼角流出了像血一样咸的东西。
你看,双胞胎的喜好总归还是有相似之处的。
如果有人抢走他的爱,该怎么办?
对,让那个人消失就好了。
但白皓然不能消失,因为任斯于发现自己内心竟然丛生出了嫉妒的情感。
运用同样的手段,他很轻易地潜入了白皓然家里,小熊里有监控,白皓然会把它放在床头。
厕所里自然也要有。
起初,他只是想看看何义,如影随形的跟踪根本满足不了他的欲望。他想念何义慵懒地躺在沙发上的模样,像只猫儿;想念何义穿着拖鞋和睡衣,边轻揉太阳穴边思考案件的模样。
可他逐渐发现,这种窥视变了味,他疯了般地嫉妒白皓然。
何义不知道任斯于爱吃什么,可他清楚地知道白皓然爱吃草莓蛋糕;何义没陪任斯于过过生日,可他用那样宠溺的语气问白皓然,他有什么生日愿望;何义......
不能消失,那就取而代之。
少年的愿望他听得很清楚——想再见见爸爸妈妈。
在黑黢黢的小巷里,他掩埋了少年的尸体,实现了他的愿望。
把自己打得遍体鳞伤可比打别人难得多,拖着血淋淋的身体,他爬到了巷口——从此,任斯于变成了白皓然。
短短几日的监视足以令他将白皓然模仿得天衣无缝。
成为白皓然后,他感受到了何义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纵容和宠爱。
何义没有朋友,没有亲人,他也是。他们互相拥有彼此的全部,这实在是太令人愉悦了。
何义,是他错了,原来爱真的比恨更加刻骨铭心。
可偶尔,这种满足感会被强烈的嫉妒狠狠压过去。
何义今晚在做那事儿时叫着白皓然的名字,他终于短暂地想起来自己的名字似乎叫任斯于。
任斯于摩挲着何义熟睡的脸,轻嗅着他身上阳光晒过的味道。
但,没关系。阿义。
他有的是时间,一点一点地取代那个少年原本的模样,再烙上独属于他自己的烙印。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