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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第57章 ...

  •   我最近发现,郭文诺这个人的一大爱好就是逗鸟。这家伙只要单独站在院子里一小会儿,就会有鸟主动贴上去,有时候是麻雀,有时候是鸽子,有时候甚至是路过的大雁。

      他心情好的时候还会摸摸鸟的小脑瓜,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爱搭不理的样子。可是,那些鸟类就是喜欢围着他打转。但倘若我一出现,小家伙们就全吓跑了,导致我现在只能在楼上偷看。

      都说小动物喜欢心思纯净的人,我看也不尽然,起码它们喜欢郭文诺这事就让我觉得很离谱。

      本来我还想,要是有那么一两只鸟在他身上拉粑粑的话,他就没法这么淡定下去。但是,鸟类太偏爱他了,他被鸟屎击中的可能性简直比路上不小心踩到狗屎的概率还低。

      郭文诺抬头看我,停在他肩上的麻雀也跟着他仰头而视,小脑瓜比乒乓球还小,却和人做一样的事,真奇妙。

      郭文诺:“你看什么?”

      我:“看风景。”

      郭文诺嗤笑一声:“这破地方有个屁的风景。”

      我反讽他:“郭大少爷挑的地方,哪怕是屁一样的风景,也是绝顶好看的。”

      郭文诺:“你的嘴巴是抹了毒吗?甜言蜜语,一句不会?”

      我不耻下问:“那您给我示范一下?”

      郭文诺这时候知道装聋了,手指勾勾麻雀,强行和它唠嗑:“噢?你饿了?那我们进去找点吃的。”

      说着说着,人就带着鸟进屋了,不搭理我。

      我下楼的时候,发现郭文诺找了些米粒在喂它:他两指捏着一颗米粒凑到麻雀喙边逗了逗,等鸟儿一张口,就把米粒放进去。麻雀站在他的食指上,乖巧得像只假鸟。

      我提醒道:“刘姨今天买了玉米。”

      郭文诺停下动作:“那你来喂?”

      我:“我来?玉米还没到嘴边,它就吓飞了。”

      郭文诺把米收起来,拇指微微压住麻雀的脚爪,对我说:“这样就跑不掉了,去拿(玉米)。”

      麻雀疑惑地轻轻啄了啄脚爪上的手指,歪着头看郭文诺喳喳叫,希望他放开。

      郭文诺揉揉它肚子上的绒毛,转移某鸟的注意力。下一瞬,它舒服地眯起眼睛,哪还记得被压住的事?

      我抓紧时间进厨房,找到玉米就使劲掰,力使得太大,玉米便一分为二,遂拿着半根玉米交差。

      麻雀一见我走过来,扑腾着要飞走,却被郭文诺死死压住脚爪,动弹不得。不管它愿不愿意,最后我还是成功地在离它一尺的位置坐下了。

      我拔下一颗嫩黄的玉米粒,在它眼前晃了晃。麻雀不为所动,把“宁死不屈”四个字表现得淋漓尽致,仿佛我手上的食物有毒。

      我把玉米粒递给郭文诺,他回绝说:“再等等。”因此,我继续保持喂食的姿势,和麻雀僵持着。

      麻雀扭头不理我,小眼珠子可怜巴巴地看向郭文诺,想博取他的同情。可惜某人是同谋,并不会放了它。

      十多分钟后,它终于意识到自己成了“阶下囚”,这才不情不愿地凑上来啄食我的玉米粒。小小的喙偶尔啄到指尖,但并不疼,可爱得要命。

      可能是因为脑袋瓜小,记不住太多事,所以麻雀吃得越来越欢。等郭文诺放开压住它的拇指时,这鸟也忘了跑,还催促我换一颗继续投喂。

      郭文诺低声说:“强扭的瓜有时候也挺甜的,不是吗?”

      你说的最好是鸟!别看着我说,头扭回去!

      我和郭文诺很少会这样和睦地坐在一起,有了麻雀的牵引,我们的关系的确拉进了一些。

      这只鸟太健忘了,自从那天被喂食以后,天天来,现在都学会敲窗户了。只要一听见窗户“咚咚咚”地响,我就知道是它来讨饭吃了。

      小麻雀还挺讲究,非得召集两大帅哥,才肯吃东西。鄙人不才,刚好就是其中一个,而另一个是郭文诺。

      于是,我和郭文诺相处的时间便多了起来。我们一同给鸟喂食,逗它玩,还给它洗澡、吹干羽毛,像一家人一样。

      啊……当初养黑猫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不知道李越现在过得怎么样。

      麻雀偶尔会叼些野果给我们,让我们尝尝鲜。我们假装吃掉,然后把果实埋在院子里,希望来年可以长出一棵棵小树苗。

      郭文诺对这些树苗的栽种相当用心,每天都要浇水施肥,恨不得它们一周内生根发芽。

      我笑他傻:“你以为它是水缸吗?天天这么浇?”

      郭文诺义正言辞:“种子营养不够就生不了根,会死。”

      我吐槽:“再这么‘溺爱’下去,别说生根了,发烂发臭还差不多,死得更快。”

      郭文诺闻言一顿,不再作大死,减少了灌溉的频率。

      就在我以为平静的生活会一直这样下去时,意外出现了。

      那天午休的时候,我从公司出来,发现一群人在追一只黑猫。他们跑得太快,人又多,我根本没时间确定那是不是李越,只能跟着跑。

      黑猫几个假动作,把这群人耍得团团转,当然连带我也遭了殃,毕竟我看不见前面的情况,只能跟着瞎跑。等转过了三条街,他们就追进了一间废弃的仓库。

      我屏住混乱的呼吸,躲在门口窥视:他们团团围住那只黑猫,不再给它任何缝隙逃脱。不仅如此,每个人还戴着电击手套。

      电击手套,用于抓捕一级罪犯的工具。戴上以后触摸犯人的任何部位,都能达到强电流击晕的效果,俗称一击必杀。

      我能知道这个,是因为电击手套通常只出现在新闻报道里,佩戴者不是警方的人就是军方的人,也没见过私底下有人售卖此类物品。

      可是,现在居然有这么多人戴着这个东西抓一只猫,估计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猫贩子不可能买得到电击手套,既没有渠道,也没有权力使用。他们平时只用捕兽网,所以这群人一定不是猫贩子。

      在看清黑猫的瞳色以后,我可以百分百确定,这只猫就是李越变的。

      变成猫之后,能藏身的地方就比人多太多了。但是,既然李越变成猫也躲不过他们的追踪,他们肯定是又有了新法子对付它。会是什么呢?

      我摸着口袋里的时间停止器,不确定管不管用。目前为止,我只用过它一次,并且那次没有携带任何活物。如果我失败了,不但救不了李越,而且可能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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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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