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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离愁 ...


  •   江昼接过林霄递来的烤鸽子,在山洞内四处看了看。

      林霄把清霄门华贵的制服脱了往屁股底下一垫,坐在火边啃着鸽子肉,说:“别看了大哥,我就藏了三只,一只传信,两只烤了。”

      江昼撕下块肉,尝了一口,吐出来,把剩下的还给了他。

      “不会吧,”林霄诧异地接过来,“这么香,你吃不下?”

      江昼摇摇头,心里为他感到可悲,这个人没吃过季云琅做的饭,果然什么东西都吃得下。

      林霄三两口啃完两只鸽子,拿起水壶咕嘟咕嘟灌了半壶,拧上盖子一抹嘴,看向江昼,“你说事儿吧,大哥,知道的我什么都说,你别杀我就成。”

      江昼却只是默然看着他。

      对视良久,林霄绷不住了,觉得浑身都痒,坐立难安,这个大哥虽然给他的第一印象很好说话,但是突然一声也不吭了,还怪吓人的。

      他试探着开口:“大哥?还说事儿吗?”

      他话音没落,大哥终于开了口,只有一个字,“八。”

      林霄霎时魂飞天外:“……七六五四三二一?这其实是个杀人游戏,你给我八个数让我跑,数完就来杀我?”

      他不顾自己满身伤,扑通一声跪到地上,惊恐地闭上眼:“不行,我最怕被人追,我不跑!”

      “……”

      江昼憋得胸口生疼,话卡在嗓子眼儿,就是吐不出来一个字。

      良久,他叹了口气,从乾坤袋里翻出纸笔,写了几句话,拍拍林霄的肩让他睁眼,把纸递给了他。

      林霄如蒙大赦,接过纸来仔细看,屁股又坐回了石头上,边看边感叹,“吓死我了,大哥。有事儿就行,有事儿就行,你长得就很会打人,我真怕……”

      看到一半,他噤了声,默默读完剩下的部分,把纸一折,丢进了火里。

      “有点错字,但是能看懂,”

      林霄捡起根树枝去戳面前的火堆,身上的伤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得更吓人,“原来你想问八方域,我刚才还以为你要倒数杀人呢。”

      江昼点头。

      林霄继续道:“你从清霄门就跟上我了,那肯定听见不少,这事儿在仙洲根本不是秘密。”

      “话讲起来有点远,百年前,仙洲蓬莱岛的云家有位横空出世的天才,将剑器使得出神入化,冠绝群英,后来由云家家主亲自引荐,进了五大派之首的清霄门做镇派仙师。”

      “见过他的人不多,但是外面关于他的传言却不少,说此人战力惊人,在云家内乱的时候一人干翻了整个蓬莱岛,扶持当时只是表公子的家主上位,家主感激他,为他在清霄门谋了个好身份,又冠以诸多美名。”

      “此后清霄门和云家往来渐密,这位镇派仙师与云家家主的关系也就成了一桩美谈,门内弟子时常能碰见他们一同游湖吟诗,泛舟赏月,那家主云晏自小便是出了名的君子,虽然体弱,但学识广博,与人为善,仙师江昼呢,又是个志趣高雅,端方稳重的人,这两人站在一处就是清风伴明月……”

      江昼打断他,“别讲废话。”

      “哦……我在回忆小时候听过的传闻,毕竟那时候我还没出生呢,”林霄又想了想,继续道,“两人几十年来一直是至交好友,直到江昼执意要收一个徒弟,但是云家主不同意,两人险些决裂,不过江昼还是把那个孩子收进了清霄门。”

      林霄咳了咳,正色道:“这时候就有我了。我小时候呢,经常碰见江昼收的这个徒弟,就是因为他,清霄门跟云家险些闹掰,所以长老们家的孩子都讨厌他,天天变着法儿欺负他,云家也经常来人挤兑他。我以前只觉得江昼这位镇派仙师性子冷,不管事,不愿意跟人来往,没想到他把徒弟收进门后也压根儿不管,就由着他被我们欺……”

      林霄顿了顿,喝了口水,说:“我那次也不是故意要踹他,我跟着蒋老八他们,没办法……而且季云琅这个人实在太招摇了,谁都敢惹,后来每次碰到他我都借口有事先跑,真的就踹过那一次……”

      一张纸怼到他眼前,上书:这也是废话。

      “好的,从写字速度就能看出来,大哥你是个追求效率的人。”

      林霄深吸一口气,迅速道,“江昼把徒弟收进门就没管过,后来他跟云家主重修旧好,关系跟以前一样融洽,云家甚至还要嫁姑娘给他。”

      “但是谁也没想到,就在江昼跟云家姑娘成亲那天,他徒弟把前来祝贺的云家主给杀了,下手特别毒,简直是虐杀,这件事当时轰动了整个仙洲,云家肯定不干啊,纠集了整个蓬莱岛的族人来清霄门闹事。”

      “江昼亲没结成,好友还被杀了,一气之下就把徒弟丟进了八方域,那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只在传闻里出现的蛮荒地狱,进去了基本就死翘翘了。”

      “再就是五年前,季云琅在八方域待了两年后,非但活了下来,还打通了八方域到仙洲的通道,带着八方域人闯出来,都以为他要大闹仙洲,结果他只是来闯清霄门,劫走了当年赶他出门的师尊。”

      林霄掰断树枝给火堆添了把柴,继续道:“八方域里都不是什么好人,五大派这些年一直试图跟季云琅讲和,生怕他一个不高兴把那群野蛮人再放进仙洲。”

      “接着就是你问的问题了,大哥。你问为什么我家会被流放进八方域,实话跟你说吧,我之所以给你讲这么多废话,就是因为我没办法回答你的问题。”

      他狠狠扯出屁股底下清霄门的制服丢进火里,看着燃起的浓烟道:“我也想知道这事到底跟我家有什么关系,我爹一辈子勤勤恳恳给蒋长老当跟班,我长这么大也每天勤勤恳恳给蒋老八当跟班,赵亨没说错,我们就是狗,我们是狗腿子世家,所以他们不把我们当人看……哼,我爹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把他逼急了,那点破事全给他们抖出去!”

      江昼的纸又递到他眼前:什么破事,细讲。

      “我不知道啊大哥,这都是我爹脑子里的,反正他每天念叨的就是‘把我逼急了,那点破事全给你们抖出去’,谁知道到底有多破。”

      江昼点头。

      林霄给不了他什么有用的信息,他起身,说,“告辞。”

      林霄一愣,大喜,“这就走啊大哥,不再坐会儿?那大哥再见!大哥慢走!”

      旋即闭上眼,双手合十拜天拜地拜山洞,嘴里念念有词。

      “祖宗保佑老天保佑,无意叨扰云家主也保佑,让我爹娘成功跑路让我林家躲过此劫,祖宗保佑老天保佑,无意叨扰云家主也保佑……”

      忽然后颈一痛,江昼瞬息又出现在他身边,掐着他后脖颈问:“云晏葬在这儿?”

      “……”

      江昼四面环顾了一下,当年云家来领走尸体,他把蓬莱岛翻遍都没找到,这么一个山脚的小破洞,又窄又挤,炭炭来了都睡不下,怎么可能葬着云家家主?

      林霄回道:“对、不是,也不对……哎呀都差不多,总之云家主肯定在这附近,所以我才躲到这儿,蒋老八就算带人找我,他们也不敢往这边走。”

      “怎么说?”

      林霄压低声音说:“我爹这么多年狗腿也不是白当的,当年他们商量怎么安置云家主尸体的时候他碰巧路过听了一耳朵,云家根本就没把尸体带出山,云家主这么多年,一直葬在清霄山底,就在他跟江昼泛舟赏月的那片湖边。”

      他指指山洞最里面,“就那儿,不信你过去听听,把这个洞打通,出去就是湖。江昼走之后那块儿都被列为禁地了,就蒋老八那胆子,他不敢来。”

      江昼松开他,俯身搬起块不大不小的石头。

      林霄揉着脖子刚回头,就见他已经摆出了扔石头的姿势,上面缠绕着一团强力灵光。

      “你不会是想……”

      只听得轰隆一声巨响,山洞直接被凿穿,破出一个可供人通行的口,江昼拽起他就走。

      林霄:“我也去?你等等,大哥,你知道什么是禁地吗?禁地周围都有……”

      林霄被他拽着走到洞口,对着下面大片湖水,毫无征兆地一跃而下——

      林霄狠狠闭上眼,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用尽全力大喊:“禁地周围都有杀阵啊大哥!我们要被切成肉块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

      稳稳落地,屁股墩儿都没摔。

      林霄一声接一声地降低了自己的音量。

      江昼视线扫过整片湖水,午后时分,湖面上泛起细碎的光,四面的风也带着潮意。

      这里他来过无数次,但印象里好像没和季云琅游过湖,他们都不是懂浪漫的人,不喜欢看月亮,也不屑做那些装模作样浪费光阴的事。

      下次吧,江昼心想,夜里乘着小舟在湖心亲热,又是一番新风味。

      下次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江昼摸了摸脖上的颈环。

      季云琅亲他脖子时经常会碰到锁灵链,温暖柔软的吻伴着一丝轻微的凉意烙印在肌肤上,每到这种时候江昼都爱看他,先垂下眼,再轻轻躲一下季云琅就会抬头。

      目光交汇的瞬间最温柔,接着季云琅会不高兴,藏起那点柔和,全身长出刺,只剩下张牙舞爪的不满和宣泄。

      果然离得近了烦,分开了就想。

      林霄在四处看,疑惑道:“这也不像能葬人的地方啊,大哥你找云家主的话,我们要开挖?”

      江昼:“不……”用字卡壳,干脆不说,他一跃跳到湖心,噗通一声进了水。

      不远处就是还冒着烟的观海峰,其实这下面只是片湖,也不知道谁起的名字,非要叫海。

      江昼曾经跑去翻遍了整座蓬莱岛,没想到云晏就葬在他眼皮子底下。

      湖底有口透明的冰棺,从外面能看见里面躺着的人,一袭白袍纤尘不染,双手安然地放在身侧,轻轻合着眸,不像死了,像在熟睡。

      不得不说云家还是有些手段,云晏死时尸身都成那样了,还能复原让他走得体面。

      冰棺附近绕着几条好奇的小鱼,五彩斑斓,算是点缀,不然只有惨白的冰棺配上惨白的人,看得江昼有点眼晕。

      但是他的靠近还是惊走了那几条小鱼,冰冷的湖水在周身流动,江昼不想多待,动作利索地掀开冰棺盖,抓上云晏肩膀想把他翻个身。

      下一瞬,那张惨白人脸上的眼睛突然睁开。

      因为他的到来,这副躯体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开始疯狂躁动极力想冲破桎梏,却终究只是徒劳。

      江昼停下动作,盯着那双神情空洞的眼看,抬手摸到自己颈间的链子。

      手腕上那个只是季云琅喜欢的小情/趣,颈上这个才是真正有用的锁灵链。
      即便是现在,他进清霄门后修出的七分灵也依然被死死压制在这条链子下用不出一点,同样,外面的脏东西也进不去半分。

      他唇角极其轻微地勾了一下。

      像得意,又像在炫耀。

      接着手臂发力把云晏翻过身,在他后颈的位置摸索一阵,五指插进去一攥,握住了一截刀柄。

      -

      江昼出水后发现林霄没走,正坐在岸边往湖里扔石头打水漂。

      他背着刀上岸,也不擦手,先甩了张湿漉漉的纸过去:我以为你已经跑了。

      林霄拿纸包住石头,接着打水漂,“我看大哥你神出鬼没,我估计跑不了多远。”

      江昼不紧不慢把自己全身上下烘干,又甩给他张干燥的纸:我们现在可以跑了。

      接着,不等林霄读完就拽起他一跃跳上来时的山洞,只听得下面湖水沸腾一阵,“砰”得一声炸开,飞溅的水花蹦得老高,甚至落了两条五彩斑斓的小鱼到林霄头上。

      林霄刚被带上来,整个人呆滞了一刻,随即三个大跨步蹿进山洞里,颤着声道:“你……炸了云家主的墓?”

      江昼还站在洞口欣赏下面的风景,湖底的冰棺连带尸体都被炸了个稀碎,湖面上漂起无数琉璃片,湖水映着阳光,混了血肉,浮出一大片绯红。

      就像云家主腐败溃烂的一生,用剔透的琉璃包裹残破的身躯,藏起下面那些肮脏的血肉,把自己变成一缕清风。

      可惜江昼当不了那轮伴清风的明月,他们仙洲人都很奇怪,有那么昭然明亮的太阳不去爱,偏偏喜欢月亮,这种东西再亮也不能把恶鬼照成善人,地狱照作人间。

      林霄见大哥不理他,也不给他递纸条,咽了咽口水,自顾自地双手合十拜天拜地,“祖宗保佑老天保佑,让我爹娘成功跑路让我林家躲过此劫……”

      他正念叨,洞外突然传来几声咕咕,伴随着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刚刚放走传信的鸽子飞回了他面前。

      林霄精神一振,马上解下鸽子腿上的小竹筒,拧开盖子,一缕灵气飘忽出来:

      已跑,吾儿勿念。
      可去鹿溪城你六伯家暂避,顺便把为父当初存在那儿的东西要回来。
      有句暗语:仰头不见月。你讲了六伯就明白了。
      阅完即毁,切记不可让第二人看到,切记。

      林霄抬手把这几行字挥灭,对着空气坚定道:“我记住了,爹,你跟娘好好躲着,林家的担子从此就交给我吧!”

      江昼不知何时坐到他身边,“我也记住了。”

      “大哥你到底想……”干什么三个字还没问出来,江昼就递给他一张纸:知道鹿溪城是什么地方吗?

      “什么?”

      第二张纸:季云琅老家。

      “……”

      第三张纸:八方域进仙洲的第一站。

      第四张纸:万一碰见季云琅回老家,而你以前恰好欺凌过他,你信不信,他连你的一根头发丝都不会忘。

      “大哥你写字真快,”林霄感叹,“给我满满的安全感。如果此去鹿溪城,有大哥你相伴左右,我都不敢想象我会有多幸福。”

      江昼:“可以。”

      林霄接过他的纸笔,龙飞凤舞写上自己的名字,说:“我叫林霄,大哥怎么称呼?”

      江昼拿过笔,现编了一个给他,林霄把纸叠好揣起来:“好的,胡大哥,我收拾收拾,我们即刻启程。”

      江昼点头。

      林霄起身去收拾自己的行李,期间又双手合十朝四方拜,“祖宗保佑老天保佑,捡了个莫名其妙的野生大哥当保镖,大哥也保佑,让我爹娘成功跑路让我林家躲过此劫……”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下章转视角,通过季云琅进入新地图。
    先讲八方域再讲鹿溪城。然后在鹿溪城见面。
    -
    *江昼和季云琅在一起不会写纸条交流(以前是师长后来是情人,包袱很大,他死也不让季云琅知道自己是半个哑巴
    *江昼不是好人,季云琅不是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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