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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

  •   就这样,凤眠在蓝星拥有了亲传大弟子。

      为了防止身体不爆炸,她亟需一个至多个稳定的传功对象。眼下这个病美人,先凑合着用。

      “身体有没有不舒服?”

      “没有。”

      祁司御很乖顺地立在一旁,师父坐着,他就站着。

      凤眠给大徒弟把了个脉:“脉象恢复得不错。”

      昨日,给大徒弟传功的时候,顺便给他把了个脉,发现他是七大死脉之一的雀啄脉,脉似一只雀鸟在他的手腕筋脉里急切地琢食,连续三五下,又忽然消失,止而复作。

      今日再诊脉,已不见雀啄之相,变得沉稳有力起来,乃是康复的先兆。

      “还没吃早饭吧。”

      精神病院一共14个病人,早上餐厅里来吃饭的,只有13个。

      “嗯。”

      祁司御其实从住进这所精神病院,就没吃到过早餐。残疾没有行动能力,而院内的护工又极少,不可能顾得上他。

      凤眠觉得不行,不能第一天当人家师父,饭都不给吃饱吧。

      她给食堂打了个电话:“端一碗红薯粥过来,配馒头、咸菜。”

      “抱歉院长,红薯粥和馒头已经没有剩余了。早上9床病人打了两份,他比较能吃。”食堂做饭的大叔,犯难了。

      “那你拿两个生红薯过来。”

      五分钟之后。

      食堂卫大叔拿着两个胖乎乎的生红薯,笑眯眯地送到了院长办公室,他是杏子一样的黄皮肤,面容呈现出一种安详的幸福:“后山的地里种出来的,新鲜着呢,外皮的泥巴洗干净了。”

      由于精神病院资金紧缺,所以这位食堂做饭的大叔,还兼职保安看大门。尽管这破门也没啥好看的,小偷都懒得光顾。

      “辛苦了,卫大叔。”

      凤眠微笑着接过红薯,得有一斤多重。

      卫大叔为人憨厚老实,是附近的农户,四十多岁的人身体倒是挺结实,胳膊粗壮,总是哈哈傻乐着,他之所以愿意在残老精神病院工作,是因为女儿疯了就住在这里。

      卫大叔的目光落在了祁司御的腿上,十分惊讶:“十四床病人的腿治好了?”

      院内就那么几个人,他都认得。

      而且有时候,保安会被叫去各个病房,帮忙搬东西。

      凤眠点头:“后期做做康复训练,就差不多了。”

      卫大叔满脸敬佩:“院长真是医术高超,堪称奇迹!”

      卫大叔离开之后,凤眠就进入办公室的隔间,取出来一个双层的紫金炼丹铜炉,炉身上镌刻着古朴繁复的道火铭文,鼎耳上着天魔的图腾。

      她是炼丹的时候穿越的,炉子一起带了过来。

      凤眠的手心升起一团能焰丹火,把丹炉点燃,两只红薯丢了进去。不一会儿,一股令人宁心静气的香味就飘了出来。昔日神品炼丹炉,如今拿来给徒弟烤红薯吃。

      温度调控得刚刚好。

      不一会儿,就烤熟了。

      蓝星的烤箱厨具,已经非常先进了,差不多需要调至120度的高温,把红薯放在托盘的锡纸上,烘烤30分钟熟透。

      可是,普通的烤箱和凤眠的神品炼丹炉还是没法比,仅仅用了三分钟,红薯出炉。

      “徒儿,来尝尝为师给你烤的红薯。”

      凤眠把两只新鲜出炉,烤的酥软香甜的红薯,放在盘子里,递了过去。

      祁司御有些犹豫,他因为绝症,平日里吃什么吐什么,只能勉强进一些流食,像烤红薯这种东西,他一般是不能吃的。

      但,师父有要求。

      祁司御还是拿起了一只烤红薯,甚至连皮都没撕,直接一口咬了下去。

      香甜软糯的口感,蕴含着沉淀了千年的药香,在舌尖炸开。

      祁司御愣了整整三秒,他从没吃过这样美味的食物,就这么轻易地咽了下去,关键进入胃部之后,还有一种非常明显的热乎乎的热流,舒服得像是有一只温暖的玉手在替他按摩着腹部。

      “好吃!”

      感受到烤红薯美妙的大徒弟,一口气干掉了两只红薯,心满意足。

      “吃饱了?那该我了。”

      凤眠把大徒弟给捞了过来,扒掉了他的上衣……

      祁司御耳根微热。

      下一瞬,就感觉到了师父的手,覆在了自己的脊背上。她的手很柔软,也很烫。与自己偏冷的体质不同,师父就像个火炉,总是炙热无比。

      于是乎。

      大清早的,凤眠对着病美人大徒弟,又来了一发。

      传功第二次,依然是一个月的修为灵力。

      “嗯……”

      灵力在体内狂涌,改变着他的筋脉、血管,甚至是细胞的DNA蓝图,旧的萎缩细胞被撕裂,新的充满能量的细胞得以重塑。御的耳边回荡着师父的声音,她的声音好似有魔力一般,耐心地教他如何引导灵力,沉入腹中丹田、胸中气海,脑中祖窍。

      灵力汇集于脑海中祖窍的时候,祁司御只觉得一直笼罩于眼前的乌云,逐渐散开了。

      他看到了光。

      朦胧的微光中,是一个穿医生白大褂的绝色美人,鲜艳欲滴的红唇,几分润泽,几分妖娆,再加上一双极为清冷的眼睛,让人想起了怒雪冰岩上的一缕阳光。

      他看到了窗台上的水仙,看到了天空的飞鸟,看到了精神病院的草坪上,两个病人给一只金渐层猫儿顺毛。

      双目复明了!

      他像一朵罂粟,在狂喜的浇灌之下,瞬间开放:“谢谢师父!”

      “今日师徒任务,挖红薯。”

      祁司御还没来得及从喜悦中回过神,手里就被塞入了锄头和麻袋。

      凤眠从仓库里找来的工具:“食物不够吃了,后山有两亩地,是咱们精神病院的,还是卫大叔开春种的红薯。他上个月扭伤了腰,红薯成熟了都在地里,你去把地里的红薯给收了。”

      现成的劳动力,要好好利用起来。

      虽然说这个世界科技很发达,但70%的土地都被变异凶兽占领,建筑设施都被变异凶兽破坏殆尽,只有基地中央的有钱人依然使用着各种先进机械电子设备,过着奢靡的上流日子;但外围区域,贫苦的平民连生存都成了问题,经常被变异凶兽骚扰,房子动不动就塌了,小命动不动就完蛋,有时候水电都无法正常供应,日子过得越发原始。

      就比如说收红薯,想要用大型机器收割,还得去小镇上,花100星币才能租用一天,万一遇到了变异凶兽、兽潮什么的,机器毁了,赔都赔不起。

      凤眠查过精神病院的财务状况,就剩下二百,不止拖欠员工工资,甚至连这个月的水电费都没着落。

      “太穷了。”

      凤眠两辈子加起来上千年,从没这么囊中羞涩过。

      “我会好好赚钱的。”

      身侧传来声音,祁司御的脚踏在灰砂石子路上,步伐从蹒跚变得沉稳。

      他成长适应的很快,凤眠传功的灵力,极大改造了他的身体,早上还走几步就喘,现在已经能如正常人一样了,完全跟得上师父的速度。

      凤眠挑眉,以为只是徒弟的随口戏言。

      谁知道,下一秒,祁司御就从脖子上取下了一枚白玉挂饰,塞到了师父手里:“这是西汉的白玉卧蚕纹环,拿去基地中心的拍卖行寄卖,能卖点钱,解决院内的燃眉之急。”

      凤眠拿着那枚玉环,玉料为青白玉,玉质细腻,微局部有幽暗沁斑,造型严谨规矩,研磨光滑,雕饰简洁华丽,是上了年份的古董真品。

      这何止能卖点钱?

      拿出去拍卖是天价!

      “哪儿来的?”

      “博士给的。”祁司御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他从小就生活在一个阴森隐秘的实验基地中,是一件“失败品”,像人偶垃圾一样被遗弃。

      “家里人?”凤眠隐约猜出了大概。

      祁司御的病例档案上,父母一栏是无,监护人也没有填写。但每个月都会有一个加密账号,固定打住院费过来。

      “师父才是我唯一的家人。”

      祁司御垂眸看向她,瞳孔幽幽。

      凤眠轻笑了下:“嘴倒是甜。”

      这玉佩估计和病美人大徒弟的身世有关,作为师父只能说暂且替他保管,不可能真拿去卖了换钱。知道他有这份心就足够了。

      师徒二人到了红薯田边上。

      祁司御勤勤恳恳地干活,先用镰刀割掉了红薯藤,再一只只地把红薯挖出来,弄掉大块的泥巴,装入麻袋里。

      他知道,这是师父对他的一种体能训练。

      “红薯藤别扔了,可以炒菜给大家吃。”

      “好。”

      凤眠走到田边的小树林边上,秋日的森林,地面上累积着枯黄的落叶,再加上空气潮湿,和泥土混杂在一起,脚踩在上面软绵绵的并不太舒服。

      她找了一棵七八米高的树,一跃至树顶,开始观察周围这一带的地形。蒙着淤泥的河滩,几栋墙体裂开的建筑,大片荒废的田地,田地上有凶兽的巨大脚印,何其荒芜的乡村小镇,残老精神病院的住院楼,反而成了小镇里最高的建筑。

      往西去两里,立着一块界碑,界碑外就是变异凶兽的地盘。

      只有穷到极致,或者被基地舍弃的老弱病残,没有选择,才会住在这里。而残老精神病院,是周围唯一的医院。

      忽然间,下方爆起一阵巨响。

      “嘭”

      “突突突”

      那是机关枪扫射的声音。

      与此同时,有东西撞击在了树上,震荡得树干一阵激烈的摇晃。如果不是凤眠反应迅速,抓紧了树干,怕是要从七八米的高空跌落下去了。

      凤眠垂眸往下一看,好家伙——

      一头体型壮硕的凶兽,身高两米,体长三四米,背负比金刚石还要硬的龟壳,龟壳上布满了深灰色的棘刺,阳光下反射着刺目的鳞光,坚硬度超过金刚石。周围三杆23mm口径的炎火机关枪瞄准了它,一分钟发射1000发子弹,面对如此密集的热武器炮火攻击,竟然只在龟壳表面留下了极浅的坑,根本打不进皮肉里!

      持枪的是三个佣兵,身穿战术背心,军用长裤,脚下是特制的合金战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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