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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Debris.6 我 ...

  •   我不晓得也没勇气问,当你历尽艰辛归来后却不见我的踪影会是怎样的心情,对不起。我那时还太小,无力与大人对抗。
      我等了半年,你杳无音讯;我又等了半年,你依旧杳无音讯。我想继续等下去,但我办不到了。
      同你分别一年多后,我不得不去美国投奔姨妈。
      因为我不再有自己的家庭了,父亲死于非命,母亲受刺激过度发了疯,被送进精神病院,呵……就是这么回事。

      某天夜里,爸爸犯了烟瘾,屋内又没存货,他不顾外面黑灯瞎火的不安全,非要去买烟抽,我和妈妈拦都拦不住。
      接着恰如某些三流小说中描写的那样,他一去不复返。
      这是我与死亡的首次亲密接触。
      有人袭击了他,不是一个而是一群,他们在街道的拐角处追上他,对他拳打脚踢,直到断气为止。
      他们并非两手空空,他们有木棍,有刀、斧头、钢筋和锥子等,他们有武器。
      他们的年龄不大,大多数不足十八岁,均是孩子,有的甚至不到十六岁。
      公安局的警察们拒绝向我透露更详细的信息,那不要紧,我全知道,妈妈也是。她哭着说我们在这儿不受欢迎,还是尽快离开的好。我听见她整夜整夜地嘟囔,用我们的话而不是俄语,要么是做礼拜,要么是跟别的亲戚通电话。她不停地哭。
      妈妈很可怜,她期望自己坚强起来却最终没能够做到,即使捧着《古兰经》也枉然,这只能怪她自己未经受住考验了。

      到了美国,我所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写信。我给每一个认识的人写信,我告诉大伙你的情况,你是我最亲密的好朋友,请求人们替我留意你的消息。我写下了你的全名,你的外貌特征,我说,我承诺过要等你胜利归来。
      你有一头拳曲的亮灰色短发,像黑白海报上的秀兰·邓波儿,你的个子高高的,有一对浅蓝的眼珠,皮肤很白。
      我叮嘱人们一旦见着你就把我的联系方式给你,因为我正日夜期待着你的珍贵的讯息。
      大家全礼貌地答应了,却始终没带来任何我盼望的音讯。我不停地去信催问,皆如泥牛入海。到后来,我和祖国完全断了联系。

      我不喜欢美利坚合众国,原来不喜欢,现在也同样。异国他乡,你想想看,人生地不熟,我连人家的语言都不懂。
      但这不能阻止我于姨妈一家的精心安排下成为她的合法公民。
      我住进了他们家。两个人居然没生一儿半女,倒有不少佣人,对我而言真是好事。
      平心而论,姨父和姨妈待我挺不错。由于工作忙,他俩很难抽空陪我,因此为了补偿,我天天都能得到一大笔数目惊人的零花钱。然而我并未因此快乐多少,我不需要钱,我需要爸爸妈妈,需要友谊,需要你……那偏偏是他们无法给我的。
      寂寞、空虚、无聊、悲伤,这就是我当时的真实写照。
      少说我没出息,我也曾努力过,况且不止一回。我试图融入那帮美国孩子中,强迫自己放弃许多原则,可只换来戏弄与侮辱。
      如此反复了三四次后,我总算悟到了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就是一个词--打!
      敢把我的文具盒丢进厕所的便池?揍他!
      敢将我的书包扔下楼?揍她!
      敢辱骂我的民族和国家?揍他!
      敢攻击我的肤色?敢污蔑我的父母及亲人?敢嘲笑我是什么都不会的乡巴佬?敢说我的英语发音不标准?揍他们!揍!揍!
      你不晓得,同这群小流氓、小无赖、小恶棍是扯不清道理的,惟有硬邦邦的拳头才可以令他们老实。
      我没输过一次,从我拿定主意要狠狠教训他们起,我为自己骄傲。
      但我愈发思念你的野战刀。
      我们的老师自然不会坐视不管,隔三差五我就会被叫进办公室。她的表情很气愤,她的语速极快,我半句也没明白。这不怪我,谁让她一生气说起话就犹若巫婆念咒?于是她大声咆哮,好象我耳朵聋了,我不甘示弱,用更大的嗓门吼回去。
      这样的闹剧往往以姨父的出现而收场,他捏着一沓钞票,分几张给老师,分几张给被我修理过的同学,众人的面孔立刻多云转晴。
      至于以后嘛,如果有人惹我,我依旧照打不误!
      日子一长我的名声也闯了出来,最后不论是学校里的坏家伙还是路边的混混统统不藐视我了。
      当我昂首阔步地背着手从他们身旁大摇大摆地走过时,见他们害怕得四处躲闪,根本不敢看我,心中别提多么舒畅啦!我再不必卑躬屈膝,再不必自惭形秽,再不必看他人的脸色过活。我凭实力取得了强者的地位。唯一的遗憾是我仍然找不着新的朋友。
      夜里,我常常失眠,望着故乡的方向,眼眶就开始变湿润。
      父亲啊!母亲!符拉季连!……
      你们谁能陪陪我?你们谁能哄哄我?你们谁能抱着我,为我唱一支摇篮曲呢?
      我每晚都含着泪如此呼唤亲朋好友的名字,我真希望有什么人紧紧搂住我,使我感到温暖和安全,但供我依偎的仅仅是冰凉的床单。

      五年的光阴就这么熬过去了,我完成了基础的义务教育,然后死活不肯接着上学,姨妈他们拿我没辙,不得不由着我。
      因为我已发现忘掉忧愁的良药,酒精和女人。
      美国是一个花花世界,物欲横流,奢华糜烂之极,酒吧林立,妖艳放荡的姑娘遍地。可不同于我们淳朴的乡下小镇。
      我日复一日地醉生梦死,靠发泄原始的欲望填补心灵深处的空虚。
      我终于知道,其实女人们很好笼络。她们爱钱,假如你是大款,她们就爱你。
      你用不着学习唱歌,用不着锻炼肌肉,用不着熟悉任何取悦异性的技巧,你只要有钱就行了。
      我有钱,许许多多的钱,因此几乎每一个我想弄到手的女孩都能被我俘虏,无论她们或美丽或平庸,无论她们是处女还是妇女。
      她们喜欢黏着我,宛如追逐蜜蜂的花朵,她们运用各种华丽的辞藻喋喋不休地歌颂我,说我英俊、潇洒、迷人、健壮,是标准的美男子,是绝种的好绅士,可我清楚这均是谎言。在那些女性的心目中,我压根不是人,不过是一台会走路的印钞机。

      *** *** ***

      我没有怪你,没有生你的气。当时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军事法庭的审判、妈妈的死,我……简直快精神失常了。
      当一切尘埃落定,我混乱的大脑好容易才想起同你的约定,可我不愿见你。
      没有勇敢勋章,永远都不再有勋章了。
      我如何能够告诉你,阿卜杜拉,我怎么忍心再一次叫你失望?你送走的是一位英雄,等回的却是一个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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