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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的长官是心狠手辣大帮主7 ...

  •   程霄要去的方向是城南,这座城市的贫民窟,也是他们俩极其熟悉的地方。
      虽然当下盛行无人驾驶的自动车及飞行器,但是为了防备有人在车子电脑系统上做手脚,他一般还是习惯自己开车。
      李念恒坐在他的副驾驶座,因为懒得回自己住处拿衣服,他穿的是程霄的衣物。居家日常的衬衫长裤,穿在他身上大致合身,对比程霄的流氓气质,同样的穿着放他身上平白多出一股书卷气。

      黑色烤漆的跑车在街道上疾驶,从高楼林立、街容清洁整齐的商业区来到城南贫民区。
      这里的楼房层层叠叠,大部分都是用劣质建材毫无章法地搭建,不断扩增的建筑遮蔽日光,新楼压旧楼,使得街道更加窄小。如果不是对这一带地形十二分熟悉,根本不可能驾车在错综曲折的巷弄间穿行。

      一进贫民区,车速就被迫减缓。不时有几个全身脏兮兮的小孩站在路边好奇地观望。
      程霄一手扶方向盘一手夹着菸,嘴里喃喃抱怨:“也亏你想得到,居然得跑到这种地方来。”
      “没办法。我呢,其实是个挺念旧的人。”李念恒专心致志观察窗外的景色,经过一间脏乱阴暗的蒸饺店时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哎呀真怀念,当初在这里偷东西吃总是被老板追着跑十几条街。”

      “你还笑得出来?那个卖饺子的大叔下手可狠了,你哪次不是被他揍得爬不起来?”程霄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像在看神经病似的。
      “是吗?”李念恒看起来还是很开心的样子。“老板揍人疼不疼我倒是忘了,只记得他家卖的饺子特别好吃。”
      尤其是那会李念恒只要挨了揍,程霄就会把自己偷到的吃食分给他,这样一来就算挨了打也不疼。
      “只记得吃的不记得疼,该不是给打傻了吧。”程霄喃喃自语。

      车子驶过店铺,拐进两个路口外的深巷,在一片破败的砖造楼房前停下。
      “就这里?”
      “就这里。”
      “老样子?”
      “嗯,老样子。”

      这栋楼不知道盖了有多少年,一楼几乎已经塌了一半,里边楼梯也垮了。歪斜的门扇随着冷风一晃一晃,里面砖土散落一地,烟尘弥漫,完全没法住人。
      倒是楼房二三楼的结构还算完整,里面的住户干脆搭了个铝梯从窗边直通地面。程霄和李念恒顺着铝梯爬到三楼,又踩着三楼的窗框翻上顶楼。
      顶楼一间铁皮搭建起来的小屋,就是他们共同生活了好几年的地方。

      “愣在那里做什么?进来啊。”
      程霄站直了身体,拍拍裤子上的灰尘,看着李念恒走向那间铁皮屋,取出钥匙开门,回过头向他招呼,霎时间有种时空异位的错觉。

      屋里还算干净,李念恒大概费了不少力气清扫过。他们搬走之后,里面只剩下一些简单的家具,衣柜、桌椅、床架,全都整齐地堆放到墙边。房内绝大部分的空间都被几组机器给占据着。
      当前的全息通讯设备其实占不了那么大的空间,但是李念恒额外放了一套讯号加密仪器,这样一来,当他跟双角蛇的人私下联络时,即使程霄拦截了双角蛇的通讯,也无法掌握与他有关的线索。

      程霄看着这一屋子发出微光和低频声响的金属仪器,心情相当复杂。
      “你行啊,我还以为你每次这么大老远的,真的就只是为了吃一顿点心。”

      过去几个月来,他多派了一组人力跟踪李念恒的行动。基本上没发现什么异状,除了他老是爱大老远跑到这个片区来吃蒸饺,说这东西凉了不好吃,而且他就只偏爱这间店的口味,其他地方做的都不行,他就爱念旧。
      这说法硬要说呢也挑不出什么破绽,何况这确实是李念恒的行事作风,他在必要的时候确实能够纵观全局、大开大阖,偏偏在某些细微枝节上会展现出非必要的执着。

      李念恒松了松筋骨,对程霄笑了笑,带点得意地展示他布置的一切。
      “还不错吧。吃点心是事实没错,吃完点心顺便运动嘛。隔了那么多年,爬墙爬起来比以前费力,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
      那间街角的蒸饺店铺脏污老旧,厕所直通后巷。李念恒每次造访,都会假借要上厕所,从气窗钻出,再踏着后巷的砖墙攀上邻近建筑的顶层。

      越过几栋旧公寓的顶楼就可以进入铁皮屋。
      这里是他跟程霄曾经共同生活的地方,也是他“背叛”程霄的事发现场。

      “你不只没老,还长进了。这么大的工程就只为了防我,我该说欣慰?”
      “别说得那么难听,我谁都防就是不防你,”李念恒睁眼说瞎话脸不红气不喘的,“这会不是向你掏心掏肺了吗。”
      “离掏心掏肺还差那么一点。”程霄将他推到全息通讯器前方,凑到他耳边低语:“来吧,你先前都是怎么做的,示范给我看看,我就在旁边,你做什么我都看着呢。”

      热气喷在颈上,李念恒反射性地缩了下脖子。他定定神,在通讯器前方的椅子上坐好,眼角余光看见程霄站在不远处的讯号死角,双臂抱在胸前玩味地盯着他。

      他在光屏上输入一串资料,讯号传输了一段时间之后接通。
      在他的对面出现一张皮制办公椅,背景光线昏暗,看起来像是在地下室。皮椅上坐着一个金发褐眼的男人,轮廓深邃,操着一口口音浓重的通用语,语气温和有礼:“二当家还是这么准时。”

      这个男人就是跟李念恒牵上线的双角蛇堂主,本名不详,在组织内的昵称是狄米。他的年纪并不大,跟程霄与李念恒差不多的岁数,也许正因为年轻,才敢大胆地接受李念恒提出的合作计划。
      或者说,正因为太年轻,不发挥胆识放手一搏的话根本没有出头的机会。

      “听说二当家最近遇上点麻烦?闹得还挺大的,看来最后是没事。我差点以为,我们的计划必须有所调整了呢。”狄米双手交握,挑着眉毛调侃着笑道。
      “劳烦您挂心了。”李念恒在这一头翘着二郎腿,一副事不关己的语调,“是有点小风波,但是如你所见,我现在平安得很。有句话说危机就是转机,经过这次事件,程霄既然还让我活下来,就表示他已经不再怀疑我。”
      “哦?所以您的意思是,一切还是照常运行?”
      “那当然,就按我们先前谈好的日期,同一个地点。”李念恒睁大眼睛,不知道是在对狄米强调决心,还是要说给自己听:“我该得到手的就会拿到,不该得的,一定会加倍奉还。”
      “我了解了。”狄米点头微笑,“那么就预祝我们顺利,二当家,不--大帮主。”

      通讯截断,狄米的身影雾化消失在眼前。
      短短不到两分钟的对话,足以敲定地方上两股主要势力的走向。
      李念恒呼吸变得略为急促,一方面是因为即将成事的兴奋感,另一方面是因为程霄的目光从头到尾都紧紧锁在他身上。
      零零落落的掌声响起,程霄若有所思拍着手。
      “该说你演技高超呢还是……刚才这一出连我都分不清楚,你究竟是不是真的想杀我。”

      “我不会杀你。”李念恒依旧坐在椅子上,说完这句话却没有进一步替自己辩解。赌气似地。
      “你有什么理由不杀我?”程霄紧迫盯人,连对方脸上一丝一毫最细微的表情变化也不想放过。在这场交锋里,李念恒暂时成了猎物的角色。

      “这样吧,我换个方式问,如果我活着,对你来说能得到什么好处?看看你现在手上拥有的一切,如果我死了,你能够得到更多。金钱、权力、帮主的位置,甚至是兰芯……你不是一直为了兰芯的事情怨恨我吗?别否认,认识那么多年了,就算你不说,我也感觉得到。”
      “我真的不是……”李念恒摇着头,言词却显得软弱无力。
      “更不用说我后来曾经试着除掉你。”程霄说到这里,自己的牙关也咬紧了。“我曾经在心里发过誓,不管什么情况,都不会伤害你,因为你是我唯一的兄弟。”

      他的手掌触到桌面上几道凹痕。有次他跟李念恒争执,差点大打出手,他一向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最后一刻却硬生生压抑了揍人的冲动,转而砸桌子泄愤。
      因为他曾经下过决心。谁都可以杀害、背叛、出卖,唯有李念恒是特别的。

      只是如今……
      “我们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告诉我,到底该怎么相信你?”
      程霄向前几步,居高临下看着李念恒。他的语气压迫感十足,却分不清是在逼迫对方还是在逼迫自己。

      李念恒微微偏过头避开他的视线,犹如困兽般挣扎着。
      “我向你保证,我真的没有因为兰芯而嫉妒过你。”他的声音沙哑,彷佛费了极大的力气才能挤出字句。
      程霄笑了出来,一脸的不相信。兰芯可以说是他们两人产生分歧的最初的根源,事到如今李念恒却还不承认吗?

      “为什么我不杀你,你想知道答案吗?”
      这不废话。
      程霄皱起眉头,正打算这么说。话还没出口,李念恒就伸手揪住他的领口往下拉,强迫他弯腰低下头。
      温暖柔软的触感覆上嘴唇。即使被刀尖或枪口直指,程霄都能面不改色,但是此刻他却为了一个亲吻手脚僵直连动也不敢动。

      李念恒饱含怒意、自暴自弃地吻他,就像认定了这会是他这辈子最后一个吻一样。程霄尝到了血腥气,也尝到痛楚,但不知是为了什么他没有办法逃脱。

      李念恒松开他的时候,他仍维持弯着腰的姿势。
      耳边传来一声低叹。
      “这就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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