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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二) ...

  •   冉云素腿不方便,更不想凑这个热闹,就慢慢一个人先朝外走,想着能赶在大部队之前出去,或者还能快点儿打到一辆出租车。

      她忍不住远远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几个黑衣助理簇拥着一个高挑挺拔的身影从里面走出来,那个应该就是烈风了吧,他穿着黑色的羽绒服,头戴黑色棉线帽子,大半张脸都被墨镜遮住,表情无法看清,她在脑海里自动给他配了一个微微勾起嘴角的不屑笑意。

      除了在屏幕上,她有快十年没有见过他了吧,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形下遇到。

      看着粉丝们接机真是人生百态,有的激动得大哭,有的一直保持花痴般的傻笑,更多的是一直不知所云的尖叫,场面相当惨烈。

      烈风走得很快,就像一阵飓风吹开围拢的人群,在茫茫人海中吹出一条路来。

      冉云素意识到人群已经迫近自己所在的出口时,想躲闪已经有些晚了,她尽量快步地往外走,还是被拥挤的人群推搡得一个没站稳,跌坐在候机大厅门口的石砖路上。

      还好人群很快被烈风继续带出了门外,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外围一个不起眼的小插曲,冉云素抬手扶住身旁的金属栏杆刚想站起来,就听见穆瑾的大嗓门在人群中响起,“云素——”

      众星捧月般快步走向保姆车的那位听见这一声,脚步明显一滞,随即他转过身,做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举动。我行我素的烈风同学向来很少跟粉丝们互动,讨好粉丝的行为就更是没有。此刻,他却转身走向了这位被人群挤倒,楚楚可怜跌坐在地上的女粉丝,还朝她伸出了他那只修长干净的大手。

      刚刚吵闹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一道道惊讶的目光和几个女孩捂嘴隐隐的抽泣,她们一定羡慕死这个在爱豆面前摔了个不雅屁墩儿的女生了,早知道爱豆如此有爱心,估计现场会摔倒一片。

      冉云素觉得被这么多人围观十分尴尬,面前那张俯视她的帅脸又被墨镜遮住,她看得到的,只是自己反射在墨镜镜面上又呆又囧的一张脸。她左手扶着栏杆,右手拉住烈风递过来的手,轻轻一借力就站了起来。

      “你没事儿吧?!”穆瑾这会儿才挤到她身边来,拍着她衣服上的雪渍,这一吼,将冉云素那声几不可闻的谢谢也给淹没了。还没等她回过神来,烈风已经转身上了车,车子在一片尖叫声中绝尘而去。

      俩人又在寒风里等了好一会儿才轮候到出租车,冉云素一直保持沉默,穆瑾也自知理亏不敢再逗她。

      “你刚才没摔着吧?”

      “没有。”

      “秦烈风还挺绅士的哈?”穆瑾逮住机会缓和尴尬气氛,“其实他也未必会认出你来的,你看他戴的那个大墨镜,现在又是大半夜,估计能见度也就两三米,他要是认出来咱俩的话,说不定还会送咱们回家呢,怎么可能把我们扔在这等车,你说是吧?”

      冉云素瞥了她一眼,“你想得还真美!”

      看着她不生气了,穆瑾又肆无忌惮地歪在她肩膀上,“唉,我快饿死了,在飞机上一直睡觉,连快餐都错过了。等会儿我们去楼下那家店买点儿吃的回去宵夜怎么样?我请客。”

      “倒时差这种事情也也要拉上我,不太厚道吧?”

      “那怎么样?反正你们艺术家也是经常黑白颠倒的嘛。”

      回来的路明显顺畅多了,可俩人买了吃的进门之后仍旧还是过了凌晨一点。

      穆瑾把餐盒摆在客厅的茶几上,又去厨房榨了两杯鲜橙汁。她看见换好衣服的冉云素从卧室里走出来,急忙放下果汁唠叨她,“喂,都已经到家了,你干嘛还穿着Lisa?快去脱掉,刚刚你还摔了一下,我得检查一下你有没有受伤。”

      “我自己的身体自己还不清楚?没事,快吃吧,天冷凉得快。”冉云素坐到沙发上和穆瑾并排吃东西。

      “秦烈风回国来也有五六年了吧?我记得上学那会儿他挺爱招你的。”穆瑾将IPHONE插在JBL BOAT上面,放了一首名为“COME BACK(归来)”的单曲,这首歌是烈风的成名曲,他自己作词作曲的原创音乐,因为一档选秀性质的原创歌手大赛一炮而红。

      那时的秦烈风刚刚二十一岁,虽然后来他不知因为什么退赛了,却并未影响这首单曲的蹿红,知名音乐人余梁音很快签下了他,帮他出了这张单曲,后来这首歌还被一部当年票房成绩很好的电影选做了主题曲,在各大音乐排行榜上更是成绩斐然。

      “他那是喜欢捉弄人好吗?”冉云素咬了根薯条,又嫌弃地扯过纸巾擦手上的油渍。

      “嘁——你以为青春期的男孩子为什么精力旺盛到去捉弄女孩子?当然是想引起对方的注意,就跟雄性孔雀开屏是同样的道理,只不多他们当时的情商还不如孔雀,手段十分低劣,书桌堂里放毛毛虫啊,给人家自行车加道锁什么的,都还是因为内心想接近那个女孩子,想跟人搭话又不好意思直说,通过这种拙劣的方式呢,即使挨了对方一顿骂,心里也相当舒坦。”穆瑾啃着鸡翅膀给她分析。

      “你不是说你选择骨外科了吗?什么时候又研究上青少年心理学了?”

      “这都是因为我比较渊博,触类旁通!我跟你说,就好比今晚吧,如果换了别人摔倒,我打赌秦烈风一定视而不见!”

      “那你刚才还说他戴着墨镜能见度只有两三米,根本没认出来当众出丑的人是我?”

      “哎呀,素素——”穆瑾的胳膊黏糊糊地绕过来搂着冉云素的肩膀,“别敏感,摔个跟头而已,怎么就是出丑呢?说不定现在秦烈风正看着拉过你的那只手发呆呢。”

      “当年我和他之间,真的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冉云素淡淡地解释,当年因为秦烈风总是捉弄冉云素,学校里好多同学都误以为他们俩之间有点儿什么,类似于早恋的小暧昧之类的情愫。

      “他这个人呢,就是喜欢跟别人对着干,弄得别人抓狂,甚至烦他怕他都没关系。我呢,恰好不屑配合他的种种无聊行动,所以他才一直针对我。而且,我还在他家住了一年……”

      “等等?!”穆瑾像是发现了八卦的狗仔,两眼放光地盯着冉云素,“这段儿绝不可以一笔带过,必须详细交代,行啊冉云素,居然连我都瞒了这么久!”

      时过境迁,冉云素早也不当这段往事是什么秘密了,既然穆瑾这么好奇,她就说给她听听。

      那年她十四岁,跟着母亲冉薇搬来了鲸市定居。当时她还不知道母亲执意要来鲸市,是为了了却毕生的一个愿望,再见那个人一面,最后一面。

      四十岁的冉薇患上了乳腺癌,她的病情发展很快,不过在女儿面前她瞒得很好,直到母女俩搬来鲸市,冉薇被那个人安排住进了医院,冉云素才确切地知道了母亲的病情。

      冉薇是个画画的,称不上画家,顶多算是个画匠,她没什么积蓄,母女俩来到鲸市只能租住在一间四十几平的小开间里。

      冉薇住院后,坚决不同意接受手术治疗,后来冉云素知道了母亲这么决定的原因,因为那个人是母亲这辈子一直深爱的男人,她来见他,只是为了了却心愿,并不想让他拯救自己,更不想让对方看到自己失去女人身体上最引以为傲的那个器官之后的悲惨模样。

      就这样,冉薇一直在医院里接受着保守治疗,确切来讲更像是临终关怀,一切的用药都以减轻痛苦为原则。没过多久,冉薇去世了,冉云素成了孤儿。

      母亲的那个人,也就是秦颂,当时已经是鲸市人民医院骨外科的主任,他不顾妻儿的反对安葬了冉薇,之后来到出租屋说要接冉云素到他家里去生活。

      “我答应过你妈妈,会好好照顾你到十八岁。”秦颂带着一副无框眼镜,看起来十分温文尔雅,她看见他眼里闪烁着的晶莹。

      虽然她不清楚母亲和这个男人之间有过怎样的故事,但她知道,那个故事一定很美,美到她愿意用一生来守护,美到故事讲完所有的人心都碎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几万字,大家放心进坑吧,求收藏,比心X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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