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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Part one ...

  •   番外·毫秒微光·(亚力克X阿黛尔)
      阿黛尔人物角色歌——Ghosts(James Vincent)

      Part one:【阿黛尔视角】
      我是幽灵。
      穿过悲惨之城,我落荒而逃。
      穿过永世凄苦,我远走高飞。
      ——《神曲》但丁

      我只有一张我亲生父母的照片,边角已经因为各种水渍的浸染而早已泛黄卷曲了,胡乱的划痕也让上面的人物模糊不清。画面上我所在的地方已经被滚烫的烟头烧毁,只留下一个焦黑色边缘的空洞。它散发着各种味道,并且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比如,今天是酒精的味道,明天是可/卡/因的味道,后天是那些能用救济券换食物的爱心快餐店里的酱汁味道。我吃过罗马城甚至以外周边各个小镇的这种爱心快餐店的每一种食物,它们的味道参差不齐,我个人最偏爱的是Tivoli小镇上的那家。

      知名旅游小镇,人流量大,因此味道也不错,店员没机会也没时间把我在第一时间赶走。

      唯一的坏处就是远了那么一点儿,离罗马有十八公里,这对我的双脚和胃都是个严峻的考验。好在沿途风景很好,这是那冗长而痛苦的跋涉旅途中唯一的乐趣。我可以不用费很大的力气就能捕捉到许多不错的画面。可惜,大多数时候我还没回到那所房子里就又饿了,因此我不得不去别的地方找食物。

      那张照片我一直带在身上,那是我唯一的能够让我回想起我亲生父母的东西。原本还有一块瑞士手表和一串铂金项链,不过早几年德维特在赌桌上的手气不太好,而我在一次出门又回来后就再也没看到了它们。

      还好我有把照片放在身上的习惯,不过德维特也不会对照片感兴趣,所以我害怕的是他会在把我的房间乱翻一通,在把我所有打工存钱买来的摄影资料都扔出窗外的同时,顺带着扔掉我的照片。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过,所以我不得不将它列入需要考虑的糟糕情况之一。

      德维特扔掉我的摄影资料那天,正好是我终于攒够了钱搬出那个魔窟的同一天。楼下那位贝琳达夫人正好站在外面刷牙,差点因为那本硬壳封皮的《单反入门教程》正中她的头,而被手里的牙刷尖头刺破喉咙。然后她冲上楼去朝德维特怒吼对骂,整个危房简直在他们剑拔弩张的骂战里摇摇欲坠。

      关于我那天走在回去搬东西的路上,隔着两条街就听到了他们的骂战这件事,倒不是我听力很好,而是罗马贫民区的房屋构造就没有隔音这个效果。我怀疑它们的设计师是否在设计这些房屋的时候,压根忘了这是作为房屋的必须条件。

      不过考虑到这些房屋的年代性问题,这也不是不能理解。

      我走到楼下目测了一下资料的零散和对这条街的覆盖程度,从对街的屋顶水槽一直到遮雨板再到我的脚边,影印的纸页纷纷扬扬像染了墨的雪花一样到处都是。情况比我想象得糟糕,也许我有百分之二十的东西都找不回来了。

      还没等我把面前的书捡完,有一辆发动机明显有问题,车前盖也合不拢,整体几近报废的福特汽车朝我横冲直撞着一路碾压过来。醉醉醺醺的司机还跑调高歌着甲壳虫的某首成名曲,潇洒地把手里的空酒瓶朝我砸过来。

      我抱着那几本连泥土和枯卷草叶都没抖干净的书,本能地朝旁边窜过去,动作还算迅速轻快,就是过长的鞋带让我把我自己给狠狠绊倒在地,撞到了堆在街边的那摞拆迁留下的建筑垃圾,膝盖被尖锐的水泥碎块划破出鲜血,我缓了一会儿才能站起来。

      还好裤子是黑色的,看不出来。

      身后,那标签上印着城堡和啤酒花的仿冒德国啤酒瓶被丢出一个抛物线,撞上街道布满裂纹的岩石,清晰的碎裂声后,玻璃花衰颓了一地。

      我蹒跚着将那些尚可还能入眼的书籍和资料一本一本捡起来,着意找着那本前两天从旧书店淘回来的黄皮封面《单反中高级合订本》。我打赌它那样的高龄一定经不起从四楼被扔下来的粗暴对待,但愿我能找到它的尸体,然后从街角的五金店弄点什么粘合剂来把它们复原。

      不过这得有点机遇层面上的技巧性,如果是那位一天到晚都戴着塑料卷发器的老板娘在看店的话,同样的东西价格至少得多个百分之三十。

      最终,我在门口那棵小叶榕枝丫上找到了我的那本书,顺便还有五楼班尼特先生那条绣有他名字的领带和他那位美国情妇的玫红色蕾丝内/衣,看起来已经纠缠着挂在那里很久了的样子。我的书和那位一直想找到丈夫出轨证据却至今没找到的班尼特太太都很倒霉,不过我没什么该有的同情心给予她。

      出轨赌/博和吸/毒抢劫是这里的主旋律,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每个人都差不多,早就习以为常了,因此也不会表露出同情。环境决定人对同一件事的态度,我的看法和这里的大多数人都一样冷血。

      我费了点力气才把那本书拿回来,这在膝盖受伤后无法给我提供稳定支持的情况下格外不容易。书脊已经裂成两半,里面的棉线和胶体也分了家,看起来格外可怜。我翻了翻内容,是前半部分的,后半部分不知道去哪儿了。我皱着眉头挪下树,膝盖的剧痛一直叨扰着我,让我一时半会儿没法好好走路。

      我沿着周围一直找,时不时还要提防楼上随时可能会扔东西下来。

      然后,我在墙根的引水槽里找到了我的后半本书。它被漂浮着烟蒂煤灰和矿泉水塑料封带的污水斜斜浸泡着,满页的字体从水面开始有一道明确的分界线,干燥清晰和潮湿模糊,好像马上就要脱离纸页随着那些水流被冲进下水道不见天日似的。

      这是最坏的结果,我还没有看完这本书。

      争吵声还在继续,书本哗啦啦的坠落声也还在继续,那声音密集得我几乎都要以为有人在朝我头上泼水下来,唯一的区别是被水泼会有点冷,被书砸会有点痛。

      伤口和疼痛卷走了我对于搬离这里的好心情,我承认我回来要带走的东西很少,但是我不赞同戴维特用这样的方式继续帮我减少。

      颤巍巍地接住最后一本摄影书后,我仰头听着戴维特在屋子里用力跺脚和乱转撞倒各种东西的声音,眉头皱得更深,语气也更冰冷:“我会把它们都带走,所以你能不能不要这样扔下来?”

      他叼着一支快燃到烟嘴的劣质香烟,将我衣柜里的衣物全都扔下来,瞪着布满血丝的浑浊双眼,沙哑着嗓子冲我咆哮,像头抽了过多大/麻的凶兽一样,手臂上的青绿色纹身因为过分用力抓住窗沿牵动着肌肉而有些扭曲:“去你妈的!我想扔就扔,你要是想要就赶趟上去捡啊!我他妈被那个婊/子连累得收留你这个瘟疫落魄到今天这个地步,还敢管我怎么扔你的东西?!”

      说着,他将我房间里的凳子和冬天的毛衣和围巾都扔了下来,哐当哐当地砸地上,散开的围巾劈头盖脸蒙在我脸上,带着一股烟草味和粮食酒的烈性味道。沙哑愤怒到恐怖的男声隔着薄薄的布料尖锐地刺激着我的耳膜,“滚你妈的!!一群晦气的浪/荡/货!有多远给我死多远!滚——!”

      柔软而和精致这个词远远搭不上边的衣物被扔得四下飞乱,附近的地上树上和栅栏上,到处都悬挂着那些或外穿或贴身的布料,周围的人很乐意地停下来看热闹,或者捡点什么附近的东西回去当垫脚布和抹布。

      我抱紧怀里的书本,指甲刮蹭过书页边缘,在上面切开一道浅浅的伤痕,扒下围巾草草围在脖颈上遮住半张脸,逼迫着自己尽可能快地离开这个充斥着嬉笑和怒骂声的,到处狼狈散落着我的衣物而让我难堪无比的地方。经过路边的时候,我随手从栅栏上取下一顶边角已经磨破发白的毛毡帽扣在头上,把帽檐拉到眼前。

      等我踉踉跄跄地跑到一个已经听不到那些让人厌烦的声音的地方以后,我才发现自己膝盖以下的裤腿几乎都被血液染透了,伤口剧烈疼痛,因为跑动的动作而被强迫着挤出鲜血。

      这不是个好现象,因为我打算穿这条唯一看得过眼的裤子去上班,但是它现在却被划破了,而且我现在才意识到。

      如你所见,戴维特并不是我的亲生父亲,只能算是个到今天为止的挂名监护人。

      我在十岁的时候,已经离家出走了好几年的姑姑艾米给父亲打了个电话,说她在罗马赚了钱,想请我们一家过来旅游。我从没见过这位姑姑,只知道她和奶奶关系极差又极为叛逆,但是却是我父亲很疼爱的唯一的亲妹妹。父亲在这次之前就去过好几次意大利,试图将姑姑劝回来见奶奶最后一面,但是每次都没有结果。

      母亲安慰他,如果姑姑能在那里有合适的发展也不错,没必要一定留在家。可是父亲却对艾米的处境忧心忡忡,说虽然在中国也没有什么亲戚,但是好歹还有他这个哥哥可以和她相互照应。她从小就要强又个性烈,一个人在外不知道会吃多少苦。

      那个时候正值暑假,就当为了旅游和对艾米的生活好坏最后的检验,我和父母一起从中国的重庆来到了意大利的罗马。也是同一个暑假,我永远的失去了他们,因为车祸。当然后来我才知道并不是单纯的车祸,而是因为艾米在生意场上的事,在一次西西里岛商业洽谈后,得罪了意大利最大的黑手党组织。

      西西里岛是个有点与世隔绝的地方,当然我不能否认它很漂亮,是个单从景色的角度来说能被成为仙境的地方。然而正因为如此,这种从中世纪发源起来黑色组织,却靠着天然地理环境的保护而继续繁茂在这个美丽的岛屿上,充当着它的影子政府。

      我的父母为了保护父亲唯一的妹妹而被卷进这件事,最终以一场车祸被了结,给艾米提供了逃脱的时间。从此,艾米和她的丈夫戴维特成为了我的非法监护人。

      黑手党的报复还没有结束,艾米带着我一直逃,从繁华的罗马中心区到都灵、威尼斯、帕多瓦、博尔扎诺、特伦托,最后重回罗马,不过地点变成了贫民区。

      艾米被迫丢掉了工作,戴维特也从他安逸的靠着艾米养活的米虫生活从此掉进烟毒堆里,还不得不被迫隐姓埋名成为一个黑户口。

      那一年我十岁。

      十岁孩子的认知还没有完全成型,很容易受到外力因素的左右。戴维特面对境遇跌落的事实无法接受,所有的无力和怨气化作了无休止的谩骂争吵。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住的地方连空气都是僵涩的,像被塞进某种固态毒/品里的味道。

      我想我可能永远说不上来我对艾米的感情,这不是我擅长的领域,我一直不太能分清楚我自己的感情。可能是童年的时候被丧失双亲,香烟和酒精麻木得太厉害,我大脑里负责处理情感分析的这一块似乎出了某种故障,让这种东西在我的脑海里从来都是很飘渺而且变化无常的。我只知道艾米在我生命中扮演的角色太过复杂,我对她恨也有,依赖也有,但就是很难对她有一个清晰的定位。

      会毫不避讳地告诉我是因为她的缘故才害得我失去双亲的人是她,在我快被黑手党的人抓到进而强/暴的前一秒,疯了一样拿着刀和枪来救我的人也是她。
      会在戴维特发脾气砸东西时,面不改色地带着我跑出去吃牛肚包,然后漫不经心地说自己不饿,让我全部吃完的人是她。
      会直截了当地当着我的面将她和戴维特一开始建立关系的原因,用一种尖刻恶毒的词语和方式,物化成一份你情我愿你好我好的纯上床式身体金钱交易的人也是她。
      会在逃亡路上承受力到达极限的时候,抓着我嘶吼让我滚的人也是她,可是最终又是她会心急火燎地把我找回去,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一样,彩色化妆品被泪水晕开成一片,蹭得我身上脸上都是。

      我对艾米的事情知道得不多,童年时候有限的精力都被用来思考怎么吃饱和不受冻去了,对艾米从来没有足够的了解。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她自己也不太喜欢在我面前提起的关系。

      她和我父亲长得有几分相似,尤其是眼睛。但是那头中国人标志的黑长直,却被各种药水和染色剂弄成了一种说不上来的奇怪颜色,还带着一种微微有点刺鼻的味道。

      我就这样在一个该待在学校里学习多位数乘除法的年纪,先学会了怎么靠着身高混票和怎么忍受饥饿和烟酒毒/品。

      这是一个我一开始怎么也想不出答案的问题,为什么毒/品流窜的阶级会是这种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明明连温饱都解决不了。后来艾米告诉我,落魄到这种程度以后,活着已经是折磨,与其吃饱了清醒地痛苦,还不如沉溺在幻觉里欢愉。

      “那他们为什么不去自杀呢?”我平静地问,毫不忌讳讨论任何和死亡有关的话题,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因为死亡对于贫民区来说是很平常的事。

      “他们才不敢去死,一群胆小鬼。”艾米一边涂着靠拼酒换来的指甲油一边嘲讽地笑着回答,“我呢,还没活够,自然也不会去想。说不定哪天黑手党那群王八蛋就追腻了我们,老娘摇身一变还能傍个大款,你想要什么我都买得起。”

      “他们会吗?”我又问。

      “当然,他们的对头多着呢,我们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只小蚂蚁。等他们玩腻了,自然就不会再来了。”说着,艾米偏头朝窗外吐出一口浓痰,皱起眉头厌恶地咒骂,表情相当咬牙切齿,好像那些字词对她来说实在太过恶心,她除了把它们反胃一样地吐出来以外,别无他法:“一群睚眦必报小肚鸡肠的混蛋,不是短就是软!老娘就拿了那么一点东西也斤斤计较成这样!等着全家断子绝孙吧!”

      我偏头,“你拿了他们什么东西?”
      “小孩子家家的别管那么多,总之有我在,饿不死你。”艾米半垂着眼睑,棕褐色的眼珠古怪地转了转,满不在乎朝我挥挥手,示意我一边晾着去,别烦她。

      “那他们什么时候才能追腻我们?”我并不是多话的人,但是我总是在艾米面前容易刨根问底。她的一切,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迷,以我那时候的心智,根本猜不出她的心情和意思,只能询问。

      艾米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继续涂她的指甲油,语气有些放纵的顽劣:“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的命很硬的,不怕跟他们耗!他们总有一天会对追捕你感到厌烦,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逃跑还要好好吃饱,优哉游哉地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说着,她抽出一支细长雪白的女士香烟点燃,然后狠狠吸了一口,闷了一会儿才吐出来,很享受的样子。指尖夹着的香烟慢慢变短,缭绕的烟雾给阳光蒙了一层模糊的雾帘,连带着她的样子也变得模糊起来,只有那句话依旧清晰。

      我不知道这句话为什么一直被我深刻地记在脑海里,也许是它给了我一个仿佛能看到未来和希望的虚幻错觉。

      人总要有点念想才能活下去,不然活着真的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在来意大利之前,我从没接受过任何意大利语的训练,对英语也一窍不通,唯一能交流的人只有艾米,也是她给我上的意语启蒙课,从“Stronza(婊/子)”这个词开始。那时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只是面无表情地跟着她机械地重复这个词,然后看着她笑得前仰后合。

      最开始逃亡半年多的时候,意语的阴阳性和各种时态对我来说就像流淌在车窗外的风景一样捉摸不透,正经单词没背下来几个,骂人的脏字耳濡目染记了一大堆。

      长时间的交流缺乏和对父母的思念让我变得沉默,除非必要,否则我不会开口说话。这种变化构成了我后十年的性格基础,阴沉,寡言,沉闷到像是一罐被丢在地下室里,终年不见阳光到霉菌长上天花板的腐烂罐头。

      我并不算是对语言很有天赋的人,能够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勉强混得像个半吊子本地人也是因为环境的高压逼迫着我前进而已。我对改变从来都适应得很差,除非我实在无法忍受。

      对于生活毫无感觉的转机是在十四岁那一年,艾米和戴维特在一个傍晚发了狠地大吵一架,将屋子里的东西都砸得差不多了。艾米拎起外套就往外走,脸上带着淤青,走前往包里塞了盒逛商店时顺手拐来的遮瑕粉底。

      戴维特用刀指着我让我滚,青筋像细小的蜈蚣一样爬在他的额角,衬得他本就因为酒精而通红的脸更加狰狞,看起来像是马上就要冲过来砍死我。

      我二话没说就顺从了他的意思,顺着那层摇摇晃晃又锈迹斑斑的铁楼梯来到下面。看到艾米正在对着一辆满是飞溅泥印的货车车窗补妆,化妆棉很小心地触碰上脸上的伤口,疼得她龇牙咧嘴,蹦出一连串骂人的中国话。

      末了,她拍拍自己的脸,理了理头发,用手指将嘴唇上的口红抹得匀净:“你别理他,那个怂蛋也就会拿刀比划两下,根本不敢真的砍死你。”我也实话实说地回答:“我怕的就是他砍不死我。”

      残废很麻烦的,店里打工从来不要残废。

      艾米古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哈哈大笑,还染着口红的手指不由分说地伸过来在我嘴唇上飞快一抹,将我拽得一个踉跄地朝前拖去:“走,姑姑带你去喝酒。”

      “我不会喝酒。”我提醒她。
      “那没关系,可以练的。”艾米满不在乎,似乎没有意识到对于一个正常的十四岁的孩子来说,酒是不应该沾染的。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我的人生从十岁开始就已经注定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了。

      那天晚上艾米喝得很醉,还因为和另一个从脖颈到肚脐都跳跃着鲜亮纹身的女人起了争执而打了一架。艾米喝得过头了,完全不是那个女人的对手,但是发起疯来很吓人,把那个女人的鼻环拽掉了,鲜血直流。

      女人惨叫着用酒瓶将艾米敲得头破血流,看着艾米倒在角落里蜷缩成颤抖的一团依旧不解气,还不停用那双裂口的带钉尖头鞋狠命踹着她。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直接用手握成拳砸开店铺的消防栓门玻璃,拖出里面的灭火器朝那个女人和周围的看热闹叫好的人群胡乱地喷过去。刹那之间,整个彩光闪烁的昏暗酒吧里全是尖叫,甚至快盖过那些让人头痛的重金属音乐。

      我将灭火器最后朝那个女人的头顶砸过去,看着她连连后退着撞到一排桌椅和酒瓶。浓烈刺激的酒味爆发出来,混合着那种灭火器里喷出来的味道,像炸/药爆/炸后的残余。

      我拼命扶起艾米,黑暗里快速摸索着她的包,然后不得不凭着感觉抓了一个,满手的温热黏腻,分不清是她的血还是我的。她软得像被抽去了骨头,我必须得用尽力气拖着她逃离这个地方,一路跌跌撞撞的来到一个还没彻底完成拆迁工作的废弃住宅楼底层。

      等到彻底安全以后,我才发现我浑身都在发抖,双手的手骨关节皮肤都被玻璃划破得血肉模糊,微微一下颤动都是钻心的痛。

      艾米的酒品不太好,喝多了就胡言乱语拳打脚踢,意大利语和中国话甚至重庆的方言混杂着说,但是都是骂人的。我挨了她几拳,替她将身上的秽物和伤口还有血迹清理干净,用的是被我拐来的错误背包里的矿泉水。

      折腾够了以后,她乖顺地缩在地上昏睡,我则继续翻着手里的背包,看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帮助我熬过这个晚上或者处理下我的伤口。

      我不担心艾米是否会着凉,她的身体因为过多的酒精在血管里沸腾燃烧而滚烫,因此我只需要管好我自己就够了。

      背包里只有一件男性的棕色派克式外套,还有一两本摄影图赏,一个钱包,一个移动电源,一台被包裹得很好的单反相机。

      我留下了那两本书和外套以及相机,钱包和其他东西统统都丢进那堆碎石瓦砖里。我没打算联系失主,因为我不想再来一次极速逃亡,这里可没有灭火器,而从外套表达出来的背包主人身形大小来看,我毫无胜算。

      那一晚上我几乎没怎么睡,因为我很担心我们会被那群酒吧里的人找到,毕竟我们跑得不算太远,而且我手上的伤口疼得厉害。

      半夜的时候艾米清醒了一次,嘶哑着嗓子呻/吟痛呼,把那个纹身女人的祖上十八代都骂了一遍,还问我到底怎么回事,她怎么一直控制不住地发抖。

      我一边摆弄相机一边头也不抬地回答:“我想是因为酒精的缘故吧,如果你戒酒了我猜会好很多。”

      她闷闷地笑,一边笑一边蜷成一团捂着头喊疼,然后又会结巴着说没白养我这么几年:“说真的……方卓尔,你……你抡那婊/子的气势,还,还真像我。”

      艾米很少叫我的中文名字,以至于当这三个字突然扎进我的耳膜时,我竟然都有了一种陌生感。

      “那不挺好?”我轻描淡写地回答,心想她还有力气跟我闲聊,那看来神智还算清醒,用不着去医院。

      “是啊。就冲你打人的架势,姑姑我就放心了……”艾米絮絮叨叨地呢喃着,然后又拼命忍着痛摇头否认,“不行……方卓尔,你不能像我……我不好,不好,你千万别学我,敢学坏了我就打死你。”

      我微微愣了一下,看了看她的样子,语调冷淡得就像深夜里的低温,滚动在昏黄路灯的残光下,几乎凝固:“要学你不容易,你放心好了。”

      “别学我……”艾米还在自言自语,带着浓厚的鼻音,“我对不起你爸妈,对不起你……我真的是想让……让你们过来开心的。我真的赚钱了……”

      我微微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重归在沉默里,这是我喜欢也最擅长的应对我不适应的环境和情况的方式。

      艾米的道歉还在继续,我身旁的建筑垃圾碎片牵拉出层层叠叠的阴影捆住了我,几乎剥夺我的呼吸。环顾四周,除了黑影以外,只有凄冷的空旷。

      从那天起,相机成了我唯一的消遣,也成为了我唯一的爱好,我对摄影的热爱就是从那个混乱的晚上开始的。从那台黑色的沉重相机里,从那些精美的鉴赏图册里蔓延出来的。

      我太不好说我热爱摄影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到底是试图固执地捕捉和留住那些美好的瞬间还是真的只是热爱摄影。但是我也懒得去想那么多,反正想出来了又不会对我的生活造成什么改变。

      艾米对于我的爱好很不屑,但是她也很开明的并不反对。我开始把我在各种店里打工赚来的钱都用在摄影资料上,这让我觉得自己的时间至少是流逝得很有意义的。

      然而我很快发现,照片一旦被拍下来,那个被我捕捉到的瞬间就会失去原本的美好,这让我很茫然而且束手无策。和以前一样,我很不习惯改变,即使发现了摄影的缺点,我依然保留着这样的爱好和习惯。

      我得承认有的时候我还是能拍出让我满意的照片的,只是那种几率很小,大多数都是一些在我看来相当僵硬干涩的图片。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十六岁,终于攒够了钱搬出去为止。

      艾米来看过我几次,每次都是略坐坐就走,还会塞给我一大堆她用腻了的化妆品。她现在有了一个新欢,一家大型迪斯科舞厅的乐队主唱,每次来的时候,还没到门口我就能听到他那辆老汽车里传来的狂放音乐。

      她看起来是真不打算回戴维特身边去了,而且也挺乐意和这个摇滚风浓厚的男人在一起。我不清楚她和这个乐队主唱还有戴维特之间到底算什么关系,不过我倒是挺支持艾米的决定,至少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以后,我没看到艾米身上再有伤,而且她会笑得很开心。

      我从没问过艾米到底喜不喜欢这个男人,这是个很复杂而且很困难的问题。它没有清晰的界定,全凭每个人的感觉和忠诚,而这恰好是人性里最不可靠的一点,比照相的瞬间还来得虚幻。

      艾米在开始了一段新生活后,会主动在我面前说起她现在的看法,大多都是说教式:“感不感情不重要,只要在一起的时候开心就好了,人的感情都是瞬息万变的,千万别在一棵树上吊死,要吊死也得选个摇钱树,死在钞票堆里才值当。老娘当年就是太傻,以为戴维特那个家伙替我挨了两刀就是真命天子。”

      说完,她厌恶地啐了一口,指间的烟灰抖落如蝶,漂浮在空气里有一种奇异的颓败感:“去他妈的真命天子,他就是个为了吃软饭的寄生虫!自导自演骗了我几年,白吃白喝还白睡!活该现在穷困潦倒一身骚!方卓尔,你可别学我,别那么轻易就被骗得团团转。”

      原来这才是她离开戴维特的原因。

      送她走的时候,我提醒她:“戴维特来找过我几次,你小心点。”

      她轻蔑地笑了,伸出因为刚刚纹身而还没拆绷带的手臂狠狠搂住我:“你担心一下你自己吧,小丫头要独立了,姑姑不拦着你。不过你也用不着害怕,他要敢来威胁你,你就打个电话过来,老娘踹到他亲妈都认不出来。”

      说完,她的新欢一脚油门将车飚了出去,沿途肆意张扬地洒下一路的嘈杂摇滚音乐,横冲直撞着招摇过市。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

      她将自己的事说得太少,以至于我到后来甚至都根本找不到她。

      艾米·方·希金斯,我的姑姑,我们从此再也没有了联系。她的出现和消失都是那么突然,就像一阵风一样,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最后去了哪里。没有人会关心一个罗马贫民区的放/浪/女人的死活,这样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她的下场只会成为这片区女人们晚上做饭时,顺嘴说出的千百句话当中的一句。

      这就是她留在人间最后的证据。

      我不记得她的生日,事实上我猜她自己也不记得,就像我也不记得我的生日一样。因此我只是选了一个天气比较好的日子,带着钱出去找巷尾的老雕刻匠给我做了一个艾米的牌位。

      他对中国的牌位样式要求一窍不通,碰巧的是我也是。所以他只是凭着我的模糊描述胡乱弄了一个东西出来,然后刻上了艾米的意语名字——他当然不懂中文,这是一定的。

      我捧着那块东西回到了我的住处,将它放在平时吃饭放书或者别的什么用途混杂在一起的桌子上,用马克笔将一连串中文写了上去:
      方夏灵位,侄女方卓尔留。

      中国已经和我很遥远了,它的各种传统习俗和礼节细琐也随着远离了我,我甚至根本不知道这样的写法有没有犯忌讳。似乎我在中国的十年生活,留下来的除了“方卓尔”这个名字,其他的都很模糊了。

      不过即使犯忌讳也无所谓了,艾米根本不会介意,只会指着这个四不像的东西哈哈大笑,然后用香烟故意呛得我咳嗽不止,接着教训我:“你可别像我一样忘本了,小丫头,要遭天谴的。”

      那天晚上我缩在棉絮外翻剥落得很厉害的被子里,时不时地惊醒过来看着那块牌位,寒气从四面八方笼罩过来把我困得动弹不得,只有莫名其妙的眼泪还在流淌。

      我觉得艾米说得是真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等着自己的报应,而我的报应就是遇到后来的永恒噩梦。

      在那个噩梦降临前,我对生活的态度远远算不上乐观,只能说是留有希望。因为艾米告诉我,厄运和仇家都一样,它们总有厌倦追捕你的一天,我要做的就是不断朝前逃跑,想办法吃饱,然后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我就是这样从黑手党的追捕下一直逃跑,从戴维特的威胁里一直逃跑,并且依旧很好地活下去的。艾米或许在很多事情上都是错的,但是这句话我一直深信不疑。

      不过事实证明,这句话的真理性还是有极限的,它的对象只能是人类。

      当对方已经不再是人类,而是一种超自然的诡异生物的时候,这句话起的作用就是一个未知数了。

      我的人生,在二十岁那一年,因为一通来自沃特拉的电话而再次翻天覆地。
note作者有话说
第80章 Part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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