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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14章 艾维斯 ...

  •   艾维斯看着眼前这个恭谨站立的男人,他低垂着头,双手自然地搭在身前,整个人显得收敛而放松,但他刚一开口,就露出了紧张。

      “我知道得不多,但我绝不会隐瞒,所有的,只要我能想起来,我一定会都告诉您的。”

      “先坐下吧。”艾维斯示意,“不必紧张,你在我的书房里,而非某个不知名的阴暗小屋。”

      男人坐了下来,在他抬头的时候,艾维斯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炽烈的火焰,但这并不叫人讨厌。

      “康纳·莱迪。”艾维斯尾音轻微的上扬,做出一种精妙的确认。

      “我现在名叫汉特,大人。”曾经逃跑的男孩儿回应,“我曾发誓,在我复仇之前,我一直都是汉特。而等到恶人自饮毒酒的那一天,我会拿回我的姓氏,拿回我的名字!”

      “很好,”艾维斯赞许道,“不过在你复仇的过程中,我需要你做一天康纳·莱迪。”

      “灵活处事。大人,”汉特很快地答道,“这是我的家训。”

      看得出来,艾维斯暗想,他打量着这个男人,他的脖子上有一块疤痕,年代久远。那里应该是他生来就带有的那块红斑,显然,为了逃亡,他自己动手把它割去了。艾维斯清晰地记得他的调查结果,那些与汉特相识的人们这样评价他:开朗的酱料小贩,喜欢吹牛,经常对别人吹嘘他曾经与野狼搏斗过。艾维斯也曾乔装观察过汉特,他正赶上汉特绘声绘色地表演。

      “那可是个大家伙!”汉特夸张地伸展手臂,“它足足到我的腰那么高!可是它的骨头都支棱出来啦!肚子瘪瘪地在下面晃荡,那可是头饿狼!饿狼可比健壮的狼要凶残多了!”

      “它向我扑过来,我敢打赌,它比你在野地里逛荡了十个月后,回来见到第一个妓女的时候还要急切。”酒馆里哄堂大笑,汉特继续说道,“我被这饥渴的畜生扑倒在地,它实在太快啦!它裂开嘴就想吻我,可它实在是太热情了,嘴巴张得太大,险些没把我熏晕过去!要我说,你们可想不到那究竟是种什么味儿!它的口水又热又黏,直滴到我的脸上,可我没法儿去擦,我得抵住这美人儿的嘴,那些发黄的尖牙我可消受不起!”

      “这家伙有一口刀子似的尖牙,和匕首似的爪子,可我有什么呢?”汉特大声吼道:“我就去他妈的只有一根木棍!我就只能这么用木棍扛着它的嘴巴,去跟他拼力气!”

      汉特抬起双手,仿佛正握着什么在努力抵抗:“这可不公平!我的嘴可咬不动它,我的两只手都用来对抗它那一口好牙,可这家伙还有四只爪子!它的前爪抓进我的肩膀里,我倒不觉得疼,但胳膊却开始使不上力气了。它那张能吞下我脑袋的嘴巴就离我越来越近。”

      汉特停顿了一会儿,他环视了一下周围的人,然后继续说道:“就在这个时候,那根棍子突然就断了。”

      “那饿狼的嘴巴瞬间就咬了下来,给了我脖子狠狠一口。”汉特偏过脑袋向大家展示他脖子上的疤痕,“我以为我死定了,可那家伙咬了一半就停了下来。你们猜怎么着?”

      “我发现我还紧紧握着那木棍的两端,但它断成了两半,断口变成了尖锐的矛头,那狼低下脑袋来咬我,结果反倒把自己的脑袋给刺穿了。”

      这是个聪明人,艾维斯想,而且有足够的耐性,对自己也足够的狠。

      “你还记得二十年前,你的父亲为何突然要出海吗?”艾维斯问道。

      汉特的腮帮鼓动了一下:“我记得,他曾经很欢喜的告诉我们,他终于有机会了,当年的王子殿下,现在的国王陛下要为母亲寻找各种稀有香料。曼德森陛下答应我父亲,只要能找到他所要求的那些珍惜香料,就授予他一个爵位头衔。”

      断掉的线头已经重新接起,艾维斯说不出心里是什么复杂滋味,他把这些都掩下,继续用平淡而精妙的口吻探寻:“你记得很清楚。”

      “这二十年来,我每天都要回想一遍那一段时间内所发生的事情,大人,”汉特的面孔微微扭曲,显得有些狰狞,“我怕我忘了仇恨。”

      “很快,很快你就不必如此了。”艾维斯推给他酒壶,他等待汉特平复了心情后,向他展示了几颗奇异的黑色干果。这小东西比少女的小指甲还要小上一圈,黑色的表皮褶皱着,形成奇特的纹路,在阳光下,泛出浅淡的,奇异的淡粉色光芒。

      “你还认得这个吗?”艾维斯问道。

      汉特捏起一个,将它凑到鼻子底下嗅了嗅,喃喃道:“太熟悉了,我父亲应该教我辨认过它……”他皱起眉努力的回想,“是什么呢……”

      他已经二十年没有接触过香料了,更何况仇恨和逃亡生活一直在折磨着他,要他清晰地记起来实在为难,艾维斯提醒道:“这是多斯乌果,来自另一个大陆的珍贵香料。”

      “另一个大陆。”汉特呢喃重复,他突然激动起来,“我想起来了!大人!我父亲第一次出海回来后,曾带着我辨认过它!虽然我记不得这名字,但我记得它那种特殊的香气!这是曼德森陛下要求的那些香料中的一种!”

      艾维斯呼出一口气:“很好,那么,再过几日,就是我需要你做康纳·莱迪的时候了。”

      “大人。”汉特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激动而又踌蹴,眼白微微发红,“这是否,与我父亲的死有关?”

      艾维斯没有直说,他低声道:“哪怕不知道首尾,但只要参与进了阴谋,便不再安全。”

      “别想这些了,你要不要去看看你的母亲?”艾维斯道,“她现在很安全,只是状态不怎么好,也许你能让她好一点。”

      “感谢您!大人。”汉特起身鞠了一躬,他的声音微颤,“回到暮谷城后,我一直在打探母亲的消息,可我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商贩,我一点都接触不到!感谢您!大人,真的感谢您!”

      “她被迫嫁的那个男人,”艾维斯想到那个可怜的女人,他已经想得到汉特看见母亲后的反应了。艾维斯对汉特起了一点同病相怜地同情,他说道,“他还在我的监管之下,等事情结束,我可以把他交给你。”

      汉特从这话中嗅出了不详,他匆匆告退,急切地随着侍从去见与他分别了二十年的母亲。

      艾维斯看着汉特的离去微微出神,他已经要见到他的母亲了,而艾维斯什么时候能见到自己的母亲呢?哪怕有梵妮的照看,但相见和听闻的距离就是那酿造苦涩的酒花,只是饮得久了,竟也适应良好。艾维斯轻轻按了按胸口,当他站在母亲的房门前,这里是否也会如汉特那般疼痛?

      房门再次被敲响,艾维斯铺展开他的网络,而现在另一条线带给他了回馈。

      这次是来自艾林谷的消息。艾林谷的小国王里奇渐渐长大,他想要从他的姑姑尤妮斯手里拿回自己的权柄,但这可不是一件仅凭他自己就能办到的事情。

      艾维斯展开信纸,里奇陛下给他的信纸上只有短短一行字:“费迪南和尤妮斯搅上了。”

      艾维斯轻声吸气,很难想象费迪南那种严正的性格会做出这种事情。艾维斯没见过尤妮斯,但他听说过这个女人的事迹:尤妮斯自幼聪慧,是她父亲最小的孩子,她说服了父亲由她自己挑选丈夫,这位特立独行的公主殿下放出话来,绝不会嫁给一个不如她的人。结果直到老国王逝世,小公主都没有订婚对象。她的哥哥继位后,为自己的小妹妹挑选出了一打可能的丈夫人选,但这些人都被尤妮斯辩驳得羞愧难当。尤妮斯也因此而闻名了,她是那一辈人中,唯一一个至今都没有结过婚的人。后来她的哥哥也死了,王位落到她年仅五岁的小侄子手上,于是尤妮斯接手了艾林谷的权柄管理至今。或许是因为权力腐蚀人心的能力,又或许尤妮斯本身就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如今随着里奇国王的一天天长大,两者之间的矛盾也日益严重。但两人毕竟都是罗伊斯家的人,他们原本默契的将争斗把控在了家族内部。

      可谁能想到尤妮斯居然与费迪南相恋了呢?不管尤妮斯究竟有没有叫费迪南插手的意图,小国王都不可能毫无行动了。费迪南几乎可以代表曼德森的态度,如果尤妮斯得到了费迪南的支持,里奇想要掌权的日子就遥遥无期了,现在他只好更紧密地联系艾维斯。但艾维斯却知道曼德森不会喜欢费迪南与尤妮斯相恋的。这可是一个难得的把柄呐!

      只是这把柄还不够大,还不足以叫费迪南背叛曼德森。但只要有合适的机会,这个把柄仍然能发挥出超乎寻常的力量。

      而机会很快就出现了。

      在艾维斯再一次与卡特尔在那个秘密房间联系的时候,这个失去了国家与亲人的落魄王子给艾维斯打开了另一个切入点。

      “您为什么不尝试换一条路呢?”卡特尔这样说道,“如您所说,我们已经到了不得不行动的地步了,可是暮谷城被国王把控得死死的,在这权力的中心,能够争取的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已经争取到了,剩下已经是无法插手的了。”

      艾维斯明白卡特尔的意思,可是他却不得不迟疑,他留在暮谷城,并不全是因为这里是王城,虽然他在这里可以接触到最新的消息和具有权势的大臣,但曼德森无所不在的视线也几乎要将他绑得动弹不得。艾维斯留在这里,还有母亲和梵妮的缘故,她们都无法离开暮谷城。对于艾维斯来说,哪怕见不到面,但只要能更近一点,他就会更安心一点。她们是艾维斯难得的温暖港湾。艾维斯疲倦地按压额角,他知道有些时候必须放手,但能压下情感的理智,往往和痛苦挣扎相缠绕。

      “您可以要求一块儿自己的封地,这合情合理,然后您就可以在那里发展自己的力量。在暮谷城里,国王对您严密监控,您不得不束手束脚,但假如脱离了暮谷城,他就无法再这样监控您了,您可以更自由的伸展手脚,您可以培养更多自己的力量。”卡特尔诚恳地劝说着。

      这话和梵妮之前的意思相同,康斯顿的离开或许真的不是一件坏事。国家很大,暮谷城虽然是王都,但也只是这里的一座城罢了。脱离了这里,他能够做的更多。

      艾维斯被他说动了。他已经在暮谷城待了二十年了,所有能做的他都做了,但曼德森对王城护卫的把控是绝对的,所以哪怕艾维斯拿到了曼德森弑父的证据,他也不敢把汉特带到朝堂上进行庭辩。只要曼德森一声令下,王城护卫就可以砍掉艾维斯和汉顿的脑袋。即使大臣们不再承认一个弑亲者高坐于王位之上,但那又和艾维斯有什么关系呢?死亡就什么都没有了。

      艾维斯需要在保证自己的安全的情况下,将曼德森的恶行揭露出来。至于母亲和梵妮,艾维斯抿紧了嘴唇,为了能够正大光明的相聚,暂时的分别是可以忍受的。

      只是这件事还需要仔细筹划,曼德森乐于阻碍艾维斯想要做的一切事情,他不需要知道艾维斯的目的,他只要不允许就可以了,谁叫他是国王呢?艾维斯有把握拿到封地,但这封地的位置和大小,可就有得考量了。

      而想要促使曼德森同意,最好由一个他所信任的人来提出这件事。还有谁比费迪南更合适呢?

      回到了书房的艾维斯取出地图,他需要好好斟酌一下目标所在地,这可是件麻烦事儿,艾维斯所要寻找的,是一个对他有利,但却又要曼德森可能同意的地方。这几乎是两个相悖的条件。

      艾维斯索性放下笔,他站到窗前。这间房临着海,一阵一阵的浪潮声悄无声息地融入了空气,这已经成为了艾维斯生命里的习惯。也许有一天,当他听不见这浪潮声的时候,他也就到了离去的时候了。

      “我们的生命,如同这海浪,永不止息。”那是父亲曾经对他们说过的话。他们,艾维斯和曼德森。那是一个暴风雨的夜,海浪如墙,盖天扑下。他们,和父亲一起站在高塔之上,那是艾维斯第一次见到那样狂暴的大海,只有六岁的他被惊住了,而年长的曼德森把自己的披风盖到他身上,之后也一直没有松开握着他的手。父亲的声音低缓地响起,“海洋可以包容一切,也可以摧毁一切。”

      但从今天来看,曼德森恐怕只记住了第二句话的后一半,而艾维斯,他感觉自己就是那第一句话的写照。他从未放弃过与他血脉相连的哥哥的对抗,他把这句话用在了这里。父亲如果知道了,恐怕不会开心。

      艾维斯深深叹息。他在暮谷城空耗了二十年,又何尝不是一种逃避?只要在暮谷城,他就不会有与曼德森兵戎相见的那一天,他无时无刻不在与曼德森对抗,却又无时无刻不在躲避结局。艾维斯甚至分不清这是因为害怕失败还是因为多年以前他们之间还残存的那一点儿温情。但他现在已经做出了决断,他早该做出改变。曼德森的披风在他囚禁母亲的那一天就被艾维斯撕碎烧毁了,他又为什么要迟疑呢?

      也许神明都在帮他下定决心,在艾维斯回到书桌前,又一个消息被送了过来,那来自已经去往了平钩镇的康斯顿。

      艾维斯看完了信件,他拿起羽毛笔,在地图上圈下了一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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