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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有时候,这世界小得可怜。

      唐莎莎最近一次体会头皮发麻的感觉,大概是在一周前,在某个茶馆的门口。
      但是现在头发发麻、心里悸动的感觉再一次席卷而来。她背上爬了点冷汗,因为这种感觉,甚至让她想要立刻夺路逃走。
      秦知年站在门口,一手搭在门把上,一手撑着门框,似笑非笑好整以暇地注视着她们。
      他这样子颇为性感,像是偶像剧里面不自觉散发出荷尔蒙的男主角,唐莎莎却在心里评价,站没站姿,风骚。

      下午的时候方缘已经和他交换了名字,这会儿笑眯眯打着招呼:“秦哥你好。”
      按理说她打完招呼之后,旁边的人也应该顺着声音打个招呼的,不过却迟迟没有反应。最后方缘只能不露声色地用胳膊拐撞了撞唐莎莎,又说道,“这是我的室友,唐莎莎。”
      唐莎莎还是没反应。
      方缘急了,咬着耳朵小声催她:“莎莎!”
      眼皮底下的小动作,秦知年怎么可能看不见,不过见着女的一脸不情不愿,仿佛受了什么屈辱似的,他索性先开了腔:“唐小姐,又见面了。”
      闻言,唐莎莎指甲稍微陷进了掌心里面。
      唐小姐……
      秦知年以前也经常会用唐小姐来称呼她,多半是不太愉快的时候。每次觉得她无理取闹让人生厌的时候,唐小姐的称呼就会冒出来。
      她虽然没有抬起头,但是她能猜测得到秦知年现在是什么样的表情,是什么样的眼神,绝对是讥讽又不屑的。仿佛是行刑现场,他是刽子手,而她是被公开处刑的人。
      唐莎莎心脏骤然缩紧,被人狠狠捏了一把。
      她有点后悔起来,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跟着方缘一起来看看房子。
      方缘很是意外,目光在他俩身上来回游移:“你俩认识?”

      唐莎莎总算是抬起头,神色古怪,似乎同时面对着熟知自己的闺蜜和不太熟知自己的前男友,不知道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最后,她还是拿出了那副无懈可击的面对外人的态度,用最为官方的口吻解释起来:“是的,秦师兄以前和我们一个学校,上次系里活动,他也来看了,导师稍微介绍了一下。”
      秦知年果然略有些嗤笑起来。
      虽然她急切表现出了一副想要撇清关系的样子……
      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就好像是她为了接近他,故意闯进了他的领地一样。偏偏闯了进来还要假装无辜,欲拒还迎地画出一条疏远线。
      唐莎莎全当看不见。

      方缘有点乐:“那可真巧,以后咱们就是邻居了,还要拜托秦师兄多加关照!”
      秦知年目光还落在唐莎莎的脸上,好半天,嘴角略微起了一点弧度,没理方缘后面半截话,不过是意味深长地缓缓说了声:“是啊,真巧。”
      唐莎莎因为那一句话,觉得脸皮像是被隐形的手打了一巴掌,又烫又辣。
      方缘丝毫不觉,又笑道:“对了,我们刚才熬了点银耳汤,也给秦师兄熬了一份过来,希望您尝尝看。”
      方缘说话的时候再次撞了撞她的手臂,唐莎莎很想把东西拿回家倒掉,甚至是喂老鼠,只可惜现实就是一堵墙,压根不给她留一扇门。
      最后,她只能把汤递过去,笑得像朵劣质的人造花:“方缘熬的,秦师兄慢用。”
      她画蛇添足的故意一句,让秦知年看了她一眼,缓缓接过了,随口“嗯”了一声。

      再次回到屋里,把门严丝合缝管好之后,唐莎莎仿佛脱力了一般,倚着沙发,就坐到了地板上面。
      方缘走过来看她:“你坐地板这个习惯能不能改一改?”
      每次累得要死要活的时候,这姑娘好端端的椅子沙发都不坐,就往地上那么一蜷,好像这样就能舒服一点似的。
      唐莎莎心里有点事,回话的声音也有气无力的:“要不咱们给客厅铺满地毯,我就能随地坐了。”
      方缘合计了一下:“地毯是你需要的,不是我需要的,你要是买了的话,我不会付钱。”
      唐莎莎觉得很有必要买地毯,毕竟摊上一个不太想摊上的邻居,指不准什么时候回家就需要随地打坐恢复气血。
      方缘端端正正在后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又说道:“我总算是明白了。”
      “什么?”
      方缘从背后自上而下看着她,说道:“秦师兄才不是什么恻隐之心来帮忙,只是因为看到箱子上你的名字了,所以才来帮忙的,对吧?”
      这件事情可能会有一万种可能,但是方缘说的那种,是唯一的不可能。
      如果是秦知年的话,大概会恨不得把她所有东西扔在楼下,再多添加一百斤的行李,他可以一边不屑,一边抱着胳膊站在窗台边欣赏她受折磨。
      可是,她又不自觉生出点窃喜来。
      隐隐约约的,带了那么一丁点期待。
      唐莎莎有些憎恶这样的自己,又听见方缘的笑声:“秦师兄虽然不是我的菜,但是你倒是可以和他来一段浪漫。”
      闻言,唐莎莎目光散了一点,不知道看着什么地方,许久后,才认认真真回答了这一段玩笑:“我也不行。”她像是想起点什么,补充道,“没意思。而且麻烦,很麻烦,非常麻烦,特别麻烦,你知道我最讨厌麻烦了。”
      方缘一怔。
      唐莎莎却站起身来,走回了自己屋里。

      她以为和秦知年成为邻居已经是非常要命的事情了,但是到了周一才知道,就算以后她搬家离开了这个地方,秦知年这个噩梦也不会离开她。

      之前唐国华和她说过,让她周一直接去科研所报道,周一早上大清早的,又特意打了个电话过来,提醒她千万不要迟到。
      唐莎莎看着闹钟上显示的六点半,想到这里去科研所仅仅需要的十五分钟路程,有些哭笑不得。
      周一早上科研所各个部门要开例会,唐国华给她通知的时间是九点半。也就是说现在离她上班的时间还有差不多三个小时。
      方缘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唐莎莎正擦着嘴,一副刚刚解决完早餐的样子。
      唐莎莎和她道了声早,又指了指桌子对面放着的东西,和她说:“你今天有面试吧?我也帮你买了一份早餐。”
      方缘点了点头:“谢谢。”
      平心而论,唐莎莎不化妆的时候那张脸看起来是很嫩的,就是装成刚刚念大学的女生也毫无压力。但是这个人不管是妆容还是穿着打扮都喜欢把自己往成熟里面整,现在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副已经有了一定经验的完美OL。
      方缘在她对面坐下来,表情十分担忧:“莎莎。”
      唐莎莎抬头看她,一脸无辜又茫然。
      就这个样子来看,还是很可爱的。
      方缘用好商量的语气和她说着:“你那种完美又刀枪不入的态度,对对外人就行了,对着同事和以后要长久相处的人,就用平时普通的样子相处就可以。”
      如果唐莎莎肯用平时在家里那副普通小女生的样子面对别人,绝对会比现在受欢迎很多。
      唐莎莎略微皱起眉。
      方缘目光变得悠远起来。话虽如此,她也知道现在突然和唐莎莎说起这件事,对方会改变的话不太可能,毕竟一个人这么多年的习惯,没办法说改就改。她叹了口气,“你这样子,会让人觉得你不好相处的。”

      九点一到,就几乎已经过了早上上班的高峰期,路上人少了不少。
      初春的阳光慵懒地洒下来,虽说是南方的城市,但是现在的晨风还带着些微冷意。
      唐莎莎沿着人行道上地砖相接处那条缝隙笔直往前走着,每一步都仿佛踩在云上,飘忽又不真实,心里也难免生出一点恍惚。
      在和秦知年相熟之前,她绝对都是一个正常的女孩。
      她本性偏软和,在大家眼中一直是个乖乖女,颇受父母和老师的宠爱。那时候的唐莎莎像个软团子,谁都想捏一捏。她会正常的撒娇,会苦恼,会示弱。
      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和秦知年就从“仅仅认识”变成了“熟识。”
      她也开始慢慢变化起来。
      她讨厌秦知年恍若天之骄子的模样,她讨厌秦知年对她露出嘲笑的嘴脸,她讨厌秦知年凡事都比她强一些。所以软团子变得坚不可破,无懈可击,软弱和幼稚只有在面对极其相熟的人的时候才会展现出来。

      这样的情况一直维持到某一天,沈怡突然出现了。
      她从来不认为身边有能比自己更加优秀的女性,也从来没有把沈怡放在眼里过,但是沈怡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秦知年红颜知己了。
      她也能察觉得到秦知年那时候的动摇。
      虽然没说出来,但是那个人那时候确确实实对沈怡有着七八分喜欢的。她姑且还挂着“女友”的头衔,不过谁也不知道这个头衔某一天会不会就没有了。
      有件事有点难堪,说出来一定会让秦知年十分乐呵,所以唐莎莎也就当成个笑话藏在心里——她那时候是真的喜欢秦知年。

      沈怡像小说里面的女主角,迷糊又可爱。性格好得让所有人都觉得喜欢。
      沈怡和秦知年的相处,就好像唐莎莎和方缘的相处,轻松愉快,一点都没有拘束和紧张的感觉。
      那个软绵绵的女孩,难得鼓足了勇气,和她说:“秦知年需要的是了解他,能让他觉得放松和自在的人。你不觉得,你出现的时候,只会让他斗志昂扬吗?”
      唐莎莎当时面色冷静,心里却难免有一星两点触动,她想,她要是拿出自己最正常最普通的样子和秦知年相处的话,兴许他俩还能维系下去。
      结果这点心思很快被浇灭。
      她第一次对秦知年露出了百分之一的真实,对方却睫毛一扇,似笑非笑看过来,目光里面全是探究,和她说:“你没必要刻意学沈怡的样子,难道你就那么喜欢我?”

      时隔多年再想起这件事,难堪之余,又有了点别的感受。
      虽然是喜欢,但是又假又累,一点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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