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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失万重云 ...

  •   舒淮撑着头趴在的士的窗玻璃上,一会儿笑一会儿愁,师傅一瞅,完了,这孩子神智不大清楚啊,也就不敢再和她搭话了。

      为什么呢?

      以前她也一直不大明白,曾谙长得一直很符合她的审美标准,皮肤白,个子高,鼻子挺,爱打篮球,声音低沉温柔,甚至还被一些不开眼的小学妹们列入了校园十大男神的范围。

      即便是这样,她也仍是对曾谙怎么都喜欢不起来。可她后来喜欢的每一个男生身上总是隐隐有曾谙的影子。

      他们无一例外,都爱穿白衬衫,都笑得极温柔灿烂,都会弹吉他会唱歌,可他们却永远不会是曾谙。

      或许是因为他们打小就厮混在一起,一起洗过澡,一起光着屁股满地跑,一起睡午觉,一起吃饭,一起上学。

      他在她刚刚能分清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时候,他就已经以“曾谙”的身份进入了她的生命中。

      于她而言,“曾谙”这个名字可以等同的东西有很多,朋友也好,亲人也罢,却绝对无关性别。

      曾谙就是曾谙,曾谙也只是曾谙。

      她教他骑车,他就教她游泳,她教他画画,他就教她滑冰。

      他们对彼此都太熟悉了,熟悉到除了自己以外,对方就是自己最熟悉的人。

      舒淮从小就没把曾谙当男生看,后来知道男女有别以后,她更是不可能喜欢上曾谙。

      喜欢是一种心怀好奇的恋慕,偷瞟他会脸红,说个话能兴奋半天,碰个手能小鹿乱撞。

      而她,对曾谙并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悸动和心悦。

      *

      舒淮无聊地剥了剥手指甲,扭头问道:“师傅,大概还要多久才能到啊?”

      师傅手肘轻轻叩击着方向盘,语气有些无奈:“我也不知道啊,不堵车的话快得很,十分钟都不要。但现在堵车堵得很严重啊......”

      “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

      一阵粗犷威武的歌声突然从她的化妆包里飘了出来,打断了司机师傅的话头。

      “......”

      舒淮一脸黑线,这个杜希子非要把她手机里的来电铃声设成《套马杆》,还总是喜欢连环夺命般不停地call她,这直接导致她在各种公众场合和非公众场合,熟人和陌生人面前颜面尽失,羞愤欲死。

      敢情丢脸的不是她......

      不过,在杜希子日复一日的辣手摧花下,舒淮也算是修炼出了一张比城墙薄一点的厚颜。

      “喂......”

      “猪,你是不是不想干了,竟然敢让客户等你!我告诉你,我们调香师虽然工作时间极为自由,但见客户,听诉求,议方案的时候,拜托你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要是丢了这一单,我刚种草的Gucci你给我买啊......”

      “停停停,我知道的啊,我也是个有职业素养的人好不好?我这不是堵车了吗?纯属意外。谁还没个意外了?”

      “别给自己找借口,你明明就是睡懵了,忘记了这件事,是不是我最近收拾你,你就浑身不舒服啊,你要是早点出门,能赶上堵车吗......喂......说你呢!”

      “嘟嘟嘟......”

      舒淮果断挂了电话。

      师傅听得目瞪口呆,半晌才叹服地道:“刚才那位就是套马的汉子吧,泼辣,爽快,名副其实啊。”

      哈哈哈哈哈,舒淮极不厚道地爆发出了一串恐怖的笑声,“师傅,你的感觉真是准爆了,不过啊,套马的汉子可不能和她比,他们可比她有女人味多了,哎哎哎,师傅,麻烦您靠边停一下!”

      “怎么了,可是这里不能停车啊。”

      舒淮从皮夹里抽出一张毛爷爷连着自己的名片一起递了过去:“麻烦您了,这是车费,多余的就当是罚单的补偿了,如果不够,您可以打我名片上的电话。”

      师傅没办法,只好依言靠了边,车还没停稳,舒淮就躬着身子拉开了插销,身手敏捷地蹿下了车。

      “曾谙!”

      她茫然地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摩肩擦踵的行人没有一个停下脚步,车辆喧嚣的鸣笛声刺进她的耳膜里,却逐渐变成了一片寂静的空白。

      无数的白点在她的脑海中回旋,她失神地想:怎么会呢,自己刚才明明就看到了,透过茶色的玻璃车窗,他就站在这里,她看到了!

      笔挺的身姿,仍是穿着一袭洁白的衬衫,身上难看的蓝白校服已经变成了一套剪裁合度的黑色西装。

      她闻到了好多气味,有古龙水的新鲜,三明治和培根蛋的香甜,香奈儿五号的浓郁,荞麦原生面包的苦涩,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睡莲香气。

      “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不合宜的铃声再一次飘起,这回,她引起了路边行人的纷纷侧目。

      舒淮若无其事,好像那根本不是来自她的手机,她云淡风轻地按下接听键。

      “舒淮,你居然敢挂我电话......”

      杜希子在打第二通电话之前,已经准备好了洋洋洒洒的腹稿,准备只要舒淮一接电话,她就有把握把这个猪骂得狗血淋头。

      可当舒淮带着哭腔的声线通过无形的电磁波,跨越小半个S市,终于传到她的耳廓里时,她就已经缴械投降了。

      “小淮,你别哭啊,慢慢说。大不了咱不接这桩生意了,什么客户,让他和我的Gucci一起见鬼去吧。”

      舒淮听了,干脆坐在电线杆旁,又哭又笑了起来:“希子,我看到曾谙了。”

      “啊?谁?哪个曾谙?”

      舒淮小小声地提醒她:“曾谙只有一个,请注意措辞。”

      杜希子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打了个哈哈:“哦哦,我知道了,你说的应该是你十年里念念不忘的竹马吧。你在哪里看到他的?”

      “的士里,南京西路。”

      “什么?”

      舒淮只好耐着性子提醒她:“我是说,的士经过南京西路的时候,我透过车窗看到了。”

      “这样啊。不是舒淮你没病吧,先不说你赶时间怎么还从那里走,堵不死你的!你说说你就坐在车里那么惊鸿一瞥,怎么就能判断那个男人就是曾谙呢?”

      “况且你还中度近视外带散光!”

      “我带隐形了!”

      “大姐,你们都十年没见了,在十年的光景里,他变成什么样了你知道么?他长到多高了你知道么?你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断定你看到的就是你想见的那个人?”

      “希子,可是我闻到了睡莲的味道,虽然已经很淡很淡了,虽然混杂在各种气味中,可是我仍然闻得到。”

      杜希子沉默了,她刚才一直在致力为舒淮指摘出这件事情的不现实性,而当舒淮搬出香味之说时,她就知道,舒淮没有看错。

      调香师对气味极其敏感,眼睛看不到的,往往都能被她们的鼻子捕捉到。

      十年里,一个人的样貌会变,体态会变,可是从肌肤纹理里散发出来的最原始最持久的气味却是不会变的。

      她冷静了一会儿,方才问道:“你现在还在南京西路吗?乖乖站在那里,我去找你。”

      舒淮倚在电线杆上,乖乖点了点头:“对了,希子,你过来的时候记得给我带一杯维也纳咖啡,上面的鲜奶油要多一点。嗯,再来一份冰火菠萝油。”

      “猪,现在还惦记着吃!”如果杜希子在她眼前,估计又要恨铁不成钢地戳她脑门了。

      舒淮理直气壮地说:“我这不是没吃早饭嘛。再说了,科学家说过了,难过的时候吃点甜食心情会变好。”

      “别跟我拽科学家,你自己想吃怎么自己不去买?”

      “我没钱了,钱包里就装了一张毛爷爷,还全部给的士师傅了。”

      “好好好,吃不死你,站着别乱跑啊!”

      挂了电话,舒淮渐渐敛了笑容。

      找到曾谙又如何,当年他们不欢而散,她不告而别。

      即使再相逢,她已不是她,他亦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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