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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的小老婆,我去和人家说话,这像样子吗?”

      赵毓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有些不太对劲。

      薛宣平知道赵毓这老小子一向怜香惜玉,即使面对加茉那样的人,说出的话也不会很过分,此时倒是有些真正的不耐烦,像是完全不愿意回想起来沈臻这位如夫人的一切。

      文湛脸色如常,他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只是安静抬头,看着眼前的院子。

      这是一座废弃的王府。——景王府。

      三年前,景王勾结禁卫军统领反叛,以南苑围猎为可乘之机,变起肘腋。文湛杀出重围却身受重伤。他昏迷七天,以为自己可以安静的葬入万年吉壤,却在醒来的时候看到了承怡。是的,承怡,是他原本以为此生不会再见的承怡。虽然,这个结果于他是万幸中的万幸,却不是饶恕叛|乱的理由。

      他醒过来的那几月,雍京被血洗了一遍又一遍。

      景王是宗室,却依旧避免不了被屠戮的命运。

      因为这样的苗头需要立刻剪除,原因就是他之前对承怡说的那样:——大郑的皇族在血液中有谋权夺位的凶性,而嫡长子继承制只是一个禁锢这种凶性的脆弱的铁笼。

      三年。

      仅仅三年,一座显赫的王府开始残破。

      也许小厮当真相信赵毓已经摄取了他的魂魄,他带路进入这个地方,显得非常平和与虔诚。

      废弃的王府成为一个隐秘的烟馆。

      雕梁画栋的外壳一直还在,内里的腐烂也一直在。

      奇异的香气萦绕。

      全是雅间,一小间,一小间,雕花门关闭,棉布帘子严丝合缝的垂着。

      赵毓让那个被他拍了一脸白面的小厮给他们找个雅间,里面一张巨大的酸枝大床,床的正中摆放着一个小小的木桌,上面是看上去有些朴素的烟枪,还有一套旧时的薄瓷茶具,和一碟子点心。

      “几位老爷想要什么烟土?”小厮看到赵毓颇为熟练的拿起来烟枪在手中摩挲了一下,就知道这位不是生客,再加上他们身上原本穿着华美,又精通摄魂之术,自然不敢怠慢,“我们这里有外洋进来的上等货,都是泰西烟土,味道好的很,我给您点个烟泡,您尝尝?”

      赵毓放下烟枪,“小哥真会说话,现在烟土都是外洋来的,顶多分了泰西货和天竺货。再说,天竺那边温暖潮湿,种罂粟也容易,货嘛,自然容易弄一些,价格也便宜。”

      “老爷果然是同道中人。”小厮看了看赵毓,才说,“现在好多老爷都喜欢这一口。我听说,……”

      他凑近了一些才说,“雍京北城的落英巷,……”

      此时,外面有小丫鬟端了烟膏进来。

      “老爷们,可让小子们伺候?”

      赵毓摇头,“不用,我们自己烧。你们弄的味道不那么对劲。”

      “老爷说的是,我们怎么比得上您的手艺?”

      那个小厮一面奉承着,一面打开用琉璃罐子装着的烟膏,露出黑洞洞的颜色,双手递给赵毓,让他闻了闻,随后,放回案桌上,慢慢退出去,也关上了门。

      三人中,只有文湛是第一次见到鸦片烟膏。

      他仔细看了看,开口,“郑人用阿芙蓉已经很久了,一直是泡水泡酒喝,用来治疗头疼,疗伤时候用来镇痛,虽然长久饮用会有瘾症,但是一般并不轻易上瘾。这个东西,……”

      赵毓,“用烟枪烧,直接吸,很容易上瘾。人要是染上鸦片之后,销肉蚀骨,要是有段时间不吸上一口,全身就好像有千万只蚂蚁在噬咬,那个时候,就算立刻死去,也要非再吸一口不可。人到了这般田地,真是生不如死了。可怕的是,这种的瘾症根本无法戒掉,不死不休。”

      他说着,将几种烟膏都尝了一口。

      “现在鸦片烟膏昂贵,还祸害不到普通人,要是一旦泰西商人找到便宜的烟土,那个时候,……”

      “老朋友到了,居然不告诉我,真是太不够意思了,哈哈!”外面有一声朗笑,随后,这雅间的门被推开,一个身上穿着深蓝色棉布长衫的男人走进来。这个人看上去很是斯文,未语先笑,竟然有几分赵毓的意思。他就站在门口,问着里面的人,“那个时候就怎么样啊?”

      薛宣平立马迎上去,“老沈!不够意思,你到了雍京都不知道知会兄弟一声!”

      “我这人有一点好处,就是会看人脸色。”那人继续笑,虽然像赵毓,却多了一份的芜杂,好像是一份上好的晶莹剔透的冰糖莲子汤中掺入了花椒和大料。“我知道元承将军不想看到我。”

      “哪辈子的老黄历了。”薛宣平一挥手,“兄弟,就是一天做兄弟,一辈子都是兄弟!老沈,我和老赵没事过来走动走动,真没想到,这里是你的买卖。”

      “不对吧。”薛宣平打圆场,沈臻不领情,“我在家中摆了好酒好菜等你们,你们不来,非要钻山打洞的到我这个烟馆来,赵毓,你又想做什么?”

      薛宣平没有想到沈臻一点马虎眼也不肯打,一点台阶也不给,他不知道还要怎么接话才能圆场。

      赵毓却说,“沈先生,我来,是想要问你借一些银子的。”

      沈臻似笑非笑,“银票?”

      赵毓,“现银。”

      沈臻,“多少?”

      赵毓,“你有多少?”

      沈臻,“要多少有多少,只是,看你出什么价了。虽然只是几天的过桥债,也不便宜。”

      赵毓,“让我看看你的银窖。”

      沈臻没说话,低头,似笑非笑的。

      赵毓则说,“没有就算了。雍京毕竟不是江南,这里是天子脚下,人口多,眼睛多,很多事情做起来没有那么自由。再说,雍京权贵多,沈兄如此聪敏,自然不能把自己养成猪一样的一只大肥羊,不然,不定头顶上什么时候掉刀子,被砍了,不那么容易恢复。南浔那里,中等人家也能藏银四五十万两;沈兄这里,可有现银十万?”

      薛宣平听着微微动了动耳朵,——赵毓还是那个赵毓,几句话说的怪里怪气,阴损阴损的。

      沈臻最好面子。

      赵毓话都说到了这份上,要是沈臻还想在雍京城保住头脸,今天必须开银窖。

      果然,沈臻适宜的笑着说,“就这么点小事情,赵兄打发个小子过来传个话就好。”他话音不落,也不着痕迹的打量了几眼文湛,却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赵毓也笑,“那样显得我多不巴结?”

      沈臻让开门口,“几位,跟我来。”

      赵毓顺手拿过那个放着烟膏的琉璃罐子,“沈先生,这个也送我吧。”

      “我倒是求之不得。”沈臻笑的好像一罐子蜂蜜,“不过,我知道赵兄不是同道中人。你要是真想要吸这个,要多少,我供你多少。”虽然他在笑,这话说的却是字里行间中透着杀机。

      赵毓自然明白。

      凡是真正见识过鸦片的祸害,就不会允许自己沾染上它,哪怕一丁半点。

      那是深渊,是地狱。

      赵毓走过,沈臻却拦住了文湛,“这位先生眼生,您是,……”

      薛宣平连忙打马虎眼,“老赵的朋友。”

      沈臻,“什么朋友?”

      “老沈,你看看你,你这样就不厚道了。”薛宣平,“老赵的朋友,自然是自己人。咱们这么多年不见,你别这么小气。”

      “我到不是小气。”沈臻看着赵毓,“银窖关乎我身家性命,不三不四的人,恕不接待。”

      随后,沈臻眼风扫过文湛。

      他以为此人听了自己的话会动容,会失态,会愤怒,可是,他没想到,文湛那张难以言表的脸上如同冻土一般,一丝表情也没有,此时的文湛就像一尊玉雕的人像,可以直接摆在供坛之上。

      “既然沈先生这么不愿意借钱给我,就算了。”赵毓手中却把琉璃罐子放了回去,“只是,不要找借口挑剔我身边的人,这样不太好。”

      沈臻,“既然是赵兄身边的人,那,为我引荐一下?”

      薛宣平一想,自己见过这个小白脸好几次了,就是不知道他叫啥,所以,也竖起耳朵仔细听。

      赵毓却摇头,“我朋友腼腆。”

      沈臻,“所以,……”

      赵毓只是笑,就是不再说什么了。

      文湛侧身,沈臻也不再阻挡。

      此时,有脚步声。

      似乎是雨水落入荷叶,又好像是艳丽的薄纱划过戈壁。

      “难得元承哥哥也有朋友,真是百年难得一见。”

      过来一个姑娘,似乎是拉莫孔雀河旁艳丽刺目,却见血封喉的蓝蝎花。她身上是白色的衣裙,似乎在为人戴孝,却又与郑人的习俗不尽相同。而她那双眼睛,蓝色的,犹如大漠一尘不染的碧透天空。

      “加茉。”

      赵毓则向旁边走了一步,挡在加茉与文湛之间,像一座生铁浇筑的城池。

      “元承哥哥真冷淡,我们曾经生死与共,还有,在雍京的传闻中,我们可是情到浓时的爱侣呢!”

      赵毓则说,“无稽之谈。”

      闻言,加茉还在笑,却像是天山脚下,那些干涸的河谷,已经龟裂的沙土。

      “元承哥哥见到我,不想问我一些什么事情吗?”

      “想。”赵毓点头。

      他微微向前走了一步,两步,就在加茉面前站住。随后,他微微抬手,从加茉的发顶拿下一片方才在外面飘落的草籽。

      赵毓柔和的像水一样。

      但是,加茉却知道,这个人却是冰雪融化之后的水,看着清澈见底,却冰冷刺骨。

      赵毓轻轻俯下|身,在加茉耳边以极轻极轻的近似于情人之间的耳鬓厮磨一般的声音耳语:

      ——“回去告诉贵霜王子殿下,我已经看到尹徵的手指,如果他再受到任何伤害,我将竭我毕生之力,征兵,踏平西疆十六国!我要把你们的部族从疆土上,从青史上完全抹去。”

      说完,赵毓像一个真正的高昌男人那样,用自己的面颊微微碰了碰加茉的面颊。

      像是一对亲人,在诀别。

      此后,就是生死界。

      加茉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赵毓,如同一头母狼,终于露出了獠牙。

      随后,她的眼光转向了赵毓身后的文湛。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她甚至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她不知道文湛是谁,什么身份,什么背景,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什么事情。但是,加茉知道,文湛对于赵毓而言,一定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存在。

      文湛也是第一次见到加茉,不同的是,他知道她的存在。

      他以为自己会见到一个遥远又无比熟悉的噩梦,可是,事实上,他错了。

      加茉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唯一不同于雍京城那些似锦的繁花,加茉是高昌人。

      高昌,……,对于文湛,甚至连敌国都算不上。

      他安静的从赵毓身后走出来。

      加茉注意到文湛的手,在低垂的宽大衣袖的掩盖中,握住一柄细长的匕|首。

      她在雍京城也有一段时日了,她见过这种匕|首,虽然细,却是钨钢打造,可以刺穿犀牛皮的铠甲。

      然而,这些并不重要。

      这把匕|首最难得的是它的出身,系出名门,雍京制造局的精品!

      能使用它的人,身份贵重到不言而喻。

      加茉眼中的文湛,若非天子近卫,就是大郑军队的勋贵。

      想到这里,她又极其仔细盯着文湛看了看,却似乎又什么都看不出来。

      只是觉得,此人是如此的陌生。

      陌生到,似乎不应该同赵毓有任何往来一般。

      那边。

      薛宣平不知道加茉是如何同沈臻凑合到一起来的。

      不过他对于这件事情一点都没有兴趣,他看着周围这些人,顿时高呼一声,“今天人都来全了,做完了正事,我们一会儿去翠江阁吧!我的相好小红摆酒,我们都去捧场!”

      周围一片死寂。

      赵毓听着薛宣平的话却乐了,“我们怎么会变得这么严肃?大家都是朋友,喜庆点。”

      是的,朋友。

      只要暂时互相做不掉对方,大家都是朋友。

      “先吃饭!”沈臻相当热情,“天大的事,地大的饭。赵兄,我没有骗你吧,我当真在家中败了一场筵席,恭候大驾。”

      沈臻的家距离故景王府并不远,他也没有说谎话,他的家中当真摆了酒。

      花园假山旁边的亭子。

      只是。

      赵毓,文湛还有薛宣平。

      这三个人没人愿意拿起酒杯。

      对于赵毓与薛宣平来说,加茉善于用毒,此时她在侧,这两人自然慎之又慎。

      至于皇帝,……

      他从来不吃外食。

      沈臻倒是自斟自饮的颇有趣味,“怎么,怕了?”

      薛宣平接话,“老沈,你这是酒无好酒,宴无好宴。好了,咱们说正事。你也不缺钱,怎么开起烟馆,卖上烟土了?”

      沈臻旁边的美貌婢女为他又满了一盏酒,“我以为你们的正事是今天可以从我这里拉走多少现银。”

      这话,对于赵毓来说,就像是一根刚刺,正扎到他的咽喉。

      原本他的打算是今天抄了沈臻的银窖,有多少要多少。

      当然,他也不是枉顾大郑国法。虽然沈臻做的是刨祖坟的恶事,但是目前国法的确不禁鸦片,他赵毓就不能随便找人断人家的财路。他能做的,也只是以低廉一些的价钱使用沈臻窖藏的白银而已。

      只是,如今加茉在,……

      这就意味着加茉身后的那些人,同沈臻有些千丝万缕的勾结。

      而要命的是,赵毓根本不知道他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勾结。

      未知。

      这真是一个无底的深渊。

      ——‘雍京银价暴涨的背后,有没有加茉、洪丁,甚至是那个看似远在天边实际手已经伸到雍京城的贵霜殿下?’

      ——‘他今天到沈宅,会不会最终是别人设下的一个局?’

      ——‘如果从沈臻这里拿走过多的白银,会不会导致雍京银价下降过快,以至于银价彻底崩塌?’

      ——‘沈臻究竟是想要自己拿走白银,还是不想?’

      ……

      薛宣平看了看,忽然吵着要看沈臻的花园,所以生拉硬拽的将人拖走。临走,还对赵毓飞了半天的眼色,让他去攻加茉。

      文湛看着他的表情,忽然很想喝口酒,他活生生的忍住了。

      “元承哥哥,你在害怕。”加茉不在酒席上,站在亭子一旁,她手中一个小木盘,上面是鱼食,她饶有兴味的喂着亭子外湖水中的锦鲤,“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害怕。”

      “那是你不了解。”赵毓也站起来,他也到亭子边,看着外面的翠竹,一边一边变黄枯萎,雍京的深秋已经到来。他说,“我一直胆子小,头顶一片树叶砸下来,都能把我吓的半死。”

      “这,我倒是真不知道。”加茉随意又撒了一小把鱼食,“我还以为元承哥哥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物。看样子,真像你们郑人说过的那样,画人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赵毓,“你怎么和沈臻在一起?”

      “因为,沈哥哥拿我们当人看。”加茉,“溯黛姐姐爱他。他待姐姐很好,他对我们也好。”

      赵毓,“既然沈先生对溯黛好,为什么不娶她为正妻?”

      “还不是你们郑人规矩多?”加茉将手中的木盘抖落一下,鱼食尽入湖水中,“大郑礼法森严,容不下一个高昌女子。溯黛姐姐是王族之后,一双眼睛碧蓝的犹如圣湖之水,在雍京城只可为奴为婢,做不了主母。”

      赵毓,“加茉,你和溯黛,是不是一开始,就把自己摆放在低人一等的位子上?”

      加茉冷笑,“哥哥说话,真不好听。”

      赵毓,“大郑礼法森严,可是西疆各国却不信奉。那里的小儿女只要彼此有情义,不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们面对长生天许愿就可以成婚。如果当真爱她,为什么不去她的部族,她的国度,找一方对她当真和善的土地,与她堂堂正正的生儿育女?”

      加茉没有说话,拿着木盘,手指却开始扭曲。

      赵毓继续,“溯黛爱沈臻,这我们都知道。她为了爱他,宁可以王女的身份做一个奴妾。还有,她背弃了自己多年念的经书,用毒|药去戕害沈夫人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子。加茉,你们以为沈臻不娶溯黛是因为沈夫人曾经占据了正妻的位子,是因为大郑的礼教吗?”

      ——“不然还因为什么?”

      一名女子,慢慢走上台阶。

      她背后是湖水,是花海,是无尽的早已经被尘封的回忆。

      文湛震惊。

      他甚至站起,看着走过来的这个人。他看着她的眼睛,就好像很多很多很多年前,那场禁宫夜宴。

      漫天烟花,绚烂至极!

      也有一双这样相似的眼睛,穿过虚妄繁华,隔着美丽的舞姬,琼浆玉液,皇族贵戚看了过来……

      子夜盛开的昙花一般,纤薄,透明,饱满,冶艳而脆弱。

      而此时,赵毓却波澜不惊。

      他似乎没有听见那名女子的问话,只是对加茉说,“既然到了雍京,既然你们都这么喜爱遵守大郑的礼法,自然知道我们这里有圣人训,男女授受不亲。加茉妹妹未嫁人,与我是旧相识,当然可以同我面对面说话,只是这位如夫人却不可。加茉,烦您请沈兄这位如夫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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