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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错过了 ...

  •   经过一夜的思考后,厉君决定了接下来的行程,难得来到蒙昧未开化的古代,她今后也许可以用自己的脚走遍山野,去看看那伫立千万年的长城最初的风华,笑看云起云落。
      一个人孤独是孤独了点,且人是恐惧孤独的生物,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不停的结婚离婚,又再婚,而有的人结婚一辈子,枕边人是个什么样的人都没弄清楚过,中间有痛苦、有无奈、可最终都熬不过对孤独的恐惧。

      一夜思虑,不知不觉,天际泛白了,在这里住了一夜之后,他们又开始了新的启程,对于镇北将军而言,前面的路并不好走,但对厉君而言,这不过是一个给自己带来些许调味剂的历程,早上起床后,将一切都想通的厉君就着水缸的水擦擦脸,水善若给她送来了房间里所有衣物中最宽大的一套,可惜在她歪歪斜斜的穿出去后,就见陆慕瞧着她面色古怪,欲言又止,而水善若就直白多了,她一时忘了昨晚上发生的意外,连拖带拽将厉君拉进了房间。
      “左衽是披麻戴孝时候穿的,平时不能穿左衽!”水善若又指着她的腰带说,“还有腰带也不是这样系的,快脱下来!”

      什么左衽右衽,厉君听得一头雾水,丫头低头去解她的腰带,解到一半的时候脸却红了,手上的动作也慢了下来,她结结巴巴的问:“姐姐,你里面穿着衣服吗?”
      “穿着呢。”厉君不在意的点点头,自己动手解开腰带,再次敞开衣襟,水善若这下也没说什么,只小心的将她的领口整理好,系上腰带后又将她裙裾位置抚平,上下打量几眼,但见厉君眉宇间英气十足,胸……肯定又是假的,且长发编成一条简单的辫子束在脑后,看起来……不伦不类。

      不过水善若倒是没再质疑厉君的品味,穿衣过程中总不可避免的会有肢体的碰触,想到之前和厉君在一起的时候两人好几个夜晚都睡在一起的情形,水善若不禁羞红了脸,索性厉君粗糙惯了,也不懂小女儿间的柔肠千百道是会打出几个结,就随手拍拍丫头的脑袋,笑了笑,“还挺不错的。”
      水善若见她似乎把昨晚是事都忘了,依然是我行我素的模样,心下莫名升起几分失落,而后想一想,不管是哥哥还是姐姐,她终究是对自己好的,便也逐渐释怀。

      另一面,陆慕正恋恋不舍的摸摸苍鹰的脑袋,一脸遗憾的说:“疯子啊,你陆哥哥还有重要的事情没做完,等做完了该做的事情,你陆哥哥就一定会回来看你的。”
      苍鹰发出一声尖锐的鸣叫,却也没再挽留,它一摇一摆的转身,挥动翅膀,以闪电般的速度扶摇直上,很快便成为一个小小的黑点。
      一行人从山的另一面蜿蜒而下,昨日厉君便查看了一翻周围环境,另一面下山更方便好多,且陆慕过去常下山去旁边的小镇采买物品,自然是知道下山的捷径。
      而他们所不知道的,就在他们离开后一天,山上迎来了第二波来客。

      来客是几个年轻人,皆是清一色的男装,只前面为首的显然是女扮男装,但见女子身材修长,肌肤白皙,一双上调的丹凤眼波光流转间煞是妩媚动人,额头香汗淋漓,她身后的男子一直在劝阻:“大小姐,你就这样偷跑出来老爷和夫人都很担心你,还是回去吧。”
      女子一瞪眼:“本宫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绝不能功亏一篑!”

      俗话说,男追女隔层纱,女追男隔座山,想她身份尊贵,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最后竟落为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暗自神伤,想到这里,她心下气急,平日里养尊处优惯了的身体这一次爆发出惊人的毅力,终于登上了这处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方。
      但这一次她却没见到她想见的人,主屋里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个盘子,下面压着一张纸条,女子从下抽出,却是给那个老男人的留言!
      而这字迹……女子低呼一声:“是陆慕那小子,我便知祸害遗千年,他不会轻易就这么死了!”

      “可惜他的腿废了,要让我抓到那个内鬼,”女子手中的纸条捂成一团,粉面含霜,“我定要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件事比情爱可重要多了,她对身后的男子说,“事情紧急,我们便先行回去吧,敢在攻城的时候出卖镇北将军,绝不是一个人能做出来的事,他们所图不小啊。”
      谈情说爱随时都可以,女子心下计算,自己今年十八岁,那老男人今年三十七岁,她有的是时间,无论他躲到天涯海角,她迟早会将那个老男人强逼就范。
      身后的几个年轻人一起泪流满面:“大小姐,你总算肯回去了!”

      让这位大小姐所倾心的人便是这座山上的隐士,这位隐士姓秦,名讳未知,是先帝倚重的国师,据说有通天彻地之能,后作死帝登上皇位后,秦国师便主动请辞国师一职,作死帝以诛灭九族为要挟,命他以紫微星盘推算威胁帝星映射的人,秦国师轻飘飘一句话:“十族,随便你诛。”
      这句话气得作死帝差点一口气没提起来就作古了,作为一个合格的暴君,不去诛灭秦国师十族那都是对不住他的,可惜这一查,便查出他早已被逐出族谱。
      作死帝一想,这血缘,打断骨头连着筋,不怕他不就范,立马将秦氏一族几百号人口往午门一拉,结果秦国师回复更快,更狠,话虽是文绉绉的,不过言简意赅:“砍了行汤镬之刑,别忘了去腥味后给我分块几块肉。”
      后来便得知,这秦国师典型的六亲不认,周围也无甚好友,过去亲近的也就先帝一人,孑然一身的人很难找到掣肘,秦国师也不列外。

      秦国师的过去普通小民自然是不知,可大小姐是清楚的,这秦国师生母是个妾侍,在他十几岁的时候被嫡母活活鞭挞而死,之后秦国师冒天下之大不韪,阴死了嫡母,把自己的父亲弄成一个废人,这件事他不说是没人知道的,可他倒好,仇报完后便直接说了,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之后他与先帝偶遇,受了先帝赏识,先帝力排众议,封他为国师,这位秦国师自然也不是沽名钓誉之徒,他先后预言了三次地震、两次洪涝、一次蝗灾,并提出了防治之法,在普通民众心中地位极高,而在作死帝登基后,他回宫觐见过一次。
      作死帝问:“吾登帝位,可是奉天承运?”
      秦国师那时候还很年轻,不及弱冠之龄,不过为人倒是真一点都不圆滑,他很实诚的回答:“不出十年,天下大乱。”
      天下最后果真大乱了。

      而那时候,秦国师早已神隐,鲜少有人知他的去处。
      就在这位大小姐跋山涉水追到秦国师老巢的时候,厉君一行人便已在山下,恰好和大小姐一行人错开了位置,之后再见却已是一个月之后,那时,大小姐一直在想,若不是那一次错过,后面是不是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了?
      而厉君一行人在一日的行程后,岔路口不远处隐约可见一簇平房起伏错落在山野之间,正是平远镇,厉君掰指算了一下时间,离救镇北将军时日已过了三个夜晚,军情紧急,时间也逐渐紧迫,如果真把机甲亮出来,这几日走来的路程到襄州估摸还不用两个时辰的时间,但拿出那个东西之后她估计就永无宁日了。
      厉君过去是一个战士,可她也是一个懒人,懒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怕麻烦。

      镇北将军提议:“可用马匹代步。”
      平远镇是个不大不小的镇子,比起在平日里被辽军三天两头打劫的镇子村子,这里百姓算是过得相对平稳的,镇北将军用兵如神,平日里脑子转得也快,本来见到人烟丫头是很开心想进去的,不过想到那些背后的内鬼,镇北将军还是决定绕过这个小镇之后再行离去。
      古代的路很难走,道路狭窄不说,路上时不时会有水洼泥坑,有的地段整条路都被淹没了大半,两边草丛茂密,不过走过后总会带出一些蚂蟥虫蚁之类的小动物,厉君皮糙肉厚不觉得什么,小丫头也不是娇惯的女儿家,闲来无事便虐待一下蚂蟥,行了半日,厉君突然福至心灵,想到了省事的主意。

      这几日跋山涉水,小丫头虽没有叫过累,可厉君是看在眼里的,几日下来,她脚下的血泡层层叠叠,在陆慕师父的住处也没有适合她穿的鞋子,她又连夜将脚下的草鞋加固,上面垫了几层软布,再苦再累,只要不是累得快要晕倒,她都会咬牙坚持。
      厉君的期望没有落空,在半个时辰后,他们在前面看到了一路商队,十几匹马载着沉重的货物,更重要的是,这里面有一辆马车,不提有专门的马夫,瞧上去似乎是载女眷的,厉君回头,盯着镇北将军,盯得他忍不住浑身发毛,这才语重心长的说:“陆公子,一会你就有艳福消受了,不过,你可得把持住啊!”

  • 作者有话要说:  艾玛,终于撸出来了,明天休息,应该可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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