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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牌:一本翻开的书(上) ...

  •   当朋戈洛兹永远离开中洲,也离开那里的战事时,精灵船并非一路不停。因为就在离灰港一个月航程的地方,有个美丽的地方可供停靠——努门诺尔的大港罗门娜。航行一个月之后,就连精灵船的乘客也巴不得离开波涛起伏的大海,休整一番。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朋戈洛兹搭载的船驶入了罗门娜峡湾。人人都上了灰甲板,观赏着两岸海水蚀出、悬覆着林木的黄石悬崖,也观赏着那些同样行驶在峡湾中的大船,其中有几艘就连这艘精灵船也相形见绌。朋戈洛兹为旅伴们辨明了船上的旗号:“那边那艘?是努门诺尔军舰,隶属于哈尔洛斯塔的领主。后面跟着的那艘更大的?也是努门诺尔军舰,打出的旗号属于王储‘造船者’奇尔雅坦,再后面那艘则挂着国王塔尔-米那斯提尔本人的旗帜。”每艘船经过时,精灵船员们都默默地扬手致意;那些船的甲板上俨然有好事之徒乱哄哄地出来围观,不过精灵们保持了严肃庄重的风度。凡人的大船经过时激起了大浪,但精灵船的船体受大海保护,几乎没有摇晃。
      朋戈洛兹还记得努门诺尔航船寥寥无几的时代。事实上,努门诺尔人花了六百年时间,才学到足以远航到中洲的航海技术。如今,在一千一百零四年后,他们已经有了数不清的船,最大的那些搭载的水手人数足以组成一个村落。那些高船证明,虽然赠礼之地的凡人近来与索隆发生了战争,但他们的国度仍在繁荣兴盛下去。如今,若论舰船和学识,努门诺尔的凡人堪与精灵比肩;若论实力威势,他们已经超过了精灵。这一点,朋戈洛兹悲伤又辛酸地想,精灵也不会去争辩。
      在过去的五年中,不过是眨眼之间,中洲就面目全非。索隆彻底破坏了旧日的秩序。精灵王国埃瑞吉安已经被毁。被众多精灵奉为王者的吉尔-加拉德派出麾下的副手前去,企图援助,却是徒劳一场。埃尔隆德的军队和少数难民反而遭到长达数年的围困,被隔绝在埃利阿多的荒山野地中。就连吉尔-加拉德也遭到了攻击,林顿的子民苦苦抵抗,是努门诺尔人的庞大舰队前来帮助精灵,击退了索隆的大军。
      战事既已平息,很多精灵就抛下中洲的种种悲伤乘船而去,渡海前往精灵家园。身为精灵,他们有上百个动身离去的理由。据说,孤岛托尔埃瑞西亚远比中洲更适合精灵那持久不灭的灵魂。彼处也会历经春天、夏天、秋天,但只有极短的凉爽冬天。传言还道,迈雅乃至维拉会出于对精灵的爱,前去造访。去了托尔埃瑞西亚的人几乎就没有谁折返,足证它是跟传说中无异的家园。但有些精灵只认中洲为故土,美好的传说并不能减轻离乡的痛苦。朋戈洛兹的眼力是很出色的,出色到能在大战中做一名弓箭手;当他们扬帆起航时,他曾经站在船尾,眺望着中洲,直到就连他的双眼也看不清凡世的海岸。
      现在,朋戈洛兹站在船头,迫不及待地捕捉着每一处新的努门诺尔景观。过去,他沉迷于中洲,从不曾搭船来过这里,但此地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特质,仿佛给万物增添了光彩。他曾见过庞大的军舰驶入灰港,它们在那里显得太大,装饰也显得委实俗丽招摇,但在这里,它们适得其所。比起林顿那雾气朦胧的美,罗门娜峡湾更宽广、更壮丽,崖上的树木更绿,深处的海水则是一种更鲜明的蓝。就连空中成百上千振翅聒噪的海鸟也显得体型庞大,羽毛光滑;就连照耀着这里的阳光也比埃利阿多海滨的更明亮,更温暖。朋戈洛兹想起,从地图上看,努门诺尔比中洲的精灵国度更加偏南,还有,努门诺尔人总是抱怨林顿太冷。
      水中的船只越来越多,他开始瞥见沿着崖壁排列的城堡和小屋,这时精灵船长也来到了他驻足的船头。朋戈洛兹问:“我们要在这里停留多久?”
      船长答道:“现在是早晨,港口就在眼前。日落时分,我们将借着潮水再次起航。”峡湾渐渐收窄,两岸的山崖也渐趋低落,降成了平缓一些、杂乱生长着树木的高地。朋戈洛兹对这些未加留心,因为峡湾中惟一的岛屿托尔乌妮就在前方。它坐落在两侧悬崖交会处形成的宽大裂谷中,岛上有座灯塔,标志着罗门娜港的入口。很快,洁白的精灵船就穿过裂谷,如天鹅般尊贵地稳稳滑入了港口,停靠进一处专门预留给精灵船只的泊位,就在一顶四面通风的巨大凉篷边。大多数精灵乘客都下了船。朋戈洛兹惊讶地看到,努门诺尔的官员和仆从前来迎接他们,其中有些人与船长打过招呼,便开始阅读随船捎来的信件。凉篷外沿有几个集市小贩,卖水果和鲜花,收精灵银币。这番忙乱之下,只有一小群精灵离开凉篷,去逛罗门娜集市。朋戈洛兹跟他们一起走了,主要是不忍再听努门诺尔的官员和小贩努力说辛达语时那种要命的口音。
      集市的主体就紧挨在码头背后。那是一片四方形的大露天场地,毗连着码头,里面到处响着一种不同的语言——一种被称为阿督耐克语的凡人语,发音干脆,辅音众多。在集市背后,一座有着众多立柱和宽阔台阶,用米黄色的砂岩和红色的大理石建成的巨大建筑巍然屹立,俯瞰着五颜六色的帐篷和货摊。朋戈洛兹掀开薄斗篷的兜帽,晃晃头,让自己那头黑色的长发披散到背后。他告诉其他精灵:“那是王室的宫殿。从旗帜判断,现在王储住在那里。”
      对此,其他精灵表现出的兴趣至多算是一般程度而已。四个精灵脱队去看集市里的货摊,寻找别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又有两个左右看看这熙熙攘攘的场面,就好像在看一个遥远的梦境;他们也脱了队,游荡回精灵船的泊位去了。远足小队的最后一位站在朋戈洛兹身边,瞪着两位坐在一个摊位旁边的老人,僵在原地。“唉!朋戈洛兹,我无法忍受。”他说,“这里到处都让我想起那场长久的别离,想起精灵所承受的宿命和诅咒——反观凡人,他们能自由离开世界的限制,灵魂经由死亡而得到解放。我也要回去了。”他没再说什么,就悄然走开了,边走边拉紧兜帽,遮住了面孔。
      朋戈洛兹细细审视了一番那两位害得自己最后一个同伴深陷哀伤的老人。看起来,他们正自得其乐,而且还享受着晌午时分的另外一些乐趣——瞧瞧他们瞅着路过的妇人和少女的眼神就知道了。朋戈洛兹决定,虽说只剩了他一个,他还是要再留一阵子。他在闹市里闲逛,满怀热忱地倾听着阿督耐克语的新鲜音节。当然,他过去从努门诺尔水手那里学过这种语言,但要学好一种口语,能在说它的地方和人群中学起来效果总是更好。他走到集市中心时,已经决定在精灵船的第二段航程期间写篇短文,讲讲阿督耐克语的日常对话,以及它如何使用生动形象的比喻。
      广场中心有座足有两人高的巨大塑像,以墨绿的花岗岩雕成,工艺精湛。按照基座铭文的说法,这是迈雅乌妮的雕像。她是所有水手和渔民尊崇的女神,也是城港合一的罗门娜的女神。朋戈洛兹注意到乌妮在这里被塑造成了什么模样,不禁挑起了眉。有那么一两次,他曾在精灵文稿里摹画过她的图案——她当然应该是美丽的,因此她的形象就是一位身姿轻盈的少女,优雅地在海浪中穿梭,长发飘扬直到脚尖。这位乌妮也有长达数呎的头发,但她没有脚尖——下半身自腰部开始都是优美的鱼形。朋戈洛兹往上看去。显而易见,凡人想象当中那种“堪为女神”的美,在腰以下是很有创意,在腰以上则是分外“大方”……到了叫人尴尬的地步,他想。塑像张开双臂,仿佛在深情地拥抱整个港口,虽然空洞的大理石眼睛神秘莫测,脸上却含着愉快的微笑。他向塑像鞠了一躬以表敬意,便走开了。
      集市里的凡人大多行色匆匆,无暇闲逛的劳工阶层都是这样。朋戈洛兹信步而行,聆听着,观察着。他停下来向一个女商贩买了一小篮莓果,结果引发了一场波及三个货摊的混乱——他给了她一个金币,害得她不得不匆忙跑去兑换差不多够找给他的钱。他暂时驻足,为的是偷听一群正在吵架的孩子们口中的俚俗说法;他记下了那些多姿多彩的骂人话,以备日后分析。那两位老人令一个精灵伤感,但这些孩子和他们那天真的脏话却令朋戈洛兹忆起了离丧之哀,令他不由得叹息。凡人和精灵,在童年时并没有多大差别。他注意到有几个人朝他这边看来,就转身去看背后什么东西这么有趣。他什么也没发现,于是又漫游下去。
      集市的边缘给他带来了另一波心酸的痛苦。他没有向宫殿那边走,而是去了集市的南面,那里有不少小街小巷通出去,引诱好奇的人去一探究竟。朋戈洛兹发现这些街道两旁排列着狭窄的房子,彼此墙贴着墙,三层楼高,底层是商店。他没料到会见到这样的建筑。这令他无比真切地想起了一座他曾经生活过,却业已失落的精灵城市。那座城市的房屋也是这样拥挤,如此才能把一个国度压缩进一座山头的范围。那座城市,后人仍记得它的名字——刚多林。
      对一位厌倦了中洲和漫长寿命的精灵来说,即便一抹记忆也有着强大的威力。朋戈洛兹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伫立了足足一刻钟时间。路人的眼光变得充满疑惑,但他没有相应地看见他们。等他摇了摇头,回过神来,他又闻到了一丝木炭燃烧的味道,听见了铁匠劳作时的叮当声,于是又被各种记忆钉在了原地五分钟。最后,他依恋地叹了口气,唤醒自己,沿着一条街道走了下去。
      他回到了现实,抬头欣赏起每家商店标明自家业务的做法。用钩子挂着一个酒壶——卖酒的。一卷绳子外加一个小锚——多半表示船用杂货店。三个篮子成一串精巧地高高挂起……第四家坐落在这条五花八门的街道上的店铺令他吃了一惊。它的招牌是一本木头雕出来的书,翻开呈现出刻字的内页。他扫了一眼商店的橱窗,看见有几卷书被撑开了,摆在一张大地图上。
      朋戈洛兹立刻就被吸引住了。不管他在中洲经历了多少变迁,誊写师、学者与语言学家的专业本行都始终未变。他欣赏着日志上那些划分各栏的干净利落的线条,还有装饰正文内页的简洁的红色大写字母。店前的墙上支着一块油漆的木板,他凑上前去,好读出上面的文字。文字是用一种精灵字母表——滕格瓦——写出的,板上向人保证:
      --航海日志
      --地图
      --摹本
      --代写符合阿美尼洛斯要求的信函
      --从事精灵语翻译
      下面又用另一种颜色的漆补上了一句:
      ----对,我还画招牌
      奇怪的是,招牌上方的墙上挂着一套小小的绳子和锚,但朋戈洛兹没看它第二眼。“从事精灵语翻译”这句话让他受了刺激,尤其是在码头凉篷那里听过那吓人的辛达语之后。画招牌的人甚至没区分辛达语和昆雅语,两种主要的精灵语言。那可都是他的母语啊!古雅、优美,他这辈子都用着它们,爱着它们,它们却要这么惨遭一个画地图的半吊子荼毒!光是想想这一点,就足够让他摆脱那堆忧伤的白日梦了。他仔仔细细地把头发全掖到尖耳朵后面,又抖开、抚平了斗篷的皱褶——它是或可称为“学者绿”的苍绿色,这种颜色是最受尊崇的精灵学者的标志,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加入“语言大师公会”拉姆贝英葛墨[1]。然后,他把腰板挺得笔直,推开了商店的门,准备会会这位所谓的精灵语翻译。
      店里的味道——墨水、精制皮纸、胶水、油漆,险些当场把他送进另一波恍惚的回忆中去。墙上钉着另外几页文稿,宽大的柜台上还有一些依次排开。朋戈洛兹端详了一番柜台后的工作区。那里有几张书桌,看得出有些项目正做到中途。店里惟一的活人是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头发剪得很短,脸上长着青春痘。男孩这会儿停了打扫,正冲着朋戈洛兹目瞪口呆。
      “你是个精灵吗?”孩子操着变调的嗓门问。
      朋戈洛兹不知道这孩子会不会说辛达语,又忽然对自己说阿督耐克语的口音也不甚有把握,于是就不出声地点了点头。
      孩子又从头到脚瞪了朋戈洛兹一回,从长头发一直看到几乎拖地的飘逸丝袍。男孩红红的圆脸开始冒汗,结结巴巴地说:“大人……呃……夫人……呃……您非常……呃……我该怎么称呼您?先生?女士?”
      有那么一瞬,朋戈洛兹愕然怔在了原地。然后,自从离开中洲后第一次,他微笑起来,促狭地说:“猜猜看。”
      男孩张开了嘴,脸变成了甜菜一般的深红:“呃……呃……”接着他就手忙脚乱地跑到商店的后门口,把脑袋探出去,哑着嗓子大喊:“师傅!师傅——!店里来了一个,一个,一个尊贵的精灵!快回来!”他又尴尬得要命地扫了朋戈洛兹一眼,一边拉着后门,一边缩到了门后。朋戈洛兹瞥见了一个大庭院,院子中间还有一口井。
      “来了,小子,你晓得我没法走那么快——啊!大人!”店主热情地笑起来,“我估计,我这小子逗您开心了吧?”他问。因为朋戈洛兹这会儿靠着柜台,已经笑弯了腰。
      擦干了笑出来的眼泪,朋戈洛兹打量着来人。店主穿着蓝配黄的衣服,不可能超过凡人的三十岁。他茶色的胡须修剪得很整齐,与茶色的短卷发相配,微笑时露出的牙齿不输给任何精灵。他用那只空着的手紧张地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尽管他看上去正当盛年,但他右边腋下塞着一根拐杖,进店时也瘸得很厉害。
      朋戈洛兹答道:“对,他做到了。事实上,我都多少年没这么开心过了。你的学徒委实是机智过人。”
      “真的么?”店主挑起了眉毛,“这可是头一回听说。”
      在门后,男孩吓得哼哼起来。朋戈洛兹不免心生同情:“真的。他把我当成了我族中的贵族,但我并不是。我并非贵族出身,只是一位学者,写书制书,就跟你一样。”
      朋戈洛兹第二次被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依我看,那小子犯下那样的错误,倒是有情可原。你肯定是你那一行的精英人物,恐怕正是拉姆贝英葛墨的一员!”
      “你怎么知道拉姆贝英葛墨?”朋戈洛兹问。他暗地里注意到,这个人不但把这个词读得很准确,而且说时还带着一种屏息的崇敬。
      店主用辛达语答道:“研究你们语言的高阶凡人学者——就是埃兰迪利——人人都听说过你们那个学者组成的公会,它还包括你们的君王……我希望我辛达语说得还不算差劲?”他看到朋戈洛兹扬起眉,就不说了。
      “完全不算。自从我们来到罗门娜,我遇到的凡人就数你的口音最地道。”朋戈洛兹用同样的语言回应,不无嘲弄,“国王应当雇你去迎接精灵船。如果你不是个职业学者——但我认为你是,就像我一样,天生就是——你是怎么学会说辛达语的?”
      “我父亲埃亚德威奈是——”这还是第一次,店主一顿,“——是个驾船做生意的小商贩。我们阿督耐克语里有个专门说法。他的父亲从中洲学来了辛达语。我们努门诺尔人不都是埃尔洛斯的亲族,但我父亲的父亲是出身于林顿的渔民。我父亲在本岛西边跟精灵有些生意往来。我是个……就是有这个脚部残疾的毛病(这我们阿督耐克语里也有个专门说法),所以我不能去做生意,但我记得,我父亲曾在夜里卖给精灵灯芯草和灯油,我记得水面上映出的星光,以及他们的嗓音那柔和的韵律。”说到这里,他已经凑到了柜台边,“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听身边的人说这种语言,自然就学会了。而且只要我父亲在和精灵做生意,我就决不肯睡;不管多晚,我都要想办法去看。所以我被起名叫‘艾尔夫威奈’。”
      这个凡人的名字,意思是“精灵之友”;与很多名字一样,它使用的语言比日常用语更古老,朋戈洛兹惯于理解词义,据此记了起来。“我叫朋戈洛兹。”他隔着柜台,把手伸了过去。
      艾尔夫威奈换回阿督耐克语说:“我本来会欣然与你握手,可我满手都是墨水——啊。”他看清朋戈洛兹伸过来的手,就住了口——那些修长优美的手指,也都沾了墨迹。
      “都过了一千年,还是洗不掉。”朋戈洛兹说。
      “对我来说那可不成问题!”艾尔夫威奈大笑起来,热情地握了他的手。然后他改了语言:“我可真是懈怠,先用了一种语言,又换另一种……精灵语明明好听得多。”
      “恰恰相反,我非常喜欢阿督耐克语。”朋戈洛兹说,自己改回了阿督耐克语。借着眼角的余光,他看见那孩子悄悄溜回了店里。“我的船泊在这里过了白天,我今夜就要航向埃尔达玛。我一直在四处游荡,就是为了多听一点这种语言。”
      艾尔夫威奈探身靠上柜台:“你肯定觉得,它刺耳得要命——那么多辅音,还有他们在集市里说的各种脏话。”
      “刺耳不假,但那不是贬义,就像烈酒那样够味。而且,辅音的用法与昆雅语,甚至维拉语——就是维拉自己使用的语言——都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维拉语?能多说点吗?”艾尔夫威奈渴切地问。
      两人友好地聊起了深奥的语言学知识,一聊就是一整个钟头。店里那孩子听得糊里糊涂;他有个冠冕堂皇的名字——艾尔利尼安[2],是艾尔夫威奈的学徒。朋戈洛兹了解到,艾尔夫威奈其人就像自己一样,出身不高,但天生拥有灵敏的头脑和善加利用它的决心,并且很开明,愿意见识阿尔达的种种奇妙之处。他突然觉得心在绞痛,然而那种痛苦不同于记忆。在这个世界上,朋戈洛兹已经活了超过一个纪元的时间,也已经熬过了很多变迁。他从经验中学到的一条就是,友谊弥足珍贵。他到了这里,正跟一个有可能成为朋友的人交谈——只要他肯花上一夜时间,喝点红酒,再融洽地聊上一番。然而他们这份情谊不等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
      天光从正午变成下午,他站在这家小店里,觉得自己告别中洲的痛苦全都被这个事实凝聚起来——他眼看就要失去这位差点交到的朋友。艾尔夫威奈接着带他参观商店,还允许他来到柜台后,他则强迫自己保持着轻松的态度。他想,把他那永生不朽的痛苦都发泄到一个对此无能为力的人身上,这无济于事。船将会启航,他会努力借助回忆求得安慰。人们评价,他的一大特长就是从不忘记任何事。朋戈洛兹纳闷,这是否意味着他感受回忆时,印象也比其他精灵更加鲜明深刻。然后他就把注意力转回了主人身上。
      “生意大部分都是准备航海的材料,乏味得很,但至少那都是书籍、地图或者文稿。我在招牌上提到了精灵语的事儿,每个星期也多少干一点那类的活儿,主要是起名,或者给求爱的小伙子们写情诗。这个星期我被问到最多的是锚绳。”艾尔夫威奈说。
      “锚绳?”朋戈洛兹立刻想了起来,它就挂在艾尔夫威奈的招牌上方,“它说明什么?”
      艾尔夫威奈耸了耸肩:“说明我有一个房间可以租给水手,或需要找个地方暂住的人。过去那段时间,人人都为了中洲的战争来来去去,出租带来了稳定的收入,但那正在变少。我开的是家冷清的店,又要照管学徒,因此我不想租给任何品行不好的人。秋天的时候,大船纷纷归航,那时住宿的客流要好些。这个星期,我已经拒绝四个无赖了。”
      朋戈洛兹沉默了片刻。他打量着这家小店,那个惊呆的孩子,还有这位友好的男人。五分钟以前,他被自己的永生不朽折磨了一场;但是现在,他察觉了它的优势。如果他选择暂作停留,他就有了时间,而且什么也不会损失。因此他轻快地说:“我一直在考虑,要以阿督耐克语这个主题写篇文章;而且我还一直觉得,或许我动身前去埃瑞西亚有点太早了。你那个水手的房间要收多少租金?那是说,如果我算品行不错的话。”
      艾尔夫威奈一直用一只手撑着桌子站着。听了这话,他吃了一惊,晃了晃,然后用两只手抓住了桌边。小学徒倒是开口了,嗓音因为兴奋而有点沙哑:“我们过去收卡普塔尔·努兹拉一星期五块钱。”
      “阿汤,闭嘴。”艾尔夫威奈用一种习以为常的语气说。朋戈洛兹估计这是学徒的小名,不禁窃笑。店主回答时,说的话要谨慎些:“如果你肯为我写下精灵的传说和学识,指导我一些拉姆贝英葛墨的专业研究方法,我愿意免去租金。精灵学识书都很昂贵。你要是能检查一下我的中洲地图,那也行。”艾尔夫威奈揪了揪一侧的小胡子,“不过,你要是不但想住宿,还想吃饭,那我就得收点费了。我满足于传说和语言,但卖面包的可只收现钱。你想你大约会留多久?”
      “我说不准。或许直到下一艘去往埃瑞西亚的精灵船路过,或许更久。”朋戈洛兹说。
      艾尔夫威奈答道:“当然,没听说过你们那支仙灵之民有谁留得太久。但你大概最好先看看房间。阿汤,你照管商店。要是再有精灵进来,别又昏了头。”朋戈洛兹上了一道狭窄的楼梯,探头望进了一个朝向主街、略嫌局促的房间。要不是无可挑剔地干净,它多半就得算寒酸了:家具包括挂钩,一张放着脸盆和水罐的窄桌,还有一张长椅——也可能是床,蒙着褪色的红毯子。朋戈洛兹想起了那些睡在坚硬的树根上或纠结的蕨丛里的夜晚,于是表示非常满意。他付了一小笔钱,作为预付的饭资,两人又握了握手。然后朋戈洛兹就回精灵船取行李去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译注】
    [1] 拉姆贝英葛墨(Lambengolmor),昆雅语,由“语言”(lambe)加“学者”(ingolmo)构成,意思就是“语言大师公会”。该词并没有在《精灵宝钻》中出现,但《中洲历史》第十一卷中提过它的存在,其著名成员包括费艾诺、儒米尔和朋戈洛兹。
    [2] 艾尔利尼安(Aerlinion),意思是“生于大海之歌”。他的小名“阿汤”原文是S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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