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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月色温柔(2) ...

  •   回到蔺川之后,秦亦峥便主动和阮沅商量起办婚礼的事情。阮沅立刻眉开眼笑,“我们杂志以前经常做婚礼选题,我有经验。”立马煞有介事地讲了一通。然而在秦亦峥含笑问出了“你喜欢什么形式?想要在哪里办?”的时候,阮大主编卡带了。
      这不是安排她杂志里的四张册页,替读者指点迷津;也不是其他闲杂人等的婚礼,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这是她和秦亦峥的婚礼,一生只此一次,是希望珍藏到暮年时的珍贵记忆。
      哪个国家?中式西式?是在海岛还是古堡,又或者花园还是教堂?主题花卉和主题色是什么?一会儿觉得椰林树海,水清沙幼不错;一会儿觉得绿蔓挨挨白花蓊郁也蛮好;冰岛的苔藓原?圣马丁大教堂?偏偏他们又根本不用考虑花费的问题,秦亦峥直接说了无需预算,不设上限,只要喜欢,这下就更为难了。两个人讨论了半天,除了阮沅单方面认定伴娘得是伍媚,其他通通拿不定主意,婚礼前有太多琐碎的事情,哪怕是有专业的团队帮着操持,可是总还有很多事情要他们去拍板拿主意,最简单的,婚纱礼服总要新人自己去挑去试吧,她虽然无意于以拥有“著名设计师手工刺绣镶嵌数百枚海珠钻石价值超百万婚纱”的新娘身份登上娱乐新闻头条,可她和秦亦峥的身份注定了他们除非不办婚礼,否则注定简省不了。阮沅抱住脑袋往沙发上一骨碌仰倒,唉声叹气道:“不行不行,现在简直是满箩捡瓜,选得眼花,各有各的好,只可惜是单选题,又不能结几次婚,实在是太难抉择了。”
      秦亦峥伸手在她脑门上弹了一记,“你还想几次?”这个话题再发展下去有危险的倾向,阮沅索性一把抱住秦亦峥的胳膊,拉着他一起滚到阔大的沙发上,“太麻烦了,还要考虑礼服珠宝手捧花伴手礼什么的,想得我头痛。”
      “对了,还有个要命的问题,到时候是我妈和我爸站在一起还是你妈和我爸站在一起,你爸怎么办?”简直像是绕口令,想到家里长辈复杂的关系,秦亦峥也觉得头大起来。让他的母亲和父亲带着另外的异性出现在自己的婚礼上吗?他的母亲,如同休眠的火山,炙热的岩浆谁知道什么时候会喷发出来,何况又是在那样的场景刺激下。
      不知道何时外面落起了秋雨,没有拉窗帘,一玻璃的珠光。阮沅从秦亦峥的胸膛处微微抬头,眯眼看了看窗外,不知道是不是天气转凉,她最近老觉得倦怠,打了个呵欠,她懒洋洋道:“我们反正注册登记过了,今年也没几个月了,举办婚礼不用着急,明年再说吧,反正不要请那么多人,乌泱泱的像马戏团表演,司仪是班主,新郎新娘是被支使的团团转的猴子,微笑作揖给人看来看去,我可受不了”其实男人本质上比女人更不喜欢这些虚文,何况他天性就比较不适应集体活动。阮沅不喜人多,秦亦峥自然更不喜欢,当下便揉了揉她的头发,笑道:“躲懒是躲不过的。我要是悄无声息地把你娶进门,你哥知道了还不得要了我半条命。”
      提到阮咸,阮沅重重一哼,恶声恶气地说道,“他反正不认我了,就是办婚礼也不给他送请柬。”秦亦峥知道兄妹两个之前感情极好,阮咸也确实对阮沅可谓千依百顺疼爱非常,他并不希望兄妹两个人因为自己当真闹掰了,当下便又劝慰了两句,然而阮沅只是闭着眼睛不吭声。秦亦峥也就没有再劝。
      等到秦亦峥去公司了,阮沅趴在沙发上看编辑传给她的样刊,里面有一篇散文,刚好是谈文学艺术史上,为什么对巨擘大师起到引导作用的往往都是“姐姐”们,而少有“妹妹”们。作者很俏皮地写道:“凡男称女为‘妹'的,这小调多半很清纯,聊聊感情,约个会,亲个嘴儿就是极限。如果男称女为‘姐'的,情况就微妙了许多,很可能就要谈到青纱帐、炕头灯、小肚兜一类招牌符号,终于一发不可收拾。”(注释1)阮沅忍不住噗嗤笑起来,只是思绪不免又牵到了阮咸身上。
      上次和阮咸闹翻之后,她一气之下在社交网络上取消了对阮咸的关注。此刻她忍不住登录自己的账号,偷偷去看阮咸这段时日的动态。他的动态还是一如往昔,充满资本主义的纸醉金迷、腐朽奢靡。美酒、骑马、狩猎、调情,各种水灵灵的美人儿充斥了整个页面,肤色、发色、眸色或许不同,却无一例外都是乳丰腰细,有着蜜桃臀和大长腿。
      口味还真是专一,阮沅暗自吐槽,懒得再细看,正准备关闭页面,不提防他却更新了一条状态。
      是一张少女蜷缩着身体睡觉的照片,女子□□,乌黑的发丝里露出小半张精致小巧的脸孔,正是阿嫚。画面里还有男人的一只手,属于阮咸。他修长的手指捏着一颗樱桃,樱桃已然被捏破,流出了一点红色的汁液。照片经过后期处理,整体呈现黑白二色,唯有樱珠是殷红的原色,汁液如同血珠,正顺着他的食指往下滚落。这张充满象征意义的照片只配了一个个短句“C’est succulent”.(真鲜美啊)。寓意不言自明。
      阮沅被气坏了,她没有料到阮咸会当真对阿嫚下手。她一直希望阿嫚能够像一个正常的年轻女人一样,接受高等教育,获得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找寻一个彼此相爱的男人,而不是这样不明不白地跟着阮咸,像个古代姨太太似的,没有尊严,没有自我。这张照片如同猎人在炫耀自己的战利品,显然大大激怒了阮沅,她觉得阮咸就是为了刺激和恶心她,脑袋一热,阮沅故意挑选了几个著名设计师的经典婚纱设计图,配上一个苦恼的表情,也发布了出来。
      不一会儿,有新消息的通知声便开始响个不停。恭喜的说风凉话的哀嚎女神要嫁了的帮着出主意选婚纱的,像捅翻了的马蜂窝,嗡嗡嗡让人心烦,阮沅索性退出了登录。她刚退出登录,顾倾城的视频通话邀请便发了过来。
      直觉告诉阮沅是为了她刚才发的状态。接到她的电话,阮沅下意识地紧张起来。她的这位婆母,并不像是独子结婚,忙的喜气洋洋的那种母亲,在她的认知里,顾倾城应当是婚礼上一个最尊贵的客人,笑吟吟地站在那儿,受到所有人的注视。当然,她对此没有丝毫意见,从内心深处,她对自己的这位婆母是存着一种异常的怜惜和恭敬,如同对待祖传的一尊玉像,只能毕恭毕敬地供奉在龛笼或者博古架上,用软布衬着,每日细细拂尘,能看见正大仙容已经是一种欢喜了。难道还要指望玉像变成田螺姑娘每日挑柴烧火洗衣煮饭吗?
      所以那声“妈”,她是喊不出来的。只好依然喊了顾姨。顾倾城倒是不以为忤,只问她:“你和秦亦峥婚礼准备放在哪里办?”“我们还在考虑。”
      巴黎已是月色迷离,阮沅看着那头顾倾城披着一件淡黄色的睡袍,上面绣着黄玫瑰,露出的肌肤如同杏仁豆腐,正坐在梳妆台前,慢慢梳着头发。和她的慵懒相比,阮沅心里有几分惴惴不安,她骤然纡尊降贵打电话来打听婚礼的事宜,该不会是问起秦亦峥的父亲吧?若是问起来,她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就秦亦峥一个儿子,你们结婚我也不知道送什么好,我听你爸爸说,你喜欢收藏珠宝,我这边有十几颗斯里兰卡的矢车菊蓝蓝宝石和鲜绿色调的赞比亚祖母绿,都衬你的肤色,留给你镶条项链戴着玩吧。”“至于婚纱,你发的那几款都太啰嗦了。”顾倾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有些迟疑地顿了一下,“你的长相不需要那些喧宾夺主的设计。回头我帮你看看几个相熟的设计师,帮忙拿几设计稿出来,当然,你要是方便最好回巴黎一趟。” 阮沅只有嗯嗯嗯直说好。
      结束通话之后,顾倾城有些怔忡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舍得送出去呢。她自嘲的勾了勾唇角,起身走向衣帽间的最深处,在那儿有一扇独立的门,她已经很久没有打开了。开了锁,她缓步走进这个收藏室,摁下射灯开关,揭开了防尘罩。
      防尘罩下是一个假人。头上罩着珠冠网纱,身上穿着一袭抹胸婚纱,并不是冗余的曳地大长尾,相反,它秀雅简洁,如同一支雪白的马蹄莲,重磅丝绸面料在射灯的照耀下散发着温润的光芒,精巧的蕾丝恰到好处地敷设在自然蓬起的裙摆,一颗颗红豆大小的珍珠被银色丝线钉在了裙身上,组成了美丽的茛苕纹。鸡心领中间垂着三缕珍珠串成的穗子,会随着新娘的步伐,震颤出美妙的弧线。那是她刚生下孩子不久,还怀揣着早日一家三口团圆的念头,在日本京都的一家服装店里请匠人定做的,其实当时是配了拖尾的,总觉得那样才显得隆重。
      在找寻他的那些年里,她学着古代的闺阁小姐,为自己绣嫁衣——她收集成色最好的海水baby珠,在婚纱的下摆上一颗一颗,一点一点,以珠为线,勾勒出了象征着新生的茛苕图案。
      如同一只衔泥作巢的燕子,她辛勤地绣出了这件婚纱,直到得知他把林菱接在身边,她疯了一样拿剪刀把拖尾给绞了。后来终究是舍不得,索性拆掉了长尾,被她收进了储藏室。这件婚纱跟着她一路辗转,走南闯北,飞跃几个大洲,几乎是形影不离。
      她曾经频繁地注视过它,几乎每天都要看它一眼,也曾经一整年都不让它得见天日。她想把这件婚纱送给阮沅,这个和她年轻时候很有几分相似的女孩子,看着她穿上这件婚纱,嫁给她的儿子,她和秦仲恩唯一的儿子,宛如岁月对她的补偿。
      可是还是有些舍不得,当年的她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一针一线地绣出了繁复的图案,在那些觥筹交错的强颜欢笑里面,在以色侍人的难堪窘迫里,她换到了那一颗颗圆凉的珠子,再用丝线小心翼翼地绣到下摆上去,这项机械的劳动几乎成了她的生活唯一的指望和慰藉。她这一辈子不可能有机会穿上这件婚纱嫁给想嫁的人了,难道还不能留着它做个念想了吗?
      在顾倾城陷入两难选择时,她的独子秦亦峥也正面临着相似的境遇。从南嘉鱼那边传来消息,从非洲流出了大量犀牛角和象牙,还有不少活体哺乳类,世界自然基金会认为越南是这批走私货的最大买家。当年杀害谢静蕙的那帮盗猎分子会在越南负责接货。
      南嘉鱼话说的很直,他只是负责告诉他这个消息,毕竟当年秦亦峥拜托过他。基因会会和当地警方合作,阻止此次交易。他不要求甚至不希望秦亦峥出现,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要过的新生活。
      谢过他之后,秦亦峥陷入了沉思,为这进退维谷的两难局面。按照人要往前看,他似乎应该放下,毕竟逝者已矣,可是或许是他的成长经历,他骨子里磨灭不了的那种江湖习气,有仇必报,有恩必还。谢静蕙那时候怀孕已经6个月多了,他去认尸时还记得那个当地的女警非常惋惜地跟他说,她被发现时双手紧紧地护在自己的肚子上。只要一想到她满身是血的躺在那儿,怀着他的骨肉,他就觉得浑身的血都要从脚板流光了。
      可是他该如何向阮沅开口?我要去给她报仇?请你给我十天半个月时间。待我了结了,来与你一心一意过日子?如果她不同意,对牢他,沉默、哭泣,他难道能够一声不吭拔脚离去吗?可是他要怎么解释这些天的缺席,他得编织一个善意的谎言,让她在后方安稳地待着,等他回家,可是倘若他回不来了呢?生活不是小说,他也不是刀枪不入的超级英雄,每一次行动都会留下一点什么,血肉伤痕已经是极轻的了,再往上,肢体和性命也不是没有可能。
      若他出了意外,阮沅又该怎么办。他甚至找不到人来商量一下,问他的母亲,可以想见一定是死都死了,没有活人为死人让路的道理;问他的父亲,定然是花钱雇佣人,又或者索性重武器,团灭,谁会管那些倒霉的哺乳动物的死活?或者他可以期待警方的神勇表现,盗猎分子被判个三年五载,也算是一种交代。不,不会的,他自小就在雨林里生长,受过最严苛的专业训练,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精湛的医学急救技能。他一定可以全身而退,秦亦峥做出了决定。
      人生很多时候只能在有限的选项里选择一个看上去还不错的选择。
      后来,他忍不住想,是不是他没有做出这个决定,一直寸步不离地和阮沅在一起,就不会发生后面那些事情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74章 月色温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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